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種子)(精選15篇)
買賣合同(種子) 篇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據國家現行的農副產品(茶葉)的收購 、經雙方商定,簽訂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葉品名茯茶。
二、結算辦法:批貨批款、當天兌現。
三、交售地點:_____茶葉收購站或甲方所屬收購站、點。
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樣價 ;在各基層收購站張榜公布國家規定的評茶等級標準、價格和樣茶;堅持對樣評茶,按質論價,不得壓級壓價和提級提價。
五、乙方交售的茶葉,不得摻雜使假、要表里合一。
六、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將保證收購乙方生產的低檔茶,如乙方不按合同執行,向它方交售茶葉,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檔茶葉。
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違反本合同,如有違反按民法典有關規定,罰違約方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額_____%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和當地工商部門各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字):_____ 代表(簽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種子)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進行了友好的磋商,就甲方在乙方處購買監控設備產品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購貨清單及合同總額:______________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設備交付:
合同設備由乙方在收到甲方貨款的三個工作日內交付甲方。
三、支付條款:
1、甲方須預付合同總金額的%,即: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
2、設備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以后,甲方付給乙方剩余70%金額,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圓整。
四、質量承保:
1、乙方保證自交貨之日起12個月的質量保證期,在此期間如設備本身發生質量問題,根據甲方的口頭或書面通知,乙方應在72小時內提供的技術咨詢、支持和維修。
2、因非人為原因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
3、由于人為因為造成產品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五、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其他:
a)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b)合同在雙方的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后終止。
c)合同的修改應以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蓋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d)在執行本合同期內,雙方的所有通知應用可靠的傳真、信函和電子郵件方式。
六、附注:
a)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團結合作之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訴訟,訴訟管轄地為各自所在地法院。
c)爭端解決:______________如果協商不成,應提交當地法院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甲方:
乙方:
買賣合同(種子) 篇3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經供方: 需方: 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在執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
2.商品質量:
3.作價辦法:
4.交貨時間:
5.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6.質量檢驗及驗收方式:
7.結算方式:
8.運輸辦法:
9.供方違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規定,需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需方不同意收貨的,由供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而需方仍有需要的,應照數補交,按延期交貨處理。完不成合同任務,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應交貨總值 %的違約金。
(3)包裝不符合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應承擔支付的費用和損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交貨一個月,應償付需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違約金。
(5)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需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達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外,并承擔因而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延期交貨的責任。
10.需方違約責任:
(1)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規格給供方造成損失時,應賠償供方實際損失。
(2)中途無故退貨,應償付供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3)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4)未按合同規定的驗收辦法和時間驗收,應償付供方因延期驗收造成的損失;無故延期驗收超過三個月即按中途退貨處理。
(5)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銀行延期付款規定償付供方違約金。
(6)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金。
11.風險的承擔
12.爭議解決的辦法
13.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立即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或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14.上述條款如有未盡事宜,應以書面補充,作為附件。
有效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乙方:日期:
買賣合同(種子) 篇4
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相關問題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征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
