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砂石買賣合同(精選3篇)
建筑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建筑用砂石料買賣的相關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名、數量、價格
第二條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交易的砂石料按下列第項標準執行。
1.國家標準□/14684-20__《建筑用砂》
□/14685-20__《建筑用卵石、碎石》。
2.行業標準52-20__《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測方法標準》。
3.其他:。
第三條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與數量:。
2.交付方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乙方送貨。甲方自提。其他:。
3.交付地點:。
第四條驗收
1.乙方送貨或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承運的,在產品運抵交貨處后,甲方應在日內做好驗收工作。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或《砂石產品質量保證書》。交貨時,甲方應與乙方一同驗收,驗收完成后甲方應出具驗收單。
3.甲乙雙方對砂石料質量有異議的,需要對砂石料進行物化檢測的,雙方約定在日內完成檢測,并在抽樣單上簽字確認,根據檢測結果協商處理。
4.甲方應當在約定的驗收期間內將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視為所交付砂石料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第五條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元。
款項支付:
①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年月日,支付元;
②其他方式:。
③乙方供貨結束日內,甲方付清余款。
2.雙方經自愿協商采取以下結算方式:□現金□支票
□其他。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砂石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后仍不能達標或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交付砂石料金額的%計算。
3.因甲方原因導致遲延交付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逾期支付價款的%計算。
第七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對履行本合同期間砂石料價格變動的約定:。
2.。
3.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糾紛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請求解除合同的一方,應當自解除事由發生之日起日內,以快遞簽收、公證送達等方式通知對方,否則喪失解除權。
第十條通知與送達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文件、資料,均按下列地址送達:
甲方:。
乙方:。
一方變更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地址為準。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寄件人應當在郵寄詳情單上注明文件名稱及簡要內容。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3、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出示各自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將復印件交付對方備案。如果合同簽約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4、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內提供書面證明。
5、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實現如下安全生產控制目標和責任目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一) 安全合同控制目標:
1. 無因工死亡,無重傷事故。
2. 不得發生2 人以上輕傷事故。
3. 不得發生因安全生產防護狀況、施工現場混亂,被上級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電臺、電視臺爆光、通報批評。
4. 認真落實甲方按上級規定安排的各項責任目標。
(二)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并督促乙方遵照執行。
2. 監督乙方對普通工種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通過培訓,由甲方發給安全上崗證后方可上崗。特殊工種必須經當地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
3. 督促乙方遵章守紀,按章操作,強化現場安全防護工作。乙方如有違犯,甲方有權對其批評教育,并視情節輕重,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4. 甲、乙雙方統一執行使用上級制定的文件、規定、規范及表格資料。
5. 乙方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達到標準化,受到上級有關部門嘉獎、表彰者給予5000-10000 元獎勵。
6. 乙方的施工現場受到上級有關部門通報批評的給1-2 萬元處罰。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自覺服從甲方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安排、監督,嚴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2. 乙方應嚴格按照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化和要求管理現場,做好安全技術交
