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或購銷)合同(精選20篇)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出賣人和買受人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物的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如下標準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物的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如國家/行業標準對標的物包裝方法沒有規定的,出賣人應采取______的、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 第六條
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使用保養說明、技術指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等)、配件、工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及包裝方式:_________。 標的物的交付方式為出賣人送貨,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包括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等),并經買受人檢驗合格的,方為正式交付。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_________。
第七條 第八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正式交付時轉移;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正式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標的物交付時,買受人按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在檢驗中發現標的物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等事項不符合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提出異議和處理方法。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異議后3日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認可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方法。 出賣人和買受人對標的物檢驗時間、方式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第十條
標的物為需要安裝和調試的成套設備的,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要求的時間、地點完成標的物的安裝、調試。 標的物的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十一條 買受人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日。保修期內,買受人按合同總價的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予以退還。
標的物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出賣人應及時予以維修、更換,并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責任)。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及時維修、更換標的物的,買受人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1. 出賣人逾期交付標的物、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出賣人違約;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是買受人違約。
2. 因出賣人違約導致買受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停窩工損失、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出賣人應當賠償買受人全部經濟損失。
3. 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收該部分貨物或拒付該部分貨款;出賣人應負責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買受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不足彌補買受人損失的,出賣人應繼續賠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
房屋買賣合同
四川力發律師事務所王明仁律師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協商一致,現甲方自愿將其自建房出賣給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1、甲方在廣元市利州區東壩辦事處蓮花社區一組擁有宅基地一塊(面積為平方米,批準文號為,建設許可證號),甲方與廖文龍在該宅基地上聯合修建磚混結構自建房,共計兩棟,36套,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注:廖文龍借用公司資質承建。)
2、甲方自愿將其中坐北向南,每層三套房的一棟樓房的第六層(頂層),西邊(山根)的一套房屋(使用面積120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該套房屋樓頂頂面出售給乙方。房屋、樓頂頂面價款合計為人民幣210000.00元整(大寫:貳拾壹萬元整)。
3、乙方除享有所購買該套房屋及該套房屋樓頂頂面所有權之外,還享有該棟樓樓梯、該棟樓前花園公共使用權,甲方保證在該花園內給乙方一個永久性車位。
4、乙方可以在樓頂頂層搭建簡易涼棚,甲方不得干預。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
1、由于甲方在修建房屋過程中,欠承包人廖文龍工程尾款250000.00(貳拾伍萬元整),現甲、乙、廖文龍三方協商,由乙方把購房款直接支付給廖文龍,作為廖文龍工程尾款,廖文龍放棄對甲方余下40000.00(肆萬元整)的債權。
2、乙方于年月日通過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定金人民幣10000.00(壹萬元)(開戶行為,賬號,戶名廖文龍);于年月日通過前述賬戶轉賬支付人民幣;余款30000.00元通過前述賬戶于20xx年年底全部付清。
三、房屋交付時間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房屋、樓頂、花園公共使用權交付給乙方,逾期交付的`按日賠償乙方損失伍拾元(50元);逾期超過60日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乙方選擇終止合同時甲方應在5日內退還乙方購房款并賠償損失五萬元(500000元),如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甲方仍按日賠償損失伍拾元(50元)。
四、房屋交付標準:
1、房屋全面竣工,門窗、玻璃等安裝完畢
2、水、電、氣管道,電視、電話、網線安裝到室內;并且協助乙方辦理開戶手續,如果能夠一戶一表則一戶一表,開戶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3、外墻粉水,涂料等施工完畢;室內地面,墻壁等用水泥、砂漿找平。
五、房屋權屬及質量保證
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沒有瑕疵,同時甲方應保證房屋建筑合法,如因房屋權屬或者因違法建筑等情形導致乙方房屋所有權受到侵害,甲方應按侵害乙方房屋所有權事實發生時同等地段商品房屋價格標準賠償乙方的損失,如同等地段沒有商品房的,按東壩商品房市場價格賠償。(市場價格按事發時最高商品價格的90%計算)
六、房屋產權證的辦理
將來如果該房屋能夠辦理相關產權證書,甲方應積極為乙方辦理產權,乙方承擔乙方所占房屋的相關費用(包括稅費,土地出讓金等),如違反本條需承擔乙方房屋總價款30%的違約責任。
七、拆遷補償
1、在辦理產權以前如遇拆遷或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拆遷給予補償、安置,乙方所占房屋的拆遷費用或者安置待遇(如按整棟樓進行補償或安置,乙方按房屋面積分擔相關補償或者安置待遇)歸乙方,甲方應協助或配合乙方辦理。如按面積補償則甲方保證按照乙方占整棟樓的面積比例分擔還建房面積,并且保證乙方至少有一套住房。
2、拆遷費用和安置待遇在甲方領取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否按照乙方應得款項總額日萬分之四承擔違約責任。。
八、管理
1、本合同簽訂以后,乙方房屋及樓頂頂層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出租權、擔保權、抵押權、占有權等權利由乙方獨立行使,甲方不得干涉。
2、甲、乙雙方不得將整棟樓房進行抵押和擔保。
3、甲、乙雙方不得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
4、甲、乙雙方自覺維護該購樓房的公共設施、設備,不得有任何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5、房屋的維修按現行相關規定執行,5年以內如遇房屋漏水、墻體裂縫等問題時甲方應及時維修。
6、未經甲、乙方雙方達成一致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在樓頂頂層加修建筑物。
九、連帶責任
、對甲方本合同中甲方的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除非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主張解除合同和合同無效,否則按照違約時的房屋市場價值(按照第五條執行)總額的二倍作為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2、本合同前述條款對甲、乙雙方違約行為的責任有明確約定則按照該約定執行,沒有約定,則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方與于簽訂的協議解除。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保證人:
年月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3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議定條件如下:
第_條合同標的
買方自愿向賣方購買_______________貨物,合同標的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合同貨物的單價、數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號規格:
3.貨物單價:_______________元
4.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件
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該價格包含運輸、保修、服務等費用)。
第三條質量要求
合同貨物的質量應達到我國國家質量標準的要求,具體技術參數(詳見產品技術說明書)由賣方提供樣品備查,并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性能資料。
第四條合同貨物交付
1.交貨時間和期限:賣方應于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__日內將貨物交付于買方。
2.交貨地點:由甲方制定地點。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第五條結算與付款方式
1.買賣價款議定每件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佰元,于賣方交貨同時悉數付清。
2.合同的全部價款,由買方以現金現場交付于賣方負責人,或者以電匯、匯票方式將價款匯至賣方賬戶內。
第六條賣方責任
1.賣方保證所供合同貨物與本合同第二條及所提供的樣品相符。賣方所提供貨物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的數量時,應于交貨后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補足。賣方所交付貨物如與樣品不相同時,買方可要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責賠償。
2.賣方應如期交付貨物,賣方如不能按期交付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應于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買方延緩日期;買方若不同意,可解除合同。
第七條買方責任
1.驗收合格后,買方應立即交付價款。如買方不能付清,賣方可停止交貨,直至解除合同。賣方因此所受的損失,由買方賠償。
2.買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于_______________日前通知賣方延緩交貨日期,倘賣方不同意時,買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若已經給賣方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其損失。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賣方不能按期交貨或不能全數交付,可延長交貨期,但延緩日數應經雙方議定。
2.市場價格如有升降變動,各方不得主張增減貨價,或借故解除合同。