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
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
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
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
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
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
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于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志、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后,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后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征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并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后將該車領回,并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后,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于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
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
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
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
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買賣合同(種子) 篇5
一、確認基本信息的真實性與有效性。
合同簽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產證、身份證和簽署合同人要統一,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據有法律依據的公證委托書。
房屋地址要按照房產證件中的房屋地址嚴格填寫,不得隨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證或房產證中所屬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認的房產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門口的'門牌號或習慣稱呼的小區名稱填寫。
房屋面積要按照房地證或房產證上注明的面積填寫。這個面積是國家經過專業機構測量的面積,也就是法律上承認該房屋的權利面積。因為,有部分房屋附有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這部分的面積可能不含在房地證或房產證的面積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條款"中注明,該房屋交易附帶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
房屋權屬要明確注明。私產房要填寫產權人和共有權人姓名,企業產要填寫產權單位名稱,公產房要填寫所屬房管站名稱。如為繼承、贈與、法院判決等情況,須賣方出具相關證明。
二、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的約定。
有關金額約定時應頂格大寫,字跡清晰。如有小寫,須注意前后一致。明確付款金額和具體時間,保證總金額一致,前后時間不沖突。過戶貸款具體事項以銀行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為準。在簽署合同時買方應支付定金,賣方出具收款票據或收條,交付定金時應由正規中介經紀人或律師見證。
三、附屬設施可依據"三要三不要"的原則。
煤氣、暖氣和一戶一表要注明,并約定日期交接相關證件或變更證件。因為電話、有線電視、網絡等歷史欠費問題不好解決,并且電話還涉及賣方的隱私,所以建議在合同中約定這些附屬設施由賣方申請關閉,然后買方自行開通。如果有家具或電器等等留給買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約定附屬設施相關證件及費用繳清憑證的交接日期。
四、簽字及聯系方式。
合同需要買賣雙方本人簽字,并盡量多留存電話,留存住址或可以郵寄到的聯系地址,以保證買賣雙方的正常聯系。
五、合同簽署中不要留白和隨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雙方須全部在修改處簽章確認。
買賣合同(種子) 篇6
買方: 賣方:
買方經辦人: 賣方經辦人:
買方e-mail: 賣方e-mail:
合同簽定地點: 用戶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編碼: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產品名稱、型號及規格、數量、到貨期、單價及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合同總金額:
┌──┬──────────┬───────┬──┬───┬───┬───────┬───────┐
│序號│ 產品名稱 │產品型號及規格│單位│ 數量 │到貨期│單價(人民幣 │金額(人民幣 │
│ │ │ │ │ │ │¥)(單位:元) │¥)(單位:元) │
├──┼──────────┼───────┼──┼───┼───┼───────┼───────┤
│ 01 │ / │ / │ / │ / │ / │ / │ / │
├──┼──────────┼───────┼──┼───┼───┼───────┼───────┤
│ 02 │ / │ / │ / │ / │ / │ / │ / │
├──┼──────────┼───────┼──┼───┼───┼───────┼───────┤
│ 03 │ / │ / │ / │ / │ / │ / │ / │
├──┼──────────┼───────┼──┼───┼───┼───────┼───────┤
│ 04 │ / │ / │ / │ / │ / │ / │ / │
├──┼──────────┼───────┼──┼───┼───┼───────┼───────┤
│ 05 │ / │ / │ / │ / │ / │ / │ / │
├──┼──────────┼───────┼──┼───┼───┼───────┼───────┤
│ 06 │ / │ / │ / │ / │ / │ / │ / │
├──┼──────────┼───────┼──┼───┼───┼───────┼───────┤
│ 07 │ / │ / │ / │ / │ / │ / │ / │
├──┼──────────┼───────┼──┼───┼───┼───────┼───────┤
│ 08 │ / │ / │ / │ / │ / │ / │ / │
├──┼──────────┼───────┼──┼───┼───┼───────┼───────┤
│ 09 │ / │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
├──┴──────────┴───────┴──┴───┴───┼───────┼───────┤
│運費費用: │ / │ / │
├────────────────────────────────┼───────┼───────┤
│包裝費用: │ / │ / │
├────────────────────────────────┼───────┼───────┤
│運輸貨物保險費用: │ / │ / │
