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技術員勞動合同(通用3篇)
建筑公司技術員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xx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公司技術員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為了積極開拓 建筑市場,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因素,穩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分公司經營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職責
1、經甲方研究,繼續聘任乙方 為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的經理(總負責人),并授權乙方組建北京機構。乙方設立的分公司必須有不少于 150 平方米的辦公室及甲方擬派管理人員固定食宿場所。
2、就乙方負責的分公司在北京市管轄范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采取內部承包經營的方式,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乙方負責聘用管理人員及員工,聘用人員工資、獎金,加班及養老、醫療保險、商業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額不低于1500元/年)等費用由乙方組建的分公司(下簡稱 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按時辦理執照年檢手續。
3、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代表甲方在 建筑市場的施工和經營。 分公司準備參與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投標或議標,乙方應通過傳真或書面方式向甲方匯報,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再進行投標或議標。 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必須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總經理簽字并上報總公司備案。
4、甲方派人負責保管分公司印章及分公司財務印章,財務資金使用實行一支筆審批。乙方不得私刻總公司印章。分公司如需投標或合同文件等資料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加蓋總公司印章的,乙方根據時間情況,由乙方派人到甲方總部加蓋,或者郵寄到甲方加蓋和甲方派人前往加蓋,甲方所派人員來回食宿差旅等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快遞,發生快遞費、公證費、保函費等均由乙方承擔。如需要 分公司蓋章的合同文件資料等乙方事先做好備案上報總公司。除此之外分公司對外宣傳、簽訂購買材料合同、租賃設備合同等情況需要加蓋印章的,由分公司直接加蓋公章,報總公司備案。
分公司在 需要的證書、執照等投標資料,由甲方派人負責保管和使用。
5、為工程需要,必要時甲方可增設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員,乙方負責不超過3名人員的吃住(同北京管理人員相同),甲方委派管理人員的工資每月不低于5000元按月由乙方足額發放,并承擔甲方派駐人員每月兩次的往返高鐵車費(無特殊情況,法定小長假正常休假)。乙方如需建造師或其他有資格的人員到場參與投標、工程開會等,乙方承擔相關住、食、行等費用,并每天補貼200元。
6、關于建造師,原則上由 分公司自聘,直接轉入甲方注冊,但如需甲方的一級建造師長駐工地年薪按20萬/年,二級建造師按10萬/年,專職安全員8萬/年。無需建造師本人常駐現場,只需建造師證書的,一級按25000元/年,二級按10000元/年繳納。此費用由分公司借證之日起按年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在工程開工前由乙方一次性直接匯入甲方賬戶,由甲方統一發放工資。
7、甲方有權對乙方就 分公司的經營管理、工程質量、安全、材料管理、財務管理實行監督和檢查,甲方確有證據證實乙方存在違法、違反合同行為的,乙方應進行整改。
8、甲方應保證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在投標過程中的各種證書、資料的提供,特殊的資料,由甲方派人送達,往返及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9、甲方應主動就 分公司開拓市場配合乙方工作,并協調 分公司與建設、監理等業務單位的關系,為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二條 經濟核算
1、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 分公司組建的項目班子(必須持有效崗位證書)與施工隊承包形式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備案,對分包合同、與施工隊合同以及10萬元以上的材料購銷合同、周材機械租賃合同等合同文本(或復印件)也應交甲方備案。
2、甲方委派會計一名至 分公司,就工程款的使用對 分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分公司所收取的工程款應匯入預先開啟的賬戶,不得轉至其它賬戶或個人賬戶(用于工程款調劑的在100萬元范圍內的由分公司負責調劑,超出100萬元的需要經甲方同意)。調劑該項目所收取的第一筆工程款時應返還到原有的工程項目中去。工程款應實行專款專用,若乙方擅自將工程款挪作工程之外使用,則應承擔相應的所有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對在 承接的每一個獨立的項目工程,單獨開設獨立銀行賬戶(一般賬戶或臨時賬戶),便于項目管理,工程結束,應收、應付款承付結束時,該賬戶立即撤銷。
3、乙方應保證足額向員工發放工資,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 分公司自行承擔。材料款、周材、機械租賃款等其他經濟往來,憑發票應直接匯入對方賬戶,工程材料發票總額不得低于每次付款額度的75%。
4、 分公司承擔工程投標保證金、墊資、工資押金等資金。 分公司在北京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稅費由分公司自行承擔,由 分公司工程產生的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開具外經證,費用按照甲方當地稅務部門規定由乙方交納(在發票齊全的情況下,目前是0.3%)。如乙方不開具外經證,直接在當地就地交納各項稅款,乙方應將完稅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納稅機關公章后交給甲方入賬。
6、乙方應規范財務制度,必須按照工程所需材料提供有效的材料(特別是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發票計入成本;乙方工地按實發放的人員工資,必須附工資表,并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備案。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隨時接受甲方稅務主管機關的財務審查。
7、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三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的保證費用。
8、乙方上繳甲方管理費用的計算方式及時間為: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每年上繳甲方管理費為 萬元,自訂立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繳納50%,余款50%第六個月繳清(派出人員的待遇由乙方暫在開工前付相應人員待遇的70%)。以后每年以此類推。但在連續一年未承接到工程,本合同即終止,分公司無條件撤銷,并辦理撤銷手續及銀行消戶。
9、 分公司第一年產值目標為 萬元,以后逐年增加。
第三條 質量、安全和工期管理
1、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對工程質量安全負全責,發生一般事故,由 分公司負責處理,發生重大事故,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對安全生產、標化工地負全責,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對參與施工的人員購買"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發生安全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工期負全責,對延誤工期而造成的賠償由乙方承擔。
4、 分公司獲得省優獎項的,甲方獎勵乙方 萬元獎金。
5、所承接的工程實際工期不得超過合同工期的20%,造成建造師押證延期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處罰。
