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工規章制度(精選3篇)
銷售員工規章制度 篇1
1、目的
1.1堅持以企業發展為導向,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努力完成公司的銷售任務。
1.2全面了解營銷隊伍的工作績效和綜合表現,確定相應的激勵措施,營造優勝劣汰、有序競爭的企業氛圍。
1.3促進團隊建設,促進員工能力和素質的提升,促進人才的培養,促進今后工作更好地開展。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業績、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及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等因素。
4、崗位職級劃分
5、職級薪資表
5.1銷售類職級薪資表(見附表1)
6、薪酬組成
職級薪資+崗位津貼+全勤獎+崗位提成+績效獎勵
6.1職級薪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
6.2崗位津貼:是指對經理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病、事假。
6.4崗位提成:公司基金部銷售人員根據不同職級享受相應的提成。
6.5績效獎勵:根據團隊業績與本人業績完成情況發放績效獎勵。
6.6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及個人所得稅
7.考核說明及晉升(所有考核日期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
7.1初級理財經理:
A.考核業績為團隊總業績,團隊業績作為理財經理的考核指標
B.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50%(含),將發放5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60%(含),將發放6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70%(含),將發放7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80%(含),將發放8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90%(含),將發放90%績效獎勵;當月全額完成團隊業績,將全額發放績效獎勵;
C.團隊標準人數在5人以上(含初級理財經理),連續兩個月每月都完成人均業績50萬/月或三個月內累計1000萬以上在公司任職3個月以上可優先升級為儲備總監,享受總監級待遇。
D.職級薪資:新入職初級理財經理當月完成團隊銷售業績不足70萬,第二個月團隊銷售業績再次不足70萬,則發放70%的職級薪資。
7.2初級理財顧問:
A.考核業績為個人業績
B.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將全額發放績效獎勵;
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超過50%(含),將發放5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低于50%(不含),則不予發放績效獎勵。
C.崗位提成: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低于50萬(不含),崗位提成按2%發放;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50萬(含)-100萬(含),崗位提成按2.5%發放;
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100萬以上(不含100萬),崗位提成按3%發放。
D.連續兩個月每月完成業績150萬或三個月內累計完成業績500萬,在公司任職三個月以上,由經理提出申請,可優先升級為儲備經理,并享受經理級待遇。
E.初級理財顧問完成個人銷售業績30萬,公司則報銷當月養老保險。
8、獎懲說明
8.1初級理財經理
A.團隊每天必須保證10個意向客戶,如低于10個意向客戶,當日扣款20元;
B.團隊每周必須保證3個來訪客戶,如低于3個來訪客戶,本周扣款50元。
8.2初級理財顧問:
A.初級理財顧問當天有效電話量大于180個或每天意向客戶大于3個,滿足其中一個條件視為完成當日工作量;如兩個條件同時不滿足,則每天扣款10元;
B.初級理財顧問每周必須保證一個來訪客戶,則視為完成本周工作量,否則扣款每周扣款50元;
C.初級理財顧問每月必須保證簽單,否則本月扣款100元。
8.3除附表一各項獎勵執行外,公司額外獎勵:
A.初級理財顧問當月完成個人銷售額100萬(含)-200萬(含),獎勵500元;
B.初級理財顧問當月完成個人銷售額200萬以上(不含200萬),獎勵1000元。
8.4所有扣款交到本部門總監保管,將作為本團隊拓展經費。
9、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時間:每月20日發放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工資,如遇到雙休日及假期,公司結合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10、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銷售員工規章制度 篇2
一、客戶渠道
1、上門客戶———電話、來訪;
2、掃樓客戶———外來尋找的客戶;
3、關系客戶———各種關系介紹來的客戶;
二、客戶管理
1、無論哪種渠道的客戶,必須盡快填寫《客戶登記表》上報銷售部經理,并得到其確認;
2、客戶的確認以遞交《客戶登記表》的時間為準;
3、銷售人員不得對未確認的客戶繼續跟進(善意協助者除外);
三、跟蹤和反饋
1、銷售人員必須及時跟跟進已確認的客戶,并及時將跟進記錄(電話、談話)填入《客戶跟進記錄》;
2、每周一10:00以前銷售人員須將前一周的客戶跟進記錄匯總上報銷售部經理;
四、合同洽定
