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小男孩
聰明細心:上車時人多,他便貼在車門邊上,“電車駛進站臺的時候他把木片一扔就沖上去了”,“然后看見一個空位,他撲過去就坐下來”。下車時手里沒有錢買票,他可以機智地躲過售票員的檢查,這些行動出現在一個九歲的男孩身上,充分體現出小男孩的調皮、聰慧。小男孩的父母:他們在夫妻感情破裂的責任上,在離婚后對小男孩應承擔的義務上,可能有許多不同之處,但在其它許多方面是相同的:夫妻離異,本是自己造成的,但他們都沒有考慮給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媽媽不管孩子有什么困難,要孩子必須向爸爸要來生活費才能回家。爸爸呢:雖然自己的兒子找上門來,卻視而不見。爸爸不付生活費,做媽媽的本該找法院起訴,可她卻把索要生活責任推到小男孩身上。爸爸呢?法院本判他要付給小男孩生活費,可小男孩找上門來他都不給。不懂法、不守法是他們的共性。這兩個人物雖在作品中都是略寫人物,但作者顯然旨在從另一個角度折射我們公民法律意識的淡薄,說明公民守法是當前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3.《小男孩》反映了哪些問題?【明確】小說通過不動聲色地記錄爸爸媽媽離婚后,媽媽逼九歲的小男孩去向爸爸要生活費的全過程,既反映了社會問題,也反映了道德和法律問題。當今社會父母離異給孩子心靈上帶來了傷害、生活上帶來困苦,這是人們應該關注的一個社會問題。而作為母親不顧孩子年幼路遠與孩子內心的孤獨,逼迫九歲的孩子去向爸爸要生活費,則是道德品質問題;作為父親,親生兒子找上門來,不給生活費,并視而不見,更是道德品質問題。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媽媽不懂法:爸爸不付生活費,他本該向法庭起訴;爸爸不守法:法庭判他應付給小男孩生活費,他卻不給。這篇小說給我們得到如下的啟示:(1)父母離異孩子是無辜的。(2)對小男孩天真善良聰明而又寂寞孤獨無助的形象的塑造,是對親情的呼喚。(3)增強法律意識,真正落實《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它種種法律法規,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四、課內閱讀小男孩上了五樓,他聽見腳步聲一步一步走近了,小男孩往后退,貼在九號房門上。電筒光讓這個小男孩睜不開眼睛。他抬起雙手,那樣子好像要把那光柱推開。腳步聲沒有了,小男孩知道那男人就在自己身邊,。他說,我等我爸爸。小男孩看見電筒光照在自己的腳。他說,我爸爸還沒有回來。小男孩又聽見腳步聲,那腳步聲上了六樓。開門,關門,小男孩突然覺得這座樓很靜,他似乎聽到了心臟的跳動。小男孩坐了下來,他把頭靠在膝蓋上。他想著現在是睡覺的時間了,他想著爸爸一定是故意躲他,他想著見到爸爸后還叫不叫他。媽媽說,他不是你爸爸,媽媽說,他不配。小男孩決定不再叫他爸爸了,不了,蚊子繞著這個小男孩飛來飛去,他揮揮手。小男孩是被一聲驚叫而吵醒的。他揉揉眼睛,站起來。他聽見鑰匙碰撞的金屬聲。他看見有人開九號的房門。燈亮了,他看見的是兩個人,一個男人,一個女人。他不認識他們,站在門邊看他。看這小男孩,那個男人說,是個小孩。那個女人說把我嚇得要死。那個女人靠在那個男人的肩上。小男孩往后退。小男孩忘了腳下是樓梯,扭了一下腳。他抓住扶手站住,他聽見那個男人問他,你找誰?小男孩往后退,他看見他們進了屋,關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