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念劉和珍君》必修一
天津市新華中學 馮振利 【教學目標】
1、抓住作者思想感情脈絡,理清文章思路。
2、在此基礎上,深入理解文意和作者的思想感情。
3、提高理解句子含義以及表達作用的能力。
4、認識封建軍閥及其御用文人的兇殘卑劣,學習愛國青年的革命精神。
【教學重點】
1、整體感知,理清文章思路,把握文章內容。
2、理解關鍵詞句含義,體味作者的思想感情。
【教學難點】
理清文章思路,從而深入理解文章主旨。
【教學時數】
四課時。
【教學過程】
一、作家作品
作者:(略)
寫作背景:
1926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斗爭蓬勃發展,在人民革命浪濤的沖擊下,帝國主義扶植的段府搖搖欲墜。3月12日,為了幫助奉系軍閥消滅當時傾向于革命的馮玉祥的國民軍,日帝的兩艘驅逐艦悍然進攻大沽口,炮擊國民軍,后者忍無可忍,被迫還擊。16日,日帝借口國民軍違反《辛丑條約》,向中國提出抗議,并糾集美英等帝國,向段府提出最后通牒,限48小時內既18日午前作出答復。
18日,北京各界人士為了抗議帝國主義侵略我主權,在天安門前集會,會后,游行示威,在段府前請愿,當到達時,早已經戒備森嚴的府衛隊突然向群眾開槍射擊,并用大刀砍殺,制造了死47人,傷123人的“三·一八”慘案。
慘案發生后,軍閥的反動文人極力為其主子開脫罪責,污蔑參加請援的群眾是“暴徒”,并把殺人的罪責推到他們所說的“民眾領袖”身上,說“民眾領袖”“犯了故意引人去死的嫌疑”,制造了種種謠言。
當噩耗傳來的時候,魯迅正在寫《無化的薔薇之二》,他懷著滿腔的悲憤,當天晚上就寫下了該文的4~9則,揭露控訴反動派的這一暴行,并指出:“這不是一件事的結束,而是一件事的開頭。墨寫的謊言,決掩不住血寫的事實。血債必須用同物償還。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