├────────────────────────────────┼───────┼───────┤
│合同總金額(大寫): │合計(小寫): │ / │
└────────────────────────────────┴───────┴───────┘
2、產品驗收
質量標準: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的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對于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制造的產品。均不得有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產品。
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后____天內應及時向賣方反映,并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生產廠方聯系,并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3、交貨地點:買方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發運方式及運輸、
保險的價格計算:
買方選擇發運方式:
○特快專遞:小于等于2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遞:小于等于5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500克再加10元。
○平郵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運輸: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鐵路快運:小于等于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后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產品的參考收費標準不按以上收費標準計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貴重ic:如內存,cpu等 4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顯卡,聲卡,硬盤等 6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設備:主板,光驅,數碼相機等 100元/個(塊)
注意上述收費不包括包裝費、保險費。
買方選擇投保金額:
買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額上保險__________人民幣:元
保險費率按 ○1%(特快專遞) ○0.5%(航空快遞) ○0.3%(平郵包裹,航空運輸,鐵路快運)
5、包裝方式:
買方選擇包裝方式: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郵局硬紙盒包裝:小于等于200克貨物包裝費2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貨物包裝費25元;
小于等于1千克貨物包裝費3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裝:小于等于200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貨物包裝費50元;
小于等于1千克貨物包裝費6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貨物包裝費80元。
6、匯款方式:買方選擇:
○銀行電匯 ○郵政匯款 ○在線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銀行電匯: (2)郵局匯款: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收款人:
銀行帳號: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3)在線支付:
單位名稱: (4)信用卡支付: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一卡通:
銀行帳號: 收款人:
7、付款方式:預付款支付方式:
賣方與生產廠家落實貨源后,買方按上述合同總金額的50%(即¥×元)在合同簽字后7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匯出預付款給賣方,如買方在合同簽字后7日內未發出預付款,買方需供方重新確認。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買方按照上述到貨期期限終止日提前15天向賣方支付所剩余款。買方可選擇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兩次付清余款(與下一條款發貨時間買方選擇一次全部交貨或分兩次交貨相對應)。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時間:×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額:¥×元
○分兩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時間:×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額:¥×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時間:×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額:¥×元
8、發貨時間:買方選擇: ○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部貨款后7個工作日內發貨。一次全部交貨。
○由于到貨期分散時間較長,按照買方要求先到的貨先交貨,共分兩次交貨:
第一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第二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9、違約責任:賣方責任: 買方付清余款后,賣方如未能按期交貨,賣方保證在買方認為有必要終止采購后應無條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無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無法按期完成,或在網上網站因各種無法控制的原因丟失了有關的信息、記錄等情況發生時,由此而造成交貨期延誤,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除以上情況之外,由于賣方工作失誤而給買方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情況發生時,賣方應與買方協商,對給買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予與賠償,但對買方的任何間接損失賣方不予賠償。
買方責任:買方保證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時交付貨款,如未能及時交付貨款,由此而給賣方造成延期交貨的情況發生,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買方未能按照上述時間付款,經賣方多次催交貨款(一般情況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個工作日和延誤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賣方會向買方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注:如賣方未按上述日期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仍未及時付款,至使拖交貨款達___個月以上的情況發生時,由此而給賣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10、其它條款:合同編碼:。買方匯款時請注明合同編碼。
