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管理制度范本(通用3篇)
工資管理制度范本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保證公司的長遠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等級薪酬體系適用對象包括公司各職能部門中以常規性工作為特征的員工(包括享受年薪制員工、銷售人員、計件制工人及承包薪酬員工以外的'所有員工)。
第三條:等級工資制的薪酬構成為:
1、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3、獎勵工資;
4、普惠的福利與保險;
5、單項獎勵計劃;
6、總經理特別獎
7、其他。
第二章:等級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等級工資制共分9等37級。
第二條:等級工資共7系列。
第三條:每一崗位薪資等級的確定根據工作評價進行評定。
第四條:等級制各崗位的工作評價工資額根據工作評價的結果得出,它的計算方法為:工作評價工資額=點值x工資調整系數x工資率
第五條:工資調整系數的調整,主要根據職業勞動市場調查的實際數據和公司人力資源戰略需求確定,以保證公司內不同崗位的薪資收入水平符合內部公平和外部競爭的要求。
第六條:工資率的調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
工資率的調整與公司的經濟效益掛鉤,隨動性調整,集團根據工效掛鉤及兩低于的原則進行調整。
第七條: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的總額根據工作評價結果得出,擬占工作評價所確定的工資額的70%,按月支付,即:基本工資=工作評價工資額x70%
第八條:基本工資的調整分為調職、調等、調級、調整工資率,具體調整方式為:
1、調職:根據調整(升/降)后所在職位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2、調等:根據考核結果,在所在薪酬系列內調整職等,并按調整后的職等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3、調級:根據考核結果,在本職等內調整職級,并按調整后的職級支付職位工資;
4、調整工資率:根據企業經濟效益進行調整;
第九條: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的總額根據工作評價結果得出,占工作評價所確定的工資額的30%,按月支付,即:績效工資總額=工作評價工資額x30%
2、績效工資的實際支付與前一個季度公司總體業績完成情況以及員工上一個季度的考核成績掛鉤
第十條:獎勵工資:
年度結束后,從當年經營中產生的凈利潤中提取15%比例(包括年薪制員工的獎勵年薪及等級制員工的獎勵工資來源),并根據員工的年度考核結果進行發放。具體計算辦法為:
該崗位對應點值x薪資調整系數x年度考核系數
X崗位獎勵工資=x獎勵工資總額
Σ(崗位點值x薪資調整系數x年度考核系數)
2、員工年度考核成績為該員工各月份考核成績的綜合結果
第十一條:等級制員工的考核與晉級、晉等、晉職的關系:
1、同一職等內,每經過一次年度考核為A級(優秀)者,可以在本職等內向上晉升一個職級;當晉升到本職等最高職級以后,不再晉升職級,除非晉升到更高的職等;
2、等級制員工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等級制員工連續二年考核為優秀或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于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3、根據考核結果和公司人力資源需求狀況,符合條件者可以晉職。具體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擬訂,呈報總經理核準后執行。
第十二條:等級薪酬體系中各系列所對應的薪等空間是固定的(根據工作評價結果最終確認),不存在無限的晉級與晉等空間。
第十三條:建立不良事故考核機制,凡發生不良事故者,根據所發生的不良事故等級,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具體細則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等級工資制員工依法享受國家法定福利和保險,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根據實際需要,建立與特殊貢獻、成本節約、不良事故預防、合理化建議等相關的單項獎,具體執行辦法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對有特殊貢獻的員工,頒發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
第十七條:其他:因政策及地區差異所造成的其他特殊的薪資項目,如外派補貼等。
第十八條:享受等級工資制員工,加班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有關病事假薪資核發辦法見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規定。其中,國家法定休假期間工資以基本工資為標準計發。第二十條:工資發放日為每月xx日。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解釋權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工資管理制度范本 篇2
總則
為維護全體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資福利管理制度,保證中心的穩定與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員,包括:中心運營總監、業務主管、口腔醫生、咨詢、護士、后勤、保潔員、市場人員等等。
二、中心運營總監實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為主。
三、前期中心業務主管以保底工資為主。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員薪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基本月薪;
2、績效月薪;
3、獎勵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險;
5、培訓、考核優秀者獎勵。
薪酬管理辦法
五、基本月工資:
1、以每個月10號發放,按時核發;
2、月基本工資的初始核定以個人學歷、職稱、工作能力、勞動力市場價格、整形醫院人力資源政策為基礎;
3、新聘(或新晉升)人員的基本工資按照現行標準進行核定;
4、特殊情況、特別人員可匯報公司主管再進行彈性調整。
六、績效月薪:
1、在每月結束后,根據考核評價結果進行核定,在次月十號一次性核發;
2、任職不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天數進行核定。
七、考試獎金:每月進行一次口腔業務與營銷服務考試。按末位淘汰制度實行,連續三次考試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優秀者可以適當獎勵部分現金。
八、口腔中心人員凡發生以下情況者,均考慮停發、緩發或減發工資:
1、違反口腔中心政策、規定嚴重者;
2、辭職或辭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發現問題,但對當前中心業績帶來不利影響者;
4、透露中心業績者、相互透露討論各自工資待遇者;
5、工資發放、停發的決定權在口腔運營總監處;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員不享受雙休日,國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險
十、上班滿一年人員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和保險,其享受內容和享受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上班滿一年人員可享受特別福利保險,但中心若發生經濟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險中心負責60%。個人負責40%。
十三、國內進修學習:
1、口腔中心醫生任職滿一年者,考核結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學習地進行學習。費用中心負責。
2、中心員工績效考核優秀者,運營總監可以匯報公司給予到總部參觀學習、旅游。費用由中心負責。
附則
十四、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十五、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中心人力資源部。
十六、醫院上班時間暫定為早上8:00-11:30、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醫護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休。