底工作,教育職工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3. 乙方對職工必須進行三級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簽訂安全合同,登記造冊報甲方安技部門發給安全上崗證后方可上崗。離隊時甲方收回安全上崗證。乙方職工調換工種、人員應造冊報給甲方,乙方對更換工種的人員及時做好安全教育。
4. 乙方對所使用的機械和電氣設備。做到安全防護、維修、保養等工作,使其正常運轉并做到定機人。
5. 乙方對職工宿舍的管理,做到宿舍內嚴禁燒電爐、亂拉亂接電線、點大燈泡,文明、衛生、整潔。
6. 乙方應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方面的有關文件、規范、標準等要求嚴格執行。
7. 在合同期內乙方發生傷亡和機械設備事故等,甲方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確認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其中死亡一人罰款5 萬元,重傷一人罰款3 萬元)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公安機關:
建筑公司砂石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為了積極開拓 建筑市場,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因素,穩步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分公司經營事宜,特訂立以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職責
1、經甲方研究,繼續聘任乙方 為甲方在 設立分公司的經理(總負責人),并授權乙方組建北京機構。乙方設立的分公司必須有不少于 150 平方米的辦公室及甲方擬派管理人員固定食宿場所。
2、就乙方負責的分公司在北京市管轄范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采取內部承包經營的方式,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乙方負責聘用管理人員及員工,聘用人員工資、獎金,加班及養老、醫療保險、商業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額不低于1500元/年)等費用由乙方組建的分公司(下簡稱 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按時辦理執照年檢手續。
3、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代表甲方在 建筑市場的施工和經營。 分公司準備參與在300萬元以上的項目投標或議標,乙方應通過傳真或書面方式向甲方匯報,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再進行投標或議標。 分公司對外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必須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總經理簽字并上報總公司備案。
4、甲方派人負責保管分公司印章及分公司財務印章,財務資金使用實行一支筆審批。乙方不得私刻總公司印章。分公司如需投標或合同文件等資料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加蓋總公司印章的,乙方根據時間情況,由乙方派人到甲方總部加蓋,或者郵寄到甲方加蓋和甲方派人前往加蓋,甲方所派人員來回食宿差旅等交通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需快遞,發生快遞費、公證費、保函費等均由乙方承擔。如需要 分公司蓋章的合同文件資料等乙方事先做好備案上報總公司。除此之外分公司對外宣傳、簽訂購買材料合同、租賃設備合同等情況需要加蓋印章的,由分公司直接加蓋公章,報總公司備案。
分公司在 需要的證書、執照等投標資料,由甲方派人負責保管和使用。
5、為工程需要,必要時甲方可增設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員,乙方負責不超過3名人員的吃住(同北京管理人員相同),甲方委派管理人員的工資每月不低于5000元按月由乙方足額發放,并承擔甲方派駐人員每月兩次的往返高鐵車費(無特殊情況,法定小長假正常休假)。乙方如需建造師或其他有資格的人員到場參與投標、工程開會等,乙方承擔相關住、食、行等費用,并每天補貼200元。
6、關于建造師,原則上由 分公司自聘,直接轉入甲方注冊,但如需甲方的一級建造師長駐工地年薪按20萬/年,二級建造師按10萬/年,專職安全員8萬/年。無需建造師本人常駐現場,只需建造師證書的,一級按25000元/年,二級按10000元/年繳納。此費用由分公司借證之日起按年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在工程開工前由乙方一次性直接匯入甲方賬戶,由甲方統一發放工資。
7、甲方有權對乙方就 分公司的經營管理、工程質量、安全、材料管理、財務管理實行監督和檢查,甲方確有證據證實乙方存在違法、違反合同行為的,乙方應進行整改。
8、甲方應保證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在投標過程中的各種證書、資料的提供,特殊的資料,由甲方派人送達,往返及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9、甲方應主動就 分公司開拓市場配合乙方工作,并協調 分公司與建設、監理等業務單位的關系,為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第二條 經濟核算
1、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 分公司組建的項目班子(必須持有效崗位證書)與施工隊承包形式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備案,對分包合同、與施工隊合同以及10萬元以上的材料購銷合同、周材機械租賃合同等合同文本(或復印件)也應交甲方備案。
2、甲方委派會計一名至 分公司,就工程款的使用對 分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分公司所收取的工程款應匯入預先開啟的賬戶,不得轉至其它賬戶或個人賬戶(用于工程款調劑的在100萬元范圍內的由分公司負責調劑,超出100萬元的需要經甲方同意)。調劑該項目所收取的第一筆工程款時應返還到原有的工程項目中去。工程款應實行專款專用,若乙方擅自將工程款挪作工程之外使用,則應承擔相應的所有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對在 承接的每一個獨立的項目工程,單獨開設獨立銀行賬戶(一般賬戶或臨時賬戶),便于項目管理,工程結束,應收、應付款承付結束時,該賬戶立即撤銷。
