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攤位合同(通用5篇)
2024攤位合同 篇1
出租方: (簡稱甲方)
甲方委托代理簽訂人:
租用方: (簡稱乙方)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就攤位租賃的有關事宜,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自愿租用甲方火龍臭豆腐攤車,包括推車一輛,電瓶及充電器一個,鐵鍋一個,網狀漏勺兩個,密漏勺一個,不銹鋼托盤三個,液化氣罐一個,深盆一個,調料刷兩個,牙簽盒一個,攤位傘一把,制服四套。乙方支付押金5000元(伍千元整),合同期滿,租用器具攤車無損壞丟失,押金全部退回。若有損壞,乙方予以賠償。乙方對甲方所教技術不得私自教給他人,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二、租用期限:合同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乙方保證正常,從甲方處進貨,經營攤車租金免費。
四、合同期內,經營出現任何問題,事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責任自負。
五、甲方在乙方經營兩個月后,有權隨時收回攤車轉讓,終止合同,若租用器具攤車無損壞丟失,押金全部退回,乙方可享有優先轉讓權。
六、在廠家不改變價格的前提下,甲方從乙方進貨,進貨清單豆腐小箱1960塊,每箱320元,運費10元到付乙方自行支付,豆腐箱子攢夠5個,需郵回廠家,費用乙方自理,若因未能及時郵回廠家,廠家不予發貨,甲方不承擔責任。油160一箱4桶(也可不用廠家提供的),運費10塊到付乙方自行支付,調料30一袋。碗65一箱,650個。甲方在廠家無特殊情況下,需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及時供貨。
七、首次付款,押金5000元,甲方剩余貨物兩桶半油84元,一袋半料40元,半箱碗30元,半罐液化氣20.即共需支付,50154元整(伍千零壹佰伍拾肆元),資金到賬后合同生效。
八、所有款項及之后進貨貨款打入以下賬號:
建行
戶名:
九、訂貨貨款提前一天打入賬戶通知甲方,早上九點之前說的,當天發貨,第二天中午一點左右到,九點之后推遲一天到貨。
十、合同到期后是否繼續租賃,雙方另行協商。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予以補充。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威海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合同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甲方代理人: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2024攤位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的資源優勢,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1、甲方將其所有的位于“首屆貂皮皮草羊絨羽絨名品服裝服飾暨國內中小企業民用商品(江夏)博覽會”展位 號 ,M標攤,用于乙方展覽展示經營攤位。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自年 月 日到年月日止,從展會開業時起算。
第三條 合作條件:
1. 甲方按照展位圖紙M×M的標準提供經營場所;
2. 可租面積按實際測量計算為準。
3. 甲方以基本管理費的形式布展當天向乙方支付人民幣整(¥)。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 甲方應負責按乙方的設計搭建標準展間。
2. 為展會添置必要的',符合要求的消防、電力、用水、等設施,符合國家消防經營標準。
3.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于地方各部門的關系,爭取各項優惠政策。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 負責對擁有的企業品牌、參展的展品質量合格、符合國家工商、衛生、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2. 負責對展位裝修進行整體設計,嚴格按照甲方整體要求實施。
3. 必須在年 月日裝修完畢與展會整體開張營業
第六條 展會期滿或展會合作期內終止、違約責任。
1.合同期滿,甲、乙雙方自動解除本次展會合作協議。
2. 合作期內因一方違約終止或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若甲方違約,按天計算費用,退還余款,若乙方違約,自動離場,展位費不退。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2.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有糾紛,可向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4.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2024攤位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營業執照號:
電話:
地址:
乙方(承租方):
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真實自愿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商場鋪位的租賃簽訂本租賃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間為叁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鋪位位置與面積
1、乙方租賃的鋪位為: 號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均按本合同確認的建筑面積計算。
第三條:租金與管理費收費標準
1、乙方鋪位繳交租金每月標準為:
第一年租金為 元/月。
第二年租金為 元/月。
第三年租金為 元/月。
2、乙方物業管理費月繳費標準為:13.5元/㎡人民幣(含公用照明、水電、冷氣、通風等),即: ㎡13.5元= 元,大寫: 元/月。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運營情況作出適當的價格調整。
3、鋪位內的自用電定為:1元/度,即:按商鋪每月實際用量1元/度計算。在運營過程中,甲方有權根據供電局的價格作出適當調整。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租賃協議后,甲方給予乙方免租 月租金:
即第一年從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二年從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即第三年從 年 月 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押金、租金的繳交時間與免租期
1、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繳交兩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共計: 元人民幣。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違反本合同和商場的有關管理制度,期滿時乙方向
甲方結清有關費用,甲方免息將押金退回乙方。
2、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時向甲方繳交壹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共計:______元人民幣。之后乙方仍按簽訂日日期來繳交租金和物業管理費,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繳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費總額收取乙方滯納金。
第五條:裝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請的裝修施工人員)裝修必須先提交裝修設計方案給甲方審批,甲方確認并為乙方辦理好批準裝修通知書后,雙方一同記錄電表數、鋪位明細,同時,確認簽字及移交鎖匙;
2、乙方進場裝修前要辦理繳交裝修保證金貳仟元給甲方,并與甲方簽訂裝修管理協議。經甲方驗收,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及裝修管理協議后,甲方無息返還乙方繳交的貳仟元裝修保證金。如乙方違反了甲方的裝修管理規定,給甲方商場造成了損失,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乙方的裝修保證金甲方不退回給乙方,預以沒收。
3、乙方租鋪2個以上(含2個)需要拆墻或拆鋪位的,須確定復原方案并經業主同意,同時乙方需繳交復原費給甲方,由甲方轉交業主。期滿乙方復原并經甲方和業主確認后,由業主無息返還復原費給乙方;若期滿乙方不復原,則復原費歸業主所有。
第六條:商場管理
1、乙方進入本商場經營要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國稅、地稅等經營手續證照,并按時繳納相關稅費和申報年檢。
2、乙方必須遵守本物業所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的規定。
3、甲方對乙方因違反本協議及商場的有關規定,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分別采取:口頭規勸指正、書面通知、律師函、暫停其商鋪水電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場名義封其鋪位、公告等方式來提醒和制止乙方違規行為,責令改正確保商場及大眾業主利益。
