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承包工程合同(精選15篇)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1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下列景觀工程任務委托乙方進行施工承包,為明確雙方責任,特制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及建設地點:
1、 工程名稱:
2、 建設地點:
二、工程范圍:
按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含的園建、景觀、綠化工程
三、工程總造價:
合同總價含 費用確定合同價款為人民幣( 人民 幣)
元 ,大寫: 佰 拾 萬 佰 拾 元 角 分)。
四、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___年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甲乙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a) 甲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 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三通一平”(包括進場道路)接通水、電,提供材料和工具存放倉庫,為乙方人員的住宿及現場辦公提供方便。
. 甲方委派 許 同志為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理、督促乙方按規定搞好各項技術資料報表整理及處理其它事宜。
b) 乙方負責完成的工作:
. 乙方負責的綠化景觀設計在開工前三天內完成組織施工圖會審、編制詳細的施工計劃,并送交甲方,經甲方確認后,作為乙方施工及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進度的依據。
. 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及監理的指導。
. 自覺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愛護公物,不損壞甲方設施。
七、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圖紙,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八、工程驗收:
a) 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據雙方確認工程預算,設計施工圖紙及國家相關施工技術規范進行驗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b)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雙方在竣工工程驗收證明書上蓋章,同時乙方將全部技術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
c) 該工程養護期為________年,如在養護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十天內派出人員進行處理。
d)本工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苗木成活率為100%。期間,乙方應對死亡的苗木進行補植。
九、 其他事項:
a) 在施工中,乙方應建立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b) 乙方負責辦理進出的一切手續,其他對外手續由甲乙方共同辦理。
十、本合同和施工設計圖、工程項目預算以及共同認可的附件共同組合文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施工設計圖、工程預算均經甲方認可后,正式開始施工。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甲乙雙方履行所有合同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雙方簽訂的其他條文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 ______ 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 ________年__ ____月____日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2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二、承包范圍和內容:
2.1對甲方提供的本裝修工程的施工圖進行深化(優化)設計。
2.2根據甲方(包括裝修原設計單位,下同)書面審核、批準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裝修的加工制作、運輸、安裝、檢驗、試驗直至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內容。雙方確認,甲方不會因其對深化設計圖的審核、批準而承擔因深化設計圖中存在錯誤、遺漏、不完善或其他瑕疵而產生的任何責任、損失,該等損失將由自行承擔。深化設計不得對雙方約定的品質、材料、品牌、規格等偷工減料,否則,按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3有責任對已經甲方審核、批準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再次復核,并發現深化設計施工圖與施工現場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設計施工圖、深化設計施工圖中不符合國家規范及標準(包括地方標準、要求)的方面并于裝修加工制作前進行及時的完善,否則,因此造成的返工、損失或工程造價的增加均由承擔。最終的深化施工圖設計和優化須經甲方及設計單位書面確認,并不得降低本工程的品質和效果。
2.4有責任就已經甲方審核、批準的深化設計施工圖紙進行進一步的優化設計并將該優化設計上報甲方。即使在已經完成了裝修的加工制作,或安裝、驗收,只要甲方發現有其他更加優化的優化設計(不包括裝修所使用的材料)且該優化設計得到原設計單位認可,甲方即有權在本工程結算時單方面扣除使用甲方優化設計可以節約的工程造價。
2.5甲方視需要,可對承包范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承包范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合同中其余項目的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 的形式由承包。
四、合同價款:
4.1暫定總價為B 萬元(大寫: 元整),最終以甲方集團審計中心的審計值為準。
4.2本裝修工程采用固定總價的方式進行計價,綜合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單中的綜合單價。
4.3本裝修工程之圖紙、深化(優化)設計施工圖及說明書中未表明者,若習慣上該部分工作屬于工作的,亦應施工且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綜合單價及合同價款內。拒絕該項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權將該項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發生的費用按120%在合同價款內扣除。
五、付款方式:
5.1完成全部工程量 %后7天內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
5.2全部施工完成后7天內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3工程經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后7天內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
5.4結算后14天內除留結算造價的5%作為質保金外,結清余款。
5.5保修金按質保協議書的約定支付。
5.6支付進度款同時甲方有權直接扣除代交水電、甲供材料費、各種罰款、違約金等。收款時須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稅務部門規定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相應工程款。
5.7進度款付款比例的調整:
5.
7.1甲方可根據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質量,對本合同協議條款中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調整:
5.
7.
1.1實測實量得分在80分以下的,該階段的工程款暫不予付款,直至整改至符合80分以上后再支付。
5.
7.2甲方可根據完成本工程的工程進度,對本合同協議條款中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調整:
5.
7.
2.1工程進度滯后2天內的,按當期應付款額支付。
5.
7.
2.2進度滯后3天以上10天內的,按當期應付款額的90%支付,其余進度款待進度滿足要求后支付。
5.
7.
2.3進度滯后超過11天的,按當期應付款額的80%支付,其余進度款待進度滿足要求后支付。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以建設單位發出的開工令為準)。
6.2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 個日歷日(含節假日)。
6.
