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進出管理制度(通用8篇)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篇1
1、工作人員、到訪人員出入機房應先行登記。
2、禁止與機房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出機房。
3、進入機房人員不得將食品、飲料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機房。
4、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出入機房應遵循以下規定:
(1)非機房人員和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經信息中心負責人批準后,履行登記手續方可進入。
(2)外來施工單位及相關施工人員進入機房施工,須遞交《施工申請》,經信息中心負責人批準,按規定登記后,方可進入機房施工。每天施工結束后,施工人員應負責施工現場的清潔、整理,經機房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機房。
(3)執行網絡搶修和設備維護的技術人員可直接與信息中心負責人聯系后進入,工作完畢后應簽名登記,并負責現場的清潔、整理,經機房維護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機房。
(4)外單位人員進出機房,必須有我方相關接洽人員陪同,機房管理人員跟進。
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機房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機房,強行進入的,應追究其相關責任。
6、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禁止將機房相關的鑰匙、密碼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給其它人員,同時有責任對信息保密。對于遺失鑰匙、泄露安全信息的情況要即時上報,并積極主動采取措施保證機房安全。
7、機房人員對機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責任及時提出改善建議。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篇2
學校項目外來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一、護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不管會見何人,要用文明語言。
二、若有外來人員,首先問他有什么事,找什么人,看他所找的.人能否接等他,并登記方可決定放行。
三、找校長,校長辦公室,總務處必須先用內部電話聯系后再決定同意,并且做好登記記錄。
四、學生家長進校時,首先問他事由,看他本人證件并登記,做好進出的時間記錄。
五、外來車輛在學校有關領導同意進校,在出校時,首先要嚴格要求檢查車上的物品,如果有學校的其它物品,要見學校有關領導的出門條,方可放行。
六、護衛必須對當天的工作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用雙方簽字,方可下班。
七、護衛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帶他人進入學校,嚴禁非工作人員留宿,否則嚴肅處理。
八、公司有關管理人員進校必須戴工作牌,如果他不按管理制度,一律不準進入學校。
九、非本校接送物品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內停放。
十、護校員必須嚴格按照會客登記制度,必須服從甲,乙雙方的管理制度。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篇3
1、進庫人員應自覺出示證件,接受檢查并登記;攜帶物品出庫要憑放行條。
2、外來工作人員臨時進出庫,憑油庫發給的臨時出入證放行。離開油庫時要把出入證交門衛回收。
3、進入油庫要自覺接受安全檢查,嚴禁攜帶各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內。進庫人員必須自覺將火柴、火機、聚光鏡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門衛保管,嚴禁穿釘鞋進入油庫。
4、外來人員因公進入油庫須經請示油庫領導批準。
5、油庫區內禁止私人會客,探朋訪友。
6、進入油庫的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油庫一切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追究責任。
7、非本單位職工嚴禁進入油罐區內,若因工作需要應由油庫主管領導批準并指派專人陪同方可,否則追究責任。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篇4
目的:應公司相關規定,為規范倉庫現場秩序,確保物料安全,加強倉庫正規化管理。結合公司有關制度,現制定以下規定,望各部門遵守。
一、倉庫是儲放公司物料和物品的地方,屬公司重點管控點。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二、公司相關部門需要進入的倉庫的人員,應提前經本部門主管提報,倉庫主管審批,方可進入。未提報或審批的人員禁止進入倉庫,如需進入應經倉庫人員的許可后,方可進入。
三、供應商送貨人員,原則上不可進入倉庫。但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需要將物料放入倉庫,應經倉庫人員的允許或陪同下,方可進入。并只可在指定區域內活動。
四、對供應商需要進入倉庫,判定有爭議的物料。應與相關人員一起,并經過倉庫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五、未提報或審批的人員,并未經過倉庫人員的批準,私自進入倉庫的。將以處罰50元以示警戒。在倉庫里亂串,私自動用倉庫電腦或其它設備的,將以處罰1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資料的,將于偷盜處理,并交予有關部門處理。
六、供應商未經倉庫人員許可,私自進入倉庫的,將以處罰50元以示警戒。在倉庫里亂串,私自動用倉庫電腦或其它設備的,將以處罰2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資料的,將于偷盜處理,并交予有關部門處理。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篇5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老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資產處所屬各庫房的管理,保障庫房物資的正常供應,結合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所內各庫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資產處是所內倉庫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四條 采購員負責采購物資的入庫及不合格品的處置。
第五條 倉庫管理應形成的記錄包括“庫存物資采購計劃單”“器材登記卡”。
第六條 倉庫管理人員(簡稱:庫管員)是倉庫管理具體實施的責任人。
