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范文(通用18篇)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
供應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求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同意向甲方購買機械,經過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一、機械:
二、付款方式和期限
乙方所購機械的一次性全款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含由生產廠家至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的運費,發票金額不包含運費和G探望系統費用),付款方式詳見欠條,合同簽定當日乙方付給甲方購貨定金人民幣萬元整。
三、交貨
運輸:由甲方負責運輸,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場地。
交貨期限:乙方交納了欠條中的購車首付款后,甲方負責發車,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有機械的交貨手續。
四、驗收
乙方應在交貨當日對機械及隨機配件資料進行檢驗,發現問題立即同在現場的甲方人員協商解決,乙方接收機械,即視為甲方交付的機械各個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
五、約定事項
1、甲方雖然將機械交付給乙方使用,但是在乙方未按照欠條的約定清欠之前,機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機械負有保管的義務。甲方可以隨對機械的狀況實施監督檢查。在乙方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機械損壞和滅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發生乙方改裝,擅自拆除G系統買賣、抵押、抵押、抵帳、轉租、轉讓等害及機械所有權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機械。
2、乙方應按照欠條中的承諾按時還款,其中任何一筆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償還包括未到期部分在內的所有欠款,并按照拖欠總額的每____日千分之二計算違約金,或者解除合同,對此,甲方享有選擇權。
3、乙方全額付清所有款項之后,設備所有權才能轉移給乙方。
六、違約及責任
當乙方出現違約情形,甲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時,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處理:
1、甲方也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收回機械,乙方已使用機械的時間視為乙方租賃使用,乙方應自機械交付之日起至返還給甲方之日按照整機價款的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租賃費,因收回機械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差旅旨,運輸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交納的購機款直接用于沖抵乙方應負擔的費用。
2、乙方必須保證機械性能良好,能夠正常用使用,甲方收回機械后,如發現機械存在故障,則該修理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擅自改裝機械,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違約情形,同時要求乙方支付整機價款20%違約金或者不予退還其已交納的定金。
七、機械質量標準和保修
1、機械的質量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雙方對質量有爭議的,應由提出異議的一方委托國家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鑒定,并負擔鑒定費用,質量保證按照《中國機械行業機械產品質量保證規定》的相關條款執行:保修期限為交付機械之日起12(壹拾貳)個月。
2、保修期內產品出現故障或質量問題,甲方按__公司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標準承擔保修責任,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操作。保養不當導致故障的維修費用。更換費用及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按照隨機附帶的《保修手冊》和《使用說明書》進行使用,保養,并保證使用成都__集團授權的專賣店提供的廠家專用油品和部品,保證聘用持有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操作機械,否則,甲方不再承擔質量及保修責任,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糾紛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解決,但并不排除甲方向合同簽訂地以及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起訴的權利。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2
問題的提起:被譽為中國首例信息侵權案的中國經濟信息社訴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侵犯信息著作權糾紛案,已經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定被告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對中國經濟信息社發布的新華社信息構成著作權侵權。法院認定,新華社國內外記者所采寫、編輯和分析加工整理的信息屬于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原告系新華社所屬的經濟信息事業經營單位,被新華社授權經營其國內外記者采編的經濟信息。被告內部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能部門“科技成果推廣中心”在其信息服務網站頁面上提供的部分經貿信息(數據)系新華社版權所有的信息,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被告對原告所述事實供認不諱,但表示,其所屬信息服務網站上提供的新華社信息,是從北京鴻訊信息咨詢公司購得,在其采購協議書中,鴻訊公司稱擁有其所提供信息的版權,鴻訊公司轉買新華社信息與被告無關,因此原告應當起訴鴻訊公司,其不應任何法律責任。
筆者認為,一審法院作出此判決應基于兩個理由:一是原告為合法權利人,二是受讓人在購買該知識產權是沒有盡到合理審查的義務。不過令我們深思的是,如何確定受讓人承擔責任的歸責原則,如何認定受讓人是否盡到合理審查的義務。在沒有查清相關基本事實之前,一審法院作出這樣的判決將會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糾紛,相關當事人將被迫陷于訟累。
首先,沒有出讓人鴻訊公司參與到本案審理中來,法院無法查清案件基本事實。對于原告提出的證明原告是該項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證據,作為本案被告的受讓人自己是無法提供證據來反駁的。既然受讓人無法應訴,所以干脆不應訴。即使受讓人應訴,其還得請出讓人協助提供證據,但是出讓人憑什么要幫助受讓人打官司呢?
