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講選擇題要抓住關鍵,直截了當
評講選擇題要抓住關鍵,直截了當貴州省遵義中山中學 羅先樹中學思想政治課教學中,為了考查學生對所學知識點的識記、理解和運用能力,我們經常要求學生做一定的練習題,或者對學生進行檢測訓練,而在現在的練習或者檢測中,選擇題所占比例較高,是我們最常用到的訓練題型。作為一個中學思想政治課教師,要求學生做一次有選擇題的作業或者訓練題容易,但要講好選擇題就不那么容易。講好選擇題的科學方法與注意事項,若干行家多有論述,本人從多年的教學實踐中體會到:在講選擇題時,一定要畫龍點睛,抓住關鍵,直截了當。我們經常在一些資料中看到,一些所謂的“名師指點”、“典例剖析”等,要分析選擇題時,就沒有做到這一點,而是或者泛泛而談,隔靴騷癢,或者云山霧繞,不著過際。下面略舉幾例,以說明本人觀點。例一:我國現階段堅持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下列做法符合這一分配制度的有:①規范收入分配,消除收入差距,防止兩極分化 ②憑借行業壟斷和某些特殊條件獲得個人額外收入 ③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 ④把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我國現階段的分配制度,要求學生具有理解、分析、判斷能力。判斷我國現階段的收入分配方式應把握四個層次:一是國家法律、政策范圍內允許的收入,而非違法、不合理的個人收入分配;二是多種收入方式并存,其中按勞分配是主體;三是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土地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性分配;四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這種分配制度必然會使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通過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先富起來,合理拉開收入差距,打破平均主義,同時兼顧公平,加強國家宏觀調控,最終實現富裕。(摘自某教學資料)這個例子中,參考答案是對的,“解析”也講得正確。可是,這個分析幾乎是在照抄教材和教參書上的原話,既啰嗦 ,又根本沒有針對本題的題肢來進行具體分析,從而說明哪些說法對,哪些說法錯,以及為什么對,為什么錯。如果我們在講課時也如此對學生講,學生能聽懂嗎?其實要對學生講好這個題,只需要講清(或提醒學生)注意三個方面即可:第一,注意題干中的“符合這一分配制度”;第二,題肢的四種說法中,有沒有不“符合這一分配制度”的?第三,“①”和“②”的說法為何錯(現階段,我國要防止兩極分化,但收入差距還不可能消除;憑借行業壟斷和某些特殊條件獲得的個人收入既有背于按勞分配原則,也是不合法的‘按生產要素分配’)?通過這樣的分析,再來請學生找出正確答案,不就輕而易舉了嗎?例二:東陽市某鎮創建了“股田制”公司,工業公司以法人資格投入資金,引進項目,占40%的股權;農民在不改變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權參與紅,占30%的股份;鎮農技站以技術入股,占30%的股份。股份公司統一經營,調整產品結構,增益增加,頗受農民歡迎。這一農民出田出工、企業經營的做法A、 有普遍推廣意義B、 B、是農村經營體制中的一種具體形式C、 是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的必然趨勢D、 是增加農民收入最有效的途徑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農村集體所有制經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東陽市某鎮創建“股田制”公司,它既區別于農村家庭經營,也區別于村、鎮的集體經營,是農村經營體制中一種新的具體形式。這種形式的突出特點,體現了黨的十六大提出的“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它是在不改變家庭土地承包權的前提下的一種體質創新,它效益增加,必然增加農民收入;它調整產品結構,也符合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客觀要求。黨的十六大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發展規模經營。”該題體現了黨的十六大這一精神。(摘自某教學資料)參考答案同樣沒錯,但是,不要說是學生,可能就是老師看了以上這一“解析”,都會覺得如讀八股文章,不知所云,更不要說據此“解析”來理解答案為什么會選B。當然,選B的理論依據正如“解析”中所言,可是為什么要選B而不選其它答案?此題的設計者在“解析”時為何不抓住要害直截了當地指出而要繞那么大的圈子呢?本人認為,講解此題固然要向學生講目前我國分配制度中“按生產要素分配”在我國農村的具體體現,要講我國農村出現的新情況和黨在農村的新政策,但關鍵還在于要向學生分析題肢的對與錯或者片面與否。根據學生在初中所學政治知識及對我國農村實際的了解,可知A答案錯在“普遍”二字,因為不是全國所有的地方都具備東陽市某鎮的條件,由此可以排除A答案;同理,我國農村產業結構要調整,否則農民難以擺脫貧困奔小康,題干中所述做法是一種重要的手段,但不能說成是“必然趨勢”,據此可以排除C答案;我國農村生產力水平總體較低,情況復雜,不同地方、不同條件下增加農民收入的途徑多種多樣(如外出打工、興辦鄉鎮企業等),題干中所言只能是其中的一種,因此不能說是“最有效”,故此可排除D答案。當然,此題的答案就只能是B了。由對以上二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對學生分析、講解選擇題時,根本沒有必要重復教材上的詳細的論述,更沒有必要大段大段引用黨和國家在現階段的方針、政策方面的文件用語。只要我們在駕馭就輕、融會貫通的前提下,抓住關鍵、切中要害、直截了當地給學生進行恰當的講解,就能達到我們的教學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