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秋暝》教案1
補充資料:
作者簡介:
王維是唐代詩人中僅次于李白、杜甫的大家,在唐代詩歌史乃至整個中國詩歌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王維(701——761),字摩詰,太原祁(今山西祁縣)人。父親去逝較早,母親虔誠信佛三十多年,這對王維的思想有一定的影響。據史料記載,王維侍母以孝順聞名,其母親去世,他幾乎痛不欲生。王維幼年就通音律,會作文,頗有才名。唐玄宗開元九年(721)考中進士,被任命為大樂丞,因為伶人舞黃獅子得罪朝廷,受牽連被貶到濟州(今山東長清縣)作司庫參軍。期間曾一度棄官隱居,后來又回到京城長安。開元二十二年(734),詩友張九齡當宰相,王維上書請求引薦,被任命為右拾遺。三年后,張九齡被貶,他改任監察御史,出使塞上涼州兩年。回長安以后,較長時期內供職于朝廷,在郊外的終南山和輞川過著半官半隱的生活,“彈琴賦詩,傲嘯終日”,寫了大量的山水田園詩。當然,作為朝廷的臣子,他也寫過不少奉和、應制的詩歌和頌揚皇上的文章。這是王維由積極進取轉向參禪信佛的時期。
天寶十五年,安祿山判亂,帶兵攻入長安,王維被迫出任偽職給事中。但他消極應付,曾經故意服藥生病,并想逃走。不久,官軍收復了京城,他因做偽官,將受到嚴厲處分;幸虧他弟弟、刑部侍郎王縉愿意削官為他贖罪而獲免,得以從寬發落,只是降了他的官職,成為太子中允。此時,王維對世事官場徹底失去興趣,篤志信佛,唯以禪誦為事。《舊唐書·本傳》說他:“退朝之后,焚香獨坐,以禪誦為事。”唐肅宗乾元二年轉任尚書右丞,到上元二年(761)逝世,終年六十一歲。
王維是盛唐山水田園詩派的代表人物。他繼承和發揚了謝靈運開創的山水詩而獨樹一幟,使山水田園詩成就達到高峰,在中國詩歌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王維其他方面也有佳作。有的反映軍旅和邊塞生活,有的表現俠義,有的揭露時弊。一些贈別親友和寫日常生活的小詩,如《送元二使安西》、《相思》、《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送沈子福歸江東》等,古今傳誦。這些小詩都是五絕或七絕,情真語摯,不用雕飾,有淳樸深厚之美,與李白、王昌齡的絕句相媲美,代表盛唐絕句最高成就。他的應制詩、唱和詩及宣揚佛理的詩偶有名篇佳句,多不足取。王維五律和五、七絕造詣最高,亦擅其他各體,在唐代詩壇很突出。其七律或雄渾華麗,或澄凈秀雅,為明七子師法。七古形式整飭,氣勢流蕩。散文清幽雋永,極富詩情畫意,如《山中與裴秀才迪書》。王維生前身后均享有盛名,有“天下文宗”、“詩佛”美稱。對后人影響巨大。
正是由于他常以一位禪者的目光覽觀萬物,才使他的詩有了一種其他詩人所難以企及的靜美、澄曠、寂悅。特別是他在描寫大自然中一剎那間的紛紜動象,是那樣的清凈與靜謐,禪韻盎然,如:“人閑桂花落,夜靜春山空。月出驚飛鳥,時鳴春澗中。”(《鳥鳴澗》)“颯颯秋雨中,淺淺石榴瀉。跳波自相濺,白鷺驚復下。”(《欒家瀨》)以及名句“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山居秋暝》)等,往往蕩滌讀者之胸襟,給人以恬澹寧和的無盡遐思。
本文賞析:
《山居秋暝》是唐代詩人王維的作品。宋朝著名詩人蘇軾曾評價王維的作品是“詩中有畫”,那王維是怎樣繪出這幅山水的呢?這首詩就是一個證明。這首詩寫的是居住在山中的詩人,在秋天日落之后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詩人僅用淡淡的幾筆就勾畫出一幅雨后山村的晚景圖,清新、寧靜而又洋溢著和平安樂的氣氛,猶如世外桃源一般,真是隱士們的好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