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課 綜合探究:伏爾泰對英國政體的評論
第11課 綜合探究:伏爾泰對英國政體的評論 伏爾泰(1694—1778年)
詩人、劇作家、作家、小說家、歷史學家、哲學家、法國啟蒙運動的導師和精神領袖,是思想解放的使者,在反封建專制和同教會勢力的斗爭中度過了一生。
以英國人的口吻說英國
誰相信從這個可怕的深淵里,從這個不睦、殘酷、愚昧、狂信糾纏不清的混沌里,居然會產生出今天世界上可能是最完美的政府呢?一個受人尊敬而富裕的國王, 有無限的權力做好事,卻無力為非作歹,當了一個自由、強盛、擅長經商、又很開 明的國家的首領。一邊是貴族重臣,一邊是城市代表,與國君共分立之權。
人們已經看到,當國王專權的時候,由于一種稀奇的命運,騷擾、內戰、無政府狀態、貧困使得全國不安。在我們這兒,只有當國王并不專斷獨裁的時候,和平、富饒、公共幸福才統治著我國。當大家爭論莫明其妙的事情時,一切就糟糕了;相反地,只須大家輕視這些事情,一切就會有秩序;我們勝利的艦隊把我們的光榮帶至四海,而法律保障了我們的財富;從來沒有一個法官可以主觀地解釋這些法律;從來沒有人能毫無根據地做出判決!,倘使有些法官膽敢把一個未經控訴、未經法律制裁的公民判處死刑的話,我們就要把這些法官當作殺人犯采懲罰。
在我們這兒,老是有兩黨用筆或用陰謀斗爭著;然而,到了武裝保護國家和自由的緊要關頭,這兩黨又團結起來了,這兩黨互相監督著;他們互相阻止侵犯法律的神圣性;他們互相憎恨,但是他們都愛國家——這是兩個醋氣熏天的情夫在爭獻殷勤地侍奉同一個情婦。
——《巴比倫公主》
以法國人的口吻說英國
所有的公民不能同樣地有勢力,卻能同樣地自由,這便是英國人由于有恒而獲得的結果。享有自由,那就是只受法律支配勺所以英國人愛護法律,有如父親愛護小孩,因為法律是他們制定的,或者他們相信是他們制定的:
……
下列種種才叫做自由權利:在你睡覺時,你能獲得保證,第二天醒來時,你的財產和昨天一樣,沒有絲毫變動:這是很大、很幸福、超乎許多國家的權利;你獲得保證,你不會在半夜三更,從你妻子的懷抱,或從你孩子的擁抱中,被人家拖出去,押入城樓,或驅入沙漠:這也是權利;你又獲得保證,當你一夢初醒,你權發表你的一切想法:這是權利;你又獲得保證,當你被人控告了,或者做了壞事,或者講了鬼話,或者寫了闖禍的文章,你將被依法裁判:這是權利。這些權利普及于一切居住在英國的人們。
我敢于說:倘使我們召集人類制定法律的話,人類必然為了自己的安全,訂這樣的法律,那么,為什么別的國家不采取這些法律呢?這樣是否等于問為什么;子在印度能成熟,在羅馬就不會;你可以回答:在英國,這些椰子不是從來就能熟的;可以回答:它們被栽培得還不久;可以回答:在瑞典曾經學樣試種過,卻有成功;可以回答:你可以從別的省份運椰子來,例如運到波斯尼亞或塞爾維亞。所以,試種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