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獻皇帝紀卷第二十九
〔七〕 “役”,蔣本闕,黃本作“ 投”。今據全后漢文補入。
〔八〕 此句疑訛,他書均無。
戊辰,以司空曹操領冀州牧。或說操曰:“宜復古制,置九州,則所制者廣大,天下服矣。”操將從之,荀彧言于操曰:“冀州求公領牧,以要民心,甚善。至于分改九州,竊有疑焉。若是,冀州當取河東、馮翊、扶風、西河、并、幽之地,所奪者眾。前日公破袁尚,擒審配,海內震駭,人人自恐不保其土地,守其兵眾也。今〔使〕(
便)分屬冀州〔一〕,將皆動心。且人多說關右將士以〔閉關〕(動心)之計〔二〕,今聞此,必以為次第見奪,一旦生變,有守善者,〔三〕轉相脅為非,則袁尚得寬其死,而袁譚懷貳,劉表遂保江漢之間,天下未易圖也。愿公引兵先定河北,然后修復舊京,南臨荊州,責王貢之不入,則天下咸知其意,人人自安。天下大定,乃議古制。”操曰:“微足下,失之者多矣。”遂寢九州之議。
〔一〕 據三國志荀彧傳改。
〔二〕 作“動心”,乃涉上文而誤,今據三國志彧傳改。
〔三〕 “守善”原作“善守”,誤。據黃本改。
十月,有星孛于東井。分敘州四郡為梁州〔一〕。
〔一〕 此事不見他書。按興平元年紀文分河西四郡為雍州,此恐重出而致誤,當刪。
十年(乙酉、二0五)
春正月,曹操攻袁譚于南皮,大破斬之。
丁丑〔一〕,增封操萬三千戶,平幽、冀之功也。
〔一〕 正月乙巳朔,無丁丑,疑有訛。
八月,侍中荀悅撰政治得失,名曰申監〔一〕。既成而奏之曰:
夫道之本,仁義而已〔二〕。五典以經之,群籍以緯之,詠之歌之,弦之舞之。前監既明,后復申之。
致治之術,先屏四患,乃崇五政。
一曰偽,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偽亂俗,私壞法,放越軌,奢敗制。四者不除,則政末由行矣。其致也,俗亂則道荒,雖天〔地〕(下)不得保其性也〔三〕;法壞則世傾,雖人主不得守其度也;軌越則禮亡,雖圣人不得全其行矣;制敗則欲肆,雖四表不得充其求矣〔四〕。是謂四患。
修農桑以養其生,審好惡以正其俗,〔宣〕(置)文教以章其化〔五〕,立武備以秉其威,制賞罰以統其法。是謂五政。
民不畏死,不可懼以罪;人不樂生,不可勸以善。雖使契布五教〔六〕,咎繇作士〔七〕,政不行矣。故在上者先豐民財,以定其志,帝耕藉田,后桑蠶宮,國無游民,野無荒業,財(賈)不〔虛〕用〔八〕,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謂養生。
君子之所以動天地,感神明,正萬物,而成至治者,必乎真定而已。故在上者審定好惡,好惡既定乎功罪,毀〔譽〕(舉)亦終于準驗〔九〕。聽言責事,舉名察實,無或(作)詐偽淫巧〔十〕,以蕩眾心。故事無不核,物無不〔切〕(功)〔十一〕,善無不顯,惡無不彰,俗無奸詐,民無淫風。百姓上下,睹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肅敬其心,內不回惑,外無異望,則民志平矣。是謂正俗。
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榮辱者,賞罰之精華也。故禮教榮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撲〕〔十二〕,以加小人,化其刑也。君子不犯辱,況于刑乎?小人不忌刑,況于辱乎?若其在中人之倫,則禮刑兼焉。教化之廢,推中人而墮于小人之域;教行之行,引中人而納于君子之涂。是謂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