我剛接觸到醫院的管理,好好學習一下發光并非太陽的專利,
工資管理制度范本 篇3
為規范公司對部門和員工的績效考評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過對部門和員工日常工作和行為規范的考核、考評,建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系統,促進個人工作素養和整體工作效率的不斷提高,防止和糾正部門和員工瀆職、失職、違紀、違規行為,保證公司績效目標管理的達成。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部對部門和員工的各級考評、各類行為規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職責和權限
3.1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或公司主管領導對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有考評權和考核權,負責對各類考評、考核結果的最終認定。
3.2公司成立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主管領導、總經理辦公室和人力資源部等職能部門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對各部門有考評權和考核權。
3.3各部門和生產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管理,行使考評權和考核權。
3.3人力資源部負責歸口公司考評和考核結果,并將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
3.4員工和部門對同級和上級單位有考評和考核的建議權。
4.績效考評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辦法及考核實施細則
4.1績效考評、考核管理程序
4.1.1員工每月26日向部門負責人匯報或提交工作總結,作為月度考核的依據。
4.1.2部門負責人根據員工的工作總結、工作表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員工,見附錄1),打分并作出評估,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3部門負責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組交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兩項總結可以合寫,也可以分開寫),作為對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工作的考核依據。
4.1.4公司考核小組根據部門負責人個人工作總結和部門工作總結、工作表q/bw·g0802-04
現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填寫《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和部門兩種,分別見附錄2、附錄3),打分并作出評估,由總經理辦公室將考核結果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并將審批后的考核結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和作為計算績效工資的依據。
4.1.5人力資源部將收到的各類考核結果根據規定計算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員工的績效工資,并與員工薪酬兌現。
4.1.6負責考核的負責人應及時將考核結果與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見面溝通,出現異議時被考核部門負責人或員工可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裁決,由人力資源部調查落實,確屬必要時可對考核結果進行適當小的調整。
4.1.7人力資源部每季度末根據各類考核結果和部門及其負責人、部門員工的工作成果,進行一次綜合評價,按規定對員工進行獎勵或處罰。
4.2考評、考核管理辦法
4.2.1考評、考核的組織:考核小組組織對公司部門和部門負責人的考評和考核,部門負責人組織對本部門員工的考評和考核。
4.2.2考評、考核的原則: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結果為主要依據,按照崗位職能職責標準對員工進行考核;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置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并對考核結果及時溝通;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和一般員工的最終績效均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置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并納入考核體系。
4.2.3考評、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為單位進行考核,考評以季度為單位進行考評,年終進行一次總考評。
4.2.3.1采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能職責評價法對員工進行考核,并結合目標管理法對部門進行考核。
4.2.3.2部門考核以部門月度業務計劃和部門職能職責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3.3員工考核以崗位職能職責和工作任務執行結果為主要考核、考評依據,按考評、考核實施細則和考評、考核程序進行。
4.2.4考評、考核結果的處理
4.2.4.1按月度考核結果確定績效系數:部門績效系數和員工個人績效系數
為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部門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為工作目標考核結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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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專項考核結果分值的百分數的連乘積。
4.2.4.2按績效系數與工資掛鉤計算發放薪酬:
部門員工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總額+年功工資總額+全勤獎總額
+(崗位技能工資總額+績效工資總額)部門績效系數
=∑部門員工工資
部門負責人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負責人個人績效系數
員工工資=基本工資+年功工資+全勤獎+
∑部門(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部門績效系數[(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部門(個人崗、效工資和個人績效系數)
(“個人崗、效工資和”=崗位技能工資+績效工資)
4.2.4.3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級。
4.2.4.3.1連續三個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
4.2.4.3.2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75分以下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75~70分的,下調一級,70~65分的,下調二級,低于65分的淘汰。連續兩年考核經考評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綜合考核經考評為90分以上且無月度考核不合格記錄的員工或部門負責人,90~95分的,上調一級,95分以上的,上調2級。76~89分的不調整薪級。
4.2.4.4按考核、考評分值調整薪等。
4.2.4.4.1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95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經考評100分以上的上調1個薪等。
4.2.4.4.3連續2年考核經考評低于80分的下調1個薪等。
4.2.5無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考核、考評結果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按每延誤一天,減發考核負責人10%的績效工資,直至減完為止。
