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隨筆:幼兒該怎樣游戲
——馬卡連柯《家庭和兒童教育》讀書筆記(1)
一出滿月,家人就盡量多地帶麥苗出來玩,而不是把她悶在家里。
孩子需要接近大自然,需要看到豐富多彩的世界。家人經常帶她去公園、超市,抱她在樓下和小朋友對視、握手、爭搶玩具,或者站在路邊看來來往往的車輛和人群。上早教,也僅僅是為了讓她和小朋友玩耍,從未期待什么智力和潛能的開發,小孩子的交往能力應該從幼時培養。
10個月以后,麥苗開始喜歡和會跑、會說話的小朋友玩。小區里,有一個8歲的姐姐,她有一個比麥苗小兩個月的弟弟,所以經常和她媽媽一起在樓下曬孩子。這個姐姐也喜歡抱麥苗,所以她一出現,麥苗就興奮地又蹦又叫。勒上學步帶后,更是大小孩的跟屁蟲。
最近,天冷,不怎么出門,麥苗經常和同樓層的軒軒互相串門。
每次,走道里出現軒軒的聲音,麥苗不管做什么,都會停下來,如果站著會立即往門口走,如果在大人懷里則手指著門,表示她要去迎一迎哥哥。兩人一見面,都表現得格外興奮,拍著手說著大人們聽不懂的話,好像許久不見的朋友熱情地寒暄。
每次,軒軒回家,麥苗都依依不舍,經常攆著去他們家再玩一陣。軒軒也如此。
看似難分難舍吧,但兩人在一起并不怎么玩。就像是一個伴,沒有的時候,哪個在房間里都呆不久,顯得煩躁不安。有人在身邊,哪怕互相不理睬,也覺得不一樣。這種現象,我們雙方父母都覺得很奇怪。
孩子還小,當然也沒有什么游戲適合他們通過共同協作來完成,他們唯一的交集就是爭搶東西。在我們家,麥苗玩膩了的玩具,只要軒軒一拿到手,麥苗必然去搶。在軒軒家,麥苗拿起軒軒的玩具,軒軒也搶。搶一陣后,就各玩各的。隔一會,看到什么東西了,再搶。
軒軒畢竟大三個月,比麥苗高半頭也重近十斤。每次爭搶的情景都非常有意思:麥苗一發現有人爭,便大哭大叫,搶不過的時候,回頭用眼神向大人求助,結局常常是輸,然后氣得哭一場。軒軒則截然不同,他嘟著嘴,顯得有些不高興,但不怎么出聲,很沉穩,好像在說——你叫什么叫,煩死了,我就是不給你。
我們大人通常也不干涉,覺得這就是小孩子游戲的一種方式,或許就是因為有人搶,他們才喜歡和對方一起玩耍,要不,他們怎么不喜歡跟大人玩呢?
這周,讀馬卡連柯的《家庭和兒童教育》,其中關于小孩游戲的一段話引人深思:
“兒童的游戲要經過幾個發展階段,在每個階段都需要特殊的指導方法。第一階段是室內游戲階段,是玩玩具的階段。在五六歲時,這一階段開始向第二階段過渡。第一階段的特點是兒童喜歡一個人玩,很少讓一兩個伙伴參加進自己的游戲。這個年齡的兒童喜歡玩自己的玩具,不喜歡玩別人的玩具。這一階段恰好是兒童個人能力發展的階段。不必擔心孩子一個人玩會成長為利己主義者,必須為他提供一個人玩的機會,但要注意不可將這第一階段拖得太長,這一階段應及時地轉入第二階段。
在第一階段,兒童不善于在群體中玩,他常常與小伙伴們吵架,不善于與他們一起找到共同的興趣。必須給他進行個人游戲的自由,不必強制他與小伙伴們在一起,因為這樣的強制只能破壞游戲者的情緒,養成急躁和愛吵架的習慣。可以坦率地肯定:孩子在幼年時一個人玩得越好,將來就越能成為好的伙伴。這個年齡的兒童的特點是具有很強的攻擊性,在一定的意義上他是個“私有者”。最好的方法是不要讓兒童有機會去練習這種攻擊性和發展“私有者”的動機。如果兒童一個人玩,他是在發展自己的能力,即發展想象力、發展設計技能和安排材料的技能,這是有益的。如果您違反他的意志,逼他在群體中玩,用這種辦法無助于他擺脫攻擊性和自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