其次,法院判定受讓人敗訴后,如果受讓人的確是受了冤枉,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受讓人將被迫以這份生效的法律判決書和從原告獲取的證據作為其證據,以采購協議書為依據起訴出讓人。由此,將導致第二個訴訟產生。不僅如此,該案件受理法院將不得不面對前一份法院判決書作出法律評判。如出讓人舉證證明其的確是合法的權利人,受讓人前一訴訟敗訴的原因在于其舉證不力,在這種情況下,受讓人不得不再次面臨敗訴。
第三.如受讓人在第二個案件中敗訴,說明前一份判決是錯誤的,或者講有新的證據證明前一份判決是錯誤的。如果這種情況出現,受讓人是否還需要利用從出讓人處獲取的新證據,通過司法途徑(審判監督程序或者其他)來糾正前一份司法判決呢?
顯然,出現這樣滑稽現象的原因不僅在于當事人在訴訟程序上應對不力,本質原因是我國缺乏相關法律制度和相關訴訟程序的法律規定。隨著網絡技術和網絡貿易的發展,相關糾紛出現的機率大大增加,如不從法律層面上解決問題,會增加從事網絡交易的成本和風險,筆者認為,我國應當加強和健全知識產權交易的.相關立法,以減少交易的成本和保證交易的安全。而在實體法或在程序法上確立權利瑕疵擔保制度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不僅上述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其他有關知識產權交易的合同如著作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等技術轉讓合同的當事人均可能面臨相同的法律地位。即某一受讓人因知識產權許可合同取得了某項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受讓人卻遭遇到其他權利人的侵權訴訟,在這種情況下,受讓人應如何應對,法律又如何確定案件相關方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責任。
一.在法律上設立權利瑕疵擔保制度的必要性。
由于我國沒有從實體法和程序法上確立權利瑕疵擔保制度,使得相關案件在訴訟時無法可依,特別是知識產權的受讓人將被迫陷入無所適從的尷尬境地。以本案為例,原告以該項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身份起訴該被告(從出讓人處受讓該知識產權)侵權,受讓人以其與出讓人之間的采購協議作為抗辯。如果說,原告的起訴是依法有據的,那么從道理上講被告的抗辯理由也是合理的。由于被告的抗辯不直接針對原告的證據,根據合同只能約束合同當事人,不得對抗合同以外的人這一合同法基本原則。法院有權判定被告敗訴,并承擔侵權的民事法律責任。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告只得依據采購協議再去起訴出讓人,這時候,出讓人可能會拿出一系列的證據證明其是合法的權利人,受讓人可能再次敗訴。面臨這樣的法律地位,受讓人怎么辦?是咽下該苦果,還是把訴訟進行到底?
一審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從法律層面上增加了受讓人在受讓某項知識產權時進行審查的責任。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其他商家在準備購買某項知識產權時,不得不把工作作在前頭。受讓方必須要求出讓方提供其為合法權利人的證明文件,還得進行相關調查,以查明真正的權利人。不僅如此,從某種層面上講,受讓人即便是盡了合理審查的義務,還是無法辯明真正的權利人,只要受讓人受讓的知識產權侵犯了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法律就推定受讓人沒有盡到合理審查的義務。這樣的法律規定實際是缺乏操作性,而且可能增加社會矛盾的產生。相關交易的成本因此將大大增加,這顯然對整個市場的發展不利。
同時國際上關于涉外買賣合同的相關法律、公約均規定了所有權擔保制度、瑕疵擔保制度,因此,我國當事人應培養瑕疵擔保制度的意識,并形成相關案件的訴訟模式,這有助于避免訟累,促進市場交易健康發展。
二.在現時法律制度下,知識產權的受讓人應在合同中確立瑕疵擔保條款。
為了盡可能避免出現上述尷尬境地,知識產權的受讓人應當學會利用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在面臨相關訴訟時應積極合理使用法律武器。當事人在合同之中確立權利瑕疵擔保條款,通過合同條款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在與出讓方簽訂的合同中制訂權利瑕疵擔保條款,該條款應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1)出讓方承諾,一旦受讓方遭遇其他權利人的侵權訴訟,出讓方應當有義務,以第三人的身份參與訴訟;(2)如果法院最終不同意追加第三人,受讓人應當要求其出讓人以其名義參加訴訟;(3)一旦法院判決受讓方侵權,出讓方應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應承擔對受讓方的違約責任。其次,一旦碰到侵權訴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甲方購買乙方名義(乙方提供包括: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手持身份證的照相、個人半身照、個人手勢照片、戶口本照片)注冊淘寶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賣情況
1、乙方愿意出售給甲方使用自己的名義于 年月日在淘寶申請注冊,店名為 ,注冊店鋪地址: 。
2、簽訂本協議起3日內,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上述店鋪賬戶購買費2500元,那其中已經包括店鋪押金1000元,乙方不得在要求其他費用。
3、乙方收到全額轉讓費用后,把賬戶及密碼等相關信息交給甲方。
二、店鋪所有權歸屬。
甲方支付完上述購買費用后,以乙方名義上述淘寶店鋪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三、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該店鋪雖以乙方名義所注冊,但實際乙方已經出售甲方,甲方對店鋪享有所有權、使用權、受益及處分的`權利。
2、甲方保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經營店鋪,如因出現其他經濟糾紛,亦要由甲方負責或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3、在甲方有意愿轉讓至其他人名下時,乙方應無條件協助甲方辦理相關轉讓手續,轉讓費用由甲方承擔。
4、網店后期安全升級等需要補充個人開店信息,乙方需配合甲方處理補充開店信息。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4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事 由:甲方將長春市私有產權住房的完全產權轉讓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具體事項:
第一條 甲方承諾:
1,此房為私有產權住房,其產權是以符合法律規定的方式購買取得,其產權是長春市房地產管理局頒發的甲方 名下的產權證,產權證號丘地號具有合法交易性。
2,甲方同意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購買此房,保證更名時手續齊全正常辦理,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或公證相關事宜。若發生過戶或公證時手續有誤和產權機關、公證機關失誤未能將此房屋更名到位,甲方有責任和義務繼續協助乙方完善手續,否則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3,此房屋建筑面積為。
4,甲方在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保證房屋的現狀和看房時相符,室內固定附屬設施不動(門、窗、坐便、洗手盆、地板不能損壞)。其中:室內鑲嵌物品 留給乙方;可移動的物品 免費送給乙方。
第二條 此房款總價格為人民幣xx元整。
第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權屬糾紛和債務糾紛,不涉及抵押或查封,不涉及(第三方)訴訟。房屋如存在共有人,甲方保證已取得共有人的同意。由于違反國家及長春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交割過程:
1, 于20xx年xx月xx日此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收乙方定金人民幣xx元整。此定金在交易完成時沖抵房屋總房款。
2,甲乙雙方約定于20xx年xx月xx日前共同到長春市相關機構辦理此房更名過戶或公證手續,辦理流程按照相關機構的要求操作。