2.1上述合同工期已綜合考慮了施工期間的節假日、惡劣氣候(包括但不限于強降雨、暴雪、風暴等)、政府部門對施工的限制、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據上述實際開工日期以及合同總工期確定)。
6.4以下情形發生在施工關鍵工期線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該拖延后果確屬不可避免,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如下列原因是由造成的,則工期不能順延。
(1)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緩建、暫停施工(不含原因造成的停工)。 上述情況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就延誤的工期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報告,未及時提出報告的,視為自行放棄工期順延的申請。甲方在收到報告后30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
七、工程質量:
7.1本裝修工程需要達到的質量標準為:合格標準。 建設單位(甲方): 總包單位(乙方): 分包單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3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為規范雙方權利義務,加強雙方的協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按照《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1、室外真石漆裝飾,底漆、面漆兩層。外墻墻面單價60元㎡,花瓶柱單價120元,大線條單價50元,小線條單價30元,窗套單價30元。
2、本工程所有工程量竣工后均按實結算。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包運輸、包安裝、包質量、包稅金的方式總承包。
2、本合同的材料定價在施工期間不受政策及市場因素變化的影響,為包干單價,不做調整。 五、付款條件及方式 本工程完工之日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計算和結算方式
1、本工程竣工結算方式:以實際為準,按實結算。計算方法為:結算價合同單價215;實際工程量。 七、甲方職責
1、負責協調提供施工用水、用電等,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提前使用,由此發生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對乙方的安全負責。 八、乙方責任 本工程承諾正常使用條件下________年不掉漆,在保修期內該工程出現的一 切故障均由乙方負責保修。 九、違約責任 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其它
1.本合同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議定。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壹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法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結算付清所有工程價款。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4
承包工程合同(一)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項目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米,厚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墻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后做圍墻10米左右。
(4)、墻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并在墻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日,暫定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后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干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墻),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后付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余部分付,質保金一年滿后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雙方在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聯系電話:
承包人(簽字或蓋章):聯系電話:
年月日
承包工程合同(二)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后,并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屬于民用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15天內,屬于工業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工程合同(三)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合同范本
海外公司承包工程合同范本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5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國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筑幕墻及相關項目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內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料除外)、包質量、包工期。
5、 工程主體結構標高米,承包工程最高標高米。
二、 工程承包范圍
三、 合同工期
1、 開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3、 合同工總日歷天數天。
4、 總工期內容:包括施工圖紙設計、材料采購、加工制作、運輸、現場安裝、 中間驗收、自檢整改、工程清潔。
5、 工期延誤:如遇到以下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總工期則相應順延。
①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和現場不具備開工條件。
②因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③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④因臺風、暴雨、地震、火災等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災害。
⑤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交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至使施工不能正常進 行。
⑥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需變更設計及乙方認為需甲方確認的工程聯系單、備忘錄,甲方在七天未答復時。
6、 暫停施工:甲方和監理派出的甲方或監理代表認為:
①甲方或監理代表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②乙方應當按甲方或監理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 實施甲方或監理代表做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或監理代表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
③甲方或監理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
④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款,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四、 質量標準
1、 施工圖設計: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
①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
②建筑幕墻G3035-1996。
③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G133.-20。
④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
⑤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
⑥其它:建筑設計防火、防雷規范、鋁門窗標準、主要材料標準等。
2、 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范。
①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國家和行業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返工損失和違約責任。
②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3、 檢查和返工:
①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施工圖、施工方案以及計劃進度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或監理代表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②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規范部分,甲方或監理代表一經發現,應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③甲方或監理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造成損失的、應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④甲方或監理代表因指令失誤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4、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①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監理代表組織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或監理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監理代表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組織驗收。
②甲方或監理代表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甲方或監理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或監理代表應承認驗收記錄。
③經甲方或監理代表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或監理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甲方或監理 代表已經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④重新檢驗,無論甲方或監理代表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對檢查部位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五、 合同價款
1、工程總金額:(人民幣)
2、工程付款方式:
(一)預付款:合同簽訂后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幕墻門窗工程合同總價的35%預付款,以支票形式匯入乙方賬戶。
(二)進度款:
1) 每月按完成各項工作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
2) 工程安裝完成后支付至合同總價90%.
3) 結算完成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
3、工程量確認和結算規則:
①以平方米、米為計量單位的項目、竣工按見光面、外露面、展開面實際工程量結算。
②甲方提供的設計發生變更,經甲方以簽證作結算根據,調整合同價款。
③建筑結構有較大變化影響工程安裝,經甲方簽證作結算依據,調整合同價款。
④報價確認的材料,施工圖設計或其它因甲方要求變更時經簽證調整合同價款。
⑤門窗工程按門窗設計洞口尺寸計算面積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6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定 義
第一條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內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詞定義如下:
(1)“業主”,名稱將在第二部分中具體標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業主的法定繼承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
(2)“承包人”指標書被業主接受的投標人或投標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業主同意的受讓人。
(3)“工程師”指第二部分中確定的工程師人選,或經書面通知承包人,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工程師職責的工程師人選。
(4)“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師、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任命履行第二條規定的職責的人選。對工程師代表的授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時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工程量表、單價或價格表、標書、接受證書和合同協議(如已完成)。
(7)“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8)“建筑設備”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臨時性工程”指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11)“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中確定的規范,也包括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圖紙”包括技術規范中包含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對圖紙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
(13)“現場”指建筑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業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14)“同意”指書面同意,包括隨后對口頭同意的書面確認。
(二)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這樣。
(三)合同條款中的標題和邊注不被視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釋合同時不予考慮。
(四)“費用”一詞包括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二條 工程師應負責履行發出指令、頒發證書等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在業主對工程師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師在履行其部分職責時需經業主特殊同意,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規定。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職權,但應向承包人和業主提交書面授權文件。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的決定對承包人和業主來說等同于工程師本人的決定。
以下情況如此辦理:
(1)工程師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師仍有權否定,并決定折除相應的建筑。
(2)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決定不滿意,有權提請工程師親自判定。
轉讓和分包
第三條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師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一樣,由承包人
