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教案
孟軻講了一個關於經濟政策上過猶不及的故事:周人白圭是個好心腸的經濟學家,建議更改稅制,把當時實行的“什一而稅”降為“二十而取一”。孟軻指出,這種低稅率適合於北方貉國那樣五谷不生,唯黍(一種稱為黃米的雜糧)生之,無城郭宮室、宗廟祭祀之禮,無諸侯幣帛饔餐,無百官有司的後進少數民族地區;如果行之於中國,不顧“器不足用”的後果,將造成“去人倫,無君子”“不可以為國”的倒退惡果。白圭聽了,明白了它的不可行性。孟軻以為,如果違背了體現中庸原則的堯舜之道,把稅率降得偏低,就成了大貉小貉,反之,過於加重稅收,則大桀小桀也。(見《孟子.告子章句下》)可見經濟政策上過頭或不及的量變,會造成政權性質惡化變質。
《論語》中說的“子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等片語中,每個“而不”後面的字兒,非過即不及也。
中庸反對過頭和不及,但不是“和稀泥”、簡單折衷,不等于不講原則的平均主義。中庸之道崇尚和平漸進,但并非無原則的和平主義者,不排斥必要的戰爭,主要指反抗侵略的戰爭、為消滅戰爭而戰的“以至仁伐至不仁”的戰爭,以及迫不得已而為之的暴力抗爭等。
在一切可以量度的應用科學范疇,像上文提到黃金分割比例體現視覺最佳效果;或要種好莊稼,土壤酸度必須適宜;或根據不同國情制訂適當的稅率那樣,中庸之道不僅有其科學的定性要求,而且應能在實用層次上做到定量分析,可以計算、檢測和考核。
人世一切失誤,其實無一不是“過”或“不及”的後果,教訓例子俯拾即是。萬物之靈之高明,在於透過萬花筒般的無數表象,悟出一個“無過無不及”的優化求中道理,并進而掌握這個優化求中的主要途徑,方能落實求中的具體措施。
(3)和而不同
什麼是人際關系范疇優化求中的根本途徑?一言蔽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也。
“和”與“同”,在漢語中可以是同義詞,但在這里是有區別的。事物通過變革達到實質上的統一或調諧狀 態,叫做“和”;掩蓋或否定事物的矛盾,只求表面上的整齊一致,謂之“同”。
如前所述,孔子鄙視那種善惡不分、含糊茍且、兩頭討好,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孟子.盡心章句下》)的折衷主義者,稱之為“鄉愿”,貶之曰“鄉愿,德之賊也”。與“鄉愿”迥異,中庸之道反對折衷主義者的“同而不和”,贊成“和而不同”。
中庸之道是求“和”之道,以“不同”為求“和”的前提和必然。
與孔子同時代的晏嬰曾舉燒湯為例,解釋“和而不同”的涵義。他說所謂“和”就象廚師拿水、火、醯(相當於醋)、醢(魚肉等制成的醬)、鹽、梅等不同甚至對立性質的物質操作調合,烹飪魚肉,“濟其不及以泄其過”,使其品味恰到好處,成為享用滿意的佳羹。單純的“同”就如以水調劑水,不用火、醯、醢、鹽、梅等配合,必然乏味到無人問津。
今就人際關系(人與人,人與社會)上的“和而不同”作一點說明。
凡循中庸之道決策,必有其共識基礎,方能集合眾人力量進行貫徹,這就是調諧意義上的“和”。“和”絕不意味著沒有或無視不同意見,相反地,中庸學說肯定事物的復雜性和矛盾的普遍性,視“不同”為理所當然。孤立的單一的因素不能構成完美的事物,相信唯有讓介乎極端之間的各種異見,特別是對立因素充分溝通、辨析,折沖,兼容其合理因素,加以運籌統合,達到統一或調諧,方才能夠得中,從而導致美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