3,甲乙雙方在此房辦理產權更名過戶或公證同時,乙方將剩余房款一次性支付甲方。所有房款均以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收條為準,同時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第六條 產權證的更名稅費或公證費用由 方負擔(贈予、繼承、離婚所涉及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不買此房,則定金不退;如甲方不賣,則此定金雙倍返還,并在3日內還清。
第八條 此房的各項費用(煤氣、水、電、有線、供暖、物業)等在甲乙雙方交接前的歸甲方承擔,交接后的歸乙方承擔,如存在陳欠或剩余費用,陳欠的甲方補齊,剩余乙方返還,并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前結清。
第九條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國家政策、銀行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房屋買賣和辦理相關手續期間,任何一方違背此協議任何一條款或有隱瞞、欺詐行為者均視為違約。違約方將向對方支付總房款百分之十的違約金,且承擔對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簽訂后,若發生沒有預測到的費用,由引起責任或事情的一方承擔。
第十二條 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電 話:
單 位:
地 址:
乙 方:
電 話:
單 位:
地 址:
簽訂時間:
20xx年xx月xx日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5
買方(即使用方): (以下稱甲方)
賣方(即制造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定購設備一套,特立和他 如下:
一、 設備名稱
二、技術說明(見附件)
三、設備制造、安裝、調試:
(1)本設備從乙方收到甲方所付定金之日起120天內,乙方必須準時將本設備制造安裝好。設備調試為30個工作日即本設備甲方付出定金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保證在150天內將本設備交付甲方使用。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本設備按裝調試的,工期順延。
(3)自本設備安裝完成之日起15天內,因買方原因不能配合賣方試車,視同試車完成,買方須按合同付款。
四、包裝及運輸:本設備包裝及運輸由甲方負責。
五、設備使用培訓及保修:
(1)設備在安裝好好后進入設備調試階段,乙方負責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培訓期為十五天。(在此期間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食宿)
(2)設備正式通過甲方簽字收之日起本設備由乙方負責免費保修壹年。
(3)在保修期內,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零件費及差旅費。
六、設備單價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設備的稅后總價為人民幣300萬元正,付款方式按以下執行: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50%即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圓整(1500000元)作為設備定金,設備制造過程中(合同簽訂40天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7%,即人民幣伍拾萬圓整(500000元),即仍做為進度款。設備制造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叁拾萬圓整(300000元),款到發貨。設備安裝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陸拾萬(600000)。設備調試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即人民幣拾萬元整(100000元),自本設備收之日起120天后的第一周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違約處罰
(1)乙方承攬設計、生產本合同設備整機,要認真負責嚴謹科學地加工制造本設備,并保質、保量、準時將本設備交付甲方使用,若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逾期交付部份貨物價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五。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按期付款給乙方,即等于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討甲方欠款總額月息百分之二,且工期順延。
八、在合同簽訂后,如甲方提出修改該設備,需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商討,經甲乙雙方同意,且甲乙對該修改項目向乙方作相應的經濟補償后進行,同時工期順延。
九、本報價未含消防,勞動單位安檢費用及現場電源穩壓系統之估價。
十、本報價未含水、電源、壓縮空氣、燃氣等管路及儲存裝置。
十一、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平等友好的協商方式予以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裁決。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訂購的禽蛋名稱、規格及質量要求、價格、數量如下:
第二條 禽蛋包裝采用以下第 項:
(一)甲方自備包裝箱;
(二)甲方向乙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租用費用 元。
第三條 禽蛋交付時間為 。交付地點為 。
交付方式為 。
運輸及相關費用由 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自收到禽蛋之時起 小時內完成驗收。乙方逾期未驗收的視為禽蛋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應當收齲
第五條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預付款 元,結算時,預付款沖抵總價款。
第六條 禽蛋價款按月結算,結算方式采取以下第 項:
(一)現金結算:乙方驗收合格后錢貨當場結清;
(二)銀行結算:乙方在禽蛋驗收合格后 日內,把相應價款匯入甲方開戶銀行 ,帳號 。
第七條 甲方每月交付的'禽蛋數量(公斤)可在第一條約定的基礎上超、欠5%。
第八條 甲方交付的禽蛋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予以補足、更換或退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其損失。
甲方遲延交付禽蛋的,按“延遲時間(天)×遲延禽蛋價款(元)×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延遲交付禽蛋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其損失。
乙方遲延支付價款的,按“延遲時間(天)×遲延價款(元)×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延遲支付價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其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若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請 工商行政管理局調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項辦理:
(一)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電話: 郵編: 電話:
簽訂時間: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7
訂立合同雙方:______
