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調整方案(精選8篇)
工資調整方案 篇1
按照黨的xx大關于“完善干部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勵和保障機制”的精神和公務員法規定,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改革公務員現行工資制度,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完善機關工人工資制度,形成科學合理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建立適應經濟體制和干部管理體制要求的工資管理體制,實現工資分配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則
(一)貫徹按勞分配原則,進一步理順工資關系,合理拉開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工資差距。
(二)堅持職務與級別相結合,增強級別的激勵功能,實行級別與工資等待遇適當掛鉤。
(三)健全公務員工資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建立工資調查制度,定期調整工資標準,使公務員的工資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四)加強工資管理,嚴格監督檢查,有效調控地區工資差距,逐步將地區工資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圍。
二、改革的基本內容
改革公務員現行工資制度,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制,完善津貼補貼制度,健全工資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
(一)改革公務員職級工資制。
1.調整基本工資結構。
公務員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調整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兩項,取消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
職務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大小。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準,領導職務和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對應不同的工資標準(附表一)。公務員按所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
級別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歷。公務員的級別由現行15個調整為27個,取消現行級別。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附表三),每一級別設若干個工資檔次(附表二)。公務員根據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別工資標準。
2.調整基本工資正常晉升辦法。
公務員晉升職務后,執行新任職務的職務工資標準,并按規定晉升級別和增加級別工資。公務員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職務對應的級別內晉升一個級別,一般每兩年可在所任級別對應的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公務員的級別達到所任職務對應最高級別后,不再晉升級別,在最高級別工資標準內晉升級別工資檔次。
3.實行級別與工資等待遇適當掛鉤。
廳局級副職及以下職務層次的公務員,任職時間和級別達到規定條件后,經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工資等待遇。
(二)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制。
1.調整機關工人基本工資結構。
技術工人仍實行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制,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和獎金三項調整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兩項。崗位工資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和工作質量確定,按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三個技術等級和技師、高級技師二個技術職務設置,分別設若干工資檔次。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根據技術水平高低確定,一個技術等級(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準(附表四)。
普通工人仍實行崗位工資制,基本工資構成由現行崗位工資和獎金兩項調整為崗位工資一項(附表四)。
2.基本工資正常晉升辦法。
機關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兩年可在對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三)完善津貼補貼制度。
在清理規范津貼補貼的基礎上,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和崗位津貼制度。
1.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
地區附加津貼主要反映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消費水平等方面的差異。在清理規范津貼補貼的基礎上,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適當時候出臺。
2.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
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主要是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補償。考慮自然地理環境和人文社會發展等因素,建立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合理界定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范圍和類別,適當增設津貼類別,合理體現地區之間艱苦邊遠程度的差異。依據評估指標體系對各地區艱苦邊遠程度的評估結果,綜合考慮政策性因素,確定實施范圍和類別。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和實施范圍、類別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及調控地區工資差距的需要,適時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根據評估指標體系,定期評估并適時調整實施范圍和類別。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所需資金,屬于財政支付的,由中央財政負擔。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的實施方案另行制定。
3.完善崗位津貼制度。
在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崗位津貼制度。國家對崗位津貼實行統一管理。在清理現有各項崗位津貼的基礎上,對崗位津貼進行規范,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在此之前,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仍按現行規定執行。除國務院和國務院授權的人事部、財政部外,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不得自行建立崗位津貼項目或調整崗位津貼實施范圍和標準。地區、部門和單位現自行建立的崗位津貼以及在國家規定之外自行擴大范圍和提高標準的一律取消。
(四)健全工資水平正常增長機制。
建立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收入水平的調查比較。
國家根據工資調查比較的結果,結合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水平等情況,適時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工資調查制度建立前,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幅度。
