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像人有個性一樣,現代設計產品的形式也會有著不同審美傾向的特征。形式個性的問題,實質上是現代設計在標準化前提下多樣化的問題,或者說是在實用、經濟、材料、科技、環境等要求制約下表現性要求的問題。
在設計界,關于設計產品的表現性并非沒有爭議。設計產品的藝術性主要維系于表現性。在設計圈里,在許多情況下,說某件設計作品的藝術性或者表現性太強,其實是一種貶義的評價,類似于在純藝術界說某件作品商業味太濃或者表現性太少。有些人將某些設計門類(例如服裝設計、室內設計)再分成所謂“純藝術”的設計和面向生活、市場的設計這樣的細類,前者強調表現性、個性,后者強調實用功能、經濟等方面要求。但是,現代設計必不可少地包含著審美因素。不存在什么純藝術的設計,只可能存在相對的、具有較多藝術表現性的設計;也不存在什么毫不帶表現性的設計,只存在不像一些純藝術那樣仿佛隨意表現(實質上也有材質、媒介、體載等限制)的設計。相對于所謂純藝術,現代設計的表現性、藝術性或個性被融合在其他種種非藝術、非美學的因素中,以致在一定范圍內引起了某種否認設計形式個性的誤解。
格羅皮厄斯在他的名著《新建筑與包豪斯》中在談到設計的標準化問題時早就指出:“最后結果應當是最大限度的標準化與最大限度的多樣化的愉快協調的結合”。真正的設計與別具一格的獨特性相聯系,真正的設計多樣化決不是少數樣式的翻版和仿制品的表面繁榮,而應當是通過設計產品不可勝數的個性形式表現出來的百花齊放、萬紫千紅。
我們知道,現代設計的興起與人們對過分強調實用功能、技術、經濟等物質因素而忽略審美因素的早期工業產品的不滿直接相聯系。而在現代設計的歷史發展中,功能、經濟、技術、結構等方面適用性或合理性問題的解決卻依然常常是設計中的重頭戲。特別是在所謂“功能主義”、“高技主義”等設計派別那里,這一點顯得更為突出。今天,當世界進入電腦時代、信息時代和知識經濟時代,發達的工業國家進入所謂“后工業社會”而發展中國家也正向這種社會前進的時候,由于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和社會的進步,設計的上述方面已經不那么突出,甚至在不少情況下不再成為藝術設計水平的主要鑒定標準。當然這完全不是說功能等因素在設計中不再重要,而是說這些重要因素的有關規律和科學性,在今天正變得較易為設計師所掌握。這樣,設計產品的藝術性及設計形式的個性,再一次受到設計師和受眾雙方的充分重視。而電腦時代設計產品造型的更新也越來越快。
正像美國設計家穆勒在《設計21世紀的產品》中分析設計將發生的變化時所談到的那樣:“……用更多更新的物質來擴充產品并使產品更具有個性”。“形式:調和、柔美、強力度、有個性、賞心悅目、具有滿足感”。在這位西方學者所描繪的未來設計圖景當中,個性的形式是一個閃光點,它與人性化相聯系,與美感相聯系。穆勒的預測與美國未來學家約翰·奈斯比特若干年前的某些論述有點不謀而合。奈斯比特向人們揭示的改變我們生活的十個新方向中包括“從強迫性技術向高技術與高情感相平衡的轉變”,他認為,“技術越高級,情感反應也就越強烈。”。“我們必須學會把技術的物質奇跡和人性的精神需要平衡起來。”應當說,設計的形式個性是這種強烈的情感反應的要求之一,也是滿足人性的精神需要的方式之一。科技的高速發展不應當以犧牲個性、人性和精神需要為代價,任何科技發明都是為人服務的,為滿足人的各方面需要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服務的。從總體上看,設計的個性化是現代設計的一個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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