購貨單位: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______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第三條 驗收方法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運輸費: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____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 ____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____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 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 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 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 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 ____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
訂立合同人:______
甲方: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 (蓋章)
代理人:______ (蓋章) 代理人:__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__ (蓋章) 負責人:______ (蓋章)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8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需要購置一批窗簾,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在審核乙方的有關資料質后,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工程慨況及內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轉包、分包。
承包內容:祥見附表。
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質量標準:
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項目完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如因窗簾質量及安裝原因導致的返修,乙方無條件立即給予維修,甲方不再為此向乙方支付費用。如因甲方人為損壞情況下,甲方需自行購買其損壞配件。
3、造價:
工程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合同簽訂時甲方已預付¥: 元整。剩下余額¥: 元整應在窗簾安裝完畢當天全額付清。(注:附表)
4、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簽定之日甲方需向乙方預交工程總價50%的定金,在安裝全部完后甲方需向乙方結清工程總價所剩的`余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的。在合同完工后倘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如期付款,乙方有權收回所有窗簾物件,不予退還定金。
5、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因合同終止導致的經濟損失;
2)由于乙方原因,安裝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理,甲方不因此而增加結算款。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1%的處罰金,乙方工期延誤不得超過5天(含5天),否則視為違約。倘若因甲方的窗戶墻體有問題阻礙乙方施工滯后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6、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7、其他具體規定
1)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并負責將垃圾運到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
2)執行合同期間,甲方派人隨乙方并負責開、關門,乙方有關人員除執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損壞原有裝修和擺放的物件。
3)執行合同時間為不分周一至周日。
4)因執行合同時管理處需要辦理的有關登記手續,乙方應主動按時辦理。乙方在執行合同期間應注意生產安全、消防事故,或危及乙方及甲方或其他人員的安全事故,其責任追究將論事處理。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9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
5.質量等級: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對某些干、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或地方衛生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_________;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5.包裝費用由_________(甲/乙)方負擔。
6.包裝物由_________(甲/乙)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內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購牌價。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價格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不屬派購任務或派購基數的產品,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_________%,余款在貨到后以一次付清。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
。2)稅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托運手續,并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2.保險: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產品顏色有一定誤差,重量允許有_________%誤差,允許含水分為_________%。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并在_________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1.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產品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應當自違反約定之日起承擔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
3.乙方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產品,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甲方承擔。
4.乙方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產品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產品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5.因產品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絕接受產品或者解除合同的,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農副產品必須及時驗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2.甲方評定產品質量等級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3.甲方有權拒收對乙方交付的不合規格的農副產品,但必須向乙方說明拒絕收受的理由。