3.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5.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九條不可抗力
買賣雙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災害和不可抗力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均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經對方同意,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通知:
1.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三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且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五條附則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4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
2、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3、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4、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款項,經催告后三個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6、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呆滯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上述情況出現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還買受人。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5
工業品買賣合同
工程名稱: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簽定時間:年月日
出賣人:
買受人: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序號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金額(元)
備注:xx年7月18日前進場
合計:126800.00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壹拾貳萬陸仟捌佰元整
第二條: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為二年(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算起)
第四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不回收。
第五條:隨機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合格證、檢驗報告、等相關證件。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無。
第七條: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交(提)貨方式、地點:出賣人負責送貨到克拉瑪依市(買受人指定地點)
第九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貨到工地由業主、監理、施工方三方對第五條及外觀數量進行驗收,提出異議的期限為貨到后的五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免費指導安裝及調試。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合同簽訂生效后,貨到現場驗收合格后支付貨款的50%,安裝調試完畢,運行正常后支付至貨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貨款的95%,余5%質保金二年后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質保期內質保金無息(以回訪單為憑)最終以現場實際收貨的數量為準。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無。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合同執行完畢,自動解除。如遇不可抗力,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另一方違約金合同總價的5%。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合同未約定事宜,參照單一來源詢價采購單、成交通知書。
(2)未盡事宜,根據實情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伍份,出賣人壹份,買受人肆份。
出賣人:(章)買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6
原告:張豐,男,38歲,漢族,無業,住山西省長子縣鳳凰村。
被告:崔南,男,36歲,漢族,長子縣煤礦設備廠工人,住山西省長子縣城關鎮南環路1號。
原告張奉訴被告崔南車輛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審判員劉若獨任審判,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張豐、被告崔南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張豐訴稱,20xx年4月12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但是被告明知自己不享有該車產權,卻以產權人名義與原告簽訂購車協議,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致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損失,故原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宣布該購車協議無效,并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購車款人民幣十一萬元、賠償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被告崔南辯稱,當時覺得屬于企業內部承包性質,被告有權將該車賣給原告,故被告不同意返還購車款,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20xx年4月12日,原告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一份,該協議寫明“茲有被告擁有產權的楊子中巴長途客車一輛(車牌號為晉B-95950),欲轉讓給原告”。協議規定車價為人民幣十二萬一千元整,被告保證該車產權過戶前所有手續、證件齊全,真實有效,過戶費用三千元由原告負擔,為保證該車的順利過戶,被告同意原告預留過戶抵押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的要求,過戶之后退還被告。協議簽訂后,原告當即交給被告車款人民幣十一萬元,被告給原告寫了車款收條,并且將有關機動車行車證等證件交給了原告。之后,雖然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起去有關部門辦理該車過戶手續,但被告一直以種種借口不肯一同前往,后經向有關部門詢問,原告才得知該車的車主不是被告,而是長子公路客運公司。原告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證據:
(1)原告與被告簽訂的《購車協議》一份。
(2)××部門出具的晉B-95950汽車產權證明一份。
(3)被告寫給原告的人民幣十一萬元購車款收條一張。
本院經審理認為,原告與被告車輛買賣合同中所指晉B-95950面包車車主為長子公路客運公司并非被告,被告并不享有該車產權,不具備該車的.處分權利;被告在合同中隱瞞車輛真實情況,致使原告在不了解真實情況的前提下與被告簽訂了購車協議,原告與被告所簽《購車協議》應該視為無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返還購車款及賠償經濟損失的要求應予支持,對被告的答辯意見不予采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八條規定,判決如下:
一、該合同無效、被告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返還原告購車款十一萬元并按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賠償原告自20xx年4月12日至本判決生效之目的利息損失。
二、案件受理費人民幣三千六百七十元由被告負擔,該款因原告已預交,被告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直接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山西省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劉若
20__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李兆蘭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7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本買賣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共同簽訂,買方同意買入和賣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條款和條件執行。
1、商品名稱、數量、型號和價格:
1.1商品名稱: 電梯;
1.2商品數量、型號和單價:共 部電梯,具體型號與單價見附件一《居住小區電梯統計表》;
1.3合同總價:共 部電梯,總價為b (大寫:人民幣 元整)(含進口關稅和中國國內增值稅)。此價格不含安裝、維修費。
2、商品規格:
2.1詳細規格見附件二《電梯參考規格表》,如《電梯參考規格表》與買方認定的電梯施工圖不一致時,以買方認定的施工圖為準;
2.2如經買方同意電梯規格變更,費用和交貨期另議。
3、制造者和部件原產國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電梯的制造商為 。
3.2電梯主要進口部件產地見附件三《電梯進口部件清單》。
4、包裝:
4.1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采用國家或專業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電梯設備均由木箱包裝,使用長途公路或鐵路運輸,并有良好的防濕、防潮、防震、防腐蝕的能力,電梯設備的導軌為可以妥善保護的軟包裝,若由于包裝不妥引起的貨物銹蝕、損壞和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4.2在每個包裝箱表面,應印明有關訂貨合同號、裝箱號、商品名稱、體積、毛重、凈重和勿倒放、小心輕放、避免潮濕的字樣。若單個的木箱重量為2噸或2噸以上,在箱面上須標明重心和起重點,以便裝卸和搬運。
5、電梯設備的交貨、貨物保管:
5.1交貨方式以及地點:賣方將本合同項下設備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交貨地點: 。電梯設備的運輸、裝卸等費用,均由賣方負責。
5.2交貨期限:
2.1本合同項下 部電梯的交貨,為分期交貨。
2.2本合同簽訂之后,賣方根據買方建筑圖制作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付買方,買方應在收到該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后____日內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在收到買方書面確認通知后,最遲在 個月內將全部運到買方指定地點交貨( 部電梯因屬分期交貨,具體交貨、安裝期限與數量待買方、賣方在賣方提交電梯施工圖、裝潢式樣圖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形成《住宅小區電梯分期交付進度表》以便執行)。
2.3若買方需要延遲收貨,應提前 天通知賣方,但延期不得超過 天。
5.3貨物保管: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后,由賣方自行負責保管直至貨物安裝驗收完畢。貨物保管期間,貨物的滅失、受損等后果均由賣方負擔。買方在賣方通知交付前,將協助賣方尋求合適的貨物堆放場地。
5.4本合同項下所有設備運輸途中、保管期間、安裝階段的保險事宜由賣方負責。
6、電梯設備的貨到驗收、安裝、安裝驗收:
6.1貨到驗收:在本合同第
2.2款規定的交貨時間內,在每一期設備到達交付地點后 個工作日內,買方和賣方共同對運抵的所有貨物進行拆箱驗收(數量、規格)。賣方必須保證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一致,若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符合時,應由賣方無條件補齊或調換;在交貨日期以后發現貨物與裝箱清單數目、規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賣方對此的保證責任。
6.2賣方應提供進口部件的相關海關證明文件。
6.3安裝:貨物經開箱驗收合格后,由賣方指定的有資質的、合格安裝人員依據本合同附件五《電梯設備安裝合同書》進行安裝。賣方應派出技術人員負責監督安裝、調試。
6.4安裝驗收:在電梯安裝完畢后____日內必須報請官方驗收。賣方應按照設備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安裝調試完畢的電梯設備進行報檢,買方應積極配合賣方。若安裝驗收沒有通過的,賣方有義務在該結論被出具之日起____日內完成整改并報請第二次官方驗收。若因賣方原因導致安裝驗收沒有通過而給買方造成交房延誤等責任的,由此產生的買方損失由賣方承擔。