合同附件共計____份,指買方填寫的確認回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買方付款到賬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項條款全部執行完畢時截止。
如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按國家《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買 方: 賣 方:
公司注冊地址: 公司注冊地址: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地 址: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買賣合同(種子) 篇7
賣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20xx年8月19日 買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商標、數量、價格、金額:
詳見附件一
二、質量和技術要求:
產品質量符合國家、行業、企業標準和環保、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賣方應保證產品交付后質量與樣品質量相符合,滿足買方裝配和使用的要求。買方圖紙有明確規定的,按圖紙規定的標準驗收;簽訂了技術協議的,按雙方達成的技術協議中的相關條款執行。賣方同時須提交產品合格證明或出廠檢驗報告等。買方只負責產品的外觀質量與數量檢驗,因賣方原因導致產品在裝配及使用過程中的不良,買方嚴格按照《產品買賣合同》、《質量服務協議》、《技術協議》等相關條款執行索賠。賣方須保證其提供的產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且賣方須確保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廠家、質量要求,否則應按買方要求更換或退貨,并承擔該批次產品價款一倍的違約金。
產品質保期一年,自買方主機產品銷售之日起計算,同時產品零部件使用時間不得少于20xx小時,以上時間以先到為準,國家、行業標準等對產品質保期的規定長于合同約定的,遵照國家、行業標準等執行。產品在質保期發生質量問題的,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內予以更換、修復和賠償損失,逾期更換、修復或賠償的,按產品價款的2 /日承擔違約金;買方有權根據需要自行更換、修復故障產品,并由賣方承擔相應費用。
三、交貨時間和數量:
賣方按物流工程師訂單交貨。賣方交貨延期的則
四、交貨地點和方式:
賣方送貨到買方指定地點。
五、運輸方式和費用:
賣方負責運輸,承擔運輸費用(含保險費)。
六、包裝標準:
賣方按國家、行業、企業標準和樣品的標準及買方的要求包裝產品,采取防銹、防腐、防碰措施,賣方承擔包裝費用,包裝物不回收。如因包裝破損等問題導致貨物受損、滅失的,由賣方承擔退換貨等補償責任。
七、隨機備品、配件、工具和資料:
產品具有出廠日期、編號等銘牌標識,并附有裝箱單、產品說明書、合格證和檢驗書等質量證明原件。
八、 檢驗和異議:
1、 貨到買方指定地點后,買方按國家、行業標準和樣品的標準對產品外觀質量和數量進行檢驗 并將結果通知賣方;賣方批量交貨的,買方可抽樣檢驗。產品不符合約定的規格型號、品牌、生產廠家、質量標準等要求的,賣方應承擔檢驗費用,并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承擔違約責任。雙方簽訂的技術、質量協議以及賣方的承諾對檢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經檢驗為不合格產品,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后按省內1周,省外25天內取回不合格產品;逾期未取回的',買方可按 100元/天的標準向賣方收取保管費用,也可以自行將產品處理。雙方簽訂的質量/技術協議對此另有約定,以本合同的約定為準。
九、產品回購:
賣方所供產品超出買方訂單數量的,賣方根據買方的通知予以回購。賣方負責回購產品的運輸,貨款由賣方直接支付給買方或者在買方應付賣方貨款中扣抵。
十、結算方式和期限:
(一)結算期限
1、貨到付款
(二)結算方式:
2、電匯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0日。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 買方與 賣方 簽訂的技術協議,賣方的服務承諾以及買方的訂單等作為本合同附件。
2、 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廠家授權銷售資格證明并按照誠信原則承諾給予買方市場同期最低價,若經買方查實賣方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同期最低價且不合理的,賣方應給予買方差價補償并賠償買方當批次貨款20%的違約金,同時買方可重新評估賣方信用資質,直至解除合同。
3、 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對買方業務人員贈送財物、不得向買方供應核準經營范圍外的產品,否則,買方經查實后可以拒付貨款、解除合同,同時賣方應向買方支付10萬元/人次違約金;給買方造成嚴重后果的,買方將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買賣合同(種子) 篇8
甲方(買受人):乙方(出賣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第一條 名稱、規格和質量
1.名稱: 掘進機
2.規格: u>u>型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x臺
2.計量單位和方法:x臺
第三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總價:小寫:元,大寫:。
2.貨款的支付時間:__ 本協議簽訂7天內支付全部貨款;
3.貨款的支付方式:由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人民幣30萬元,大寫: 叁拾萬元整
第四條 損失承擔
貨物在交付于甲方之前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
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或按手印:____ _ 乙方蓋章或按手印:____
___ 年____月____日 _ 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種子) 篇9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養殖場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養殖場位于面積靠;西靠;南靠;北靠。
2、養殖場內有圈舍幢,(規格長×寬m),其中:舍 幢(規格長×寬m ),舍 幢(規格長×寬m )。
3、養殖場內轉讓價格圈舍建造費、水電路管線的費用及場地內其它設備費用),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 元。
4、由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
5、由于政策及時間限制,該養殖場的.土地使用證未頒發,以后政府確認土地使用權時,甲方無條件配合乙方完善該養殖場土地手續。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種子) 篇10
立協議人 甲方:(賣方):
證件號碼 :
買方:(買方):
證件號碼: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地產買賣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的房地產(房屋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面積: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______元。乙方于___年_ 月_日前_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沖抵。付款方式____________。