4.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工作。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產品交付任務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產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產品,必須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等級,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產品。
3.乙方的農副產品生產如受氣候條件的影響,允許在減產_________%的幅度內不以違約論。
4.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交付任務后,有權自行向第三方出售產品。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產品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_________。
第十一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并承擔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產品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如其品種、顏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產品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產品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產品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當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當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0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舊機動車現狀及交易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舊機動車基本情況
車主名稱: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
最近一次______年檢時間:______________;
行駛公里數:______________;
車輛使用性質:_____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其他狀況:。
第二條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1.經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后,甲乙雙方確認的交易車輛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不含稅費)。付款方式:乙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地點)同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無誤后,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車款的_________%,計_______________元;待交易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交易車輛的所有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交付車輛及相關證件,并協助乙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相關證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稅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機動車輛保險單、銷售舊機動車委托書、其它證件,證件總計_________件。
3.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可以上路或交易的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該車所產生的所有稅金、規費和路面風險、刑事、民事等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之后,該車所產生的所有稅金、規費和路面風險、刑事、民事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5.甲方收取車款后,應出具收款憑證。
6.乙方應持有效證件與甲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7.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本合同所交易的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付車款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退還已付車款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件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余車款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_________主持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_____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備案機關、相關市場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備案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1
一、案例
XX年11月21日,原、被告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中約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貨至需方(即被告)倉庫或指定地點”。原告完成供貨義務后,雙方于XX年7月3日共同確認出具了一份《對賬單》,載明被告尚欠原告貨款155萬余元,但對付款方式和付款地點未作約定。原告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履行地為由,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被告償付貨款。
二、分歧
對本案的履行地及其管轄法院存在不同看法:
第一種意見認為:雙方共同出具的《對賬單》,對付款方式和付款地點未作約定。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據本案《對賬單》,原告是接受貨幣的一方,本案的履行地應在原告一方,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作為合同履行地的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
第二種意見認為:本案的《對賬單》是基于雙方簽訂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而成立的買賣法律關系,應以該買賣合同的履行地確定管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交貨地點為該買賣合同的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
三、管轄權的確定依據