承擔責任。為某部分工程提供勞力將不被視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條 (一)在第二部分將寫明下列條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按哪國法律解釋;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書就,文件按哪種語言解釋,就在第二部分中將其定為以這種語言為準。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比其他條款更具約束力。構成合同的幾個文件可互相解釋,在發生歧義和不一致時,將由工程師向承包人作出解釋。
如果工程師對歧義進行解釋時,導致承包人增加未預見的開支,經工程師證明,業主應支付相應的款額,
第六條 (一)工程圖紙將由工程師保管,但需免費向承包商提供兩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則自已承擔費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將圖紙全部歸還工程師。
(二)承包人將在工程現場保留一份圖紙副本,以便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人士隨時審查。
(三)如果工程師不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圖紙或命令,導致工程延誤或中斷,在此情況下承包人要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中應詳細描述所需圖紙、命令,為什么需要,何時需要,以及否則可能造成的延誤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上述圖紙和命令,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增加開支,工程師將決定延長承包人的規定工期。且只要開支合理,承包人將得到補償。
第七條 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正確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且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第八條 (一)根據合同條款,承包人要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承包人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二)承包人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建筑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第九條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簽訂并執行的一個合同協議,協議由業主人準備并承擔費用。
第十條 為了執行合同,承包人在標書中應承諾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業主共同同意的保險公司、銀行或其它保障機構開出的保函。保函數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所要求的保函數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將負擔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業主應在招標文件中向投標者提供經過考察獲得的有關工程的水文及地層資料。標書正是以這些資料為基礎的,但承包人對自己的理解負責。
承包人被視作在提交標書前,已檢查了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掌握了關于工程性質的信息,包括地層情況,水文、氣候狀況,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達現場的交通和食宿問題等。總之,承包人被認為已掌握了可能影響投標的一切必要信息,包括風險,偶發事件。
第十二條 承包人被認為在其標書的工程量表和價目表中已規定好價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這一價格已被認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義務,正確執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認為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能預見的情況或人為障礙(天氣狀況除外),他將向
工程師代表提交書面通知。如果工程師確認其不可預見性,將要求業主支付承包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用。包括:
(1)為執行工程師相應指示的合理費用;
(2)在沒有工程師特別指示時,采取工程師同意的恰當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 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建設工程,要得到工程師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工程師有關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在第二條的情況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條 (一)承包人中標后,應在第二部分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執行合同的順序計劃,待工程師肯定。承包人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詳細敘述他進行工程安排的書面報告。
(二)一旦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上述計劃不符,將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計劃,保證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這樣的計劃,并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五條 承包人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或在工程師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并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師可隨時撤銷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承包商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撤銷對其的授權,不再錄用他,并
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按第二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條 (一)承包人在工程進行中,需在現場雇用如下人選:
(1)在自己的專業范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和帶頭人。
(2)為及時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二)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解雇其雇用來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工程師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雇的人員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再被雇用。被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工程師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第十七條 承包人負責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正確地開始工程,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設備和勞力。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在這些方面發生錯誤,承包人應負擔改正的費用,直到令工程師或其代表滿意,除非這些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準確的書面資料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改正費用由業主承擔。工程師或其代表對開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并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確的義務,承包人應仔細保護保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觀測軌道、測標等。
第十八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鉆孔或挖深坑,應書面提出要求。除非這一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則這一要求將被視作根據第五十一條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條 承包人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工程師或及代表的要求,或應權威機構的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衛等來保衛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條 (一)從工程開始到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承包人負全部責任。如果工程師發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證書,則承包人從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這部分工程負責,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至業主。承包人要對尚未完成將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
任,除了“意外風險”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承包人要負責負擔費用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時狀態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則承包人按工程師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條合同義務時,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負責任。
(二)“意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反叛、革命、騷亂或軍事政變內戰,或在工程進行中,由承包商的雇員、分包人制造的動亂、混亂,或業主使用、占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于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燒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種后果,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行物的聲波壓力,和其他有經驗的承包不能預見的事件,所有這些被稱作“免除風險”。
第二十一條 不限制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任義務,承包人要以業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按合同條款在第二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對除免除風險以外的任何損失投保,同時還要對維護期前產生的原因在維護期內造成的損失和承包人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條義務而采取行動引起的損失投保,
應保險:
(1)工程及應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設備,或加上第二部分相應條款規定的款額;
(2)承包商購買的替代建筑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金收據。
第二十二條 (一)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對建設和維護工程中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對業主造成的損失和索賠進行補償,及對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進行補償,以下補償和損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2)業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設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權利;
(3)為按合同規定建設和維護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由業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的行為或失職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認為由業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且可公正的認為是業主的責任,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二)業主應對按(一)款規定導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和開支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一)在開始建筑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應對非第二十二條原因造成的,而由執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財產(包括業主的)損失或人員(包括業主的雇員)傷害,其所要承擔的責任投保。
(二)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業主的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的不同意。保險金額不少于標書附件的規定。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
(三)應有這樣一個條款,即發生承包人應得到補償的損失時,而該保險受益人為業主,則保險人就這一損失造成的開支、費用對業主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一)業主不對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雇用的工人受傷或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或其代理人的行為或過失引起的。承包人應補償業主,補償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費用、開支等。
(二)承包人應對發生這樣的事故為自己所負的責任投保。保險人應經業主同意,但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在雇用工人完成工程的過程中繼續保險,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如果再承包人已為其雇用的工人投保,且以業主為補償對象
,則承包人的投保義務被視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
第二十五條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條的保險義務,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險義務,業主將進行相應投保,支付保險金,隨時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認作承包人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一)承包人應注意所有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以及財產和權利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并交納規定的費用。
(二)承包人將遵守以上法規、制度,如因違反上述法規而使業主受懲罰,將保證業主得到補償。
(三)如果工程師確認承包人應付這樣的費用,則業主應再支付給承包人。
