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各項規章制度(精選3篇)
社區各項規章制度 篇1
一、生產例會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二)季度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傳達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通報轄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安排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重大問題。
(三)根據上級要求和社區安全生產形勢,不定期召開社區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相關重要事項。
(五)安全生產各項會議要設立專門記錄簿,由專人做好完整記錄,參會人員要進行簽到,并留檔備查。
(六)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作出的決議、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專人負責督辦、檢查,定期進行匯總。
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應在每季度以及“春節”、“十一”等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前,組織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對重點領域、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開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應當加強對轄區內容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設施、場所的防范,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并進行嚴格檢查。
(三)安全生產檢查時,要有方案、有記錄。檢查結束時要填寫《現場檢查記錄》,并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發現隱患時,可以當場整改的必須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及時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并實行跟蹤督辦,期滿復查驗收。
(四)對日常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反饋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對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隱患,要督促隱患所在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進行監控管理,確保萬無一失。
(六)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隱患排查治理、監控主體責任,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定期開展安全自查自糾。
三、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監控工作,應當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二)對重大危險源存在的事故隱患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舉報。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標準和規定,對本單位有關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進行辨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應當進行登記,建立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六)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特別是避險方法書面告知相關人員,同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加強對設備、設施的管理。
(七)對存在事故隱患的重大危險源,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整改,對不能整改的,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演練,并報所在地社居委備案。
(十)社居委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定期對重大危險源監控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填寫《重大危險源巡查記錄》。
四、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社居委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人員,明確職責,統一指揮,便于發生突發事件時,及時配合相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建立預警制度,加強事故發生預測預警工作,定期對重大危險源和重點部位進行分析和評估,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要及時進行預警。
(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緊急情況下,可先電話報告,事后以書面形式補報,報告內容要信息準確,包括時間、地點、事故單位、事故原因、傷亡情況、傷亡人員信息以及應急救援情況等。
(五)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社居委主要負責人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要及時組織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配合相關單位及時安撫受害者家屬,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確保社會穩定。
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堅持以正面宣傳教育為主,結合實際,突出重點,突出主題。
(二)在居民區內利用安全生產宣傳欄、電子屏幕、橫幅、黑板報等安全生產公益宣傳設施和各種公共活動,使宣傳貼近居民、貼近現實。
(四)社居委、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居民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相關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的宣傳。
(五)每年的“安全生產月”、“11.9”等活動日,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安全生產宣傳高潮。
(六)不斷加強維護社區消防安全的志愿者網絡建設,廣泛招募和聘請“消防志愿者”和“義務消防監督員”。
(八)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針對防火、地震等自然災害的應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練,提高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九)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要求參加培訓,持證上崗率要達到95%以上。
社區各項規章制度 篇2