4、如乙方違反商場制度,嚴重影響商場運作、聲譽、業主的公共利益時,甲方在提請業委會和本鋪業主或本商場10個以上商家的同意后,有權單獨終止本合同并收回鋪位,不需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損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賠償,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轉讓
1、乙方已展開經營,但確需轉讓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須書面向甲方申請,在甲方同意后,向甲方繳交轉讓費壹仟元,否則,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封閉該鋪位,直至完善規定手續為止。
2、為確保商場運營正常,杜絕炒鋪行為。在本協議期限內一旦發現乙方轉讓是屬于炒鋪行為的,甲方有權制止,并責令乙方改正。
第八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當時實際情況甲方有權制定修改本商場物業管理規定和《商場管理制度》。
2、為確保商場開業后運營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權重新制定實施商場整體改造、招商、策劃、管理方案。
3、有權制止乙方因違反商場的物業管理和《商場管理制度》的行為。
4、根據本合同約定,有權按時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費及相關費用。
5、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約,甲方有權收回鋪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滿后,甲方才退還乙方之前所繳納的押金;若在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強行退租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賃期內連續3天或累計5天不營業,甲方將向乙方提出書面通知給予警告;若乙方在一個月內累計15天不營業,甲方有權收回鋪位,單方終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還。
8、向乙方(或業主)提供商鋪的自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9、提前將裝修方案和注意事項及限制條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鋪位是合法的。
11、對所涉及乙方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遵守本商場公告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
2、依據本協議按時向甲方及本商場物管公司每月交納租金、物業管理費及相關費用。
3、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所有設施設備不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須事先向商場物管處申請,獲得批準方可使用,并按約定期限恢復原狀及功能。造成損失的,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修復。
4、對員工、使用人及來客等有告知商場規定和制度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商場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場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賠償責任。
5、租賃兩個鋪位以上,含兩個需拆中間墻和鋪位的,應事先與有關業主確定位置和原貌,并且與業主確定復原費并繳交,期滿后有復原原位義務。
6、保證不利用本鋪位及商場公共地方從事非法經營、非法傳銷及其它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7、保證按國家消防部門所制定條例來執行本鋪的消防責任,按甲方要求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嚴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裝修,遵守商場消防條例,配合消防有關部門和商場舉行的消防演習。
8、保證依法向有關部門申領合法營業執照,依法經營和向有關部門繳交各項收費。
9、保證所有從業人員不帶貓、狗類動物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進入本商場,更不得在本鋪位飼養貓、狗類及攻擊性的動物、寵物。
10、對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稅收、債權債務等依法承擔。
11、所涉及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押金及追究責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費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從事非法經營、傳銷及犯罪活動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鋪位的結構用途及改變和侵占公用部份,經甲方書面通知,仍不糾正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5、2次違反商場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請業委會或業主或附近10個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雙倍索賠己交的費用
1、不按時向乙方交付鋪位使用超過10天或以上的。
2、重復租賃其他方的。
3、租賃期內,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本鋪轉讓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賃期內,商場及本鋪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以上條約雙方均要嚴格執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為,并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后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除向守約方支付應支付而未支付之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作為補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2024攤位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于。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大寫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元(大寫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后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
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稅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約日期:
2024攤位合同 篇5
出租人:
承租人:
本合同在_________ 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簽訂。合同雙方為:_________ (以下稱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稱為承租人)。
1、本合同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在以上第1 條款中所規定的租期,從出租人完成第3 條款所有規定并在7 天內通知承租方后開始生效。
3 、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體規定完成該店房的維修工作_________.
4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計_________ 元的房租保證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作為租金。
5 、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 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違約,未在該期內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經通知便可終止。
6 、一切房屋、土地稅均由承租方承擔。
7 、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終止之前依法被沒收,雙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只要承租人還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須交納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還給出租人為止。
8 、承租人同意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 局繳納電話費。
9 、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 年內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 承租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