第七條 庫管員崗位責任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堅守崗位、工作積極、主動熱情、方便科研、敬崗愛業。
(二)熟悉器材業務工作流程、物資名稱、型號、規格、性能、用途、保管、保養等知識。
(三)廉潔奉公,不徇私情,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做到盈、虧有原因,損壞有報告,儲備有分析,調整有依據。
(四)器材計帳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做到日清月結,定期盤點,帳物相符,及時處理各種變質和損壞物資。
(五)及時向采購員提出庫存補充計劃,要求做到既可保證供應又避免造成積壓浪費。
(六)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制度,見貨驗收,把好物資質量關,不合格物資一律不予辦理入庫手續。
(七)物資入庫后,要嚴格按物資的品種、規格、性能分類,科學存放、標識清楚,合理有效使用倉庫面積。
(八)搞好庫房衛生,保持庫房清潔,貨架擺放合理整齊,不能超高、超寬,庫內進出道要保持暢通,便于物品入出庫工作。
(九)定期對貯存條件,貯存物品進行檢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及安全檢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條 庫管員與采購員要根據科研的需求情況,共同制定全年的庫存物資計劃并隨時做物資補充計劃,及時提出“庫存物資采購計劃單”,做到最佳的庫存倉儲定額,嚴禁造成庫存物資的積壓。
第九條 收貨程序
(一)庫管員依據器材入庫單,驗證其產品的數量、型號、規格、合格證等,核對貨物是否與貨單相符,無誤后簽字入庫。
(二)建立健全帳、卡檔案,物資進出要及時、認真填寫器材登記卡,并做好進貨和消耗情況的統計工作,做到日清日結。
(三)庫管員收發貨物時,發現不合格物品應作好記錄,并隔離存放,同時通知部門領導進行處理。
第十條 發料程序
(一)嚴格出庫領料手續,庫管員依據課題本、領料單發放物品,發料前對領用物品、審批人等認真審核,嚴禁無領料單及無審批人簽字的發放。
(二)發料后要求領料人在領料單上簽字。
第四章 庫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資產處安全網絡圖、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庫管員崗位責任制等制度掛牌上墻,嚴格參照執行。
第十二條 材料庫安全防火制度
(一)庫內應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示牌,倉庫周圍不許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庫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準堵塞,應保持暢通。
(三)倉庫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品,貴重物品要與一般物品分開儲存。
(四)庫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和照明線,如發現電路有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五)倉庫內嚴禁停放和修理各種機動車、電瓶等,要經常保持庫內清潔。
(六)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內,如工作需要必須進庫時要經本庫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庫。
(七)倉庫內禁止一切明火,如須動用明火作業時,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八)倉庫人員每天下班前,對自己所管轄的倉庫要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檢查,確定無疑后,關好門窗,切斷一切電源及水源,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九)對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員應熟悉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條 玻璃庫安全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應有明顯的“嚴禁煙火”標示牌,倉庫周圍不許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庫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準堵塞,應保持暢通。
(三)倉庫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品,貴重物品要與一般物品分開儲存。
(四)庫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和照明線,如發現電路有故障,應立即找電工修理。
(五)倉庫內嚴禁停放和修理各種機動車、電瓶等,要經常保持庫內清潔。
(六)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內,如工作需要必須進庫時要經本庫工作人員允許,方可進庫。
(七)倉庫內禁止一切明火,如須動用明火作業時,須經有關部門批準。
(八)倉庫人員每天下班前,對自己所管轄的倉庫要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檢查,確定無疑后,關好門窗,切斷一切電源及水源,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九)對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員應熟悉放置地點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條 貴重金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貴重金屬,必須儲存于保險柜中并配備兩把鎖,由2人保管與發放。
(二)科研人員在領用貴重金屬時,必須詳細填寫領料單,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帶貴重金屬卡,方可發放。
(三)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時,要嚴格檢查核對領料單上填寫的品名及數量,認真稱重,避免誤差。
(四)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后,認真填寫貴重金屬隨物卡和總卡,以備后查。
(五)對研究室返納的貴重金屬,庫管員要認真核對裝箱單明細,并讓存放人簽字,分別對貴重金屬稱重做好標簽,裝入保險柜存放。
(六)庫管員在發放貴重金屬后,應該關好水、電和防盜門。
第十五條 劇毒藥品庫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劇毒藥品,必須儲存于保險柜中并配備兩把鎖,由2人保管與發放。
(二)科研人員在領用劇毒藥品時,必須詳細填寫使用報告,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報保衛部門簽字備案后,方可發放。
(三)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藥品時,要嚴格檢查核對領料單上填寫的品名及數量,在發放稱重時應帶膠手套,認真稱重,避免誤差。