6、超過500萬元以上工程或面積5000平方米的單體工程必須遞交完整的工程資料給總公司,各方主體公章齊全(包括開工報告、合同、中標通知書及竣工驗收證明等),設計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方案,開工前15天報總公司審查,并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第四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或解除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承擔所有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
(1)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受到當地政府或建筑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損害甲方聲譽的;
(2)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因嚴重拖欠工資、材料款,受當地政府和職能部門等同于吊銷執照程度的嚴重處罰的;
(3)因 分公司拖欠材料及員工工資,使得甲方被第三人訴訟,或者工人上訪鬧事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并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
(4)違反本協議,擅自對外簽訂工程協議的。
(5)乙方不能完成產值目標的。
2、出現下列情況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能正常為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提供投標資料的;
(2)甲方擅自干涉、或不正當干預乙方就 分公司經營管理自主權的;
(3)甲方未及時行使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審批權,使乙方錯失商業機會的。
3、甲方或乙方依法提出解除合同,本協議終止后,則乙方不再進行新的業務承接,僅負責就已承接的工程進行施工至保修期完畢,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未完工程的善后工作。
第五條 在經營活動中,若甲方的債權人就其與甲方的糾紛而造成 分公司開設賬戶內的財產受到查封等損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返還、賠償等責任。同樣,若 分公司的債權人就其與北京糾紛而造成甲方開設賬戶內的財產受到查封或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返還、賠償等責任。但在本 分公司成立以前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附則
1、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乙方除繳納保證金 萬元整,還應以 有限公司 提供擔保。
2、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經營范圍為 市轄區內的范圍,超出 市范圍以外,不適用本協議。
3、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即從 二○一四年
一月一日至二○一 八 年 十二 月 三十日零時止,期滿后雙方如需再
合作,可重新簽訂協議。期滿后雙方無法續訂協議的,本協議有效期延續至乙方承接的所有工程項目保修期滿、雙方結清款項止,但延期期間乙方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有效期滿,乙方必須將執照等分公司證書原件交接給甲方,并配合辦理年檢注冊等手續。
5、由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 方:
乙 方:
聯系電話:
擔保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公司技術員勞動合同 篇3
吊籃承租方:
吊籃出租方:建筑機械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有關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電動吊籃,每臺配用鋼絲繩根據樓層高度配置,電纜線100米。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甲方用完設備,結清款項為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在使用吊籃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因操作不當,如:超載、提升機進異物、安全鎖進異物等所造成的停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必須在上簽字確認吊籃進場的數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吊籃負有完全的保管責任,在此期間發生的丟失、非正常損壞、盜竊等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有以上情況,并按價格進行賠償。
3、甲方使用吊籃設備不得轉租、轉借、挪用。
4、甲方負責吊籃垂直運輸、搬運、裝卸車。并在乙方的指導下進行吊籃的安裝、移位、拆卸,其安裝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事故費用。
5、甲方在乙方提供技術服務及維修過程中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如住宿、用餐等。
6、甲方必須按需提供二級配電箱及電線到樓頂,保證一機一閘,以供吊籃使用。
7、甲方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
8、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如需移動,使用前必須雙方驗收并做記錄簽字確認,方可使用。
乙方責任
1、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技術要求、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籃設備及相關技術資料,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吊籃時,給予技術指導,并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短期技術培訓,保證甲方正常使用吊籃。
2、如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3、在吊籃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凡屬非正常損壞,乙方按維修所更換配件及工時合理收費,屬正常磨損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施工現場計租費20臺以上,乙方安排技術人員1名,如施工現場計租費20臺以內,技術人員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乙方應及時提供對吊籃的維修服務,保證甲方正常使用。若停用半天以上仍得不到維修的,該吊籃當天不計費。
6、乙方向甲方提供《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并與甲方共同在安全交底責任書上簽字。
第三條租用數量以進場吊籃清單臺數為準;
吊籃型號:型電動吊籃。
第四條租賃吊籃押金及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將預付乙方押金20__元/1臺。以后每月與乙方結算一次,,乙方預付的押金留作抵算最后一個月的租賃費,多退少補,但尾欠款項必須在吊籃退場前全部結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吊籃租金。
2、吊籃租金:55元/臺/天。由甲方負責安裝、移位、拆除,乙方安排現場人員指導、安裝。
3、吊籃檢測由甲方負責,如需乙方負責檢測,則甲方需支付乙方檢測費500/元/臺。
4、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權停用吊籃,并且租賃費照常計算直至工程完工。若工程完工后甲方所欠吊籃租賃費違反承諾與乙方不能及時結付,乙方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此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5、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異型吊籃及異型的屋面結構等,價格另議。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規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經濟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訂合同副本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吊籃進場時間,甲方須提前7天通知乙方。
5、如吊籃損壞或需要移位則每次支付人工費元每人每天。
6、非標吊籃制作、材料、技術指導合計元。
7、款未付清之前此合同長期有效。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身份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