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三十六
注“漢書陳咸”下至“輒論輸府 ”:袁本、茶陵本無此一百三十二字,有“漢書陳萬年傳曰論輸府下”十一字。案:此卷末葉尤脩改,乃初同二本而后添。當(dāng)以二本為是。又案:末“下”字漢書無,蓋衍也。
注“膺表欲罪”:袁本、茶陵本 “欲”下有“罰其”二字,是也。
注“景帝問鄧公”下至“卒受大戮”:袁本、茶陵本無此四十字,有“鄧公謂景帝曰” 六字。案:此亦二本是。
注“間者水出”下至“災(zāi)異仍重 ”:袁本、茶陵本無此十八字。案:此亦二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