各類津貼補貼標準的調整辦法,結合完善津貼補貼制度另行制定。
(五)實行年終一次性獎金。
對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獎金標準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
三、改革的其他政策
(一)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公務員的工資和聘任制公務員的協議工資,由人事部會同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二)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和駐港澳地區內派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由人事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三)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實行新的工資制度,適當增加離退休費。
這次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后,在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相應調整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計發辦法。
(四)新錄用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執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后及時確定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
(五)這次工資制度改革所需經費,由財政負擔的按現行財政體制和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對中西部地區,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四、實施時間
改革公務員職級工資制、完善機關工人崗位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制、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及改革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和駐港澳地區內派人員工資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實施。
五、組織領導
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直接關系廣大機關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影響地區、部門和單位等社會收入分配格局的調整,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切實負起責任。要堅持國家政策的統一性和嚴肅性,嚴格執行政策,不得擅自出臺和變通工資政策。各級紀檢、組織、監察、財政、人事、審計等部門要加強監督,凡違反政策規定的,要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領導者責任。要切實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確保改革的平穩進行。
工資調整方案 篇2
為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體現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分配機制,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分配原則,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資構成
1、現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崗位補貼、工齡工資、全勤、知貼、生活補貼、中艱津貼、電話費)、獎金組成。
2、增調部分
為使加班、外勤等補助核報工作程序簡化,本著人均增加的原則,現實行量化管理,維護服務部門在崗人員700元/人/月,技術業務部門在崗人員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門在崗人員500元/人/月。
二、工資核發
1、基本工資、補貼和獎金(8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按月核發。
2、績效考核獎金由現獎金的20%和增調部分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領導小組對部門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
1、部門考核、自查。
各部門每月按照部門考核辦法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及獎金發放情況報分管領導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各部門每季度根據考核內容、標準和要求,對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領導匯報審核后,向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報有關資料。
2、考核領導小組考核。
考核領導小組通過聽取匯報、實地查看、重點抽查、查閱資料、聽取部門正職匯報、副職補充等方法,逐項考核確認,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見,并寫出初步考核報告(含績效考核獎金發放比例)。
3、確定績效考核獎金發放比例。考核領導小組向經理辦公會提交考核報告,經理辦公會確定部門考核結果(作為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結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調整。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對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核發。各部門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及部門月考核結果,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在部門公示一天后報人力資源部調整核發。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員工績效考核辦法,經全體員工討論通過,提交分管領導審核后報考核領導小組通過后執行。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在崗員工。
3、分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根據各自實際參照執行。
4、本辦法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本工資;每月20日由各基層單位做表,上交企管部匯總,發放員工的月績效工資部分。
5、本文件自發放之日生效,解釋權歸企管部。
工資調整方案 篇3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xx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6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20xx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xx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20xx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以本人調整前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
以上三款依次執行。
二、20xx年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三、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本通知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工資調整方案 篇4
為進一步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充分調動幼兒園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市政府相關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濱江鎮幼兒園教師工資調整的實施方案。