6.5有關開工申報,電梯質檢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所進行的與電梯有關的檢驗、驗收手續及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6.6電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并發放準運證之前,買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買方負責。同時,電梯安裝驗收通過、交付買方并不排除賣方對電梯及其部件的質量、規格等潛在缺陷的全面保證責任。
6.7電梯經驗收合格并發放準運證后,買賣雙方辦理電梯移交手續。電梯保修期從電梯移交給買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總價款的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的 %作為定金,即b (大寫:人民幣 元整)。
8、技術文件:
每臺電梯應具備以下整套技術文件并經妥善包裝隨貨物一同發運,若有任何文件遺失,賣方須在15天內將這些資料郵寄給買方:
8.1裝箱清單;
8.2一整套操作和維修手冊(包括電路圖);
8.3品質證書。
9、質量保證:
9.1賣方保證其提供的貨物是在本合同簽署以后開始專門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用一流工藝和最佳材料制成的。賣方保證所出售的商品在賣方安裝、用戶正常使用和賣方的維護下,有令人滿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
9.2賣方保證賣方提供的電梯均按 電梯技術規范(見附件四)、中國的電梯制造及安裝安全規范的國家標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標準(包括賣方的單方承諾)設計制造。設計壽命為________年。
9.3電梯保修期自電梯經驗收合格、移交給買方之日起 個月(起始日按照電梯移交批次計算)。在電梯保修期內,賣方將對除由于買方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損壞部件負責維修、更換。經賣方維修、更換以后還是不能符合質量標準以及安全運行需要的,賣方還應當作出賠償。
9.4如雙方對質量問題的認定有爭議,由設備安裝地技術監督局或質量監督站等電梯質檢權威機構檢驗并裁定。
9.5電梯保修期滿后,賣方仍對所供電梯具有永久維修服務的責任,具體約定見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維修服務承諾書》。
9.6電梯保修期滿后,賣方保證仍對所供電梯持續提供維修必需的備品、備件。
本合同附件七《備品、備件清單及費用》中的報價在電梯保修期結束后________年內有效。
10、違約責任:
10.1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第
7.1款第
7.5款之規定支付合同價款,則交貨期限相應推遲。同時,買方因其過錯若沒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筆合同價款,均應每延期____日按應付而未付的款項金額的39;千分之五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10.2賣方因其過錯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約定的期限內交付貨物或交付的貨物經拆箱驗收后發現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則應每延期____日按延期交貨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同時,買方對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應推遲。
10.3若因賣方(包括賣方指定的安裝方)原因導致貨物無法通過安裝驗收或者安裝驗收拖延的,則應每延期____日按延期通過驗收貨物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五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10.4若因賣方未能及時安裝、調試、維修、調換而造成買方工期延誤或對買方造成其它損失的,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0.5在保修期內,賣方在收到買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內未能提供維修、調換服務的,買方有權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賣方承擔,直接從賣方的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約定單方面解除合同,均應按照本合同價款總額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發生地震、臺風、暴雨、火災等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時,則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證明事件的證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違約責任,但該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以盡可能履行自己的義務。
1、附加條款:
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2賣方負責良好的安裝、售后服務。
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對于雙方具備同等的效力。賣方、買方的任何書面單方義務承諾,一經對方接受,也構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1.4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須得到雙方的確認。
1.5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對本合同的義務進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將本合同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
1.6合同爭議的解決:如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向電梯安裝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及勝訴方為此而支出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7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8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買方 份,賣方 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8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自愿的原則,就叉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交易標的:
杭叉內燃平衡重式叉車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含操作說明書一份、合格證一份、維修工具一套……)。
二、轉讓價格:
人民幣八千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協議簽訂后叁日內,一次性付清轉讓款。
四、甲方權責:
1、甲方保證對標的物的狀況(包括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轉讓標的物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保證標的物無產權糾紛;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額款項后,甲方三日內向乙方交付標的物。
五、乙方權責:
1、乙方標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2、乙方具有轉讓標的物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物后,雙方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過戶手續,過戶后標的物的風險即轉移至乙方。
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
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9
買方(即使用方): (以下稱甲方)
賣方(即制造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定購設備一套,特立和他 如下:
一、 設備名稱
二、技術說明(見附件)
三、設備制造、安裝、調試:
(1)本設備從乙方收到甲方所付定金之日起120天內,乙方必須準時將本設備制造安裝好。設備調試為30個工作日即本設備甲方付出定金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保證在150天內將本設備交付甲方使用。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本設備按裝調試的,工期順延。
(3)自本設備安裝完成之日起15天內,因買方原因不能配合賣方試車,視同試車完成,買方須按合同付款。
四、包裝及運輸:本設備包裝及運輸由甲方負責。
五、設備使用培訓及保修:
(1)設備在安裝好好后進入設備調試階段,乙方負責對甲方人員進行免費培訓,培訓期為十五天。(在此期間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食宿)
(2)設備正式通過甲方簽字收之日起本設備由乙方負責免費保修壹年。
(3)在保修期內,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零件費及差旅費。
六、設備單價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設備的稅后總價為人民幣300萬元正,付款方式按以下執行:
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50%即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圓整(1500000元)作為設備定金,設備制造過程中(合同簽訂40天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7%,即人民幣伍拾萬圓整(500000元),即仍做為進度款。設備制造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叁拾萬圓整(300000元),款到發貨。設備安裝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20%,即人民幣陸拾萬(600000)。設備調試完成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的3%,即人民幣拾萬元整(100000元),自本設備收之日起120天后的第一周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違約處罰
(1)乙方承攬設計、生產本合同設備整機,要認真負責嚴謹科學地加工制造本設備,并保質、保量、準時將本設備交付甲方使用,若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逾期交付部份貨物價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百分之五。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按期付款給乙方,即等于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討甲方欠款總額月息百分之二,且工期順延。
八、在合同簽訂后,如甲方提出修改該設備,需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商討,經甲乙雙方同意,且甲乙對該修改項目向乙方作相應的經濟補償后進行,同時工期順延。
九、本報價未含消防,勞動單位安檢費用及現場電源穩壓系統之估價。
十、本報價未含水、電源、壓縮空氣、燃氣等管路及儲存裝置。
十一、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平等友好的協商方式予以解決,若協商不成,由原告方法院裁決。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家具基本情況:
第二條 付款方式:簽定合同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20%)的定金,余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三條 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四條 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家具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并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 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購買家具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家具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1
購銷合同范本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 相關事項,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簽訂如下合同,以供信守:
1、供貨設備(產品)名稱、品牌、型號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的交付
乙方在合同生效的____天內向甲方交付上述設備。
3、 設備運輸、安裝和驗收
3.1乙方確保設備安全無損地運抵甲方指定現場,并承擔設備的運費、保險費、裝卸費等費用。
3.2甲乙雙方對設備進行開箱清點檢查驗收,如果發現數量不足或有質量、技術等問題,乙方應在______天內,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補足、更換或退貨等處理措施,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3.3設備到貨后,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天內安裝調試完成。
3.4甲、乙雙方在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質量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合同約定的相關標準、要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在甲方《驗收合格單》上簽字確認。
4、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內先以____方式預付貨款_____%計_______;安裝調試驗收合格正常使用后以______方式付貨款的______%計_______,余款10%作為質保金,滿1年后 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保修扣款后余額。
5、伴隨服務
5.1乙方應提供設備的技術文件,包括相應的圖紙、操作手冊、維護手冊、質量保證文件、服務指南等,這些文件應隨同設備一起發運至甲方。
5.2乙方還應提供下列服務:
5.2.1設備的現場安裝和調試提供設備安裝和維修所需的專用工具和輔助材料
5.2.2乙方應派專業技術人員在項目現場對甲方使用人員進行培訓或指導,在使用一段時間后可根據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訓計劃。
6、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6.1乙方應保證所供設備是在__________(年月)后生產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制造廠標準及合同技術標準要求。如果設備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不符,或證實設備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內負責采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乙方負擔。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
6.2乙方應提供保修期_______月,保修期的期限應以甲乙雙方的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更換零配件及工時費。
6.3報修響應時間_______小時,到場時間_________小時(不可抗拒力量下除外)。
6.4保修期滿后,人工費為單次故障不高于______元,年度定期預防性維護保養次數,不少于_______次。
6.5乙方負責設備的終身維修并應繼續提供優質的服務,儲備足夠的零配件備庫,保修期滿后,以__________的優惠價供應維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應應由雙方另設協議決定。
7、違約條款
7.1 如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相關部門檢驗確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買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要求賣方進行補救:
7.1.1同意買方退貨,并將全額貨款償還買方,并負擔因退貨而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
7.1.2按照貨物的疵劣程度、損壞的范圍和買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貶值。
7.1.3調換有瑕疵的貨物,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賣方并負責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的一切直接損失。
7.2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義務或者法定義務的,均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除如下特別約定外,違約為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另違約方還應賠償守約方因維權導致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保全擔保費在內的全部損失。如下為特別約定:
7.2.1乙方所交設備和安裝調試與合同標準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應繼續交付符合約定的設備,延期交貨的,每日承擔違約金為 元;若逾期 日未交付的,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乙方無權請求返還履約保證金或者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20%的違約金。乙方沒有按照法定或者約定要求保養保障設備正常使用,每耽誤一日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耽誤超過五日,甲方有權選擇第三方維保,所造成的費用乙方向甲方按照130%標準承擔。
7.3.2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款總價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7.3乙方應保證甲方和使用單位在使用該設備或其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產權的起訴。
7.4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設備不存在任何質量上的瑕疵,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2倍的違約金。
8.爭議的解決
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 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9.合同生效
9.1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中文書就,甲方執 份、乙方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
10.合同附件
10.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配置清單 設備的配置清單
10.3技術標準 投標文件的技術響應 設備技術說明
11.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按手印) (簽字按手印)
授權委托人: 授權委托人:
(簽字按手印) (簽字按手印)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2
有關車輛買賣合同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 顏色: 產地: 型號: 發動機號碼: (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 (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 萬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
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 萬元,____日內再支付
第一筆車款現金 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
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 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 乙方(授權簽字人): 住址: 住址: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標準廠房和使用配套場地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工業廠房買賣合同。
一、 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號________號廠房______層,廠房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場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產證為準。
2、 土地使用權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實際年限按產權證。
3、 廠房區域東側在_______米內、南側到_________米內、西側到_________米內、北側到__________米內。
二、 廠房價格及其它費用:
1、 廠房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總價(含人民幣土地價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2、 土地使用稅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由_______方每年支付給有關部門。
3、 乙方在甲方園區內的物業管理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廠房總價分二次付清,簽約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廠房通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廠房后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2)其余房款應在甲方辦妥相關產權交易后(以產權交易中心核發產權證之日為準)6日內一次性付清,在辦理中產生的契稅由乙方負責。
2、 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逾期交款處以滯納金按銀行利息的二倍,如乙方逾期超過三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廠房和土地總價的`10%計;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房產二證,或將土地、廠房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售房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房款,并按廠房和土地總價10%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合同范本《工業廠房買賣合同》。
四、 其他規定:
1、 甲方在辦理好產權證后再給乙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在辦理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契稅、工本費等由乙方負責支付。
2、 乙方所購產權房可以自由轉讓或出租給其他方辦業,但必須通知管理方,受讓或承租方企業可以以本廠房地址進行工商注冊。
3、 廠房內土地屬批租,廠區內按現有的設施配套使用給乙方,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簡易棚及房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搭建秘備的簡易棚手續。
4、 乙方所購房屋不得拆除,不得在其中舉辦高污染、高用電量的項目。
5、 乙方在所購房屋內組織生產、經營或生活必須遵紀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納稅,按其交付各項規定費用。
6、 乙方使用的用電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予以協助辦理,增容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按規定交納。
7、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確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過程后,則乙方有權支配和使用該廠房,甲方無權干涉。
9、 本廠房的質量保修期為交付后一年內有效。
五、 本合同主體及責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連帶及擔保責任)
六、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執一份,房產管理局和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名蓋章): 代表( 簽名蓋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上列雙方就買賣下列設備的有關事宜,經自愿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便共同履行:
1.甲方向乙方購買垂直發泡機組壹臺,設備單價金額為現金人民幣(大寫):貳拾壹萬伍千元整
2.設備為五個組份,配備打孔機,機臺主機,配電柜(大),TDI和聚醚大罐各一個(帶水循環攪拌)小料罐三個,聚醚攪粉罐一個.(水冷機,空壓機甲方自備).