第二十七條 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均屬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并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然后按代表的指示處理這些物品,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二十八條 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設備、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權利和專利權,設計、商標等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并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除另有規定外,如果要為工程建設需取得石頭、沙子、砂礫、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負責支付噸位費、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 凡是工程建設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應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的便利,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業主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承包人負責的這類事件,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
、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并對其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
(一)承包人應采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梁由于施工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應選擇路線、車輛,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設備、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范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梁不必要的損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運送貨物經過部分公路、橋梁,包括建筑設備、機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這種運送極有可能損壞公路、橋梁,除非采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運送貨物前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貨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項,還要告知他打算采取的保護、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師在接到通知14天內指示不必要采取這樣的方法,承包人將采取行動或按工程師的要求實施修改后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護加固公路、橋梁的任務,保護加固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以后的時間里,承包人因工程損壞公路、橋梁而被要求索賠,應立即告知工程師。業主將商洽解決辦法并支付索賠款,并對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賠、訴訟、損害、費用、開支進行補償。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
)(二)的義務,則經工程師確認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補償給業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上述條款中的“公路”應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路設施,“運輸工具”應包括船只,上述條款同樣有效。
第三十一條 對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業主簽訂的其他與合同工程有關的輔助合同項目,承包人按業主的要求,為其他業主雇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業主雇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現場可雇用的機構進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機會。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
其他機構使用他負責維護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其他設備,或提供類似的服務,則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師認為合理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 在工程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程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余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第三十三條 工程完成后,承包人應把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從現場清理走,使其整潔,令工程師滿意。
第三十四條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雇用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二)只要按當地情況可行,承包人應向工程現場的人員、工人提供適當飲用水和其他用水,并令工程師代表滿意。
(三)除非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承包人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再承包人、代理人或雇員進口、銷售、贈予和易貨及處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易貨,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五)承包人在處理與雇用工人的關系中,應充分考慮公認的節假日及導致和其他習俗因素。
(六)一旦爆發了傳染病,承包人將遵守并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應隨時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中發生非法騷亂或混亂行為,并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對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條款負責。
(九)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條作出規定。
第三十五條 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時間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報告其在工程現場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工人的情況。如工程師代表要求,還應報告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第三十六條 (一)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示,且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驗。檢驗可在制造、裝配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承包人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師要求,承包人應將材料在應用于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則提供樣品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確要求的檢驗,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對于那些貨載檢驗和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在合同中均有列舉,承包人可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
(四)如果是工程師要求的檢驗,而
(1)合同中沒有規定,或
(2)合同中未列舉,或
(3)雖有規定,但工程師指示由獨立的第三人在現場、制造、裝配地以外的地點進行檢驗,當檢驗表明工藝、材料不符合合同條款或工程師指示時,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三十七條 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可以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成品、機械的來源地。承包人應為他們獲得這種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第三十八條 (一)未經工程師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要為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并在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于檢驗。工程師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
他認為檢驗沒必要,并通知承包人。
(二)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要隨時打開已覆蓋的工程部分,并負責再次施工至工程師滿意。如果被覆蓋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滿足(一)的條件,則開蓋和再施工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師認為不合適的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2)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3)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換掉,不合格的工藝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執行工程師的上述命令,業主有權雇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雜費業主可從承包人處取得,或由業主從該支付給承包商的錢款中扣除。
第四十條 (一)承包人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內,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間要負責保證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師指示這樣做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業主承擔。但以下情況除外:
(1)在合同中規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錯誤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現場天氣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師或業主的錯誤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條“免除風險”引起的,為正確施工或保證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師提出要求后的28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其要求,則無權獲得額外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則由他來決定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和停工時間。
(二)如果按工程師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重新開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況外,承包人將向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八天內決定重新開工。如果在此期間仍未得到開工的決定,承包人可書面通
知(但不一定這樣做),視只影響部分工程的停工為對這部分工程的省略,視影響整個工程的停工為業主放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第四十一條 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后(除非在工程師命令或認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開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條 (一)業主在工程師書面命令開工后,應授權承包人使用部分現場,使承包人能開工和按第十四條規定的進度計劃施工。此后業主按施工計劃的要求,在書面通知工程師后,應授權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現場部分。如果業主不能按本條規定授權承包人使用現場,而導
致承包人誤工或增加費用,由工程師決定延長完工期,并確定應由業主承擔的補償承包人的合理費用開支。
(二)承包人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承包人將支付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費用。
第四十三條 按合同要求,在整個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個工程應在合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期限從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延期。
第四十四條 非由于承包人的錯誤行為,而由于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誤或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或其他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延長時間由工程師決定,并分別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額外工程開始后或特殊情況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
情況,說明其有權獲得延期,工程師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況列入考慮。承包人提供的情況要準備接受調查是否屬實。
第四十五條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規定,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確認的休息時間一夜間或星期天進行,也不得在其他當地的假日進行。但為挽救生命或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需要采取不可避免的行動時,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于
傳統輪作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 如果因承包人無權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度太慢,不能確保按規定時間或在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將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將同意加速工程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時間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無權要求他人為采取這樣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師這樣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許在休息日一夜間或星期日或當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拒絕。
第四十七條 (一)如果承包人未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將向業主支付合同中規定的違約罰款,此罰款不作為第四十三條規定時間與實際確認完工時間之差的罰款。在不損害其他補救措施的同時,業主可從他手中任何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違約罰款。而這一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和合同規定的他的其他義務。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條規定已經工程師確認完成,業主已開始使用,且合同中沒有其他條款作相應規定,則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按已完成工程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削減。