一、方案制定的原則
1.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兼顧公平的原則。
2.本著事業的發展與教師收入同步提升的原則。
二、工資結構與標準:
(一)幼兒園教師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由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組成。基本工資由基礎工資、崗位津貼、學歷補貼、教師資格補貼、教齡津貼組成;考核工資由基本工作量、浮動工作量、月績考核工資組成。
(二)工資組成:
1.基本工資:
(1)基礎工資:工作5年內的教師基礎工資750元,每增加5年工齡,工資增長40元。
(2)崗位津貼:根據省優質幼兒園保教隊伍設置要求及我鎮各幼兒園的實際情況設置教師、班主任、中層管理人員(安全辦主任、總務財務人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保健人員)、副園長、園長崗位。崗位津貼分別為教師150元、班主任200元、中層管理人員300元、副園長400元、正園長550元。
(3)學歷補貼:本著鼓勵教師不斷學習進修,提高學歷層次和文化素養,學歷補貼分別為中專學歷每月補貼100元、大專學歷每月補貼120元、本科學歷每月補貼150元。
(4)教師資格補貼:根據省幼兒園教師資格要求,激勵教師盡快取得合法的教師資格,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的業務素養,對已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教師每月補貼200元。
(5)教齡津貼:工作3年內不享受教齡工資,滿3年30元,每增加1年加10元。
2.考核工資:
(1)基本工作量:每月350元。
(2)浮動工作量:班級人數在省規定的班額數內的每月50元,超過規定班額的,分別按小小班15元/人、小班12元/人、中班10/人、大班8元/人計算,園長按全員浮動工作量的平均數計算。原則上班級人數不得超過額定人數的20%。
(3)月績考核工資:每月300元。
三、工資晉升機制:
在幼兒園財力許可的情況下每兩年調整一次,有幼兒園提交調整方案,經集體討論后實施。
四、實施時間:
此方案于20xx年9月1日起實施。
工資調整方案 篇5
鑒于近年本地消費物價指數增長迅速,為激勵和穩定公司人才隊伍,提高公司競爭力,結合公司實際經營制定本方案。
一、調整范圍
(一)20xx年7月1日起新定崗級及20xx年7月1日起調整過崗級的員工,不在此次調薪范圍之內。
二、方案基本思路
(一)總額確定:結合本地最低工資調整政策、公司往年調資比例及公司運營狀況確定調整總額。
(二)一次分配:根據本方案覆蓋范圍內的各部門有效人數占比及部門層級確定部門分配額度。
(三)二次分配:在公司調整原則指導下,由部門負責人分配,確定調薪明細方案。
三、具體實施步驟
(一)總額確定
1、基礎數據整理分析
(1)整理20xx年、20xx年管理部門員工工資總額及調薪額度,計算往年薪資調整比率。
(2)確認20xx年度企業利潤率。
(3)收集本地近年最低工資數據,分析變化趨勢。
2、確定調整自變指標及權重
A、往年調薪比率=當年管理部門調薪額/當年管理部門工資總額20xx年調薪比率為8%,20xx年調薪比率4%,取其均值6%。
B、20xx年企業利潤率為14%(財務報表估算)
C、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3、確定調資總額
(1)計算調整比率=往年調薪比率6%x80%+20xx年企業利潤率14%+最低工資標準增長線21%x20%=9%。
(2)本次調資總額=20xx年度管理部門員工月均工資(不含績效、其他補助)2400元x20xx年6月底管理部門在職人數46人x計劃調整比率9%=1萬元/月。
(二)一次分配
(1)梳理截至20xx年6月底在職員工入職時間、末次調崗時間及各部門有效崗位系數。
(2)確定分配系數。
(三)二次分配
1、操作方式
將員工崗級確定權利下放給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依據調整原則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崗級梳理工作,并出具調整明細方案報綜合管理部復核。
2、指導原則
(1)總額控制原則:本部門薪資調整總額不得超過擬定分配調整額,可少不可多。
(2)建議執行日期不得早于末次調崗日期一年內。
(3)一年內調升級數不得大于半崗。
(4)員工本次調崗超過一次的,需累計計算部門月度調資額。例如20xx年1月1日起調3B調3A,20xx年1月1日起調3A調4B的,則該員工本次月度調資額為250元。
(5)程序控制:所有人員調整方案須逐級擬定、隔級審核,綜合管理部部有權對異常調整情況進行調查,并有權提出否定建議。
(四)綜合管理部匯總形成《20xx年度管理部門崗級調整明細表》呈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五)綜合管理部將總經理辦公會通過結果反饋至各部門。
四、時間安排
(一)具體日程安排:待方案通過后確定明細日程。
(二)調整結果執行安排:擬定與20xx年7月工資發放同時執行。
工資調整方案 篇6
1目的
建立合理的工資分配機制,充份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2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屬員工包括:生產管理、后勤行政、營銷、一線生產等人員。
3原則
3.1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3.2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工作態度、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3.3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員工工資與其業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3.4為體現責任、業績,各崗位的工資結構、工資項目、權重采取靈活配比的原則,具體情況見《各崗位工資結構一覽表》。
4工資結構
4.1員工的工資主要包括基礎工資、技能工資、計件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等。
4.2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能保障員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性質形同保底工資,只要員工出勤即可得到的能保障基本生活的經濟收入。約占工資總額的40%。
4.3技能工資:根據公司員工的學歷、工作經驗、職務、職稱等方面,每年年初公司對員工的技能工資進行評定。技能工資標準確定后在本年度內不在變更。約占工資總額的30%。
4.3.1技能工資評定標準:
4.3.1.1學歷:
4.4計件工資:根據各個崗位的工作內容、勞動強度、技術含量等確定計件系數,結合員工的工作量分析計算。本工資項目適用一線生產員工。
4.5績效工資:主要衡量員工的工作成績,考核員工遵紀守章、配合協作、團隊精神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約占工資總額的30%。考核的辦法另行制定。
4.6工齡工資:按員工為公司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公司工作。對在公司工作到一定年限的員工給予的一種補貼性的工資。
4.7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即可享受的工齡補貼,工作年限自滿一年起每月3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齡隨之增加。
4.8獎金:員工工作表現突出或對公司做出重大貢獻的,符合公司相關制度規定應給予獎勵,報經總經理批準后對員工進行現金獎勵。
5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5.1符合變更標準的,可以變更;變更工資標準須經總經理批準;
5.2工資標準的變更: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5.3新增崗位工資標準由分管副總確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4試用期工資標準由分管副總確定報總經理批準。
6工資的計算
6.1基礎工資=崗位工資標準權重/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6.2技能工資=崗位工資標準權重/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
6.3績效工資=崗位工資標準權重(績效分數/100)。
6.4工齡工資:符合工齡工資發放標準,且出勤滿15天者,按月發放。
6.5獎金:按公司規定發放。
6.6應發工資=基礎工資+技能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獎金
7加班補貼
7.1加班的認定
