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精選3篇)
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篇1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經理和主管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第八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2、經理店長進行審核;
3、總經理或店長批準。
第三節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元:
1、隨意吐痰,丟紙屑果皮者;
2、早會遲到者;
3、營業時間內聚眾聊天、看小說、吃零食、打瞌睡、抄寫非公事文件者。
4、崗位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5、當班期間未佩帶工牌、未穿著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門示未化淡妝者;
6、禮儀、稱呼不規范者(包括對主管、攝影師、化妝師、設計師的稱呼);
7、填寫各種工作表格不認真、漏填者;
8、當班期間當眾化妝,修剪手、腳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衛生、關閉電腦、空調等。
11、未按公司規定使用公司設備者。如電腦等。
12、上下班忘記打卡者。(須有主管開單證明確有準時上下班)第十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20元:
1、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列席公司會議者;
2、未經許可而私自帶人進入工作場所者;
3、離開工作崗位未辦理代班手續者;
4、安排任務未及時完成者;
5、竄崗、隨便進入其它部門工作室者。
6、上班時間吵鬧、大聲喧嘩而不聽糾正者。
7、利用公司設備電腦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者。
8、上班時間洗頭洗自己私人衣服等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50元:
1、未經主管同意外出者
2、態度惡劣,傲慢,不接受管理,當眾頂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人事件者。如電話、打印機、復印機等。
4、在顧客面前吵架、說粗話有損公司聲譽形象者。
5、服務態度欠佳,經顧客檢舉屬實者。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7、出席各種會議或者工作,代他人簽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0—500元:
1、與顧客或員工發生斗歐吵架事件者,由部門主管根據情節作出處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私拉電源影響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業者。
第十三條有以下行為者,做記過或開除處分:
1、利用私人對公司不滿,煽動員工情緒制造事端者。
2、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職務調動者。
2、在外散布謠言,制造事端,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營業機密,如效益,拍照對數,促銷計劃與發展營運計劃嚴重者。
第十四條有以下行為者視情覺嚴重報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1、私自偷取公司產品(包括毛片、加洗、壓膜、復制光盤等)與顧客產生交易者。
2、盜取、偷竅顧客、同事、公司財物者。
3、盜取、泄露公司內部高級文件、機密者。
第四節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須有部門主管批準簽字,每月不能超過兩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統一交予會計
第十六條忘打卡每人次處于二元處罰,以每一次遞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記打卡二元,無次忘記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條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分鐘三元扣罰,每月遲到超過五次在原有處罰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條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時不辦理任何手續,作曠工處理。曠工按三倍扣除當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公司將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考勤工作由會計負責,考勤員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
第二十條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在發工資前應進行仔細核對,核對無誤后方可計算工資。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前前臺領取統一公文,正確填寫,報有關主管簽字后,然后在急時送回前臺。
1、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崗位;
2、如因突發事件不能到崗者,須立即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說明原由,由部門主管當日下班前補辦手續上交人事部;
3、員工因病(事)請假,公司不發當日工資。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崗位每日上班時間鐘頭數,按比例扣發當日部份工資,并扣除當月滿勤獎金;
4、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主管)批準,超過三天者須報總經理批準;
5、部門經理(主管)請假必須報總經理批準;
6、員工請假,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到時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7、如請假必須提前一天進行申請;如有突發事可以在8點之前打電話。8點之后無效
8、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9、因參加社會活動、工作、業務需要或會議必須離開工作崗位者,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給予公假,工資照發;
10、因某些原因想辭職的,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字后生效。簽字時間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辭職。
(以上規章制度全體員工簽字即日生效)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篇6)
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并充分調動業務人員的積極性,挖掘其潛力,保證其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1.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銷,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2.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采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4.市場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月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每月8日之前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5.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系,匯報業務進程。