(三)如果愿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獎勵,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第四十八條 (一)當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承包人將向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出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諾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且被視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師提供工程竣工證書。工程師應在承包人發出通知
后的21天內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上面注明他確認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并交給業主一份證書副本;或給承包人書面指示,指出他認為在發出證書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師在書面指示后還應指出影響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工程并修正缺陷后的
21天內有權收到竣工證書。
(二)同樣,按(一)規定的程序,在如下情況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師發出竣工證書:
(1)在合同中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發出,承包人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并不視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責任
第四十九條 (一)“缺陷責任期”一詞指標書附錄中定義的缺陷責任期,從工程師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如果工程師發出了多份竣工證書,則分別從其完工日開始計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責任期作相應規定。
(二)為了按合同的條件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盡可能快地將工程轉給業主且令工程師滿意(合理損耗除外),承包人應盡快完成按48條的規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責任期內,或缺陷責任期結束后14天內,工程師或其代表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書面通知承包人后,承包
人應負責修理、修正、再建、調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錯誤。
(三)如果工程師認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確規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義務,則修理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果工程師認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費用將得到評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師要求的工作,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費用完成,則產生的費用業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錢款中扣除。
第五十條 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師的指導下,對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出現的缺陷、瑕疵和錯誤進行檢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檢查工作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如果確應由承包人負責,則檢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且他應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自負費用進行修理和改進。
變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條 (一)若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他可對工程的形式、質量、工程量作變更,他有權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減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變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
(4)改變部分工程的地層、路線、位置和面積;
(5)為完成工程增加必須的工程量。
但這樣的變更不會使合同失效,變更所需費用將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二)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變動。如果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是由于本款規定的要求,而是因為與工程量的規定相比或多或少,則不要求書面命令。如果工程師因為某種原因認為可以口頭命令,則承包人應按命令去做。不論在承包人開始執行命令前后,工程師提出的對
口頭命令的書面確認,都被視作本款意義上的書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確認其口頭命令,工程師14天內未與駁回,則被認為是工程師所作書面命令。
第五十二條 (一)所有按工程師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應按合同價格表中工程師認為適用的項目進行估算。如果工程師認為沒有合適的項目可供選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二)如果工程師認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減少,使合同中規定的某項工程的價格不再合理,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則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除非書面命令給出后,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況下在工作開始之前,盡快給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變價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打算要求額外付款或改變價格,或
(2)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
(三)如果在確認工程完工后,發現增加或減少的工作量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量的10%(除去臨時費用和工作補助),是由于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變動命令累計的結果,和
(2)對工程量表中估計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臨時費用,工作補助和按條款七十所作價格調整,
則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商量修正。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由工程師在考慮使用材料,相關因素及承包人執行合同總費用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價格。
(四)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換工程采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將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關規定,以其標書中附錄的價格表為基礎得到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憑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表,待其批準。
針對所有加班進行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其進行中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詳細清單,注明所有加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加班時間,一式兩份,還應提供說明書,標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設備的規格、數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設備),一式兩份。清單和說明書
經工程師代表確認后,將在其中一份上簽字,退還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標價的說明書,說明使用的勞力、材料和設備。如未及時完整地提供清單,將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規定提交清單和說明書是不現實的,則工程師有權決定對加班工時及使用的材料、設備支付合理的款額。
(五)每月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詳細、全面的報告,說明他認為自己應得的增加款額,和前一個月他應工程師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對未包括在清單內的工程量和費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終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書面告知工程師他將對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則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規定,工程師有權要求對這樣的工程量和費用進行支付。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條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到施工現場后,均視作完全用于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們從現場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則在沒有工程師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移動。而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應即時從現場把所有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及剩余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條和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業主對上述建筑材料、臨時工程及材料的損失、損壞不負責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進口某些建筑設備,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時從政府部門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現場時再出口這些建筑設備。
(五)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時候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通關。
(六)其他影響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條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條中作出規定。
第五十四條 執行第五十三條并非暗示工程師同意選擇這樣的材料或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事項,也不妨礙工程師拒絕使用某種材料。
計 量
第五十五條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計數字,不應認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進行的實際工程量。
第五十六條 除非另有規定,工程師應計量并決定按合同進行的工程量的價值。如果工程師要對某部分工程進行計量,應通知承包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有資格的代理人幫助工程師或其代表進行計量,并提供所有工程師或其代表要求的詳細情況。如
果承包人未參加或未派代理人參加,則工程師進行的計量或他同意的計量被視作對工程量的正確計量。如果計量永久性工程時需要記錄和圖紙,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果承包人被書面要求,應在14天內參與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并決定是否同意工程師代表準備的記錄和圖
紙,如果同意應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記錄和圖紙則被視作是正確的。檢查完畢后,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哪一部分記錄和圖紙他認為不正確,由工程師作出決定,否則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簽字,記錄和圖紙也被視作是正確的。
第五十七條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工程計量應采用凈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暫定金總額
第五十八條 (一)暫定金總額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規定的,按工程師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或用于偶發事件款額。合同價格應包括工程師可同意使用的與暫定金總額有關的工程、供貨或服務費用。
(二)對每一筆暫定金總額,工程師有權命令:
(1)進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貨物、材料、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工程、貨物、材料和服務的價值。
(2)由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3)承包人采購貨物和材料,將對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應提供臨時費用支出的所有有關報價、發票、憑證、帳目和收據。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條 (一)所有在合同暫定金總額項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業主或工程師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人,均被視作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稱為“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絕時,可不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出于某種義務雇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雇用那些在下列條件下拒絕參加分包的人:
(1)針對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材料、服務,指定分包人對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按合同對業主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并保證承包人不受因為履行義務、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2)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錯誤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合同的建筑設備、臨時工程而引起的索賠的損害,并負責賠償。
(三)如果暫定金總額項下的服務包括設計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確定與工程一體的設備機械的規格,這樣的要求應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指定分包合同應說明,負責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四)由指定分包人負責進行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中,以下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應支付的和已實際支付的款項;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或由工程師按第五十八條(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價格;