為加強社區干部及工作人員管理,規范行為、提高效率、增強干部及工作人員為民服務理念,服務水平,更好地完成鎮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任務要求,經社區“兩委”會議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區干部及工作人員任職資格及條件
1、黨委政府安排、或指派任社區干部職的社區干部。
2、為方便服務社區群眾,強化社區管理,社區工作人員必須是本社區常住居民。
3、現社區工作人員,無論因何種原因,遷出本社區居住,應取消其社區工作人員資格及所享受的補貼待遇。
二、社區干部、工作人員學習能力要求
1、社區各項工作要在社區黨總支和社區居委會領導下進行,每位社區工作人員都要服從社區黨總支和居委會的領導,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每位工作人員都要自覺地宣傳貫徹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主動提高社區各項服務。
3、社區工作人員要按照鎮黨委、政府的要求,參加各項學習,并按要求完成規定的學習內容。
4、參加各級主管部門開展的業務培訓,熟練使用電腦和相關的應用軟件。
三、社區干部及工作人員工作要求
1、熱愛本職工作,有自我奉獻精神,熱心為居民服務,履行好工作職責。
2、熟悉所分擔的工作任務、性質、狀況、部門要求和所要達到的目標。準確掌握所分擔工作要求的.全部數據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計劃,做好半年和年終總結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檔案
4、熟悉個人分擔工作的政策、法規、界線和要求,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5、嚴格工作紀律。上班時間不干私活,不干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隨意竄崗和離崗。
6、熟悉個人分擔工作的政策、法規、界線和要求,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
7、嚴格考勤紀律。簽到制、不得遲到、早退。每月遲到三次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連續三天扣除當月補助;曠工累計超過半月,扣除當月工資,請假按曠工處理。其它婚嫁、產假,均按鎮有關文件執行。
8、嚴格請銷假制度。請病、事假三天內向主任請假;一周內向總支書記請假;一周以上向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假,并有請假書面假條,過后及時銷假,離崗不請假按曠工處理。
9、工作人員要愛護居委會公共財物,若有損壞要照價賠賞。
四、社區工作人員入戶管理要求
1、社區工作人員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區居民小組,與居民“打成一片、融為一體”,建好居民,小組網絡人際關系。
2、對自己所分管的片,要求每季度入戶一次,其中重點戶每月入戶一次,入戶率為100%,入戶調查結果準確詳實。通過入戶,全面掌握本片計生流動人員、育(孕)齡婦女、低保困難戶、優扶對象、殘疾人、下崗失業人員等業務部門要求的重點人口信息,為開展工作提供詳實可靠的依據。
3、對入戶不到位,調查結果不實,弄虛作假的,按照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五、社區干部及工作人員獎懲辦法
1、按質按量完成各項任務的,享受全年補貼、年終獎勵和專項獎勵。
2、遵守社區居各項制度,做到按時出勤,有事請假。每事(病)假,無假條扣除本人日補貼20元;全年累計15天,不予發給年終獎,累計30天的,按照不能勝任社區工作處理,不予聘用。
3、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誤和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扣發年終獎10%。在鎮、縣和市級以上造成影響的,扣除全部年終獎勵,并解除社區工作人員身份。
以上制度若有違規:干部報請上級黨委、政府。工作人員:解除社區工作人員身份。
六、本辦法由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解釋。
社區各項規章制度 篇3
社區工作職責
1、社區黨建:積極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的指示、決議、決定,在社區組織、宣傳、人員管理工作以及社區居委會重要問題的決策中,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教育居民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應盡的.義務;引導社區居民群眾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責任人:
2、社會保障:組織實施社區服務、民政、退管、就業和再就業等工作。責任人:
3、文教體育:大力開展社區文化體育、義務教育等工作,活躍居民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責任人:
4、環境衛生:組織落實紅十字會、愛國衛生、社區衛生等工作。責任人:
5、司法綜治:認真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廣泛開展“文明社區”、“安全社區”的創建活動;認真落實普法教育、治保調解、釋解幫教等工作。責任人:
6、計劃生育:扎實做好常住人口、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計劃生育協會工作。責任人:
7、婦聯:做好社區婦女、兒童工作。責任人:
8、做好社區統戰、僑務、老協等工作。責任人:
社區辦公室職責
1、組成人員
社區黨支部書記: 社 區 主 任: 遠程 教育專 干: 勞 動 協 管 員: 計劃 生育專 干:
2、職責:
①公章使用和管理;
②日常公務處理;
③會議安排;
④日常考勤;
⑤其他相關工作。
會議制度
1、黨支部會議:每兩月召開一次,研究黨建工作和社區有關事務、有關財務支出等,具體內容由黨支部研究確定。
2、社區居委會成員例會:每月召開一次,組織社區工作者匯報當月工作,講評本月工作完成情況,表揚好人好事,指出存在不足,布置下月工作。
3、社區工作者民主生活會制度:每年召開一次。會前,社區居委會應報告,鎮包村干部參加,并召開社區各專委會委員、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組長代表征求意見會,認真聽取和收集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4、社區居委會應建立議事監督會議、居民代表會議和居民小組長會議制度,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考勤、請假制度
(一)各種假期規定
1、事假:社區居委會書記、主任外出須請示鎮單位書記、鎮長批準后方可離崗。社區干部外出,能在當日返回的,應通知社區居委會。當日不能返回應經社區書記或主任批準。外出三天以上要經鎮有關科室的主任領導批準。
2、婚假:一般7天,男女雙方均達晚婚年齡者婚假15天(含雙休日)。
3、產假:晚婚晚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給予女性產假180天,給予男性產假7天。 (以上假期均含雙休日)
4、喪假:直系親屬及配偶父母死亡的給予喪假3天。
5、病假:社區居委會成員有病住院要及時告知社區居委會。
(二)審批權限
社區居委會成員請假一律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事先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擅離職守的,一律視同曠工,累計20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考勤制度
1、社區居委會執行國務院規定的公眾作息時間。社區居委會 負責考勤,包括每天出勤和上下班制度的遵守情況,每季度3日前須將上季度考勤情況報送社區辦。出勤情況作為年終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2、考勤內容包括:被考勤人上下班時間、休假、請假、加班情況。
3、各社區居委會領導應安排人員頂替請假人員的工作,請假人員在休假前應將當前的工作事項向頂替人員作出具體的交代,保證居委會工作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