1、報價前,銷售人員須充分了解客戶的要求,評估客戶的承受能力后,根據報價方案及價格權限,酌情做出報價單,報價以書面形式做成,有部門經理簽發;
2、價格談到以自己的權限為限,銷售人員可決定其權限范圍之內的價格,超過的必須事先上報銷售部經理,經批準后方可對外承諾;
3、對于客戶堅持要修改的合同條款,需將客戶的修改意見以書面形式報于發展商協調人或合約部,由合約部出面與客戶洽談達成最后約定,以補充協議的形式成為合同的附件;
4、銷售人員談成后,填寫《合同報簽單》,寫明價格條件和相關內容,轉交發展商合約部;
五、對未成交的客戶的管理
對未成交客戶的管理是我們客戶積累主要途徑之一,必須十分認真地對待,銷售人員必須每個月對未成交客戶作一整理,填寫好《未成交客戶登記表》的主要內容,有客戶名稱,需求面積,入住大廈名稱,成交價格,期限,未入住原因等。
銷售員工規章制度 篇3
一、考勤管理
1、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度(收銀臺處),嚴禁未簽到或找人代簽者。
2、上班時間:根據店鋪地理位置進行制定。
3、上班期間嚴禁遲到或早退,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三次,以曠工一天標準計算;若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4、當班期間不得離崗3次以上,每次不能超過15分鐘。
5、員工嚴禁未經店長同意而私自換班或代班。 。
6、員工一個月可向店長申請調換班2次休息,調班休息時必須提前申請,與同事做好工作的交接。
7、員工請假/休假事宜參見請假制度(暫行)規定。
二、儀容儀表
1、員工進入工作崗位前應按要求著統一工裝、戴工牌(左胸上方)。
2、畫淡妝,頭發后不蓋耳,女生長發需盤起;男生不留長發、不留胡須。
3、指甲修剪整齊、不留長指甲;
4、口腔保持清新,班前不吃生蔥、生蒜等食品。
5、嚴禁在顧客前交頭接耳、指手畫腳,不可有摳鼻、挖耳、抓頭、瘙癢等小動作,需對顧客需使用禮貌用語。
三、日常行為規范
1、上班期間手機統一保管,方可銷售。 。
2、員工無論上、下班都嚴禁在專柜賣場區域內抽煙、打牌、下棋、賭博等情況。
3、員工在上班時間內不準吃零食,不準看報紙、雜志、寫信或打盹等。
4、員工在休息時間內飲食、喝水、補妝等需避開顧客。
5、員工上班時間嚴禁私自外出。
6、員工工作時間嚴禁打鬧嬉戲、聊天、說笑等做與工作無關緊要的事。
7、員工要及時整理和維護賣場的貨品陳列,各負責區的商品不能反掛、掛鉤朝向不一致、商品間距不一致。
8、員工在新款到貨以后三天內要及時熟悉商品知識、貨號、價位、庫存、面料、風格、顏色等。
9、員工未接到店長同意私自出貨,將店鋪衣服外借、打折或去零頭。
10、嚴禁員工在培訓、轉正、晉升等考試過程中有舞弊。
11、收銀員要及時登記顧客資料、嚴禁資料不完整、少登漏登并未妥善保管維護好顧客檔案情況。
12、員工要主動及時處理顧客售后投訴。
13、收銀員要管理好賣場的電話、電腦等相關收銀設備。
14、員工上班期間嚴禁利用店鋪電話進行私聊,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一經查實,個人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
15、員工要注意保持賣場內的環境衛生,做好店面及倉庫衛生,開票臺上不得隨意亂放東西(水杯、手機、雜志、報紙等),倉庫物品需歸類疊好直接放入包裝袋,私人物品不得隨處亂丟。
16、員工要愛護專柜賣場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倉庫門銷、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即時申請維修,嚴禁擅自拆裝。
17、員工必須把店內貼心服務傳達給我們接待的每一位顧客,提供給顧客的貼心服務(如:茶水、糖果、水果等)員工當班期間不得享用。
18、公司員工要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嚴禁頂撞上級。
19、員工對店長安排的重要、緊急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反饋,要執行及反饋。
20、員工要對本店鋪同事的家庭住址、工資收入等私人信息進行嚴格的保密。
四、會議、培訓管理
1、員工在參加會議及培訓前,一律不準遲到,早退或缺席,否則曠工處理。
2、員工在會議及培訓期間一律實行簽到制度,一律不允私下低聲交談(自由討論除外),不允許看報紙、雜志,不允許翻看手機、接打電話、私下離場等其它與會議內容無關的,不允許擾亂會議秩序。
3、員工在會議中對工作安排有意見時,請直接將意見或建議私下當面提出或直接向領導反映,嚴禁私下相互埋怨、指責,嚴禁會上爭吵辱罵、打架斗毆及私自離會場等情況,情節嚴重者直接給予以開除處理。
五、其他
1、嚴禁員工利用店鋪活動套取顧客積分或變現等行為。
2、員工未經允許而動用他人私人物品者或發現偷盜行為。
3、員工在往各店鋪送貨途中如有遺失或因店鋪原因造成貨品丟失,丟失商品一律按吊牌價的7折賠付。
4、員工在賣場內發表虛假、詆毀的語言及與同事、顧客爭吵、打架斗毆的,經發現予以開除。
5、員工要對屬于店鋪商業機密的信息進行保密,嚴禁向他人透露,凡違規者直接開除。
6、員工聘用時提供或填寫虛假資料、證明及證書是虛假的,可直接給予辭退處理。
7、員工提出辭職規定:試用期員工須提前7天申請,正式人員須提前1個月申請。未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手續的除了扣除當月工資外,不給予退還押金。
8、員工因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店鋪蒙受損失者,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并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9、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請假制度(暫行)一、目的為了完善考勤制度,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打造一支有組織有紀律的一流商業團隊,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