(3)對其他費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規定了該項目對暫定金總額相應的比率,則以此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款項;若沒有這樣的條款,承包人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比率視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規定。
(五)在按第六十條發出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況,承包人將被視作拖欠:
(1)書面通知工程師其有充足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2)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況下,業主有權在工程師頒發證書后,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再從業主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抵銷。
如果工程師證明業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則其在頒發證書給承包人的同時應把業主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工程師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證書。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后,承包人應把由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支付
第六十條 (一)除非另有規定,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款,用于建筑設備、材料的費用,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支付和償付的相應規定。
(三)如果為工程施工,需從國外進口材料、設備,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因某種特定情況,合同項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條規定使用某種外幣,則此情況下的支付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規定。
第六十一條 只有第六十二條提及的缺陷責任證書,可視作對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條 (一)只有當工程師簽發了缺陷責任證書并把它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并接受保修,情況令他滿意,合同才能視作執行完畢。工程師應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28天內頒發證書。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責任期,則以最近到期的為準。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按
第四十九和五十條的規定,命令承包人進行的工作已完成并令工程師滿意,則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擁有或使用這部分工程,工程師都應盡快頒發證書。頒發缺陷責任證書不構成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頒發本條款規定的缺陷責任證書前,就與合同有關的事務或與進行工程的有關事務提出書面索賠,業主將不再對其承擔任何義務。
(三)盡管頒發了缺陷責任證書,承包人和業主仍應負責合同規定發生在頒發證書前而在頒布證書之時尚未履行的義務。合同將被視作對雙方繼續有效,以便決定義務的性質和多少。
補救措施
第六十三條 (一)如果承包人破產,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產申請,或作出有利其債權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組織的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公司將進行清算(非為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未事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其貨物嚴重受損,或工
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1)已放棄合同;或
(2)不開始進行工程且缺乏正當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要求繼續進行工程后,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拒絕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后28天內未從現場清理走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盡管工程師已提出書面警告,仍不按合同進行工程,或持續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規定的義務;或
(5)不顧損害良好的工藝技術,或公然對抗工程師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業主可在給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駐工程現場,驅逐承包人,但合同并不因此無效,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責任不予免除,也不影響合同規定的業主及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
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條款,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們認為合適的,為進行工程而專門保留的建筑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設備、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于支付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給他的款項。
(二)在業主進駐工程和驅逐承包人之后,工程師應盡快通過詢問雙方或調查單方面決定,到進駐時為止,對承包人按合同已進行的工程部分應支付多少款額,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筑設備、臨時工程的價值。
(三)如果業主進駐工程,驅逐承包人,他將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后,且待施工、保修費用、延遲完工損失和發生的其他費用確定并被工程師確認后履行對承包人的支付義務。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為,工程師確認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應接受的款額減去上述各項費用的差。如果上述費
用超過承包人若妥善完工應接受的款額,承包人應要求應向業主支付超過的部分。超過部分視作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業主可相應收回。
第六十四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缺陷責任期內,因全部或部分工程發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補救或修理工作需馬上進行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愿馬上進行工作,業主可雇用他人完成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必要的工作,并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業主
進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義務自負費用完成,則業主發生的所有費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或其代表應在上述緊急事件發生后,盡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風險
第六十五條
(一)除了對在特殊風險發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被視作不適用的工程,承包人對由以下定義的特殊風險導致的工程損壞,業主或第三方財產損失以及人員傷亡事件不負補償或其他責任。業主要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的損害,并對承包人進
行補償。
(二)如果工程或在現場、現場附近及運輸經過現場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將用于工程的財產將遭受由特殊風險導致的損害,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師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壞或損壞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將以費用加上工程師認可的合理利潤為基數;
(2)修整工程被破壞、損壞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于或將用于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導彈、彈藥爆炸或沖擊導致的,或由戰爭爆發引起的受傷或死亡被視為特殊風險的結果。
(四)除以下關于爆發戰爭的規定外,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風險導致的進行工程所增加的費用和雜費,但不包括在特殊風險發生前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視作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業主一旦知道費用將增加,應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五)特殊風險指戰爭、敵對狀態(宣戰或未宣戰)、侵略、外國敵對行動、第二十條規定的核及壓力波風險,即將進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國發生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只限于承包人和分包人雇工進行工程中發生的騷亂、動亂、混亂。
(六)如果在合同進行中,世界上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宣戰,且戰爭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實質影響,在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后可隨時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這樣的通知發出后,合同將終止,但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
第六十七條的操作不終止,且不損害任何一方因以前發生的違約而獲得的權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所有建筑設備,并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樣去做。
(八)如果合同終止,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在終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項將按合同規定的價格計算,再加上:
(1)對已提供工作、服務完成的預備項目應支付的款項,和對經工程師確認已完成項目部分應支付的款項;
(2)為工程所需而訂的材料、貨物的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相應款項后,這些材料、貨物成為業主的財產;
(3)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發生的合理費用,且此費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條款(一)(二)(四)規定應追加的支付;
(5)按本條款(七)規定清理建筑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設備運回其注冊國的主要工廠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不超過運回注冊國費用);
(6)在合同終止時,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員和與工程有關的雇用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條款下業主應支付的款額,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應付款中抵銷,包括對建筑設備、材料的預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終止日根據合同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收回的款額。
失 效
第六十六條 如果因為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法律,雙方不必繼續履約,則業主針對已進行工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等于按第六十五條規定合同終止情況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七條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發生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工程進行中,還是完工后,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放棄前后,無論是在違約前后,應首先提交工程師。工程師在應一方要求后90天內,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此決定將是
最終的,對業主和承包人有約束力的,對業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執行工程合同,無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師書面通知他的決定九十天后,業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則此決定將仍為最終的,有約束力的。如果工程師未在規定的90天內通知他的
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其決定不滿意,則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結束后的九十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師的決定不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爭議和分歧將由按《國際商會仲裁條款》的規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裁定。仲裁員有權檢查并改正工程師的決
定意見、指示、證書或價格評估。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決定的證據、爭論。即便工程師曾作出決定,仍不妨礙他作為證人在仲裁員面前就提交仲裁的爭議分歧作證。盡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進行,而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因仲裁
而改變。
通 知
第六十八條 (一)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發出的證書、通知、書面命令均應郵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經營場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二)所有給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寄至第二部分條款分別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為工程所在國的另一地址,但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需書面通知雙方。
業主違約
第六十九條 (一)如果業主
(1)除去業主有權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中扣除的部分,根據工程師頒發的證書,業主在應付款項到期30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礙或拒絕應要求同意頒發這樣的證書;
(3)破產、公司進行清算(并非為了重組或合并的目的);或
(4)書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狀況混亂,無法再履行其合同業務。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書面通知業主,有權終止合同雇傭關系,并向工程師提交通知副本。
(二)當14天到期后,盡管有第五十三條(一)的規定,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他帶來的所有建筑設備。