3.主機尺寸:長4.5米,寬4米,9米.內直徑為1600MM
4.甲方要負責完成基礎的澆灌,包括2個地下成孔的施工.
5.付款方式為自合同生效起首付定金叁萬,機臺裝車前一天再付拾伍萬,試機完成后再付貳萬,正常運行六個月付余下貳萬.
6.機臺自訂貨起2個月為制造時間,其中不包括春節放假期間,初定完工日期為農歷年底,正月初七起運送和安裝,安裝時間為八天.安裝期間甲方要提供乙方員工住宿和伙食,
7.機臺運送由甲方負責車費,乙方裝車,甲方幫忙卸.動用到吊車等裝卸工具由甲方負責.
8.甲方負責整套設備的安裝,調試.經調試后設備正常運轉交付乙方使用.
9.乙方提供一年的機臺故障保修(三個月的無償保修,另九個月的故障保修甲方報銷往還車費),注人為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圍之內.
10.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莆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5
風險轉移是貨物買賣合同中最實際的一個問題,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利益平衡。我國《合同法》對貨物買賣合同的風險轉移作出較為詳盡的規定,彌補了我國原《經濟合同法》和《涉外經濟合同法》的一大缺陷,解決了我國國內合同立法與我國加入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銜接,完善了我國貨物買賣合同法律制度。
一、風險的含義
風險,在不同的范疇有著不同的含義。在法學范疇,我國學者通常認為,風險是一個法律術語,是指貨物可能遭受的各種意外損失,如盜竊、火災、沉船、破碎、滲漏、扣押及不屬于正常損耗的腐爛變質等等。我國《合同法》和一些國際公約所涉及的風險,是指貨物的毀損、滅失的危險,即貨物發生毀壞、滅失的可能。
但是,法律規定,并不是對風險作詮釋,而是用來確定買賣當事人對這些可能發生的貨物毀損、滅失承擔責任。《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6條作了這樣的表述:“貨物在風險轉移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買方支付價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這實際上是規定貨物發生損壞或滅失時買方是否有支付價金的義務。這個問題在德國法上被稱為價格風險。把風險視為價格風險,并沒有揭示出風險這一法律概念的真正含義。如果買方未能及時領受合同項下的貨物或賣方出賣標的物質量不符合同要求,風險則由違約方承擔,許多國際公約和貿易規則以及國內立法都是這樣規定。在這種存在違約的情況下,風險應當由違約方承擔。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合同履行不存在違約時,風險似乎就是價格風險,但在這種存在違約的情況下,風險不僅僅指價格風險。風險轉移與價格風險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因此,風險的真正含義應是僅指承擔風險責任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承擔貨物損壞或滅失的責任,而不得要求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承擔責任。我國《合同法》也是在這個意義上規定風險,不是將風險規定為價格風險。《合同法》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從國際民間習慣發展起來的貿易規則和許多國家國內立法如《經互會交貨共同條件》、《法國民法典》等都是從廣義上看待風險這一概念的。
二、風險轉移的時間
風險轉移的主要問題是風險在何時由賣方轉移給買方。這個問題是一個最有實踐價值的問題,也是一個頗有爭議的理論問題。有的學者將風險轉移與合同訂立結合在一起,即訂立主義;有的學者則將風險轉移與貨物所有權轉移結合在一起,即所有權主義;還有的學者將風險轉移與貨物交付結合在一起,即交付主義。每一種理論都影響著立法和司法實踐,如現代瑞士法和羅馬法采用訂立主義,英國法和法國法以所謂“物主承擔風險”的原則采用所有權主義;美國、德國、奧地利以及我國的《合同法》以貨物交付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采用交付主義。相比較而言,以貨物交付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與以貨物所有權轉移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更為合理和明智。因為,所有權的移轉是一個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難以證明的問題。而且,所有權的移轉與貨物的實際占有控制并不一致。在所有權未發生轉移貨物卻已實際交付的情況下,要對貨物已失去實際占有、控制的一方對貨物的毀損和滅失風險來承擔責任,不僅是不合理,也是不公平的,不利于交易的發展。因此,現代貨物買賣規則以及多數學者們的看法,都是以交貨時間來決定風險移轉時間,不采用貨物所有權轉移這一瞬間來決定風險轉移時間。我國《合同法》也采用交付主義原則,第142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
三、風險轉移的條件
風險轉移以貨物交付為標準,這是風險轉移的基本條件。那么,什么是貨物交付就成為至關重要的問題。貨物交付,通常情況下是賣方將貨物的占有和實際控制權移交給買方。在貨交承運人這種情況下,賣方將貨物交付第一承運人就履行了交付貨物的義務。承運人領受貨物視同買方之代理行為,風險也隨之轉移給買方。因此,貨物風險移轉的基本條件是貨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價值的是貨物風險轉移基本條件之上的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問題。
(一)貨物的特定化條件。
賣方交付貨物的前提條件之一,是將貨物特定化。所謂貨物特定化就是把處于可交貨狀態的貨物無條件地劃撥于合同項下的行為。雖然貨物特定化是貨物所有權轉移的前提,但在貨物風險轉移的問題上同樣具有重要意義。同一賣方把交付給不同買方的貨物存放于一起發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而這些不同的買方都是逾期未領受貨物,在這種情況下,就涉及不同買方的風險責任承擔的劃分問題。應當認為,貨物特定化也應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在賣方實際交付貨物的情況下,貨物實際上已是特定化。但在貨物未實際交付給買方或承運人的情況下,貨物未特定化,就不發生風險的轉移。如賣方將貨物存放于倉庫由買方提貨,按通常的認為,貨物的風險自約定的買方提貨時間來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如果在約定的提貨時間后,賣方倉庫的貨物發生部分毀損或滅失,那么,到底是賣方自己的貨物還是交付給買方的貨物發生毀損或滅失?到底由誰來承擔貨物毀損或滅失的風險?這就涉及到貨物特定化問題。貨物特定化不僅有利于防止賣方將自己毀損、滅失的貨物稱作交付給買方的貨物而進行的欺詐,而且,有利于促使買方注意風險的轉移,適時履行合同。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這就要求賣方在貨物交付時間到來以前,將貨物的數量、存放地點等書面通知買方,并在準備交付的貨物上打上標志如買方的單位名稱等,將貨物特定化,即將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特定化的貨物的風險在貨物交付時間時就轉移給買方。
一些國際公約或貿易規則對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也作規定,如《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67條第二款對貨物特定化條件作了這樣規定,“但是,在貨物以貨物上加標記,或以裝運單據,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關合同以前,風險不移轉到買方承擔。”但我國《合同法》對貨物特定化作為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并沒有作出規定。我國《合同法》第104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或者依照本法第141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這里的置于交付地點,是否可以看作是對貨物特定化是風險轉移前提條件所作的規定?置于交付地點實際上是賣方履行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條款所規定的義務,不應認為是對貨物特定化所作的規定。如果合同約定在賣方倉庫交貨,賣方倉庫的庫存商品有可能是合同訂立之前生產,也可能是合同訂立之后生產,在賣方尚未將貨物特定化之前,庫存商品并沒有劃撥到與買方訂立的合同項下,仍是賣方的待售商品而不是已確定買方的待發運商品。因此,置于交付地點的意義不是將貨物特定化。在司法實踐中,強調貨物特定化就成為很有必要很有意義的問題。因此,貨物特定化應當是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在這里,賣方負有將貨物特定化,書面通知買方已將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的義務。
(二)貨物的品質擔保條件。
如果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貨物的風險是否發生轉移。我國《合同法》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這條規定的含義,應是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情況下,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前提條件是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買受人沒有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風險是否應無條件地由買受人承擔呢?
品質擔保是賣方的一項重要義務。賣方應當保證交付貨物的品質符合合同要求。因為,貨物的品質直接關系到買方訂立合同的目的能否實現。因此,賣方的品質擔保應是無條件的。只要貨物的品質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無論買方是否拒絕接受或者解除合同,一概由賣方承擔。對于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買方接受,實際上是合同雙方變更了合同的品質條款,而不是履行原合同條款。因此,不涉及到原合同標的物的風險轉移問題。因貨物的品質問題而拒絕接受貨物或者解除合同,前提是買方對貨物的驗收確認。沒有驗收確認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拒絕接受貨物或解除合同無疑可能會是一種違約。因此,解除合同是否提出不應是由買方承擔貨物毀損、滅失風險的條件。特別是在貨交承運人等情況下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并對貨物品質檢驗確認以前,發生貨物毀損滅失,這些風險由買方來承擔是極不公平和合理。