(四)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藥品后,應該保存領料單第二聯,以備后查。
(五)對研究室臨時存放的劇毒藥品,庫管員要認真核對裝箱單明細,并讓存放人簽字,分別對劇毒藥品稱重做好標簽,裝入單獨保險柜存放。
(六)庫管員在發放劇毒藥品后,應該關好水、電和防盜門。
第十六條 氣體庫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種鋼瓶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染色,寫上氣體名稱以示區分。
(二)氣體鋼瓶應專瓶專用,不得任意改動。
(三)各種氣體鋼瓶必須嚴格按氣體性質分類存放,特別是相互接觸可引起燃燒爆炸的氣體,絕不允許在一起存放。
(四)氣體庫房要通風良好,庫管員要經常檢查氣體鋼瓶嘴子,嚴防氣體泄露。
(五)充滿氣體的鋼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曬。
(六)鋼瓶嘴子不可隨意擰動,應無油污,不得用膠墊,充滿氣體的鋼瓶要帶好安全帽。
(七)輕拿輕放,不得隨意放倒滾動。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鋼瓶要定期檢壓,過壓鋼瓶絕不允許充裝氣體。
(九)庫管員要熟悉掌握各種氣體的基本性質及特性,規范科學地進行管理。
(十)發生火災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第十七條 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學藥品必須儲存于庫房中,并按其性質分區、分堆、隔距保管,藥品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堆垛與墻壁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并保障通風良好。
(二)爆炸藥品與放射性物品,必須單獨存放于專門的倉庫中,不得與其他藥品同一庫房存放。
(三)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庫儲存。如:強烈氧化劑(氯酸鉀、氯酸鈉、硝酸鈉等)與易燃物品,強酸性腐蝕物品,易燃物品與油脂,氰化物與酸性腐蝕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燒,怕凍、怕曬的化學危險品,不許在露天、低溫或高溫處存放。
(五)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加強保衛,嚴格出入庫制度。庫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須用火時,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和保衛部門批準,在指定安全地點進行。
(六)容器包裝要密封完整無損,如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以防引起燃燒、爆炸或中毒。
(七)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和變質,以及混有雜質而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危險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溫、化驗,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運化學危險品時,要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摩擦、重壓和傾倒。化學危險品倉庫,應該保持良好的通風。工作結束后,應該進行安全檢查并切斷電源。
(九)化學危險品倉庫保管員,必須對工作認真負責,克盡職守,并具備一定業務知識,以便有效貫徹各項安全防火措施,確保安全。
(十)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風設備、防毒設備應設置齊全。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篇7
1、消防設施要嚴格保管好,存放位置要明顯,容易提取,前面不可堆放任何東西。不得將消防器材用于與消防無關方面。
2、物品要整齊,分類堆放,符合定置管理和物資堆放留“五距”(即柱距0.5米,場距0.5米,燈距0.5米,堆距0.5米,頂距0.5米)的要求,并且有明顯標記,設專人專倉管理。甲類易燃液體不能露天存放。不能將原材料堆放在電纜溝、消防設施附近。
3、嚴格控制倉庫內溫度、倉庫內的溫度應控制在50℃以下。嚴禁赤熱體、高溫液體等進入倉庫。
4、倉庫四周不能堆放雜物,倉庫內地面應保持干凈,發現泄漏的易燃物品應及時處理。
5、禁止攜帶任何火種進入倉庫。
6、裝卸車輛應在指定地點停車,戴阻火器,熄滅發動機,司機不能離開現場,不能進行臨時修車。
7、裝卸作業要輕拿輕放,嚴禁在地面滾動。
8、倉庫內不能進行電氣作業,包括不準在倉庫內煲開水、使用照明臺燈、車輛充氣等。
9、危險品倉不能作為辦公場所。
10、倉管員負責本公司倉庫所有材料之保管分類、標識和進出倉管理。
11、倉管員負責儲存環境的管理。每天上下班利用10分鐘時間巡查和整理倉庫二次,保持物料擺放整齊和地面環境整潔。
12、倉管員要嚴格執行倉庫的安全操作規定,切實做好物料的安全保管工作,對所管材料要做到“十防”:防潮、防霉、防腐、防壓、防蹋、防曬、防銹、防盜、防水、防火。
13、進入倉庫內不許接打手機。
14、進入倉庫配料時,請務必戴好手套、口罩、護目鏡等防護用品。
人員進出管理制度 篇8
一、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以消為輔”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
二、嚴格執行倉庫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庫;
三、熟悉和掌握儲存物資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懂得其性質、危險程度,保管和滅火方法;
四、庫房物品要根據不同性質分類存放,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庫分類存放,化學危險品與非危險品要分開存放,貴重物品與一般物品要分開存放;
五、庫內要經常保持清潔整齊,及時清除庫內外的可燃雜物,嚴禁煙火!拒絕一切可能產生火災的因素,人走燈滅,確保倉庫安全;
六、保管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采取通風、降溫、防潮、防霉、防凍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險品,高溫季節應特別注意;
七、倉庫門窗應保持堅固完好,嚴防盜竊事件的發生,下班時應確保打開防盜報警裝置;
八、發現物品的包裝容器破損、殘缺以及變質、分解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并進行安全處理;
九、倉庫應配備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顯處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有專人管理,學習消防知識,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懂得各類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檢查本制度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