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五首(歸園田居,過故人莊,錢塘湖春行,書湖陰先生壁,游山西村)課文評點及說明
亂花漸欲迷人眼,
淺草才能沒馬蹄。
詩人看到路畔野花似開未開,但看勢頭不久就會開得五彩繽紛,使人眼花繚亂;已是綠草如茵,但草地還不夠深,騎馬走過,馬蹄剛剛被它埋沒起來。西湖之春,到處都是生機勃勃。
最愛湖東行不足,
綠楊陰里白沙堤。
最后,詩人來到綠柳成陰的白沙堤上,這里的景色更是美不勝收,使人久久不忍離去,于是贊嘆地說:這才是我最喜愛的地方呢!
七言律詩。寫春天騎馬游西湖。
寫于唐穆宗長慶三年(823),作者時任杭州刺史。
從孤山寺到賈公亭,交代詩人行蹤。
春來水漲,水面上升,與云近,所以云腳低。“腳”字傳神。
鶯爭暖樹,燕啄春泥,寫早春禽事。早鶯尚少,故曰幾處──不多幾處;新燕可指,故問誰家──不知誰家。
亂花,雜花,形形色色的花;淺草,矮草,長得還不夠高,春的情態更加嫵媚動人。
漸欲,漸漸就要;才能,剛剛能夠。都表現事物在發展變化。
沒馬蹄,將馬蹄埋沒。詩人游西湖是騎馬行進,于此可見。
湖東白沙堤,又見作者行蹤。最愛,推進一步。
這首歌詠西湖的詩,旨趣不在于介紹某一處名勝或某一種景物,而是要從總體著眼描繪湖上蓬蓬勃勃的春意。為此,作者采取了兩種寫法:一、在行進途中展開景物描寫。開始從孤山寺寫到賈公亭,結尾又寫到東湖白沙堤,詩人足跡遍及大半個西湖;二、選取典型與分類排列相結合:中間四句寫鶯、燕、花、草四種最能體現春色的景物,鶯、燕是禽鳥,屬動物,花和草是植物,這樣的選擇組合,獨具匠心。
詩人還善于把握景物特征,運用最準確最具表現力的詞語加以描繪和渲染。詩中寫水、寫云,寫鶯、寫燕,寫花、寫草,無不如此。試看“亂花漸欲迷人眼,淺草才能沒馬蹄”中的“漸欲”“才能”兩個字眼,是多么富于動態,表現著亂花和淺草的勃勃生機。
前面六句中,詩人已把西湖春色描繪得十分美好,在結尾處則說自己“最愛”湖東的白沙堤,至于這里怎樣可愛,除點明是在“綠楊陰里”而外,未作任何形容,全憑讀者根據前面的描寫發揮聯想和想象,從而取得了“含不盡之意見于言外”的效果。詩貴含蓄。這樣含蓄的結尾,更是難能可貴。
書湖陰先生壁
王安石是我國北宋時期的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對于他的政績,歷史對他褒貶不一,但是對于他的文學成就無不交口稱贊。他的許多詩文都寫得別具一格,既具有高超的文學色彩,又具有很深的思想性,深得人們的喜愛。他的許多詩文講究章法和格律,遣辭造句頗費推敲,具有很高的欣賞價值。此詩中“一水護田將綠繞,兩山排闥送青來”中的“護田”“排闥”等等,既是很深的典故,修辭手法也十分高超。此詩共有二首,這是第一首。
這首七絕,從院內寫到院外,寫庭院,也是對主人的稱贊,這樣再寫院外,才能把山水寫得充滿深情。
茅檐長掃靜無苔,花木成畦手自栽。
“茅檐”代指庭院,可見主人屋舍的簡樸,然而主人非常愛干凈,人又非常勤快,庭院經常打掃,總是干干凈凈的,叫人感覺舒適。“靜”就是“凈”,連青苔都掃得一干二凈,別的不必說,該是多么整潔。更有令人賞心悅目的花木,各種各色,一畦一畦的,整整齊齊,萬紫千紅,都是主人親手栽培的。詩人稱贊主人,他是多么富有生活情趣,用自己的雙手把整個庭院擺弄得干干凈凈,美不勝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