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勞動仲裁答辯狀(精選3篇)
民事訴訟勞動仲裁答辯狀 篇1
答辯人名稱:
地址: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委托人: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風險提示: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
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
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
在明顯存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于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
申訴人_______因_______訴我司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風險提示:制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
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
進而有取舍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
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
第一,答辯人與申訴人并不是答辯人的過錯,而是根據答辯人與申訴人簽訂的《______書》答辯人與申訴人各持有勞動合同一份,其中對答辯人的工作年限,有明確約定合同協議期限截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答辯人根據合同約定再合同期滿后告知申訴人不再續簽合同。
對于答辯人提出的與答辯人下屬________管理部門簽訂的《__________員工培訓協議書》雖蓋有本單位______管理部們專用章,但未加蓋本單位人事專用章不符合《___________人事管理操作規范》第十五條: 勞動協議簽訂應加蓋本單位人事專用公章。
超越了部門的權限,也 不符合我司內部程序,應當無效。
因此答辯人屬于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不應支付申訴人,也無需承擔_____%培訓費用。
第二,針對申訴人提出的支付拖欠的______年____月~____月:日工資_______元x____個月-已支付的_______元=_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____月工資_______元的請求,我方不予認可,我方已在培訓期間支付了必要的生活費和工資等級表中的等級工資_______元。
第三,我方已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與申訴人解除了勞動合同,因此無需再支付______年___月至___月的工資,也無需為申訴人繳納______年___月至___月社會保險。
對于年終獎,是獎勵優秀員工的獎勵機制。
申訴方并非優秀員工,答辯方拒絕支付______年至____20__年終獎。
鑒于上述理由,答辯人已無法繼續與申訴人履行勞動合同,答辯人解除勞動合同不違反等相關法律。
希望庭支持正義,依法駁回申訴人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風險提示: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
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
列舉,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盡可能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锏,在庭審辯論中占據主動。
附:1、答辯書副本____份。
2、其它證明材料___件
民事訴訟勞動仲裁答辯狀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因
糾紛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勞動爭議仲裁,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其勞動爭議仲裁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收費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代理費人民幣元,于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支付。協商收費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該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未完全繳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后,恢復本合同的履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民事訴訟勞動仲裁答辯狀 篇3
答辯狀
答辯人:
聯系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就 與 的 勞動爭議仲裁 一案,答辯人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迄今未簽訂勞動合同,系被答辯人自身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所致,故其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事實依據。
20__年2月,被答辯人進入答辯人處工作,從事車工工作。雙方口頭約定試用期1個月,月工資1500元,期滿后雙方再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20__年3月,答辯人提出與被答辯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答辯人表示簽訂合同意味上保險自己也要負擔部分費用,今后發放的工資會減少,由于自身經濟困難,暫時不需簽訂勞動合同。后答辯人多次要求與被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都被被答辯人以各種理由推諉。如今,被答辯人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向答辯人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答辯人不得不嚴重質疑被答辯人當時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動機。
二、雙方口頭約定被答辯人的月工資為1500元,而實際答辯人每月發放給被答辯人的月工資均超過20__元,其中已經包含了加班、加點費。
一直以來,答辯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安排生產,發放工資。因答辯人所在行業是生產性行業,有淡季旺季。6個月以來,被答辯人每月平均工作天數在21-25天,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也只有8-9小時。對于確實因生產需要安排被答辯人加班的,答辯人已經在每月應發放的工資中增加了幾百元作為津貼發放給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所陳述情況與事實不符合。
三、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違反公司紀律長期擅自離職,其以答辯人非法解除勞動關系為由要求經濟補償毫無依據。
20__年2月以來,被答辯人曾兩次沒有任何理由,就擅自離崗礦工數星期。答辯人從未向被答辯人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系,故被答辯人稱因答辯人無故解除勞動關系,要求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毫無任何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一直以來,答辯人關心被答辯人,在被答辯人遇到困難的時候,答辯人曾伸出援手予以幫助。如今被答辯人的做法,實在令答辯人不解,也感到心寒。
鑒于被答辯人的所作所為,給答辯人聲譽造成了影響,經濟上帶來了損失,答辯人將另案對被答辯人提起訴訟,追究被答辯人的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仲裁請求。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