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存量房產買賣合同協議(精選3篇)
解除存量房產買賣合同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將年月日購買的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元退還給乙方。
五、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違約方需支付違約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存量房產買賣合同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購買的朝暉國際公寓501號和503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_________銀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后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29.66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60.90萬元退還給中國銀行桂林分行,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解除存量房產買賣合同協議 篇3
賣方: (共有人: )
買方: (共有人: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買賣雙方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賣方將座落在區街號
角分,( ¥元)。
三、房產買賣成交后,在房產交易主管機關規定的`期限內,雙方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五、在履行本契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契約自雙方簽章并經房產交易主管機關批準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毀約。
七、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由承擔。
八、本契約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房產交易主管機關存檔貳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賣方: (簽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共有人: (簽章)經辦人: (簽章)
聯系電話:
買方: (簽章)法定代表人: (簽章)
共有人: (簽章)經辦人: (簽章)
聯系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