(三)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應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條規定終止時一樣對承包人承擔同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六十五條(八)規定的款項,業主還應向承包人支付由于如此終止合同給承包人帶來的損失。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第七十條 (一)有關合同價格的調整,應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條中就勞工、材料費用的增減,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進行的費用作出規定。
(二)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在工程進行國,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規有所變化,或適用這些法律法規,將使承包人在進行工程中的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款(一)所述增減),費用的變化經工程師確認后,由業主支付增加的費用,收
回減少的費用,合同價格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第七十一條 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之后,工程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或貨幣流動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且不損害承包人行使此種情況下可行使的其他權利和救濟措施。
第七十二條 (一)如果合同規定對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幣,則支付不受特定外幣和工程所在國貨幣間匯率變化的影響。
(二)如果業主要求標書中只使用一種貨幣表示,而支付將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聲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和數額,則由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30天當日的匯率將用于換算外幣支付部分款額。這一點應由業主在提交標書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
件中寫明。
(三)如果合同規定用多種貨幣支付,當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條規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臨時費用時,其中用外幣支付比例和數額將按本條款(一)(二)的規定確定。
第二部分 特定條款
下列特定條款作為第一部分一般條款的補充。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經修改:
(略)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增加內容:
(略)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內容及造價(待定)
1、圖紙設計范圍(工程設計、制造、運輸、安裝)。
2、合同價款:
三、付款及結算方式(待定)
1、實際工程量以項目部出具的簽證單為準。
2、工程完工后七日內付清全部款項。
四、工程期限
工程開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工程質量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要求的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六、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施工條件,如人員進出、材料堆放、進出道路等,使之符合乙方正常施工;
2、支付來自政府的關于建造、使用所必須的申請及各項增容等費用;
3、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及堆放場地;
4、對施工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
5、負責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工期等,并有提出整改的權利;
6、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命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有權解除合同,且產生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為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和相關技術要求,并對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溝通;
8、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報告或通知后3日內組織驗收,并及時出具驗收報告。
乙方責任:
1、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管理,自覺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委派現場管理代表為工程負責人,全面負責工地現場及本合同的施工和管理,保證工程進度,在合同約定期限內保質保量完工;
3、對未完成的分項工程負有監護責任;對損壞的成品及半成品負有維護、恢復的責任,其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施工中若損壞其它分項工程產品,乙方應照價賠償;
4、所提供的材料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
5、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等所有材料必須為剛出廠的、嶄新的、未使用過的`產品,且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及相關材質證明文件;
6、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且經甲方現場負責人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7、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8、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在工程款中扣除;
9、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標準組織施工,維護好現場文明施工形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0、按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務,否則每延期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
1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驗收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至甲方(必要時還需送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根據需要可會同甲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12、如甲方驗收中發現不合格之處,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技術要求和規定時間進行整改,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如不能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每延期一天承擔1000元違約金,如因此延誤甲方整體工程進度,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3、乙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后30日內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合同約定對工程實施保修,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內,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履行保修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擔1000元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其他經濟損失;若乙方超過30天仍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七、其它事宜約定
1、工程竣工后如出現質量問題(因甲方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無償維修。
2、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具體完工時間雙方可另行協商;
3、本工程報價外的工程或工程項目的材質、工藝發生變化時,需甲方認定綜合單價后,以"現場簽證形式"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為準,并列入竣工決算追加當中。
4、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后工程審計的實際工程量計算為準。
八、合同變更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九、爭議解決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附則
1、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
地址:____地址:
法定代理人:____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
賬號:____賬號:
電話:____電話:
日期: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8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2.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
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照完成。
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之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3.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立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5.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6.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時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1.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2.工程款撥付與結算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備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構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__________________行審查投資后,并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并將該記錄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4.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__________________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1.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某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4.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6.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屬于民用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十五天內,屬于工業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三十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民用建設十五天內,工業建設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__________________行審定撥款。
8.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采暖工程在
第一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9.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_________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訂協議。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經辦_________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甲方需求,委托乙方施工項目B屋面防水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面積和價格:
1、本工程屋面大約為平方米,驗收合格后按實際結算。
2、本工程B防水層價格為拾八點元平方米,大約工程造價為元。 二。材料要求
1、工程使用的B及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規范規定。
2、材料規格要求按符合設計要求,達到建設單位及業主滿意。
3、其它材料按設計圖紙要求。 三。制作和安裝要求:
1、符合國家規范及行業標準要求。
2、特殊要求按設計要求 四、交付時間及地點
1、根據甲方需求情況,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工期前安裝完成所有工序、全部竣工。
2、甲方盡可能的給乙方安裝提供方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施工竣工后,乙方及時向甲方呈報驗,甲方及時組織驗收。
2、最終總價按實際制作安裝的長度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_________ 六、維修服務及合同責任
1、工程屋面防水保修為________年,工程驗收后由于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自然災害,人為因素除外)。
2、如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滲漏等現象及其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甲方應如期按合同要求付款,如不及時付款,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七、雙方約定工期
1、本工程工期為15天。(-)
2、本工程防水層必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結束。
3、如乙方沒有按以上日期完成甲方罰款乙方500元天。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10
發包方(甲方):貴陽XX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省____市正業電氣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條 合同依據 本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及施工條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是按貴州XX公司設計的《清鎮XX110變電所新建工程電氣部份
第一卷
第六冊全所照明及
第一卷
第七冊防雷接地》施工圖為依據進行計算及核定。
第二條 工程名稱、地點和范圍及內容
一、 工程名稱:清鎮XX110變電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安裝工程。
二、 工程地點: 清鎮XX110變電所內。
三、 工程范圍及內容: 1:清鎮XX110變電所防雷接地安裝。 2:清鎮XX110變電所全所照明安裝。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將工程以包工包料 按實結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結算定額采用年北京地區價目本;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貴州電力公司黔電定字04號文件頒發的《關于發布____省電力建設裝置性材料綜合預算價格(年價)的通知》;費用構成執行《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年版);根據____省電力公司電技經43、44號文件:其它相關費用依據其它相關資料計算。
