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施工單位安全協議(精選3篇)
建設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篇1
1、簽訂雙方: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2、為確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及明確有關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并為其工作的開展提供方便。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進行處罰,根據情節后果可以處以50-500元的罰款。
三、乙方在施工期間對施工人員負有安全教育和法紀教育的完全責任。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施工、防火防盜、治安保衛等工作。
四、乙方施工隊伍要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治安保衛等有關制度和規定。
五、乙方要架設臨時電線路和動火作業,應到甲方安全部門辦理手續,辦妥后方能施工。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火災事故、刑事案件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出具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簽約公章和法人代表要與營業執照登記相符。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在該工程竣工驗收之后第二天。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篇2
發包人:應按照身份證上的姓名填寫 承包人:應按照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名稱填寫全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1.2工程內容:房屋間數總建筑面積平方米。(應按照《房屋銷售合同》填寫)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5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 日(不應寫個月或年) 第2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2.1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
2.2合同價款采用方式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應選擇(1)或(2)或(3)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固定價格加 %包干風險系數計算。包干風險包括主要材料價格超過一定幅度及不可預見等因素
(2)采用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預付款
合同簽訂后裝飾裝修人員進場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 75 %即人民幣(大寫) 預付款扣回的時間、比例:工程量完成 %,分次扣回 2.4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轉帳支票或現金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按經雙方確認的已完工程量付款,
第3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應選擇(1)或(2)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第4條 發包人工作
4.1指派 為發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材料進場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2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負責向物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辦理申報登記,并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主動接受監督管理。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水、電、暖氣、煤氣管道),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負責協調與周圍的鄰里關系。 4.4負責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 4.5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并向承包人進行現場交底。
4.6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如無能力處理也可委托承包人處理,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5條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 為承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5.2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及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3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5.4未經發包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5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6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第6條 材料供應
6.1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6.2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6.3凡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第7條 安全生產和防火
7.1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7.2發包人提供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規定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
7.3承包人進行裝飾裝修活動,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違反消防法及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8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8.1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 標準(可選擇優良或合格)。 8.2優良工程等級增加的經濟支出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8.3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及國家制定的現行裝飾裝修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8.4發承包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人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可自行驗收,發包人應予承認。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自接到驗收通知兩日內應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
8.6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負責采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應當向發包人提交說明書、保修單。
第9條 工程變更
9.1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均應及時辦理變更洽商簽證,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并以此為依據相應變更價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人批準。 第10條 竣工結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發包人接到竣工資料后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
10.2工程結算報告經發包人批準后,雙方簽字,三日內由發包人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11條 工程保修
11.1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詳見附件9)。 第12條 違約責任
12.1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 元。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支付發包人 元違約金。 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扣除工程總價的 %。
12.3承包人應妥善保護發包人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2.4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損失。
12.5承包人向發包人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污染超標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2.6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發包人負責。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2.8雙方約定其它違約責任:按雙方約定填寫(如沒有可填寫“不采用”) 第13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選擇(一)或(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4條 不可抗力
14.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以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為準
第15條 保險
承包人負責辦理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第16條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 第17條 合同份數
17.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份
第18條 合同備案、鑒證
18.1合同備案、鑒證:(現場簽字)
發包方: 身份證號: 承包方: 身份證號:
第19條 其它約定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另行簽訂的書面協議或文件必須與 國家的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相一致。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年月日:
建設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篇3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承包形式:。
第二條工程期限
2.1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2.2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停水停電2天以上;
(2)因臺風暴雨颶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誤工期。
2.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遲的,不得請求順延工期。
第三條工程價款、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發票。
本合同實行固定總價,經甲乙雙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價為人民幣(大寫)(¥元)。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場因素均不調整包干價。
3.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工程款;
3.2工程竣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幣元工程款;
3.3余款人民幣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息支付。
第四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和采購
4.1工程材料、設備由乙方采購。
4.2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報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驗的,乙方應按要求提供復驗報告。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復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退貨處理,其復驗費和退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5.1甲方簽字認定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5.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變更內容,為不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應先行實施,并及時做好現場簽證。
5.3設計變更增減數應以甲方代表簽證單為依據,工程采用包干價,對增減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雙方協商確認。
第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及驗收
6.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乙方先進行自檢,并在隱蔽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驗收。驗收合格,甲方現場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驗收。
6.2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含竣工圖、隱蔽工程簽證和現場簽證單及保修書等)。驗收合格的,雙方進行交接,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6.3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標準。
第七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質量保修
8.1本工程保修期限為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算。
8.2在保修期內,乙方應保證通訊暢通,令甲方能夠隨時同乙方取得聯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后12小時內到達現場并及時處理。如乙方更換保修人員或聯系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訊不暢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諉,甲方將視為乙方放棄保修責任,有權自行解決,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并加收10%的勞務費。
乙方保修聯系電話:;乙方保修聯系人:。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乙方未能按時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按工程總價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無故延期15日以上視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
9.2工程出現質量問題視為乙方嚴重違約,視情節輕重乙方應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可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3協議一方擅自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按工程款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如協商無法解決,雙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附則
11.1甲方代表為,乙方代表為。
1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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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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