7.1.1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領導、部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
7.1.2因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在晚上特定時間內完成具體工作任務的。
7.1.3階段性工作任務繁重而經常超時工作,由各部門經理酌情核定計算加班的。
7.1.4駕駛員在市區內經常超時工作,由部門經理酌情核定計算加班的。
7.1.5因日常工作任務未能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完成的,及因處理日常事務短時間超時工作的不屬于加班情況。
7.3加班待遇
7.3.1加班補貼的計發:加班日工資按日常工作日工資的1.5倍計發。
7.3.2調休補償的計算:加班調休為1:1,即加班1天,可調休1天。
7.3.3員工加班每月月底由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統計,統計結果報送公司財務部以便計發加班工資。
8工資發放
8.1工資每月發放一次,于次月9日發給。
8.2新員工自到職之日起算未滿一個月者,按實際服務日數比例計算。
8.3離職者工資計算至離職日止,該工資均于下次工資發放之日發給。
工資調整方案 篇7
一. 總則
第一條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 工資結構第三條 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 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 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 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 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 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 工資系列
第九條 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 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 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 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 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 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 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四. 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 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 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 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第十九條 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 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五. 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 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 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見表4。
六. 關于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 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 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 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 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 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 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 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 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 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 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 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 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 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 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 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 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 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 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 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 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工資調整方案 篇8
一、分配原則
總公司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按勞分配原則,打破原來事業單位的分配機制,建立適應后勤服務實體的分配機制,實行與檔案工資脫鉤的績效工資制度,以充分調動總公司全體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為學院提供更好的后勤服務。
二、分配辦法
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考核獎+效益工資
(1)基本工資:總公司員工的基本工資是工資收入中相對固定的部分,考慮到原來的工資狀況,基本工資包括:1、職務工資;2、職務津貼;3、文明獎;4、住房公積金;5、護補;6、能源補貼;7、獨生子女補貼;8、女同志衛生費;9、回補;10、地職增加部分。扣除個人應負擔的部分。
(2)崗位工資:根據各崗位的勞動(工作)技能、責任、強度和任務復雜程度等要素綜合測定,進行分類列出崗序,以崗定薪,崗變薪變,規劃方案。崗位工資設4級(每級3檔),(見附件)。
(3)考核獎:1、總公司全體成員實行月考核,每人每月滿分為100分(只減分不加分),每分分值暫定為1.5元;2、考核辦法另定;3、根據各部門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任務情況確定各部門考核獎總額,以部門為單位統一發放考核獎。
(4)效益獎:職工每人每月平均效益獎可按一定數額預發,年終根據總公司收益及各部門完成任務情況再統一決算考慮。確定各中心效益獎總額,各中心制定分配原則,經主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班組長的效益獎一般可為所在部門職工平均效益獎的1.1-1.2倍,各中心經理的效益獎,一般可為所在部門職工平均效益獎的1.3--1.8倍,副總經理效益獎一般可為部門經理平均效益獎的1.5--2倍;總經理的效益獎一般可為部門經理平均效益獎的2-2.5倍。
三、幾點說明
1.若學院工資結構發生變化時,基本工資予以相應調整。
2.寒暑假期間無實質性工作的,不發考核獎,效益獎發50%,上班人員根據實際出勤天數和完成工作情況按比例享受。
3.總公司根據效益情況每年留出適當資金作為總公司的發展基金。
4.飲食中心、工廠等部門分配辦法由各部門根據具體經營情況自行確定,報總公司審批后實施。
附件1:崗位設定與崗位工資
附件:
總公司崗位工資系數參考表
級別一檔二檔三檔備注
一級 200 220 240 見習、一般崗位
二級 270 300 330 技術、管理、班組長崗位
三級 360 390 420 副經理、經理
四級 480 510 540 副總、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