6.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匯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產品工期、技術及安裝條件的可行性。合同簽訂后將原件交公司存檔,并及時將現場情況及屏幕要求等反饋給公司及有關施工人員。
7.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臺等無聊電話。
8.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并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9.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進行現場安裝、調試及驗收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各級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精神,推進《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法規在地稅部門的落實執行,進一步規范和強化地稅系統重點崗位監督工作,根據《X省/市地稅系統強化重點崗位監督的辦法》,結合我縣地稅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重點崗位監督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國家稅務總局、省局和市局反腐倡廉建設部署要求為指導,堅持從嚴治稅、從嚴治隊的工作思路,通過開展重點崗位監督,切實加強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控管理,進一步促進制度落實,增強監督實效,防范崗位風險,規范權力運行,全面推進我縣地稅部門懲防體系建設。
第三條開展重點崗位監督堅持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原則,堅持嚴格要求、嚴格落實原則,堅持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層級監督和專項監督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實地監督和案頭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重點崗位監督工作在縣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實施,縣黨組要加強組織領導,嚴密組織落實,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嚴格執紀問責,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責
任擔當,認真履行職責,確保重點崗位重點監督事項監督到位。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的重點崗位是指系統內稅(費、基金)執法、財務資金(包括國有資金和代收、代付、代管資金,下同)管理,涉稅行政審批、物資服務采購、工程建設管理、票證發票管理、干部人事管理等執法和廉政風險相對較高的崗位。
本辦法所稱的重點監督事項是指系統內重點崗位上權力相對比較集中、存在較高風險、疏于監管容易引發嚴重問題的關鍵環節和重要事項。
第六條我局要切實加強對重點崗位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督促重點崗位人員提升業務能力,增強自律意識,切實完善監督措施和手段,適當進行輪崗交流,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重點崗位相關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崗位規章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方面的制度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切實加強自我管理,強化風險意識,自覺接受監督。
第二章監督事項和內容
第七條稅(費、基金)執法崗位監督:重點對稅(費、基金)管戶管理、征收管理、資金安全管理、稅務稽查、行政處罰、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等方面進行監督。重點監督事項
包括:
(一)管戶管理方面:重點監督是否嚴格按照規定將轄區內應登記的管戶登記并納入征管信息系統管理;是否按照統一安排認真開展管戶清查工作;是否認真落實管戶巡查制度,是否對假停業、假注銷、假失蹤納稅人進行巡查,有效防止漏征漏管現象;是否按照縣局劃分范圍進行登記管理;是否存在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情況。
(二)征收管理方面:重點監督是否嚴格按照規定征收各項稅費,是否存在擅自擴大或縮小征收范圍的情況,有無不征、少征、多征稅費現象,有無違反規定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攤派稅款現象;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核定稅款;是否按照規定認真落實欠稅公告制度,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清理欠稅。
(三)稅費資金安全管理方面:重點監督是否嚴格執行“限期限額”結報規定,是否存在截留、積壓、貪污、挪用、轉引稅費等問題;已結報的稅款是否按規定及時解繳入庫,規費、基金是否繳入規定賬戶并進行及時核算、對賬和按時上解、劃繳;是否存在擅自改變預算級次、入庫級次或混庫現象;是否存在違規設臵稅款過渡戶和稅款私存現象;稅款退庫是否按批準文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是否有人為延遲退庫、隨意退庫問題。
(四)稅務稽查方面:重點監督舉報案件和轉辦、交辦案件是否按規定及時受理,是否存在壓案不查、瞞案不報的
問題;是否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實施檢查,是否按規定標準收集證據,查處問題是否定性準確;是否按法定程序審理案件,是否嚴格執行大要案件審理制度,是否按規定程序受理和組織聽證;是否按規定及時送達執行文書,是否按規定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是否按規定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涉嫌犯罪案件是否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
(五)行政處罰方面:重點監督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及處罰權限是否合法,適用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具體處罰裁量是否合法適當,行政處罰程序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與要求,是否存在違規越權處罰或處罰嚴重失當等問題。
(六)稅費政策落實方面:重點監督是否嚴格執行各項具體稅收政策規定,是否存在隨意變通政策規定等行為;監督是否認真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是否存在落實執行不到位的情況;是否嚴格落實執行規費、基金相關規定,是否嚴格按照征收標準及核定產能規模調節系數計征基金;是否按照規定做好已繳證明自開票、代開票和換票管理;是否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進行免繳基金認定。
第八條財務資金管理崗位監督:重點對經費收支、經費管理、經費審批、裝備及固定資產使用和管理等方面進行監督。重點監督事項包括:重點監督預算的編制、執行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各項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和標準是否完整和符合規定;是否存在違規開設及使用賬戶情況;是否存在利用各種手段套取財務資金(包括國有資金和代收、代付、代管資金),隱瞞資產處臵收入、利息收入或其他收入不按規定入賬私設“小金庫”問題;是否存在貪污、挪用、轉移財務資金或套用單位各類資金用于炒股、投資及違規借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問題;是否存在重大項目開支不按規定標準程序審批的現象;裝備及固定資產的核算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財務管理部門、財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未按規定進行核算、登記管理、使用而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問題,是否做到賬賬、賬卡、賬實相符。