4.2.6考核負責人應采取公正、公開、公平的態度對被考核部門和員工進行考核和準確的考評,若在考核、考評的過程中發現弄虛作假、蓄意打擊報復等惡性行為,一經查處,減發考核負責人20%的當月績效工資,并提出書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內考核者出現三次考核、考評失誤,導致人力資源部裁決的,視同失職處理,對考核負責人將考慮降級、降等或轉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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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評、考核實施細則
4.3.1員工獎勵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獎勵。
4.3.1.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功績或貢獻,有利改進計劃經采納施行,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
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變,能臨機應變,措施得當,奮勇救護保全公司財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進設備、工藝、材料,提高公司產品生產能力、降低各種消耗有顯著成效,觀察六個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業績優異、品德優秀,可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員工樹立良好風氣的;
4.3.1.6領導有方,服務勤勞,受到各部門贊譽的。
4.3.2員工獎勵種類和標準
4.3.2.1能衡量創造價值的,按年所創造的價值評定(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審):10000元以下的一次獎勵100元,記嘉獎一次;超過10000元至100萬元的按5%提取獎金,20萬元以下記小功一次,20萬元以上記大功一次,50萬元以上上調一個薪級;超過1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上調二個薪級。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創造價值的,參照4.3.2.1條進行嘉獎、記小功、記大功、加薪等獎勵,獎勵金額一次最高不能超過1000元。
4.3.2.3嘉獎三次算記小功一次,記小功三次算記大功一次,記大功兩次上調一個薪級,不跨年度計算。
4.3.3員工處罰條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門負責人或考核小組上報人力資源部酌情簽報予以處罰,出現記過以上處罰的須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予以處罰。
4.3.3.1有瀆職、失職、對問題失察、違規行為,給公司財物和工作造成損失的;
4.3.3.2泄露公司機密、向主管人員或有關人員隱瞞或謊報事實的;
4.3.3.3故意浪費、損害公司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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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遇有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報的;
4.3.3.5未經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許而為其它公司、機構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時間干私活、竄崗、睡覺、怠工或擅離職守的;
4.3.3.7工作不服從分配、擾亂秩序、侮辱同事、妨礙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為粗暴屢教不改的;
4.3.3.9拒絕接受主管人員或上級正常的工作檢查的;
4.3.3.10任何時候有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行為的。
4.3.4員工處罰種類和標準
4.3.4.1能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大小處罰(公司可指定專家評定小組評議):1000元以下口頭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處罰50~500元,記書面警告一次;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處罰500元~1000元,記小過一次;超過1萬元至5萬元的按5%提取罰金,記大過一次;超過5萬元的按損失大小處罰金1000~5000元,并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經濟損失大小的,如屬非故意行為,經濟損失參照4.3.4.1條進行,其它按工作損失天數處罰: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記書面警告一次;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小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記大過一次;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免職或解除合同。
4.3.4.3經濟損失或工作損失如屬故意行為,按一般故意、輕度故意、重度故意、嚴重故意處罰如下: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損失1個工作日以下的,屬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小過一次;經濟損失1000元至1萬元的或工作損失3個工作日以下的,屬輕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倍處罰,給予記大過一次;經濟損失1萬元至5萬元的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下的,屬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損失加兩倍處罰,并免職或解除合同。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或工作損失5個工作日以上的,屬嚴重故意,按損失金額全額賠償,免職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4.3.4.4一年內書面警告二次算記小過一次,記小過二次算記大過一次,下調一個薪級,記大過兩次免職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績效考核表》中部門、部門負責人、員工三種情況分別考核,其中關于獎懲情況的考核如出現上述考評、考核細則規定的事項時,在《績效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仍要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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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生產人員的考評、考核可參照本制度有關條款進行,不再另行規定。
4.3.7各類專項考核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5.相關文件
q/bw·g0205-04質量管理工作考核辦法
q/bw·g0305-04安全生產獎懲條例
q/bw·g0306-04環境保護獎懲條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q/bw·g0801-04員工聘用管理規程
q/bw·g0803-04員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記錄文件
gj0802/01績效考核表(員工)
gj0802/02績效考核表(部門負責人)
gj0802/03績效考核表(部門)
附加說明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編制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
發布日期:20xx年5月30日
版本號:g-a受控(編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