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 禮三十 沿革三十 嘉禮十五
永泰元年十一月詔:冬至令有司祭南郊后,於含元殿受朝賀。
建中二年十一月敕,宜以冬至日受朝賀。(初,永徽五年十一月,武后立,群臣命婦朝皇后。舊儀,冬至元日,百官不於光順門朝賀皇后。至乾元元年,張皇后遂行此禮。禮儀使、工部侍郎于休烈先奏曰:"據周禮,有命夫命婦。夫朝人主,婦朝女君。自永徽五年,以則天為皇后,始行此禮。其日,命婦又朝光順門,朝官命婦并入雜處,殊為失禮,有詔乃停。"永崇二年,敕於宣政殿會百官及命婦,太常博士袁利貞上疏曰:"伏以恩旨,於宣政殿上,兼設命婦坐位,奏九部伎及散樂,并從宣政門入。臣以為,前殿正寢,非命婦宴會之處;象闕路門,非倡優進御之所。今請命婦會於別殿,九部伎從東入,散樂一色請停省。若於三殿別設,自可備極恩私。"從之。改向麟德殿也。)
其尋常朝參準。貞觀十三年十月,尚書左仆射房玄齡奏:"天下太平,萬機事簡,請三日一臨朝。"詔許之。 至二十三年九月十一日,太尉無忌等奏,請視朝坐日。高宗報曰:"朕初登大位,日夕孜孜,猶恐壅滯眾務。自今以后,每日恒坐。" 永徽元年十月五日,敕京官文武五品,依舊五日一參。至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詔:"來月一日,太極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極殿視事,朔望朝,即為恒式。準元日令,中書令讀諸方表。"
神龍元年四月十四日,初令文武官五品以上,每朔望參日,陛殿食。
貞元七年四月敕:"昔者圣賢,仰觀法象,因天地交會之序,為父子相見之儀,沿習成風,古今不易。王者制事,在於因人,酌其情而用中,順其俗以為禮。咸覿之儀,既行父子之間;資事之情,豈隔君臣之際。申恩卿士,自我為初。自今以后,每年五月一日,御宣政殿,與文武百僚相見,京官九品以上,外官因朝奏在京者,并聽就列。宜令所司,即量定儀注頒示,仍編禮式,以著恒規。"其正至儀,具開元禮。(武太后圣歷初,鳳閣侍郎王方慶奏曰:"準令,周喪大功未葬,并不得朝賀,仍終喪不得宴會。比來百官,不遵禮法,有哀慘,陪朝會,手舞足蹈,公違憲章,名教既虧,實點皇化,伏請禁斷。"從之。)
策拜皇太子(皇太子稱臣附○后漢 東晉 北齊 大唐)
后漢制,拜皇太子儀:百官會,位定,謁者引皇太子當御座殿下,北面;司空當太子西北,東面立。讀策書畢,中常侍持太子璽綬東向授太子,太子再拜,三稽首。謁者贊曰"皇太子臣某",中謁者稱制曰"可"。三公升階上殿,賀壽萬歲。因大赦天下。禮畢。
東晉孝武帝太元十二年,臺符問:"皇太子既拜廟,朝臣奉賀,應上禮否?"國子博士車胤云:"百辟卿士,咸與盛禮,展敬拜伏,不須復上禮。唯方伯牧守,不睹大禮,自非酒牢貢羞,無以表其乃誠,故宜有上禮。亦如元正大慶,方伯莫不上禮,朝臣奉璧而已。"太學博士庾弘之議:"按武帝咸寧中,諸王新拜,有司近臣諸王公主上禮。今皇太子國之儲副,既已崇建,普天同慶。謂應上禮奉賀。"
按漢魏故事,皇太子稱臣。新禮以太子既以子為名,而又稱臣,臣子兼稱,於義不通,除太子稱臣之制。摯虞以為:"孝經'資於事父以事君',義兼臣子,則不嫌稱臣。宜定新禮,皇太子稱臣如舊。"詔從之。(尚書符又問王公以下見皇太子儀及所制衣服。車胤議:"朝臣宜朱衣褠幘,拜敬,太子答拜。按經傳不見其文,故太傅羊祜箋慶太子,稱叩頭,此則拜之證。又太寧三年詔議其典,尚書卞壸謂宜稽則漢魏,闔朝同拜。其朱衣冠冕,唯施天朝,宜褠幘而已。")
北齊冊皇太子,皇帝臨軒,司徒為使,司空副之。太子服遠游冠,入至位。使者入,奉冊讀訖,皇太子跪受冊於使者,以授中庶子。又受璽綬於尚書,以授庶子。稽首以出。就冊,使者持節至東宮,宮臣內外官定列。皇太子階東,西面。若幼,則太師抱之,主衣二人奉空頂幘服從,以受冊。明日,拜章表於東宮殿庭,中庶子、中舍人乘軺車,奉章詣闕堂謝。擇日齋於崇正殿,服冕,乘安車謁廟。擇日群臣上禮,又擇日會。明日,三品以上箋賀。
大唐臨軒冊命皇太子,如開元禮。
《通典》 唐·杜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