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學中師生合作學習的反思
《音樂新課程標準》在教學建議中指出:“教師是溝通學生與音樂的橋梁”。“教師應在教學過程中建立民主、平等的師生互動關系”。新的課改精神強調:要形成學生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關注學生的學習興趣,倡導學生主動參與,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基于這樣的目標,在平時的教學實踐活動中,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是進行正常教學活動,提高教學效率,發展學生素質的保證。教師要讓學生真正成為學習的主體,就必須放下以前那種“威嚴”的架子,和學生做朋友,和他們一起共同體驗、發現、創造表現,享受音樂給我們帶來的美。師生合作學習,需要教師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相互合作、相互交流。這就要求教師在教學活動中,必須建立一種師生之間平等、合作的朋友式的關系,使學生體驗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同情、理解和寬容。有了這樣的氛圍,學生就有了大膽探索求知的欲望和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隨著新課程的運行和深入,教師要調整自己的角色,改變傳統的教育方式,由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的傳授者和學生的管理者,轉變成為學生發展的促進者和幫助者,由簡單的“教書匠”轉變為實踐的研究者;由教學活動的主角,轉變為學生學習的指導者和配合者。在教育方式上,更要體現出“以人為本”,以“一切為了學生的發展”為中心。在課堂教學中,教師應幫助學生檢視和反思自我,喚起學生成長的渴望,幫助學生尋找、搜集和利用學習資源、設計恰當的學習活動;幫助學生發現他們所學知識的實際意義;營造和維持學習過程中積極的心理氛圍,并促進評價的內在化,善于捕捉和激發學生思維的火花和學習的靈感,發現和挖掘學生發展的潛能和指向。
新課程標準對課程目標做出了明確規定,但沒有規定如何實現這些目標,規定了學習領域,但沒有規定具體的教學內容,要達到課程目標的途徑是多樣的,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就會面臨如何選擇的問題,但不管有多少選擇,學生的需要是絕對不可忽視的。教學時,除了書本知識之外,還有其他日常生活知識等等。這就需要教師深入到學生中去,了解他們的心里世界、生活世界,和他們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
也許我們己站在講臺上教了好幾年乃至幾十年的書,己經習慣于“威懾天下”,習慣于以智者的身份去“喂養”我們的學生。但現在的學生他們有自己的個性和獨特的見解。在課堂上,他們總是希望得到老師的表揚和認可,這就要求我們教師轉變觀念,重新定位自己的角色,深入到學生中去,讓學生接近老師。
在課堂教學中,我常和學生一起討論一些問題、節奏練習等活動,此時的學生都感到老師能和他們一起參與活動覺得很親切很開心。其實老師的一個贊美的眼神,一句表揚的話對學生來說都是最好的獎勵。對回答問題的學生就表揚他,或過去拍拍他的肩膀說:“不錯,你真棒,大家為他鼓掌一下。”簡單的舉動,使學生學習的興趣大為提高。在平時的師生交流中,老師不像以前那么嚴肅,而學生也不那么拘謹,課堂上的師生關系也會變得更加融洽了。
新的課程標準指出: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的任務應面向全體學生,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還要注意他們的個性發展,使每
一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并參與各種音樂活動。讓每個學生的特長都得到發揮,創造生動靈活的教學形式,使學生體驗到與同學之間,與教師之間一起學習的樂趣。我在教唱二聲部合唱練聲曲時,以前我會把兩個聲部分別唱給學生聽,學生就只會很呆板地聽著卻不會唱。而現在我這樣對同學們說:“你們唱得很不錯,接下來老師唱第一聲部,不過還需要你們和老師一起合作唱第二聲部,哪些學生愿意跟老師合作”。話音剛落,學生們來了興致,爭先恐后地要求參與,要和老師合作演唱。兩種教學環節,但用不同的方法,帶來了不同的效果。同時,這種師生間的合作也激發了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
通過一些嘗試,覺得教學效果還不錯。課堂上學生大膽提問,善于表現,師生關系更加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