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醫療核心制度(精選3篇)
新增醫療核心制度 篇1
一、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1、醫療質量是醫院管理的核心內容和永恒的主題,醫院必須把醫療質量放在首位,把質量管理是不斷完善、持續改進的過程,要納入醫院的各項工作。
2、醫院要建立健全醫療質量保證體系,即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職責明確,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2.1醫院設置的質量管理與改進組織(如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病案管理委員會、藥事管理委員會、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輸血管理委員會)要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人員組成合理,職責與權限范圍清晰,能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為醫院質量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2.2院長作為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應認真履行質量管理與改進的領導與決策職能;其它醫院領導干部應切實參與制定、監控質量管理與改進過程;
2.3醫療、護理、醫技職能管理部門行使指導、檢查、考核、評價和監督職能。
2.4臨床、醫技等科室部門主任全面負責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2.5各級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的職權和崗位職責,并應具備相應的質量管理與分析技能。
3、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3.1醫療質量管理與持續改進方案是全面、系統的書面計劃,能夠監督各部門,重點是醫療、護理、醫技科室的日常質量管理與質量的危機管理。
3.2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加強醫療質量關鍵環節、重點
部門和重要崗位的管理。
4.健全醫院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核心制度:
4.1核心制度包括首診負責制度、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分級護理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會診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查對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與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術準入制度等。
4.2對病歷質量管理要重點加強運行病歷的實時監控與管理
5.加強全員質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樹立質量和安全意識,提高全員質量管理與改進的意識和參與能力,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范和常規;醫務人員“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必須人人達標。
6.質量管理工作應有文字記錄,并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通過檢查、分析、評價、反饋等措施,持續改進醫療質量,將質量與安全的評價結果納入對醫院、科室、員工的績效評價評估。
7.建立與完善醫療質量管理實行責任追究的制度、形成醫療質量管可追溯與質量危機預警管理的運行機制。
8.加強基礎質量、環節質量和終末質量管理,要用《中醫診療技術操作常規》指導對患者診療工作,有條件的醫院要逐步用《臨床路徑》規范對患者診療行為。
9.逐步建立不以處罰為目標的,是針對醫院質量管理系統持續改進為對象的不良事件報告系統,能夠把發現的缺陷,用于對醫療質量管理制度、運行機制與程序的改進工作。
10.建立與完善目前質量管理常用的結果性指標體系基礎上,逐步形成結果性指標、結構性指標、過程性指標的監控與評價體系。
二、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制度
1.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為保證
醫療安全,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按照衛生部《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和醫療事故報告系統》的要求,建立相應報告制度與運行機制。
2.醫院內部建立與完善醫療不良事件和事故監測網絡體系。重點是醫療及護理差錯、輸血反應及輸血感染疾病、藥物不良反應、醫療器械所致不良事件等項目的監測、報告、登記、處理制度。
3.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時,當事人應立即按程序報告上級醫師或科主任,由科主任報告醫務科并報告主管院長,由醫院上報衛生主管部門。報告可根據事件的情況采用書面、電話、網絡等多種形式報告,
4.任何人不得瞞報、漏報、謊報。醫療行政管理部門應做好督查、督辦,確保報告程序暢通。
6.對不負責任、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按照有關規定報告者,視情節予以處理。
7.醫療機構發生或發現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后,應于1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8.7日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1)醫療事故爭議未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的;
(2)醫療事故爭議經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確定為醫療事故,雙方當事人協商或衛生行政部門調解解決的;
(3)醫療事故爭議經人民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決的。
三、臨床用血管理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六條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臨床用血包括使用全血和成份血。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原料血漿,除批準的科研項目外,不得直接使用臍帶血。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所轄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的監督管理。
3.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應當遵照合理、科學的原則,制定用血計劃,不得浪費和濫用血液。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血站供給。醫療機構開展的患者自身儲血、自體輸血除外。
4.醫療機構應當設立由醫院領導、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的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負責臨床用血的規范管理和技術指導,開展臨床合理用血、科學用血的教育和培訓。
5.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輸血科(血庫),在本院臨床輸血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本單位臨床用血的計劃申報,儲存血液,對本單位臨床用血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參與臨床有關疾病的診斷、治療與科研。
6.醫療機構要指定醫務人員負責血液的收領、發放工作,要認真核查血袋包裝,核查內容如下:(一)血站的名稱及其許可證號;
(二)獻血者的姓名(或條形碼)、血型;(三)血液品種;(四)采血日期及時期;(五)有效期及時間;(六)血袋編號(或條形碼);(七)儲存條件。血液包裝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應拒領拒收。
7.醫療機構對驗收合格的血液,應當認真作好入庫登記,按不同品種、血型、規格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別存放于專用冷藏設施內儲存。經辦人要簽名和簽署入庫時間。禁止接受不合格
血液入庫。
8.醫療機構的儲血設施應當保證完好,全血、紅細胞、代漿血冷藏溫度應當控制在2-6℃,血小板應當控制在20-24℃,儲血保管人員應當作好血液冷藏溫度的24小時監測記錄。儲血環境應當符合衛生學標準。
9.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臨床輸血技術規范》由衛生部門另行制定。
10.凡患者血紅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壓積低于30%的屬輸血適應癥。患者病情需要輸血治療時,經治醫師應當根據醫院規定履行申報手續,由上級醫師核準簽字后報輸血科(血庫)。臨床輸血一次用血、備血量超過____________年毫升時要履行報批手續,需經輸血科(血庫)醫師會診。
11.臨床科室要設立患者輸血登記本,對每一次輸血的血型、交叉結果、供血者情況要詳細記錄。
四、特診特治告知制度
1.確定患者接受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項目必須經科主治醫師及以上醫師的同意,必要時應經過科室大查房和科室主任同意。
2.患者的主管醫師或其上級醫師應主動將進行該項檢查或治療的有關問題,特別是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及意外情況向病人家屬或關系人講清楚,以得到他們的理解,并給予積極的配合。