我們認為,賣方始終對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的風險承擔責任,直到買方同意變更合同的品質條款接受賣方提供的這些品質不符合原合同品質條款的貨物。這樣,有利于促使賣方誠實地提供符合品質要求的貨物,促進交易的公平和安全,防止賣方將不符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轉移到買方,取得符合品質要求的貨物相等對價的商業欺詐行為。而且,從交易公平來說,賣方不能因為提供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貨物,而取得品質符合合同要求貨物的同等價值的對價。因此,我們認為,貨物符合約定品質要求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采用風險應于交貨時轉移這一基本原則,就應當認為賣方品質擔保是風險轉移的一個前提條件。如果賣方沒有提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具有商業適銷品質的貨物,不能認為賣方已履行合同約定的交貨義務。雖然交貨義務與貨物交付是不同的兩個概念。但從有利于交易的公平與安全,避免商業欺詐的原則出發,可以這樣認為,賣方交付貨物所發生的風險轉移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轉移,這些貨物的風險在賣方交付時轉移給買方。也就是說,賣方提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與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風險,是兩類不同貨物的風險。賣方履行合同所交付貨物的風險轉移,只能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所能發生。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即使在形式上是賣方交付了貨物,但仍不能認為賣方按合同要求交付了貨物。既然賣方未交付約定貨物,約定貨物的風險就不能隨著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交付,轉移到這個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買方。因此,就雙方已訂立的合同來看,貨物的風險轉移,雙方的意思表示是明確的、確定的,那就是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轉移,只有這些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的風險,才能轉移到買方。至于買方同意賣方提供不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前面已述,那是雙方變更了合同的品質條款。這與我們要討論的貨物風險轉移,不是基于這樣一個確定的明確的合同的前提,不是同一回事。
再說我國《合同法》第148條的規定,品質問題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前提條件是買方拒絕接受貨物或解除合同。《合同法》明確規定合同當事人能夠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情形只有兩種:即預期違約和根本違約。在貨物買賣合同中對貨物風險轉移有關的只有根本違約。在這種因品質問題而構成的根本違約情況下,在買方檢驗確認貨物品質同意接受貨物之前,貨物的風險實質仍由賣方承擔。因為一旦發生貨物毀損、滅失,任何一個理性的買方都會以根本違約解除合同或拒絕接受貨物。這樣,貨物的品質問題構成貨物風險轉移的障礙。但是,雖然第148條也是把賣方的品質擔保作為貨物風險轉移的一個前提條件,我們仍以為這樣的表述是不妥當的。品質保證始終是賣方的一項義務。第148條規定最好能表述為:“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買受人同意接受標的物之前,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我們這里強調的是同意而不是實際占有、控制。強調品質保證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有利于促使賣方誠實、謹慎履行合同,交付符合合同品質要求的貨物,促進交易的安全與公平,而且,從貨物風險轉移這方面來保障合同的誠實信用原則。
(三)關于單證交付的條件問題。
賣方交付貨物,沒有按照約定交付有關單證或資料,貨物的風險是否發生轉移,要看單證或資料的性質而定。對于資料,不構成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障礙,應當認為不是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即使賣方沒有交付資料,不影響貨物風險在賣方交付貨物時轉移。
對于單證來說,單證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所不必需的單證,如空運單、保險單證等;另一類是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所必需的單證,如提單;對于前者來說,與賣方交付貨物所附的資料一樣,不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因為是否隨貨物交付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對于后者來說,應該認為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如果賣方交付貨物給承運人而未交付提單給買方,仍對貨物保留形式意義上的所有權和占有權,買方就不能實際取得對貨物的占有、控制權。因為,提單是貨物運輸的證明,更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誰擁有提單,誰就擁有提單所載明的貨物所有權,誰就有權取得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權利。我們把代表所有權憑證的提單交付,作為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之一,并不意味著我們在貨物風險轉移上采用所有權主義。提單交付之所以成為貨物風險轉移的條件,是因為提單是否交付,關系到買方能否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關系到賣方是否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給買方,即賣方是否向買方交付貨物。在不需要憑單證提貨的貨物運輸中,買方向承運人提取貨物不存在任何障礙,賣方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給買方,賣方已向買方交付貨物,風險當然發生轉移。因此,賣方沒有交付提單,占有權不發生轉移。對貨物風險轉移來說,沒有交付提單,買方始終不能實際占有、控制貨物。買方投有提單,承運人不可能無單放貨給買方自找麻煩。在這種情況下,取得提單是買方取得貨物實際占有控制的前提條件。一般都認為,交貨應定義為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賣方沒有交付提單,就不能認為賣方已交貨。因為沒有交付提單,實質上沒有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賣方可以持提單提取自己交運的貨物或者將提單轉讓給第三人,如果賣方原意對買方承擔違約責任。因此,無論貨物是否仍在運輸途中或是在承運人處買方逾期未提取貨物,只要賣方未實際交付提單類單證,貨物的風險不發生轉移,仍由賣方承擔。提單類單證的物權憑證性質,決定這類單證應是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我國《合同法》第147條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從條文的含義來[[看,只規定了按約定未交付單證和資料的情況下貨物風險的轉移情況。對于交付單證和資料沒有約定,貨物的風險轉移又將如何呢?實際上,《合同法》將賣方交付單證和資料的情況分為按約定或沒有約定是沒有實質的意義。對于單證和資料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力來說,應當是從單證和資料的性質來說。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單證和資料,無論是否按約定有否交付都不影響貨物的風險轉移。賣方自愿轉移實際占有的貨物,買方能夠實際占有、控制貨物,賣方交付貨物的行為已經完成,貨物的風險隨交貨而轉移。這些不影響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的單證和資料,是否按約定有否交付,只是賣方在交付這些單證和資料上是否構成違約。對于那些構成買方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障礙的單證如提單,無論是否按約定未交付,都影響貨物的風險轉移。賣方即使是按照約定未交付這些單證,由于這些單證代表貨物的占有權,表明了賣方未自愿移轉實際的貨物,買方不能實際占有、控制貨物。這說明賣方未交付貨物。對于采用交付主義的立法和司法來說,賣方未交付貨物,貨物的風險自然不發生轉移,因此,這些單證是否交付,無論賣方是按約定還是未按約定,都影響到貨物風險的轉移。我國《合同法》的這一條規定很有加以完善的必要。
(四)關于海上路貨的條件問題。
海上路貨是一種特殊的貨物交易,貨物的風險轉移有其特殊性。
所謂海上路貨,是指這樣一種貨物買賣,當賣方先把貨物裝上開往某個目的地的船舶,然后再尋找適當的買主訂立買賣合同,這種交易就是運輸途中進行的貨物買賣,在外貿業務中稱之為海上路貨。一般認為,海上路貨,簡單說就是出賣運輸途中的貨物。對這類貨物交易的風險轉移,我國《合同法》第144條也作了規定:“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一般認為,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自合同成立時發生。但這種風險轉移仍是有前提條件的。首先,賣方必須將海上路貨的貨物特定化,即在訂立合同時,必須明確是全部貨物或者是哪一部分貨物劃撥到合同項下。實際上從某種意義來說,特定化是將哪些貨物的風險轉移給買方,由買方來承擔風險責任。
其次,賣方對海上路貨的貨物品質擔保義務是有限度的。這考慮到海上路貨特殊的交易流轉。因為賣方買受的可能是正在海運中的貨物,后來又把仍在海運中的貨物轉賣給買方。因此,貨物的風險自貨物交給承運人時就轉移給潛在的買方。上述這樣的賣方,無法對貨物品質進行檢驗確認,而存在的品質問題又不是這樣的賣方所應承擔的。因此,從有利于海上路貨的正常流轉,促進交易和公平,賣方對海上路貨的貨物品質擔保義務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就是一般情況下賣方不承擔品質擔保義務。即使貨物存在品質問題,貨物的風險自貨物交付時就發生轉移,貨物交付的標志是合同的訂立。但如果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貨物存在品質問題而又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則貨物的風險不發生轉移。《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沒有明確這類貨物買賣的品質問題對貨物風險轉移的影響,但第68條仍規定了賣方所應承擔的責任:“盡管如此,如果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貨物已經遺失或損壞,而他又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則這種遺失或損壞應由賣方負責。”在買賣運輸途中貨物時,賣方的品質擔保的有限度,對買方來說也是公平的。買方是在明知在途貨物的風險存在的情況仍接受賣方的要約或給賣方以要約,表明買方自愿承擔在途貨物包括品質風險在內的風險。這種貨物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可能存在品質問題的貨物。即使標的物的確存在品質問題或遺失,也不違反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但是,如果賣方明知貨物存在品質問題或已經遺失,仍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而與買方訂立合同,這已是商業欺詐行為,違背合同最基本的誠實信用原則,合同無效,貨物的風險責任也由賣方來承擔。