買賣合同(即購銷合同)糾紛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有《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民訴意見》)第19條“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確定經濟糾紛案件管轄中如何確定購銷合同履行地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以約定的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 “(合同)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二條“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薄⒌谝话偎氖粭l“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第一百六十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等等。實務中,對以確定管轄的被告住所地爭議不大,但是,由于對買賣合同履行地的不同理解,使得此類糾紛引發的管轄權爭議問題較多,前述就是典型的案例。
四、合同履行地的理解
所謂“合同履行地”,通常認為是“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的地點”,也即義務清償地點。可具體到個案中,由于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法律行為,這決定了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因此買賣合同的雙方既是權利人又是義務人,不管是出賣人還是買受人都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具體說來,出賣人必須履行交付約定標的物的義務,而買受人則必須履行支付約定價金的義務。合同法對買受人的主要義務規定了三條(第159、160、161條),要求買受人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將約定價款的所有權轉移給出賣人,對出賣人的主要義務規定了四條(第135、136、138、141條),要求出賣人在約定的期限、地點,將標的物或提單交付買受人并轉移所有權。既然存在買方主要義務履行地(即交付價款地)和賣方主要義務履行地(即交貨地),那么,買賣合同的主要履行地自然也應是兩個(有些情況下可以合二為一),還可能有一些與履行該合同有關的地點,如:貨物到達地、到站地、驗收地、安裝調試地等,理論上講這些有關地點均是合同履行地。
五、管轄的確定
既然一個買賣合同因有兩個履行行為而有可能有兩個以上不同的合同履行地,那么,這如何確定管轄法院呢?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該規定是確定所有合同管轄的一般性規定,理應適用于確定買賣合同的管轄,按該條的本意,與買賣合同有關的履行地(包括接受價款地等)法院本應都有管轄權,但《民訴意見》對買賣合同的履行地作了專門規定,第19條“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實際履行地點與約定不一致,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而《規定》對買賣合同的履行地作了最狹義的規定,僅以約定的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為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其它地點(應包括價款接受地點等)均不應視為合同履行地。既然有了對買賣合同履行地的專門規定,那么,對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只能作狹義的理解,就不應按《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作廣義的理解。還要值得注意的是《規定》和《民訴意見》第19條有沖突,因《規定》的頒布生效在后,故對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及管轄權的確定自然應適用《規定》。
對《規定》筆者的理解:
1、當事人在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或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那么,上述地點的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
2、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在實際履行中以書面方式或雙方當事人一致認可的其他方式變更原約定的地點,以變更后的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否則,仍以原合同的約定確定履行地。這里的其他方式應包括雙方實際已交付和接收地點,即以實際交貨地點作為履行地而確定管轄。
3、當事人在合同中雖有約定的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即按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
4、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無論是否實際履行或交貨,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即按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
5、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即按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
六、存在問題
值得注意是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雖有約定的履行地點或交貨地點,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規定》中沒有明確如何確定案件管轄,筆者認為理應按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即只要未實際交付貨物,按被告住所地確定管轄。對是否已實際履行,存在一個程序和實體審查的問題,原告方往往認為自己已經履行了義務,故在履行地法院起訴,而被告方可能以對方沒有履行而抗辯,要求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司法實踐中,法院往往以是否實際履行屬于實體審查范圍,在程序階段就以原告的訴請確定管轄。
發生上述問題的原因,可能在于管轄權異議純屬程序問題,當事人之間法律關系定性屬實體問題,程序審查不應審查實體問題。如此認識則過于機械,因為,許多程序問題的確定,必須依賴實體問題的正確認定,如特別地域管轄就是依不同性質、種類的實體關系來劃分的,實體關系的性質、種類不同,是適用不同管轄規定的連接標志。所以,就被告依實體關系而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法院審查的關鍵就在于當事人之間屬何種性質、種類的實體關系,不能簡單以“據原告訴稱雙方應屬于某種關系”而確定管轄。
七、該案的處理
前述的案例雙方雖然有《對賬單》,載明被告尚欠原告貨款155萬余元,但是,必須查明被告欠原告貨款的原因,即被告是基于什么事實、原因欠了原告155萬余元,對發生爭議的合同糾紛分清是什么性質的合同,這才是雙方法律關系的真實所在。如果被告曾向原告借款,而仍有155萬余元未還,說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系,因而原告所在地因原告是屬接受的給付貨幣一方而被認定為合同履行地就沒有問題。但是本案雙方是基于買賣合同關系而產生糾紛,《對賬單》只是對以前的發生的事實加以追認和明確下來,僅是一個“從合同”而已,應按該“主合同”即買賣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作為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該案合同約定“由供方送貨至需方倉庫或指定地點”,因此,需方倉庫或指定地點為該買賣合同的履行地,作為合同履行地的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
八、結束語
基于買賣合同發生的糾紛,無論是貨款糾紛,還是貨物數量、質量、期限糾紛等等,應依照《規定》確定買賣合同的履行地,再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確定管轄。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2
上訴人(一審原告):林,女,略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張,女,略
原審第三人:福州市房產代理有限公司,略
上訴人因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糾紛一案,不服臺江區人民法院x1年12月19日做出的(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
