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 志第八◎律歷三上
秋分 玄鳥歸 群鳥養羞 雷始收聲
寒露 蟄蟲附戶 殺氣浸盛 陽氣始衰
霜降 水始涸 鴻雁來賓 雀入大水化為蛤
立冬 菊有黃華 豺祭獸 水始冰
小雪 地始凍 雉入大水化為蜃 虹藏不見
大雪 冰益壯 地始坼 鹖旦不鳴
術曰:因冬至虎始交后,五日一候。
推上朔法:置放紀年減一,加八,以六律乘之,以六千去之,余為大余,以甲子算外,上朔日。
推五星六通術第七
上元壬子以來至《春秋》隱公元年己未,積十六萬六千五百七,算外;至今大魏熙平二年,歲次丁酉,積十六萬七千七百四十五,算外。
木精曰歲星,其數二百四十一萬六千六百六十。
火精曰熒惑星,其數四百七十二萬五千八百四十八。
土精曰鎮星,其數三百二十九萬一千二十一。
金精曰太白,其數三百五十三萬八千一百三十一
水精曰辰星,其數七十萬二千一百八十二
推五星:置上元來盡所求年,減一,以周天二百二十一萬三千三百七十乘之,名為六通之實。以部法除之,所得為冬至積日,不盡為小余。以旬六去積日,不盡為大余,命以甲子,算外,即冬至日。以章歲五百五除冬至小余,所得命子,算外,即律氣加時。
五星各以其數為法,除六通實,所得為積合,不盡為合余。以合余減法,余為入歲度分,以日度約之,所得即所求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晨夕合度算及余。其金、水,以一合日數及合余減合度算及余,得一者為夕見,無所得為晨見。若度余不足減,減合度算一,加日度法乃減之。命起牛前十二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即天正十一月冬至后晨夕合度及余。
求星合月及日:置冬至朔日數減一,以加合度算,以冬至小余加度余,度余滿日度法去之,加度一,合度算變成合日算,余為日余。命起天正十一月,如歷月大小除之,不滿月者,算外,星合月及日,有閏計之。
求后合月及日,以合終日數及余如前入月算及余,余滿日度從日,歷月大小除之,起前合月,算外,即后合月及日。其金、水,以一合日數及余,加晨得夕,加夕得晨。
求后合度:以行星度及余加前合度算及余,余滿日度從度,命起前合度,宿次除之,不滿宿者,算外,即后合度及余。逕斗去其分一千四百七十七。
歲星:合終日數三百九十八,合終日余四千七百八十,行星三十三度,度余三千三百三,周虛一千二百八十。
歲星:晨與日合,在日后伏,十六日、余二千三百九十,行星二度、余四千六百八十一半。去日十三度半,晨見東方,順,疾,日行五十七分之十一,五十七日行十一度。順,遲,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而留。不行,二十七日而旋。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度日退十二度。復留二十七日。復順,遲,日行九分,五十七日行九度。復疾,日行十一分,五十七日行十一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順,遲,十六日、日余二千三百九十,行星二度、余四干千六百八十一半,與日合。凡一見三百六十六日,行星二十八度;在日前后伏三十二日、余四千七百八十,行星五度,度余三千三百三,復終于晨見。
熒惑:合終日數七百七十九,合終日余五千一十八,周虛九百五十二,行星四十九度,度余二千一百五十四。
熒惑:晨與日合,在日后伏,七十一日、余五千五百八十四,行星五十五度、余四千八百四十五半。去日十六度,晨見東方,順,遲,日行二十三分之十四,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二度。順,遲,日行二十三分之十二,九十二日行四十八度而留。不行,十一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之十七,六十二日退十度。復留十一日。復順,疾,日行十四分,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一十二度。在日前,夕伏西方,順,七十一日、余五千五百八十四,行星五十五度、度余四千八百四十五半,而與日合。凡一見六百三十六日,行星三百三度;在日前后伏一百四十三日、余五千一百八,行星一百一十一度、余三千六百四十一,過周四十九度、度余二千一百五十四,復終于晨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