三.雙方同意于__年__月__日由甲方將上房地產正式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拆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違約責任: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_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付給乙方相當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述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的滯納金。
六.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十.本契約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買賣合同(種子) 篇11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共同商議,本著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共求發展的原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需方訂購的'陶瓷產品供需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二、供貨時間:簽訂本合同后供方及時組織貨物,供方收到需方預付款后五個工作日內按計劃完成第一次供貨。以后按工程進度要求供貨。
三、質量要求:供方按廠家優等品供貨,并提供產品合格證及相關產品資料。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點費用負擔:汽車運輸。供方負責貨到需方工地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其它費用由需方負責。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式:供、需雙方現場驗收人員實際驗收的供貨產品規格、數量為結算數量。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根據合同的產品規格、數量,按國家gb/t4100-1999陶瓷磚標準驗收。如需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可當場與供方商談更換,否則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簽訂時需方向供方預付本合同總價款20%作為定金,剩余貨款按每次所到貨的實際數量全部進行結清。
八、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合同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雙方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首先應本著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由合同簽訂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貨完成,貨款結算之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種子)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以下合約:
一、合同標及價格
1、貨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金額
2、關于供貨物的其他說明。甲方分批付款、分批提貨,提貨前預付所提貨物全款。
二、交貨日期
交貨日期為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付款方式
甲方通知提貨,發貨前付清當次數量貨款,乙方在收到甲方貨款后,予以安排發貨。
四、貨物驗收
1、驗收標準。產品質量標準按國家行業標準驗收,如系產品本身質量問題,甲方憑此合同及產品收貨單(隨機文件)向乙方提出保修事宜,乙方免費保修二年,保修期從設備安裝完之日起,實行終身維修。
2、到貨驗收。甲方需在收到貨物當日進行貨物驗收,如有異議,應在三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否則乙方將視為驗收合格。
3、調試驗收。調試結束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書面驗收通知,甲方應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內仍未能組織驗收,則視同調試驗收合格。
五、違約責任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六、其它約定事項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種子) 篇13
(一)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與違約責任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發端于羅馬法上大法官的告示,后逐漸被大陸法系各國采用。所謂物的瑕疵擔保,即擔保標的物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特別保證的品質。3[3]出賣人交付的產品欠缺通常或特別保證的品質就違反了其承擔的瑕疵擔保義務,買受人有權行使減少價款、解除合同等請求權。
英美法系國家中沒有一般的物的瑕疵擔保的概念,但在英國《1979年貨物買賣法》和美國《統一商法典》中都規定賣方應擔保其出售的商品具有商銷性和特定用途適合性的默示擔保責任。買受人違反了其擔保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我國法律亦未規定獨立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理論和司法實踐普遍認為大陸法系中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在我國《合同法》上已被統合進了違約責任中。無論是大陸法系立法模式規定的瑕疵擔保制度或是英美立法模式規定的違約責任制度,出賣人對標的物負有瑕疵擔保義務及對物的瑕疵承擔無過錯責任已成為現代各國統一的規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出賣人違反了瑕疵擔保義務,應構成違約,出賣人應當承擔不適當履行的違約責任。如果因為瑕疵造成標的物以外的其他財產的損害以及人身傷亡,出賣人還應承擔侵權責任。本文論述的買賣合同質量糾紛即因出賣人違反其瑕疵擔保義務,出售的產品不符合法定或約定的質量標準,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的糾紛。
(二)瑕疵的概念
關于瑕疵的概念,近代各國立法普遍采用客觀加主觀標準的模式加以界定。標的物不符合其所應具備的通常性質及客觀上應有的特征,或不符合當事人約定的品質,致滅失、
減少其價值或效用時即具有瑕疵。《法國民法典》第1641條規定:瑕疵使物不適合物的用途或減少其效果達到如果買方知道的話不愿購買或減少價金才愿意購買的程度時,這樣的瑕疵是有害于出售之物的使用的瑕疵。4[4]英美法中稱物的瑕疵為“買賣標的物不具備該種物通常具備的價值、效用、或者契約預定的效果或出賣人保證的品質”。