二、一二審訴訟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訴爭房屋”是錯誤的,與事實不符,適用法律錯誤。
一審法院依據國務院x5年5月11日轉發的建設部等七部委《關于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禁止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在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登記備案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不得為其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的規定,認定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該法律適用錯誤。
庭審中已查明x0年10月8日,上訴人申請按揭貸款30萬元,付清了訴爭屋全部購房款, x1年4月15日上訴人與開發商福州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理了訴爭房的交房手續,,說明上訴人已付清該房屋全部購房款,該訴爭屋已竣工交房,只是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書,上訴人的情形并不完全適用七部委的工作意見。
即使適用七部委《關于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第七條之規定也只說明上訴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轉讓等手續,并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能說明原告不得轉讓訴爭房屋更不會因此而影響合同效力。
二、(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一審判決認定“原被告雙方約定于訴爭屋“甲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辦出后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該條款屬附生效條件的條款,且所附條件符合法律規定,因此,應當認定原被告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時附生效條件的。目前,原告尚未取得訴爭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條件尚未成就,故雙方之間房屋買賣合同尚未生效!迸c法律規定及事實不相符。
所謂附條件生效的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某種事實,并以其將來發生或不發生作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條件的合同。而結合該條款全部文字內容可以看出該條款只是對于雙方的履行手續和工作日做相應的補充約定,并未對該條件成就與否的法律后果做說明,即沒有約定所附條件如果成就或不成就對協議效力有何影響,因此不能認定是附條件生效的合同。 另外,從房屋買賣合同整體內容來評判,該條款作為補充條款只是就雙方合同的履行責任做進一步具體明確的約定,買賣雙方對于房屋產權及交房責任在第三章違約責任當中已做具體約定,不需再另設限制性條款。
即使該房屋買賣經紀合同依照一審法院所認定的.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被上訴人在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簽訂當天交納定金1萬元以后未按合同約定的x1年6月21日18:00前再履行付款義務,第三人遂于x1年7月2日、7月11日、7月19日發函通知被上訴人履行義務,但被上訴人沒有支付定金,該事實已得到一審法院確認。合同不履行屬于被上訴人的過錯,屬于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因此,應認定合同條件成就、合同有效,被上訴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該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符合物權法第十五條之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經紀合同依法成立有效。
三、(x1)臺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一審判決認為“認定被告構成違約,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則于法無據!迸c法律規定及事實不相符。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在房屋買賣經紀合同第十八條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甲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被上訴人在交付1萬元定金后不再履行付款義務,說明被上訴人擅自變更合同,應當承擔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定金數額為51萬元,違約金的數額等于定金數額也應為51萬元。定金數額僅作為雙方確認違約金額的一種計算方式應適用合同約定的定金數額而非適用定金有關法律規定所確認的實際定金數額1萬元。
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之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使按照一審法院認定的違約金數額按照實際交付定金數額1萬元來賠償也是無法補償給上訴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一審法院即沒有考慮上訴人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也未考慮因被上訴人遲延不履行合同近半年的時間福州房價打折降價而給上訴人造成的房價下跌損失。被上訴人在明知上訴人預期獲利情況下仍拒絕履行合同,給原告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按照購房總價103萬元的20%支付206000元的違約金完全符合法律的規定及給當事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依照雙方買賣經紀合同中二十條之規定,被上訴人自x1年6月22日起逾期未付款直至上訴人x1年9月19日書面通知被上訴人解除合同時止應按成交價款每日萬分之三向上訴人支付滯納金27810元。
為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事實,特上訴來貴院,請依法裁判。
上訴人:
x1年 月 日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3
合同編號: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五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賣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弧俨梦瘑T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子——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賣人: 買受人:
鑒(公)證意見:
出賣人(章): 買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鑒(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月日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4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及交(提)貨時間
品種、規格等級、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交(提)貨時間、備注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茶葉符合各等級茶葉標準、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雙方應將樣品封存保管,用于驗收。
2、外觀質量:按樣本提供的外觀包裝和設計。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澤干凈,整潔。
3、其他要求:________.
