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管理合同(精選3篇)
門面管理合同 篇1
門面(攤位)管理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為對甲方租賃重慶XX公司(以下簡稱“華鵬”)的門面(攤位)進行合理使用、避免糾紛,根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場所
1、甲方租賃的門面(攤位)位于______第______號商業鋪位。
2、甲方租用的門面(攤位)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管理、服務期限
與甲方和華鵬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相同,該租賃合同期滿順延時,本合同期限也順延。
三、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費。按甲方租用面積計算,每平方米______元,共計______元。
2、水費、電費。
3、衛生費。
4、其他費用。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不得超越經營范圍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規定從事其它經營活動。
2、乙方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應當遵守。
3、甲方必須按乙方統一的作息時間從事經營活動。
4、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消防規定,維護店容衛生。
5、甲方應對自己及其雇員、消費者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負責,若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出售的商品若出現質量問題或其他原因(包括本合同第5條的情形等)給消費者、購貨人造成損害。乙方有權代甲方確認損失情況,并在確認損失大小后代為甲方賠償,甲方必須在乙方確認賠償金額后兩日內向乙方交付代為賠償金。
7、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商品和有關用品,若物品被盜、損毀、遺失等,除乙方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外,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但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合同解除及爭議解決
1、雙方簽訂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否則,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均應向對方給付違約金______元。
2、若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若因甲方違約行為導致其與華鵬租賃合同終止,雙方均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應同時給付乙方違約金______元。
4、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綦江縣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門面管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攤位經營一事,經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動后,委托乙方經營期中的_________個攤位(具體位置為_________),為明確雙方責任,訂立以下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業務名稱:____________攤位經營(附:(____________招商說明書))
二、1.經營地點:____________個攤位。
2.經營范圍:____________
3.經營品種及單價:____________
三、1.經營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營業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后,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____%的資產使用費和資源費;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3%的管理費。
2.乙方按月總營業額的____%于每月底提醛________交納給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衛生、保潔、水電等費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結算周期是指上月____日至本月____日,結算時間為次月____日—____日,節假日順延。
4.乙方承擔經過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員工工資及所有相關規費。員工待遇及有關規費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5.合同第一年不設最低營業額,合同第二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____________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________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合同第三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________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________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發票、人員工資等有效憑證向甲方結算有關費用,收據的結算額度不得超過營業額的________%。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及相關條件如下:
(1)設備名稱、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購買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必須根據本合同規定,及時與乙方進行結算。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甲方視情況決定,乙方不得干預。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主要用于設備設施保證、飲食衛生保證、合同有效履約保證等
2.乙方所經營的攤位由乙方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乙方不得再度轉包給他人,否則,立時終止合同,扣除押金壹萬元。
3.乙方的經營范圍、經營品種及其價格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能經營,否則視為違約。
4.乙方必須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向顧客收取現金等,均須通過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機、收銀機及其票據進行結算,否則視為違約。
6.乙方在經營期間,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與任何企業或個人發生經濟往來關系,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并視為違約。
7.乙方要求的退場,必須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場,必須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雙方同意起五天時間內結算一切費用,完成一切退場手續,向甲方如數交還所借用或租用的設施設備、工具等,若有缺損,原價賠償。
六、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后,各攤位自行采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2.各攤位裝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負責賠償;
3.各攤位工作服自行帶回,不作退還處理;
4.水電費結清后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七、其他條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叁萬元,在合同正常終止一個月內,全額無息退還。
2.本合同附(美食廣場攤位管理辦法)、(飲食安全責任書)、(生產安全責任書)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5.本合同共____頁。
6.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提交臨安市當地司法機關解決。
7.合同的訂立、效力、結算、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門面管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攤位經營一事,經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招商活動后,委托乙方經營期中的_________個攤位(具體位置為_________),為明確雙方責任,訂立以下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一、業務名稱:____________攤位經營(附:《____________招商說明書》)
二、1.經營地點:____________個攤位。
2.經營范圍:____________
3.經營品種及單價:____________
三、1.經營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營業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結算方式
1.合同簽訂后,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10%的資產使用費和資源費;乙方按營業額每月向甲方繳納3%的管理費。
2.乙方按月總營業額的5%于每月底提醛交納給甲方用于公共部位的衛生、保潔、水電等費用。
3.本合同所指的月結算周期是指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結算時間為次月10日—12日,節假日順延。
4.乙方承擔經過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員工工資及所有相關規費。員工待遇及有關規費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5.合同第一年不設最低營業額,合同第二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貳拾伍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貳拾伍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合同第三年每個攤位必須保證年營業額達到叁拾萬元,若年營業額未達到叁拾萬元,乙方應向甲方補足按此標準繳納的所有費用。
6.甲方同意乙方用原材料發票、人員工資等有效憑證向甲方結算有關費用,收據的結算額度不得超過營業額的30%。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及相關條件如下:
(1)設備名稱、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行購買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必須根據本合同規定,及時與乙方進行結算。
3.大廳空調開放時間由甲方視情況決定,乙方不得干預。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叁萬元整,主要用于設備設施保證、飲食衛生保證、合同有效履約保證等
2.乙方所經營的攤位由乙方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經營,乙方不得再度轉包給他人,否則,立時終止合同,扣除押金壹萬元。
3.乙方的經營范圍、經營品種及其價格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能經營,否則視為違約。
4.乙方必須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向顧客收取現金等,均須通過甲方所提供的窗口機、收銀機及其票據進行結算,否則視為違約。
6.乙方在經營期間,在校外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與任何企業或個人發生經濟往來關系,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并視為違約。
7.乙方要求的退場,必須提前30天告知甲方;甲方要求乙方退場,必須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須在甲方雙方同意起五天時間內結算一切費用,完成一切退場手續,向甲方如數交還所借用或租用的設施設備、工具等,若有缺損,原價賠償。
四、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后,各攤位自行采購的物品自行帶回;
2.各攤位裝修不能拆卸,甲方不負責賠償;
3.各攤位工作服自行帶回,不作退還處理;
4.水電費結清后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叁萬元,在合同正常終止一個月內,全額無息退還。
2.本合同附《美食廣場攤位管理辦法》、《飲食安全責任書》、《生產安全責任書》各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5.本合同共三頁。
6.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提交臨安市當地司法機關解決。
7.合同的訂立、效力、結算、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