我國現行法未對瑕疵概念下一個準確的定義。《合同法》第153條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出賣人提供有關標的物質量說明的,交付的`標的物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 。第154條規定:“當事人對標的物的質量要求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61的規定仍不確定的,適用本法第62條第1項的規定” 。第62條的規定為:“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產品質量法》第40條規定的質量瑕疵有:(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從上述規定可見我國仍是采用客觀加主觀標準界定瑕疵。較其他國家規定不同的是,我國界定瑕疵時采用了先主觀后客觀的標準,即在確定賣方提供的產品是否存在質量瑕疵時,首先以合同約定為準;合同約定不明時再以國家、行業標準確定;若無國家、行業標準,最后才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學理上按發現瑕疵的難易程度將瑕疵分為:表面瑕疵和隱蔽瑕疵。表面瑕疵又稱為外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表面,無需專門檢驗,從標的物外觀或憑買受人生活經驗即能發現的瑕疵。隱蔽瑕疵,又稱內在瑕疵,系指存在于物的內部,需經使用或專門測試檢驗才能發現的瑕疵。按照物的價值、效用、品質分為價值瑕疵、效用瑕疵和品質瑕疵。 價值瑕疵是指出賣人的標的物存在滅失或減少其價值的瑕疵。這里的價值指物的交換價值,而不包括物的使用價值。效用瑕疵是指出賣人的標的物存在滅失或減少其效用的瑕疵。這種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約定的特殊效用。品質瑕疵是指出賣人的標的物存在滅失或減少其品質的瑕疵。
我國現行法中,產品瑕疵概念相關的還有一個產品缺陷的概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46條規定“本法所稱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是指不符合該標準”。我們可以將缺陷理解為比瑕疵更嚴重的一種質量問題,缺陷是指具有不合理危險,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為特征,屬于法律禁止銷售的產品范圍。產品瑕疵僅限于價值、效用、功能等。對承擔責任的方式也有區別,產品缺陷是以損害賠償為主,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對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物,在訴訟中多為侵權之訴。產品瑕疵責任則僅限于物,不包括精神損害,在訴訟中多為違約之訴。
(三)質量瑕疵的違約責任
大陸法系中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買受人能采取的救濟方式主要是減少價款和解除合同,只有在標的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的品質,或出賣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時,買受人才能請求損害賠償,因此,修補、替換、損害賠償等方式不能適用于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英美法中,出賣人對產品瑕疵承擔不履行合同的責任,買受人可以尋求各種違約救濟。我國《合同法》借鑒了英美法的經驗,將出賣人交付有瑕疵標的物的情況規定為不適當履行,并且為買受人提供了廣泛的補救措施。6[6]《合同法》第155條規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條的規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第111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148條規定“因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第97條規定,合同的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的權利。因此,我國法律規定的產品質量瑕疵的違約救濟手段包括:1、違約金;2、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3、解除合同;4、損害賠償。
買賣合同(種子) 篇14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出賣人(以下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述標的物訂立買賣合同,具體如下:
1. 合同標的物
1.1 名稱:
1.2 商標:
1.3 規格:
1.4 型號:
1.5 生產廠家:
1.6 生產地:
1.7 數量:
1.8 單價:
1.9 金額:
2. 標的物的質量標準
甲方應當對標的物的產品質量負責。
標的物的質量必須同時滿足下列幾項標準或要求:
2.1 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________________標準或者雙方交易習慣所確定的標準;
2.2 如果前款即第2.1條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存在或者無法確定的,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3 如果前款第2.2條規定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存在的,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4 標的物應當具備其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5 標的物應當符合在其上或者在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2.6甲方對標的物的口頭或書面的介紹、對標的物質量或性能的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的說明構成對標的物質量的明示保證;此介紹或者說明一旦作出,即構成甲方對標的物質量的明示擔保責任;
3. 標的物質量檢驗期間、乙方的質量異議及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
在標的物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如果乙方通過檢驗或者使用發現甲方交付的標的物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任何一項標準或要求的情形,那么應當認定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甲方應當對標的物的質量瑕疵承擔責任。
3.1 標的物的質量檢驗期間:
3.1.1 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質量保證期為檢驗期間;
3.1.2 標的物沒有規定質量保證期的,自乙方驗收標的物之日起兩年為檢驗期間;
3.2 乙方的質量異議
3.2.1在本合同前款即第3.1條規定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如果發現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各項標準或要求以及出現其他因標的物質量瑕疵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乙方應當就標的物的質量瑕疵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異議。乙方應當確保甲方已收到其異議。
3.2.2乙方應當在前款規定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逾期提出異議的,甲方不予回應,且不承擔任何質量瑕疵責任。
3.3 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