3、乙方應保證足額向員工發放工資,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 分公司自行承擔。材料款、周材、機械租賃款等其他經濟往來,憑發票應直接匯入對方賬戶,工程材料發票總額不得低于每次付款額度的75%。
4、 分公司承擔工程投標保證金、墊資、工資押金等資金。 分公司在北京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稅費由分公司自行承擔,由 分公司工程產生的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開具外經證,費用按照甲方當地稅務部門規定由乙方交納(在發票齊全的情況下,目前是0.3%)。如乙方不開具外經證,直接在當地就地交納各項稅款,乙方應將完稅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加蓋納稅機關公章后交給甲方入賬。
6、乙方應規范財務制度,必須按照工程所需材料提供有效的材料(特別是鋼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發票計入成本;乙方工地按實發放的人員工資,必須附工資表,并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備案。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隨時接受甲方稅務主管機關的財務審查。
7、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日三日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的保證費用。
8、乙方上繳甲方管理費用的計算方式及時間為: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每年上繳甲方管理費為 萬元,自訂立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繳納50%,余款50%第六個月繳清(派出人員的待遇由乙方暫在開工前付相應人員待遇的70%)。以后每年以此類推。但在連續一年未承接到工程,本合同即終止,分公司無條件撤銷,并辦理撤銷手續及銀行消戶。
9、 分公司第一年產值目標為 萬元,以后逐年增加。
第三條 質量、安全和工期管理
1、乙方組建的 分公司對工程質量安全負全責,發生一般事故,由 分公司負責處理,發生重大事故,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對安全生產、標化工地負全責,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對參與施工的人員購買"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發生安全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工期負全責,對延誤工期而造成的賠償由乙方承擔。
4、 分公司獲得省優獎項的,甲方獎勵乙方 萬元獎金。
5、所承接的工程實際工期不得超過合同工期的20%,造成建造師押證延期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處罰。
6、超過500萬元以上工程或面積5000平方米的單體工程必須遞交完整的工程資料給總公司,各方主體公章齊全(包括開工報告、合同、中標通知書及竣工驗收證明等),設計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方案,開工前15天報總公司審查,并按規定組織專家論證。
第四條 協議的變更、終止或解除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承擔所有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
(1)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受到當地政府或建筑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損害甲方聲譽的;
(2)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因嚴重拖欠工資、材料款,受當地政府和職能部門等同于吊銷執照程度的嚴重處罰的;
(3)因 分公司拖欠材料及員工工資,使得甲方被第三人訴訟,或者工人上訪鬧事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并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
(4)違反本協議,擅自對外簽訂工程協議的。
(5)乙方不能完成產值目標的。
2、出現下列情況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能正常為乙方負責經營的 分公司提供投標資料的;
(2)甲方擅自干涉、或不正當干預乙方就 分公司經營管理自主權的;
(3)甲方未及時行使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審批權,使乙方錯失商業機會的。
3、甲方或乙方依法提出解除合同,本協議終止后,則乙方不再進行新的業務承接,僅負責就已承接的工程進行施工至保修期完畢,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未完工程的善后工作。
第五條 在經營活動中,若甲方的債權人就其與甲方的糾紛而造成 分公司開設賬戶內的財產受到查封等損害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返還、賠償等責任。同樣,若 分公司的債權人就其與北京糾紛而造成甲方開設賬戶內的財產受到查封或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返還、賠償等責任。但在本 分公司成立以前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附則
1、乙方為保證履行本協議,乙方除繳納保證金 萬元整,還應以 有限公司 提供擔保。
2、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經營范圍為 市轄區內的范圍,超出 市范圍以外,不適用本協議。
3、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即從 二○一四年
一月一日至二○一 八 年 十二 月 三十日零時止,期滿后雙方如需再
合作,可重新簽訂協議。期滿后雙方無法續訂協議的,本協議有效期延續至乙方承接的所有工程項目保修期滿、雙方結清款項止,但延期期間乙方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有效期滿,乙方必須將執照等分公司證書原件交接給甲方,并配合辦理年檢注冊等手續。
5、由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 方:
乙 方:
聯系電話:
擔保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