第九條涉稅行政審批崗位監督:重點對審批內容、審批時限、審批程序、審批條件等方面進行監督。重點監督事項包括:
重點監督是否嚴格按照審批權限開展具體審批工作,是否存在越權審批情況;監督是否對減免稅資料進行嚴格審核,是否存在資料不齊全、涉稅文書使用不規范等情況;減免稅審批決定是否經過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作出;有無對不符合減免條件的納稅人給予稅收減免而造成稅款流失的問題;是否按規定設立納稅人減免稅登記臺賬。
第十條物資服務采購崗位監督:重點對采購程序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實等方面進行監督。重點監督事項包括:重點監督物資服務采購是否編制購臵計劃,并納入當年預算;對應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物資服務是否按規定程序和方式辦理集中采購;是否存在違反采購程序或不按規定
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篇3
通過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強重點部位監控,堅持標準化作業、建設標準化工地,實現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無責任事故人員死亡,無責任事故人員重傷,輕傷率控制在2‰以內,無重大投訴現象。
安全文明施工目標和指標
1、輕傷率控制在2‰以內。
2、重傷率為零。
3、杜絕因工亡人事故。
4、不發生爆炸、火災、設備、交通、管線等事故。
5、杜絕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施工秩序良好。
6、沒有業主、社會相關方和員工的重大投訴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
7、創建中國鐵道建筑總公司安全質量標準(文明)工地保證措施:
一、組織保證
指揮部成立領導小組,指揮長為組長,總工程師為副組長,工程部、安質部、物資部、設備部、計劃部、財務部、綜合辦公室為組員。
二、實施措施
1、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指揮長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安全生產全面的領導。建立健全從指揮部到各作業隊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網絡,形成全員參加、全員管理、全過程管理的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確保安全生產有序受控。
2、抓好三級安全教育,做好持證上崗工作。一是堅持新職工、變換工種的職工和特種作業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不得上崗,二是所有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上崗。三是電工、電焊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供電、勞動部門培訓合格,持有效證件方可上崗操作。四是做好季節性防暑降溫、防寒保暖的教育和實施。
3、推行重點崗位日常檢查監控工作,例如起重工、混凝土工、鋼筋工、電焊工、電工等崗位,強化全員安全意識。
4、加強施工隊的安全管理。在與施工隊簽訂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責任。同時,強化全過程的安全控制,做好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建立教育檔案,施工人員須持有身份證、上崗證、特種崗位操作證等有效證件。
5、施工現場有安全質量標準(文明)工地宣傳氛圍。一是對施工隊統一規劃,統一布置實施;二是參建員工統一著裝,統一掛胸牌,統一安全帽;三是施工現場各類警示標志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宣傳標牌布置齊全醒目。
6、施工現場有合理布局。施工通道保持通暢,場地有排水系統和排水設施,建筑材料、構件、料具按總平面圖堆放整齊、穩固。建筑垃圾按當地環保部門要求運至指定地點堆棄。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存放,各種材料、物品按“貫標”要求做好狀態標識。
7、建立安全會議制度。指揮部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每月開展一次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檢查,做到工作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使安質工作有序開展。
8、嚴格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任何人不得擅自變更組織設計,簡化作業程序。分部、分項、分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資料要詳細,交底人、接收人雙方要簽字確認。
9、建立健全設備的“用、管、養”制度,實行定機、定人、持證上崗,各類機械設備掛有操作規程,有運轉及例保記錄,禁止帶病運轉,電動機械配齊完好的安全防護裝置并有接零、漏電保護裝置。
10、施工用電必須根據《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一是編制施工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采用三相五制供電系統;二是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箱一閘一漏”,漏電保護裝置應與設備相匹配,并要有定期檢測記錄;三是電焊機配備二次倒空載降壓保護裝置;四是現場各類臨時電源必須架空或埋地,電線接頭絕緣包扎,不得掛在樹上、腳手架上,電線表面破損、老化的,禁止使用。
11、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各類消防設施完好,配置合理,明確防火重點部位,備有器材和材料等。
12、職工宿舍配備公寓化備品,宿舍內保持清潔衛生,有衛生制度,床鋪擺放統一,行李堆放有序,各床位被子折疊一致,鞋子、衣物、日常用品等擺放整齊有序。宿舍內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亂接插座,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在床上吸煙。
13、食堂衛生:炊事人員有健康證和食堂管理制度,有密封措施,切菜板、菜盆生熟分開,餐具使用做到“一洗、二刷、三消毒、四儲存”,有防蠅、防暑、防蟑螂、防塵、防腐措施,并配備冰箱或冷柜。炊事員上班時應將白衣白帽、白口罩穿戴整齊。
14、搞好與周邊有關單位和居民的關系,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和有關單位的規章制度,實施文明共建活動,公布監督電話,接受周邊有關單位和居民的建議和意見,同時確保無職工(勞務工)治安案件的發生,職工(勞務工)上崗及外出辦事時必須攜帶相關證件,并自覺服從上級和地方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
15、按照集團公司安全質量標準(文明)工地內業資料考評驗收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臺賬工作,做到臺賬填寫及時、準確、真實、整潔。
信用評價方面
目標:哈大客專參評單位中,位居中有以上水平。采取措施:
一是重點提高信用評價重要性的認識。
認真研究和掌握信用評價辦法,加強重要性的認識,有針對性地迎接好評比檢查,捍衛企業信譽,維護企業的'信譽。
二是高度重視與業主的溝通工作,勤聯系、勤走動。重視每一次檢查,重視每一位檢查人員,超前謀劃,做好自檢,做好信用評價檢查的接待工作。加強與業主的溝通工作,主動將自身的工作目標與業主所想、所急、所需結合起來,以真誠的態度、辛勤的勞動和及時有效的溝通贏得尊重、創造信譽;同時,充分挖掘一切外在的和內在的因素,
認真組織好每月的信用評價,爭取加分的因素,達到最好的信用評價效果。
三是提高客運專線建設的質量意識,加強高性能混凝土質量控制。
扎扎實實抓好現場管理,將“高標準、高起點”的思想貫徹在項目組織、施工進度、安全生產、質量控制、內業資料、文明施工等每一個環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施工行為,規范作業程序,分工落實到有關工序和具體責任人,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措施到位,確保工程質量全面可控,最大限度減少質量隱患,杜絕工程質量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