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異議后立即作出積極回應,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及處理意見。甲乙雙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繩,以公平合理、誠實互信原則為知道,就甲方承擔質量瑕疵責任的方式及范圍進行友好協商;如果雙方自甲方收到乙方異議之日起十日內(但是雙方另行商定期限的除外)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由乙方選擇下列一項或者幾項方式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當應乙方要求在7日內履行質量瑕疵責任:
3.3.1 修理
3.3.2 更換
3.3.3 重作
3.3.4 退貨
甲方在已經采取一切合理努力包括上述修理、更換、重作行為之后仍不能使標的物具有符合合同目的的質量或性能時,應當承擔退貨責任。
3.3.5 減少價款或者返還應當減少額價款
應當減少的價款 = 甲方因標的物質量瑕疵遭受的可得利益損失總額 + 甲方已經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
3.3.6 支付違約金
如果甲方提供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在7日內采取上述合理努力后仍不能使標的物質量符合合同目的,那么乙方可以向任意第三方購買合同項下的標的物,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并且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3.7 賠償損失
如因甲方提供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造成乙方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員人身傷害的,甲方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人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人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4. 標的物的交付
4.1 交付方式
標的物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在乙方住所地交付。
4.2 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為乙方住所地,具體為:廣東省廣州市科學城開源大道X號科技企業加速器X棟5樓
4.3 接收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接收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4.4 交付時間
4.4.1交付時間
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或者,
預付款支付之后_________內;或者,
雙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時間( )內。
4.4.2甲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應當按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計算方法為:逾期交付標的物違約金 = 逾期交付標的物的價款 _ 同期銀行利率 _ 逾期交付的天數
5. 標的物的驗收
5.1 驗收時間
標的物在乙方住所地交付時進行初步驗收
5.2 驗收方式
5.3 驗收標準
5.4 負責驗收人員
5.5 驗收中發現質量瑕疵的處理辦法
驗收中發現質量瑕疵參照本合同3.3“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規定的責任處理。
6. 價款的支付
6.1 付款方式
標的物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RMB),按照下列條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在甲方完成本合同第3條和第4條項下標的物交付和驗收的義務,并且在乙方書面確認甲方所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滿足本合同第2條規定標準之后的________內或者雙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時間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標的物總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RMB ) 。
6.2 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計算方法為:逾期支付價款違約金 = 逾期支付的價款 _ 同期銀行利率_ 逾期支付的天數 。
6.3 甲方開具發票的義務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付款或者全款之后應當在______日內或者合理時間內向乙方提供對應金額的發票。
6.4 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支付價款行為不代表認可或者接受甲方提供標的物的質量,也不構成對甲方的其他任何承諾。
7.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需變更合同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
7.2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政策的變動或者不可抗力而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已經沒有實際意義的,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終止。
7.3 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4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終止履行;同時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價款,但應扣除甲方為履行本合同已經支出的且乙方認為合理的、必要的費用。
8. 適用法律及解決爭議方法
8.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 本合同在具體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向雙方同意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 補充協議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經協商之后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合同的效力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電子件和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主要負責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簽名):
買賣合同(種子) 篇15
供方:____ 合同編號:____
需方:____ 簽訂地點:____
簽訂時間: ____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上述內容可以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寫,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的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擔保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
供方: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