第三,合同成立是這種交易的貨物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但這并不意味著對于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采用訂立主義。合同未成立前,貨物的風險自然不發生轉移。合同訂立意味著賣方將在承運人實際占有、控制的在途貨物劃到合同項下,完成貨物的交付。這與貨物需要運輸,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就完成貨物交付在本質上并沒有區別。合同訂立,特別是通過合同訂立將承運人實際占有控制的在途貨物劃到合同項下,由買方享有在途貨物的所有權,標志著賣方完成了交付貨物給買方的行為,貨物的風險隨著這一交貨過程發生轉移。這一交貨過程形式上以合同訂立為標志或者說以合同訂立為載體。因此,我們說,海上路貨的風險轉移在合同訂立時發生。我國《合同法》規定買賣在途貨物,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轉移,仍是采用交付主義而不是采用訂立主義。所以說,貨物的特定化仍是海上路貨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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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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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包括顯示器生產設備、注塑生產設備、供電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具體詳見(設備明細表),設備原值________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________元。
第二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余價款在________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________年度內每季度支付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________元。
第三條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________萬后________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協議項下的設備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備,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并作出同意受讓決議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并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6.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用于在設備地設立新公司
7.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后用于在珠海市的開展生產經營,由其自行承擔
8.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的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
4.乙方為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讓甲方的資產,是為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生產之用,為此,乙方交付轉讓設備的同時,保留生產廠的現狀,為甲方收購資產并以該資產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業務須辦理的各項政府主要部門的登記注冊、審批手續等提供便利,并給予積極的協助。
第六條交接驗收
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日至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設備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
第七條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變更海關監管對象及撤銷監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后,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________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并按轉讓價款總額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三)乙方交付資產中,屬海關監管部分,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海關的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該部分設備的價值,按發票價扣除折舊由乙方返還相應價款給甲方
(四)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按每天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________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五)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并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2)火災、水災、臺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3)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2)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采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保密
(一)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系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秘密資料對待。
(二)除系本次設備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條通知
(一)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正式聯系、通知與信息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內向其發出書面通知。
(二)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三)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任一方變更其地址或電子信箱,應在新地址(電子信箱)啟用____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采取書面形式,并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二)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一)本協議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設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7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買受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小院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出售自己位于 的宅基地及宅基地所新建的房屋,房屋面積 ,宅基地面積 ,該地塊規劃用途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 ,總價 ,賣與受買人。
二、房屋價款一次性付清,合人民幣 萬元。
三、房屋房屋價款分二次付清,自簽訂之日起,付人民幣 萬元,簽訂后將付人民幣 萬元。
四、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小院和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五、拆遷房屋時,出賣人應全力配合和受買人,所有宅基地和房屋補償歸受賣人所有,如違反出賣人自愿承擔法律
責任。
六、從出賣人出讓受買人之后,出賣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反悔,小院和房屋因拆遷、漲價或落價跟出賣人沒有任何關系,如果反悔出賣人自愿賠償受買人購買小院和房屋總額的十倍。
立約人: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年 月日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8
買 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質保要求: 按照技術要求及行業標準執行;賣方無條件保證買受人交貨后最終用戶驗收合格后,使用________年內無任何缺陷。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運輸費用(含物流或快遞費用)由賣方承擔。
五、包裝標準: 按行業標準包裝,保證運輸安全,未交付買方之前引起貨物損壞,責任由賣方承擔;合格證書、保修單、說明書、裝箱單、所有配件清單等隨機資料隨箱附帶。
