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紀六十七 起屠維作噩七月,盡上章閹茂六月,凡一年
帝欲用蘇軾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譖之,乃罷軾不用,用蔡延慶、孫覺。
丁卯,遼詔:“四方館副使,止以契丹人充。”
甲戌,詔:“裁宗室授官法,惟宣祖、太祖、太宗之子,擇其后一人為公,世世不絕;其馀元孫之子,將軍以下,聽出外官;袒免之子,更不賜名授官,許令應舉。”初,呂夷簡在仁宗時,改宗室補環衛宮,驟增廩給,其具后費大而不可止。韓琦為相,嘗議更之而不果,至是遂行之。
丙子,罷諸路提點刑獄武臣。帝以武臣罕習吏文,不足以察舉所部人才,故復用文臣;時皆以為便。
攽農田水利約束。
丁丑,五國諸部叛遼,遼主命左伊勒希巴蕭蘇拉往討之。
庚辰,御邇英閣,司馬史讀《通鑒》至漢曹參代蕭何事,曰:“參不變何法,得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后時,天下晏然,衣食滋殖。”帝曰:“漢常守蕭何之法不變,可乎?”光曰:“何獨漢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湯、文、武之法,雖至今存可也。”
壬午,呂惠卿進講,因言:“先王之法,有一歲一變者,《月令》‘季冬飾國典以待來歲之宜’,《周禮》‘始和,布法于象魏’是也。有數歲一變者,唐、虞‘五載修五禮’,《周禮》‘十一歲修法則’是也。有一世一變者,‘刑罰世輕、世重’是也。有數十世而變者,夏貢、商助、周徹,夏校、商序、周庠之類是也。有雖百世不變者,尊尊、親親、貴貴、長長、尊賢、使能是也。臣前見司馬光以為漢初之治皆守蕭何之法;臣案何雖約法三章,其后乃為九章,則何已不能自守其法矣。惠帝除挾書律、三族令,文帝除誹謗、妖言,除秘祝法,皆蕭何法之所有,而惠與文除之,景帝又從而因之,則非守蕭何之法而治也。”帝召問光,光曰:“布法象魏,布舊法也,何名為變?諸侯有變禮易樂者,王巡狩則誅之,王不自變也。刑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是為世輕世重,非變也。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則修之,非大壞則不更造;大壞而更造,非得良匠、美材則不成。今二者皆無,臣恐風雨之不庇矣。三司使掌天下財,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兩府侵其事。今為制置三司條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茍且例,則胥吏足矣。今為看詳中書條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對,以它語詆光。帝曰:“相與論是非耳,何至是!”
光又言青苗之弊曰:“平民舉錢出息,尚能蠶食下戶,況縣官督責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愿則與之,不愿固不強。”光曰:“愚民知取債之利,不知還債之害,非獨縣官不強,富民亦不強也。昔太宗平河東,立和糴法以給戍卒,時米斗十錢,民樂與官為市。其后物貴而和糴不解,遂為河東世患。臣恐異日之青苗,亦猶是矣。”帝曰:“陜西行之已久,民不以為病。”光曰:“臣陜西人也,見其病,未見其利。”帝問:“坐倉糴米何如?”聽講者皆曰不便,惠卿獨曰:“京師坐倉得米百萬石,則減東南歲漕百萬石,轉易為錢以供京師。”光曰:“東南錢荒而粒米狼戾,今棄其有馀,取其所無,農、末皆病矣。”侍講吳申起曰:“誠至論也!”初,帝用儀鸞司官孫思道言,行坐倉糴米法,王安石以為善。坐倉者,以諸軍馀糧愿糶入官者,計價支錢,復儲其米于倉也。光以為民有米而官不用其米,民無錢而官必使之出錢,非通財利民之道,故因問極言其害。
賜汴口役兵錢。
己丑,減天下囚罪一等,徒以下釋之。
閏月,庚子,詔調鎮、趙、邢、洺、磁、相州兵夫六萬浚御河,以寒食后入役,從劉彝、程昉言也。
壬寅,以張載為崇文院校書。載少喜談兵,以書謁范仲淹,仲淹曰:“名教中自有可樂,何事于兵!”因勸讀《中庸》,載讀其書,猶以為未足,又訪諸釋、老,累年知無所得,反而求之《六經》。后與程顥兄弟語道學之要,渙然自信曰:“吾道自足,焉用傍求!”至是以御史中丞呂公著薦,召見,問以治道,對曰:“為政不法三代者,終茍道也。”帝悅,遂有是擢。它日,見王安石,安石曰:“新政方行,欲求助于子。”載曰:“公與人為善,則人以善歸公。如教玉人琢玉,則宜有不受命者矣!”載,戩之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