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教學實錄及品評
張永林(海門市教研室語文教研員):這是一節真正讓學生動起來的課,體現了“閱讀教學是學生、教師、文本之間的對話過程”的新課程理念,反映了教師對自我在課堂教學中應有角色的準確定位。
要讓學生真正動起來,真正走進彼此的世界,達到共生共進的目的,沒有民主、寬松的氛圍是做不到的。周老師不僅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出色。學生對屠夫和狼的心理揣摩與演繹等富有張力的主動參與和課堂表現,就是周老師教學民主、人格平等的反映。
關于多媒體輔助手段的運用,我以為,語文課不同于其他學科,學生由文字所引起的理解、聯想、想象往往超出語言本身。而很多教師用多媒體演繹文本的語言形象,表面上看熱熱鬧鬧,其實窄化了學生的想象空間,使學生喪失了許多再造語言形象的機會,干擾了學生的閱讀體驗,長此下去,學生的想象能力和創新思維能力將會日漸萎縮。而周老師運用得可謂恰到好處,她沒有用多媒體來代替學生的語言感悟、體驗和理解,凡涉及語言揣摩、品味的環節,都由學生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完成。嚴格地說,課件在整堂課上只用了兩次:上課伊始,放了兩段“狼”嚎叫和“狼”追擊獵物的錄像,這一設計使學生真切地感受到“狼”的聲音和形象,拉近了學生與文本的距離;還有一處是課的最后放了兩段“狼”作為地球生命個體存在的另一種生活畫面,把學生引向對自然生命的關注,拓展了學生的視野,使學生對“狼”有了重新認識。這兩處既發揮了多媒體課件具象化、情境化的作用,又使之成為師生溝通交流的橋梁。
我覺得“第五個步驟”值得商榷。周老師想把學生的思維引向深入,由對屠夫和狼的文本認識轉向對人類生存環境的關注,引導學生熱愛生命,熱愛大自然。但是這樣一來,沖淡了學生對文本主旨的深刻把握,游離了文本作者、教材編者的意圖,不無舍本逐末的意味。新課改反對“教教材”,強調“用教材教”,但并不是說可以放棄教材,或者對教材作蜻蜓點水式的學習。對于教材,首先要進入其中,去理解它,感悟它,然后才是走出其中,拓展它,生成它。對文本的拓展延伸不是沒有邊際的,必須立足于文本,依從文本作自然生發。這堂課最后的延伸拓展似乎顯得牽強了些,與文本的勾連少了點。試想,教一篇如《斑羚飛渡》之類的文章,是否也可以作這樣的延伸拓展呢?在我看來,周老師完全可以把這段時間放到讀通、讀順、讀懂的訓練和質疑評讀上來。
馮衛東(南通市教科所):我想補充兩點意見:第一,文言文教學尤其要重視“因材施教”。我這里所說的“材”,不是指教學對象(學生),而是指教材,即文章本身。《狼》一文情節曲折動人,對這一類敘事性特強的文言文本,我們不能因為“夯實基礎”的需要,而一味地進行字、詞、句的教學;應該充分發揮情節引人的優勢,賦予教學過程以情節性、生動性、趣味性,也就是張永林老師所說的,要“讓學生動起來”,要讓課堂動起來。失此,所謂的“扎扎實實”就會“演變”成僵化、呆板,就是一種“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式的片面和偏頗。也可以換一個角度看,如果不是《狼》這篇、這類(情節生動的)文言文本,而是其他的或者以情感感人、或者以事理曉人等等一類的文本,我們也讓學生像這堂課一樣頻繁地、熱鬧地動起來,就很有可能背本趨末,很有可能“外強中干”,很有可能陷入形式主義的誤區。從這個意義上說,這堂課的成功也應歸因于教師對文本文體特征的充分體認,對文本文體特征淋漓盡致的演繹和發揮。第二,我有幸到現場聽了這堂課。這是一堂完美得幾乎沒有什么缺陷的課,也正因此,聽課之中、之后,我反而生出一絲缺憾感。如,學生提出的問題(如“之”、“止”的意義和用法,“投以骨”的譯法,等等),都是本文的重點或難點所在,一俟學生提出,屏幕上立刻顯示出來,而且有著重號、下劃曲線等標記;后來,學生的表演差不多“天衣無縫”……可以看出,教師對此是有備而來的,或者說,師生課前都“有備而來”———曾經“預演”過。從“常理”上說,對于一個如此規模的公開教學活動,對于一位執教才幾年的青年教師,情有可原;但如果從新課改的理念,從自然真誠的教風要求來衡量,這又是應該努力加以摒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