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通用8篇)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篇1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于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并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應于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篇2
企業名稱:
經濟類型:
企業法定代表人:
職工人數:
甲方(企業方): 乙方(職工方):
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 首席代表職務:
代表人數: 代表人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根據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征得工會和職工同意,并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并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于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并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 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應于7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 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乙方首席代表:
企業蓋章: 工會蓋章:
xx年xx月xx日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篇3
為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企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廣東省實施〈工會法〉辦法》、《廣東省集體合同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經濟狀況、市場物價指數以及職工工資情況,公司與職工代表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條 工資協議
1、工資制度:公司實行(崗位工資制、動態結構工資制和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資標準:工資最低標準為 元/月。
3、工資分配形式
(1)崗位工資制月收入由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計件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組成。
(2)承包單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據效益確定,但從業人員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如公司正職 元/月;副職 元/月;中層正職 元/月;中層副職 元/月;辦事員1類 元/月;辦事員2類 元/月。)
4、工資目標
公司上年工資總額 萬元,預計本年工資總額達到 萬元,比上年增長 %。推行工資總額增長與企業經濟效益相掛鉤。
5、工資支付辦法
公司于每月 日前以 形式足額支付全體員工的工資。
6、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辦法
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二條、第五十一條、勞部發[1994]489號《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國發[1996]77號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1)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的準天數:
a、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晚婚假10天;
b、喪假(只適用于直系親屬)3天;
c、工傷假:按《勞動法》規定實際休假
(2)假期工資計算: 產假、晚婚假、喪假、工傷假,按崗位工資發放;
7、實行全員(含非全日制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具體標準按省市養老金繳納控制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企業方的權利和義務
(1)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特點和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規定的政策法規,有權制定公司薪酬方針及工資支付相關的辦法與規章制度;
(2)根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評和獎懲;
(3)科學合理制定或調整生產(工作)定額標準(必須是本崗位?%以上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4)根據考勤和工作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薪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薪資;
(5)企業在發生經濟效益嚴重滑坡時,在不減員的前提下,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可以降低員工薪資發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完成了正常勞動和定額的情況下,其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2、員工方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代表有權參與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審議,充分反映員工的意見和合理要求;
(2)員工應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3)員工應堅持學習,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
(4)員工應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四條
除本協議書以外,雙方認為需要協商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經雙方代表達成協議,可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第五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因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停產、轉產、兼并、破產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須在協議變更或解除后五日內將協議變更的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縣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協議不能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共同責任,可依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應按國家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若出現違反《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六章法律責任條款時,經濟責任不得轉移或納入(提高)定額。
第七條 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依照《廣東聲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由雙方指派代表成立監督檢查小組。企業方監督檢查檢查小組成員為 ,職工方監督檢查小組成員為 、 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定、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省市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報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區勞動部門和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全體員工公布。
以上條款經協商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工會首席代表簽字(蓋章)
xx年xx月xx日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篇4
甲方(采購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購的設備內容和成交價格
1、甲方向乙方共采購廚具設備15項,具體物品名稱、規格型號、質量標準、數量詳見采購清單(廚具設備采購清單是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
2、所采購的廚具設備成交總價合計:肆萬元人民幣(小寫¥40000元)
3、所采購的全部廚具設備免費配送、免費安裝及調試,對甲方的兩個舊蒸飯車(24盤和12盤)修好并安裝,保證其正常使用,所安裝的設備全部附件由乙方自理(總價款內已含),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費用。
二、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乙方售后服務及損害賠償
1、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甲方的要求和乙方對甲方的承諾所要求的技術標準執行。
2、乙方應按生產廠家的保修規定和服務承諾做好保修等免費服務。
3、乙方售后服務響應時間為當天。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質保金和其他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4、如因乙方廚具設備本身質量原因,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三、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xx年xx月xx日
2、交付地點:徐州市傳染病醫院新食堂內
3、乙方除負責物品的運送、安裝、調試外,還要負責個別設備基本操作使用培訓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為止;所有設備都要提供使用說明、保修卡等相關資料;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驗收時間:甲方必須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應當出具驗收單。
4、驗收標準:
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甲方要求和乙方承諾。
四、貨款的結算
1、結算依據:乙方開具正式銷售發票及甲方出具的驗收單。
2、結算方式:貨款不付現金,使用轉賬支票,全部設備能正常使用一周后付貨款的95%,預留5%的廚具設備質保金無質量問題一年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廚具設備,甲方隨意單方變卦拒絕接貨,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部分損失。
2、乙方所交廚具設備品種、數量、規格、型號、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退貨,并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議,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鑒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鑒定的結論;
2、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九、協議附件一份,即:廚具設備采購清單。
甲方 (采購單位)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集體合同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根據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對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提出如下方案:
二、根據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__元,同比增(減)_____%,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___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__________元,同比增(減)_____%.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征得工會和職工同意,并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并于每月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________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
九、對本協議未予明確的其它事項,雙方應當以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予明確的,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本協議簽訂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業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協議的,雙方可協商修改協議。任何一方提出協商要求時,對方應于7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并與提出方共同進行集體協商。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內容。
十一、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按《集體合同規定》有關條款執行。
十二、違約責任(由協商雙方具體商定): .
十三、本協議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應于_____日內由企業將工資協議及說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并自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全體職工公布: .
