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勞動合同書(通用3篇)
勞動法勞動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壹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壹年零壹天,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 貳個月為試用期。
2、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 完成止。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見《崗位說明書》。
(二)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乙方的態度、行為或績效達不到崗位要求,不能勝任該崗位的工作。
2、乙方滿足甲方相關人事制度中關于崗位調整的規定條件。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的。
(三)一般情況下,乙方工作地點在深圳 ,需要出差或外派的時候,工作地點在國內或國外的其它城市。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8小時, 每周工作40小時。
為了提高乙方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甲方可根據需要在周六、周日組織培訓,其中周六是固定培訓日(經過協商一致,員工認同公司約定的報酬中已經包含固定培訓日加班費)。
四、工作條件與職業危害
為了保護乙方的人身安全,甲方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告知作業規章,乙方須按相應的作業規章和防護措施進行作業,否則,造成的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休息休假與社會保險
休息休假與社會保險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六、工資待遇
(一) 甲方采用浮動工資制,乙方每月的工資構成為:
月工資總額 = 崗位工資(含保密工資) + 獎金–其他各項應扣款項
其中,獎金與公司績效、部門績效和員工個人績效掛鉤。
(二)乙方試用期的標準工資為RMB 元/月,試用期滿標準工資為RMB 元/月,實際工資數額根據公司績效、部門績效和員工個人績效以標準工資為基礎上下浮動。
(三)一般情況下,每月15-20日發放上個月工資,如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可以根據經營狀況、乙方的工作表現和業績、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方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當中的相關規定。
(二)嚴格按甲方制定的作業流程開展工作,確保工作質量。
(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保證安全生產。
(四)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并達到相應的標準。
(五)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
2、乙方在績效考核中,連續兩次被評為不合格的。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資料信息存在虛假的,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照片、入職登記表中提供的信息及其它由乙方提供的信息、資料。
4、乙方入職前患有精神疾病、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影響工作的疾病但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5、乙方入職前曾受到其它單位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6、乙方入職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入職時未聲明的。
7、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違反《員工手冊》當中的禁令)的。
8、年度內累計曠工達到3天的。
9、乙方在同行業或關聯行業公司兼職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或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或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擅自離職,或者離職時未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2)按乙方最近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額的3倍賠償甲方。
2、乙方拖欠甲方的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的賠償金額,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相應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3、乙方在離職時未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的,視同乙方主動放棄在甲方的任何權益。自乙方未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乙方的一切行為均與甲方無關。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 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 ,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附件內容與本合同有沖突,以附件約定內容為準:
(一)《培訓協議》(如未簽訂,不受此項約束)
(二) 其它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書面協議。
(三)經雙方協商的補充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法勞動合同書 篇2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5條規定:
懷孕女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勞動法》第61條規定: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4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于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6條規定: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條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23條規定: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且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不受影響。
因此,不要覺得女員工懷孕了,只要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便不違法。
降薪、降職、調崗(增加工作量或延長工作時間)、產檢假按事假處理等,都屬于違反孕期女員工勞動保護的`行為。當事員工可據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支付n倍經濟補償金。
此外,《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7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話75天)。
勞動法勞動合同書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調解及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