第四條 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1. 該工程以____省____市正業電氣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清鎮XX110變電所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預算書(其中工程款129760元)》為依據簽訂施工合同。
2. 預付款方式:按工程預算書的工程款129760萬元的 %即 萬元(萬元整)付給乙方。
3. 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審計后的結算工程款將余款在一個月之內付給乙方。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驗收和保修條件 本工程參照國家《110及以下電氣安裝規范》進行施工,相關驗收標準執行國家及電力行業規定,并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的保修期________年。
第五條 雙方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
一:甲方應協調好該工程與有關單位的聯系,確保該工程的施工進度。 二: 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隱蔽資料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中間驗收. 乙方負責:
一: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應。
二:乙方應按時按期完成該工程內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影響其他工程。
三:竣工資料報有關部門審核。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發生經濟糾紛處理方式 如發生經濟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不能達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八條 施工工期 本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九條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價款是該工程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
第十條 安全責任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工程造價 本工程的工程款:暫定壹拾貳萬玖千柒佰陸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實結算。
第十二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正1份。
第十三條 該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11
隨著我國電力事業的發展,傳統的電力建設模式存在的不足逐漸顯現,電力工程總承包正在成為電力建設新的模式。對于電力承包工程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力承包工程合同范文,感謝您的閱讀。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廠內__
工程內容:_配電柜安裝工程___
資金來源:____自籌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包工包料____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15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合格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構成見附表)
金額(大寫):壹萬圓整(人民幣)¥:_10000.00_元
六、合同約定其它內容
1、承包人需遵守相關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并按規定辦理廠區進出相關手續。
2、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工程未交接前由承包人保護并承擔費用,交接后由發包人保護及承擔費用。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其所有費用和責任。
4、工程結算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5、延期工程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竣工,延誤工期的,每天支付違約金100元,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施工的工期順延。
6、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7、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8、工程竣工結算支付工程款時,承包人需提正式發票。
七、合同份數:肆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兩份。
八、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約定: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九、補充條款
1、承包人須與發包人積極配合,服從發包方的安排指揮,不配合發包方管理的,發包方有權撤銷及更換,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降低施工標準,否則有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方收到款項時首先提供同等額數的發票。
3、承包方做到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全部有承包人承擔所有損失及責任。
4、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12
發包方(甲方):貴陽______公司
承包方(乙方):貴州______公司
第一條合同依據
本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及施工條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是按貴州______公司設計的(清鎮______新建工程電氣部份
第一卷
第六冊全所照明及
第一卷
第七冊防雷接地)施工圖為依據進行計算及核定。
第二條工程名稱、地點和范圍及內容
一、工程名稱:清鎮工程
二、工程地點:清鎮內
三、工程范圍及內容:
1:清鎮______防雷接地安裝
2:清鎮______全所照明安裝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將工程以包工包料按實結算下浮____%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結算定額采用年北京地區價目本;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貴州電力公司黔電定字04號文件頒發的(關于發布____省電力建設裝置性材料綜合預算價格(年價)的通知);費用構成執行(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年版);根據____省電力公司電技經43、44號文件:其它相關費用依據其它相關資料計算。
第四條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1。該工程以貴州______公司編制的(清鎮______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預算書(其中工程款129760元))為依據簽訂施工合同。
2。預付款方式:按工程預算書的工程款129760萬元的____%即____萬元(萬元整)付給乙方。
3。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按審計后的結算工程款將余款在一個月之內付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驗收和保修條件本工程參照國家(110及以下電氣安裝規范)進行施工,相關驗收標準執行國家及電力行業規定,并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的'保修期________年。
第六條雙方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
一:甲方應協調好該工程與有關單位的聯系,確保該工程的施工進度。
二: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隱蔽資料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中間驗收。
乙方負責:
一: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應。
二:乙方應按時按期完成該工程內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影響其他工程。
三:竣工資料報有關部門審核。
第七條違約責任
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發生經濟糾紛處理方式
如發生經濟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不能達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施工工期
本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十條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價款是該工程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
第十一條安全責任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造價
本工程的工程款:暫定壹拾貳萬玖千柒佰陸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實結算。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正1份。
第十四條該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負責人:(簽章)____
負責人:(簽章)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13
合伙人:(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公平、合理的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則:
1、甲方必須按照XX公司提供的圖紙嚴格施工,如果出現質量問題(除圖紙設計問題、正常誤差外)均由甲方負責。
2、若在施工過程中有變更事項由XX公司出據憑證按憑證變更施工。
3、甲方必須保證該工程在保質期內,該工程的質量,如果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4、甲方必須按照XX公司施工期限完工(如遇特殊情況,由乙方和XX公司協商,并訂立補充,除外)
二、工方職責:
1、必須保證工程達到相對付款比例時,XX公司付相對應的比例款項。
2、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必須保證在十二個工作日內所有工程款(除質量保證金外)全部付清,如果在延期十五個工作日內,XX公司未付清所剩工程款由乙方墊付。
3、乙方保證在正式開工十五個工作日內,向XX公司協商退回,招標保證金。
4、如果在施工過程中與XX公司出現爭議、糾紛等問題,由乙方出面調解。
三、合作投資和比例
1、該項工程招標保證金由甲方負責。
2、該項工程開工第一筆資金由乙方負責(其金額與保證金相同)。
3、如果甲方資質中標,乙方投資該項工程預算總額的16%-20%,乙方所得利潤分紅不得大于20%,不得小于15%,剩于該工程款項由甲方負責。
4、如果乙方資質中標,乙方所投資該工程預算總額的15%-17%,乙方所得利潤分紅不得大于20%,不得小于17%,剩于該工程款項由甲方負責。
5、若用乙方資質,不得再另行收費,(甲方有設備)運輸設備錢甲乙平均分配。
6、如遇特殊情況(比如預算、續標、增標等)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7、若因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資金有缺口,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追加投資,相對應改變投資比例和分紅比例。
8、工人保險按持股比例分配
9、合同公證費平均分配。
10、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干擾甲方正常施工(除有質量,安全事故外)
四、財務管理
1、合作項目獨立建賬,獨立財務核算,合作項目的全部支出與收入均須從該賬戶運作。
2、財務由甲方管理。
3、如果出現財務賬務糾紛問題,甲乙雙方任意一方有權聘請第三方會計進行核算。
4、甲乙雙方禁止挪用該工程賬務的款項。
五、違約與爭議
1、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的不得退伙。
2、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時行賠償(甲方無故退出外,不賠償)
3、任何一方在合作過程中,違反本協議約定而使對方遭受損失的.守約方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足額賠償。
4、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期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六、本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14
甲方(房主人):___
乙方(承包人):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制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筑工程概況:
開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本工程為一層磚混結構,面積約125平方米,以實際建筑面積為準。
第二條、工承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價格:本工程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每平方米包工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總包工價以實際面積為準。
2、承包方式: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鋼材、水泥、磚、石灰、砂石、瓷磚等建筑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種機械設備,如攪拌機、振動設備、模板、頂木、搭架木料、鐵鏟、手推車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負責。
3、工程內容:從基礎以上開始,主體按圖施工。包括:地板、墻體粉刷、貼瓷磚、水、電安裝、化糞池;室內刮瓷、室內外石膏線條。
4、工程質量要求:乙方必需按圖紙要求施工,磚頭縫滿漿,梁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必須返工直到甲方滿意為止,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
1、工程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施工方式,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要及時通知甲方,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
2、安全問題由乙方負全責,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要有足夠的安全保障機制和措施。
第四條、付款方式:從正式施工開始先支付一定的伙食用具費3000元,一層封頂后再付10000元,甲方工程完工后,如無重大質量問題即一次性付清余款。五、施工電費由乙負責。
第五條、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望甲、乙雙方遵守執行,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甲方簽字(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熱門承包工程合同 篇1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項:
二、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 (大寫: 整 )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后7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 (大寫: 元整 )。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范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柜、筆、釘書機、釘書釘、尺、壁紙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件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制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并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并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