十四、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即行終止。
十五、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
企業蓋章:_______________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篇6
工資協商合同(四)
二、根據政府公布的今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為 萬元,比上年增(減) 萬元,同比增(減) %,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應達到 元,比上年增(減) 元,同比增(減) %。
三、職工獎金、津貼、補貼的設置和發放辦法: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應征得工會和職工同意,并分別按以下辦法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1、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基數:
2、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發標準: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小時工資標準150%的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200%的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乙方職工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3、乙方職工實行計件工資的,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甲方應按上述辦法支付乙方工資。
4、按上述辦法支付的加班、加點工資是另外增發的,不含支付給乙方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甲方每月至少給乙方職工發放一次工資,并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予以支付,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應提前進行發放。不得以產品 、商品等實物抵付職工工資性收入。企業不得拖欠職工工資性收入,如確因生產經營困難,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須事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無故拖欠,應按有關規定,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經協商確定本年度企業內部最低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 元。
七、職工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因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八、雙方認為需要協商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他事項: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篇7
甲方:*公司
乙方:工會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勞動民法典》和《天津市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協商雙方經過企業本年度生產經營狀況的分析及預測,結合本市、本行業其它相關因素,參照今年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布的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比照同行業人工成本水平,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形成以下協議:
1、按照我公司*年職代會確定的*萬元利潤指標,本著企業效益與職工工資收入同步增長的原則,完成利潤指標,本年度從業職工工資總額達到*萬元,增長%,從業職工平均工資達到*元,增長%;完不成利潤指標,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按比例遞減。
2、企業職工最低工資為每月*元。
3、企業目前從業職工人數為*人。
第二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或天津市有關工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2、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員工實際工資水平較大;
3、因外部條件造成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協議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第三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本協議。
1、企業被撤銷、解散或依法宣告破產及瀕臨破產;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
第四條企業修改、變更或提前終止本協議,需經雙方代表協商一致,并經職代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后報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
第五條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正確履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必須承擔責任。
企業方違反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害的,應按規定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職工方違反本協議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且應糾正違法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第六條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及天津市頒布的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份(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正本甲乙雙方各一份,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正、副本各一份。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企業首席代表簽名:職工首席代表簽名:
企業蓋章企業工會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資協商合同范本(五) 篇8
甲方 乙方
(員工協商代表) (用人單位協商代表)
深圳市裝飾行業工會工作委員會 深圳市裝飾行協會
代表員工總數:______________ 代表用人單位總數: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
職務:裝飾行業工委會主席 職務:裝飾行業協會會長
協商代表人數:10名 協商代表人數:10名
產生方式:民主推選 產生方式:民主推選
委托授權 委托授權
深圳市裝飾行業工資協商協議書
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用人單位的正當經營利益,合理配置、開發、利用人力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就本行業工資分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基本原則及方式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涉及工資協商問題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平等對話;
(二)公平、公正、公開
(三)權利與義務相統一;
(四)合法、合度、合理。
第二條 根據行業特性,本行業工資協商過程得采用自下而上、逐層推舉、漸次授權的方式進行。
第三條 本行業工資協商協議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及終止事宜,依集體合同有關規定辦理。
工資分配及相關問題
第四條 本行業實行如下工資分配制度:
(一)除初級職員以外,從事經營管理(含技術人員)及行政事務的固定人員實行等級工資制。
(二)從事臨時勞務工作的人員,實行計件工資制。
五條 本行業固定人員工資不低于______元/月。
(一) 從事經營管理的工作人員依如下等級確定工資: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工資不低于_____元/月;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高級職員、中級職員)工資不低于____元/月;
(二)從事技術工作的工作人員依如下等級確定工資:
1、主設計師以上工作人員的工資不低于_____元/月;
2、設計師及項目管理工作人員工資不低于_____元/月。
上述工作人員月工資最高不得超過最低基數的____倍。
第六條 本行業臨時勞務人員(含木工、電工、焊工、安裝工、泥水工、油漆工)及一線
服務人員(含預算員、材料員、財務員、安全員、采購員、倉管員)依如下等級確定工資。
1、高級人員工資不低于______元/日;
2、中級人員工資不低于______元/日;
3、初級人員工資不低于______元/日。
初級職員、勤雜工人平均工資不低于_____元/月。
第七條 本協議第4條、第5條、第6條所涉人員統稱為員工。“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標準工資。
第八條 本行業固定人員年度工資增長幅度根據企業經營狀況、社會物價水平等因素,得由甲乙雙方在年度工資協商時另行商定。
第九條 本行業各企業應于每月25日前向工作人員全額支付其本月工資;臨時勞務人員的工資可按月清結,亦可即時清結;按月清結的,亦須于每月25日之前清結完畢。
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工作人員工資。
第十條 本行業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員工加班加點工資報酬。
員工加班加點工資依其本人標準工資為計算基數。
員工因法定事由致其標準工資低于深圳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依深圳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加班加點工資報酬。
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 本行業建立年度工資協商制度
本行業應于每年5―7月間,就本行業下年度工資分配事宜進行協商。
本行業年度工資協商的內容,依本行業工資分配變化情況適時商定。年度工資協商達成協議的,該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本行業年度工資協商的協商代表非因法定事由不予更換,且得依原有授權依法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