六、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七、貨款結算方式及期限:
八、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買賣雙方有一方無故終止合同,違約方按合同總額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賣方逾期交貨或買方逾期付款,違約方按逾期貨物(貨款)金額的日萬分之五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交由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其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蓋章到達對方即生效,傳真件、電子信函自到達對方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10 甲方(買方): 乙方(供方): 雙方本著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著為上述寵物提供合適之生存環境,愛護寵物之目的,與乙方訂立該買賣協議。
2.甲方承諾購買的寵物交接完畢后,盡飼養人之義務,對被買寵物的生命存續期間的防疫、疾病、生育負有照料之義務,并對被買寵物的非正常滅失、受傷、疾病、死亡負有嚴格的、完全的過錯責任;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為甲方飼養購買的寵物提供必要的咨詢和協助;
4.甲方在交接寵物前,必須對此寵物的健康狀態作初步檢查。若發現健康方面的異常,立即告知乙方。
5.寵物在出售后十五天內出現傳染性疾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致命傳染病問題(注:須在指定保健診所使用“韓國AGE”傳染性疾病檢測試紙板進行測定),乙方承擔犬只的全部治療費用或為乙方更換同等價格的寵物。寵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后,乙方不再承擔上述寵物的任何責任。
5.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后五天內請求退換,應繳納該寵物出售價格50%的違約金。
6.寵物的買賣采取一次性付款,現金結算,款到交接。
7.本合約之解釋權歸甲乙方所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為準。雙方因合約所致之任何爭議,若經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湖南南庭投資有限公司 . 長沙市環保大道與圭白路交匯處東南角營業執照注冊號: 機構代碼證: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證件類型:
國籍:
聯系地址:
共有情況: 代理人: 國籍: 戴明煒 聯系電話: 晏澤英 身份證 證件號碼: 中國 聯系電話: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新一村23棟30號聯系電話: 代理人聯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出讓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長沙市環保大道與圭白路交匯
處東南角_ ________ _,編號為_____長房售許字(20xx)第0131號____ 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27525.18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起
始日期為20xx.4.6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20xx.4.5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20xx.4.5 。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項目名稱_____南庭城果___ 。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商住 ,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長沙市房屋產權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 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2_[幢]____16_ [層]_____4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住宅___ _,屬 ___磚混_______結構,該幢房屋建筑層數地上_33__層,地下____3_層。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84.04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1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4020_.00 __元,總金額(_ 337840.80 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 ___元,總金額(__元)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2 種方式按期付款:
1. 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銀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117840 .40 元于2月1日支付。剩余房款采用銀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 45日內,以自有資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
因出賣人的過錯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1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解除本合同。
因非歸責于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買賣雙方應就具體付款方式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買受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在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 7 日內將房價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全部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合同簽訂之后三十日內應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六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
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 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七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合同單價(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銀行同期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八條 房屋室內層高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__3米,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 20xx年8月31日_ _前,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2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15 天內對該房屋進行驗收并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買賣(或購銷)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及施工地點:
2、工程內容:
3、合同標的價格及數量
二、 工期
1、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乙方在日內完成所有木門的安裝。
2、因為乙方原因,延誤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總價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
3、因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時進場,延誤工期乙方不承擔任何禁忌損失,工期順延。
4、發生不可抗力延誤工期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三、 付款方式
1、甲方在簽訂合同時預付工程款
2、開工后,甲方按工程進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為工程價款的85%,預付款抵扣,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價款的98%,保留2%的質保金在1年質保期后無質量缺陷返還。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規發票。
四、 雙方責任
1、甲方在能力范圍內有義務在乙方施工期間給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費提供水、電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關材料,乙方測量門洞尺寸并保證尺寸符合安裝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擾民、遵守甲方相關的施工制度,并承擔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關責任。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終止本合同,除賠償對方實際經濟損失外,還需支付對方違約金一萬元。
六、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雙方若發生糾紛,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交當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七、 質量驗收條款
質量達到規定范圍內的優良標準(以樣品為準)本產品保修期 一 年
八、 其它
1、本工程以上數量為預算,最終以實際安裝數量結算。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