3.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應當取得其家屬或關系人同意并簽名,對神智清楚、精神狀態正常的患者簽名應屬有效。如需實施保護性醫
療或因故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名。應緊急施行的手術、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系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經本科室主任同意并報醫政科審批后方可施行。
4.對于那些必須進行的手術和特殊檢查治療項目,經反復說明后仍不同意者,除上報醫政科外,應在病歷中記錄并請病人家屬及關系人簽名備案。
5.特殊病人的手術、檢查或治療申請應逐級上報醫政科,必要時上報主管院長批準。
6.醫保病人的貴重檢查、特殊治療(特別是自費部分的診治項目)、轉診等均需履行病人簽名并逐級上報審批規定。
7.因特殊情況,按自動出院處理的病人,主管醫師應同患者及家屬交代各項有關事宜,并由其在出院小結上簽名備案,必要時由醫政科審批。
8.手術、麻醉等項目按規定在專用表格上簽名,其他的特殊治療項目在病程記錄上及各專用表格上簽名。
9.對違反上述各項規定者,應給予批評教育;由此造成的醫療糾紛,當事人及其科室應承擔調解主要責任,如涉及法律問題或造成經濟損失,將按相關規定另行處罰。
新增醫療核心制度 篇2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開發人力資源,樹立公司良好的企業形象,以提高員工素質,不斷為各崗位培養和輸送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以實現公司戰略目標,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教育培訓體系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新員工崗前統一教育培訓;
2.員工在崗教育培訓。
二、崗前培訓
第三條新錄用員工報到后應接受人力資源部組織的崗前培訓,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加。培訓結果將作為今后定職定級的參考。
第四條崗前培訓的目的:
1.使員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經營目標、各項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盡早融合到員工隊伍中去,順利開始其職業生涯。
2.使新員工盡早掌握工作要領和工作程序、方法,達到工作質量標準,完成崗位職責創造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和個人收人的條件。
第五條崗前培訓的內容:
1.講解公司歷史、現狀、經營范圍、特色和奮斗目標;
2.講解公司組織機構設置、介紹各部門人員;
3.講解各項辦公流程,組織學習各項規章制度;
4.介紹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輔導使用辦公設備;
5.解答疑問;
6.組織撰寫心得體會及工作意向。
第六條專業技術性要求較強的崗位,由部門經理根據需要另行組織崗前專業培訓。培訓計劃及結果報行政部備案。三、在崗培訓
第七條在崗培訓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實員工各項技能,使其具備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為工作輪換和橫向調整以及日后的晉升創造條件;
2.減少工作中失誤、工傷事故和災害的發生,降低失誤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人身安全;
3.減少員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費,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4.提高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氣氛。
四、附則
第八條本條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____________年1月1日起實施。黑龍江恒東建材有限公司
新增醫療核心制度 篇3
售房單位(甲方):_____購 房 人(乙方):_____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社會化,根據府發[1995]60號文件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關售購房問題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房申請,將位于本市__區__街(路、巷)__號__幢__單元__樓__號,竣工使用于__年的__結構,建筑面積為__平方面軍米(其中住房面積__平方米,樓梯間面積__平方米)的__室__廳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共同遵守經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評估,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審批的售房價格。職工購房可按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
1、按標準價購房。
有 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標準價評估核定為___元/m2,經工齡折扣和買現住房折扣后的房價為___元/ m2;有___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場價評估核定為___元/ m2.單件設施核價為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元。
2、按成本價購房。
有 平方米建筑面積按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元/ m2,經工齡折扣后的房價為___元/ m2;有 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實際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元/ m2;有 平方米建筑面積按市價評估核定為___元/ m2.單價設施核價為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職工可選擇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給予應付總房價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后實付總房款為¥:___元(大寫:__萬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其中現金___元,公積金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于應付出總房價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過十年,余款要計收利息。
首期付款:___元,余款___元。
付款期限:199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每月還本付息額:___元。其中現金:___元,公積金___元。累計還本付息金額¥:___元。
累計實付總房款為¥: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暫憑合同臨時管業,待房款式付清后,再憑甲方證明和合同第二聯及有關證件經過市房委辦審核后,由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申請辦理產權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五、乙方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房屋產權證書后,即擁有房屋所有權,其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職工以標準價購買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乙方擁有產權比例為 .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地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售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定交納的有關稅費后,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職工以成本價和實際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產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職工以 市場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所購住房原來的結構有用途,若需裝修,按成都市政府發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維修的具體事宜按《成都市城鎮公有住宅售后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及市房委會辦公室監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內容。雙方都認為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須報市房委辦批準。中途撤銷合同,由提出方承擔撤契手續費。
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聯,甲方持第一聯,乙方持第二聯,甲方財務部門持第三聯。
乙方所持第二聯可用于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售房單位____購房人____審核單位(公章) (簽章) (監章)
附:乙方繳交房款專用收據
一九九 年 月 日
售房價格構成及付款情況一覽表
附:所購住房分戶門內平面圖(標明尺寸與方向)(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