第三條 交(提)貨地點、方式:
(1)甲方送貨到指定地點 并承擔運費;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四條 驗收方式:
按質量要求抽樣驗收,如有異議,乙方應在 天內書面提出。
第五條 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購貨款,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如不履約或部分履約,應支付未履行價值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3、甲方如茶葉質量有問題,乙方有權拒收或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內容如有變更,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5
出賣人: 簽定地點:
買受人: 簽定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具體結算以實際金 額為準。(附:銷售清單并簽字生效)
第二條:買受人以出賣人提供的交貨清單為數量依據,并以與出賣人同樣的計量方法驗收。(以雙方協商決定)
第三條:買受人提貨后實行先復檢后使用的`原則,如有質量異議,并保持貨物原狀并在提貨之日起七月內向出賣人提出異議。
第四條:交貨地點為 交(提)貨方式,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執行下列第 項。
。1)買受人自提。
(2)出賣人送貨,運費 元/噸,(限地區以內)運費由 承擔。
第五條:結算方式、時間。
(1)結算時間為年 月日。
。2)買受人于提貨后日內付清所提貨物全部貨款。執行下列第 項。
1.7日內不含任何附加費用。
2.15日內按每噸加收100元結算。
3.30日(1個月)內按每噸加收200元結算。
第六條:違約責任執行方式:
買受人按第五條第項結算方式時間違約之日起每天承擔欠款總額千分之十的違約金,而且欠款方愿承擔由此而引起的漢中騰躍五金經銷部的一切經濟損失。欠款人及其提貨經辦人對此購銷欠款合同應付全部責任,即:共同承擔連帶清償欠款及違約金的全部責任,并以企業和私人財產實施全額抵押擔保。
第七條:購銷價格以市場價格協商確定。
第八條:合同終止條件:
。1)合同履行完畢。
。2)買受人如果不能按約定期限支付貨款,出賣人有權停止供貨,如果此狀態持續達3天,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必須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一個星期(7天)內付清全部所欠貨款。
。3)在買、賣雙方價格不能達成協議時買、賣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解除合同后,買受人需在七日內付清出賣人全部貨款。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第十條:本合同具有法律效應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生效,一式兩份。
出賣人:買受人:
單位:騰躍五金經銷部身份證號:
電話:家庭住址:
地址:漢中市供電大道電話:
金福園小區門口23號 委托代理人: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公開、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建材買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所購建材基本情況
單位:元
建材名稱: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
材質:_____________
批次: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
第三條交貨:交貨方式為(賣方送貨/買方取貨)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
第四條驗收:對于建材產品的規格型號、數量、材質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買方異議期為賣方交貨后日內,異議經核實賣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雙方約定以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支付價款。
(一)簽定合同時,買方支付(定金/預付款)元(定金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貨到驗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賣方違約責任:
1、建材產品經專業機構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或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賣方應無條件換、退貨,或賠償買方由此受到的損失。
2、賣方延遲交貨的',每日應向買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的違約金;延遲交貨日的,除支付違約金外,買方還有權解除合同,賣方已收取定金、預付款或價款應全部返還,但買方在不收取違約金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買方違約責任:
1、買方延遲提貨的,每日應向賣方支付延遲部分價款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買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賣方造成的損失,已支付定金的無權要求返還。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市場主辦單位、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訴;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補充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賣方應承擔的責任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未定事項,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買方(章):賣方(章):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7
甲方(賣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乙方(買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市鎮村______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元),乙方在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好過戶手續。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 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審核后,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中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
精選買賣合同范文 篇18
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二手機動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機動車保險合同案件及有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均有重大的法律意義,決定著當事人對車輛風險的承擔或利益的得失。而對機動車買賣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在理論與實踐中有兩種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買賣雙方當事人到車輛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后,車輛所有權方為轉移。第二種意見認為:車輛交付時起,所有權轉移。意見的分歧造成各地的判決結果迥異。
我們贊同第二種意見。
一、現行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登記的性質為“準予上道行駛登記”。
XX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亦規定了已經注冊的登記的機動車,發生所有權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轉移登記;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當事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所有權轉移證明的證明、憑證。以此規定表明了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是不以注冊登記為條件的,恰恰相反機動車準予上道行駛登記需提交所有權轉移證明、憑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在先,上道行駛登記在后。
事實上XX年6月,《公安部關于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的復函》就確認“根據現行機動車機動法規和有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登記是準予或者不準與機動車上道行駛的登記,不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因此,現行的車輛登記只是一種行政管理手段,將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時間作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沒有法律依據。
二、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以“交付為原則,以約定為例外”。
機動車在民法上是動產的一種。目前的法律(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對汽車的買賣中所有權何時轉移沒有特殊規定!睹穹ㄍ▌t》第七十二條規定: “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這一條規定,表明財產(包括動產,也包括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如果法律沒有特殊規定或者當事人也沒有特別約定,財產所有權從交付時起轉移。依合同法,所謂買賣合同就是指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逗贤ā穼说奈锼袡噢D移時間的規定,完全與民法通則的規定相同。該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彼^法律另有規定,目前的法律涉及動產財產所有權轉移問題有兩項:一是海商法,二是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船舶登記機關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泵裼煤娇辗ǖ谑臈l第一款規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應當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于如何認定買賣合同中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問題的復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購買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對機動車財產所有權轉移時間問題做出了更為明確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