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仲永
選自《臨川先生文集》(中華書局1959年版)。傷,哀傷。
●課 文 評 點
金溪〔金溪:地名,現在江西省金溪縣〕民方仲永,世隸耕〔世隸耕:世代耕田為業。隸,屬于。〕 。仲永生五年,未嘗〔嘗:曾經〕識書具〔書具:書寫工具,指筆、墨、紙、硯等。〕,忽啼求之。父異焉〔異焉:對此感到詫異〕,借旁近〔旁近:附近,這里指鄰居。〕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自為其名:自己題上自己的名字〕。其詩以養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關系。收,聚、團結。〕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自是:從此〕指物作詩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觀者。邑人〔邑人:同縣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漸漸〕賓客其父〔賓客其父:請他父親去做客。賓客,這里作動詞用,意思是以賓客之禮相待。〕 ,或以錢幣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錢求仲永題詩。〕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為利”,把這種情況看作有利(可圖)〕 也,日扳〔扳(pān):同“攀”,牽,引。〕 仲永環謁〔環謁(yè):四處拜訪。〕于邑人,不使學。
第一段:寫仲永才能初露時期的情形,主要內容有兩點:一是寫仲永幼年作詩的非凡才能,二是寫其父貪利而“不使學”的錯誤做法。“不使學”,點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預示了他“泯然眾人”的結局。
“世隸耕”鋪墊“未嘗識書具”,襯托其非凡天資,暗點下文其父“不使學”的一個原因。
鋪陳其非凡天資,處處令人稱奇。
“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學”乃因果相承。
“不使學”三字為全文關鍵,為仲永的變化伏筆。
余聞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號(1032—1033)〕 中,從先人〔先人: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親〕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稱(chèn):相當〕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泯(mǐn)然:消失,這里是毫無特色的意思。〕眾人矣。”
第二段:寫仲永才能衰竭,終于成為普通人。這是“不使學”的必然結果,與仲永幼年時天資過人形成鮮明對比。
以上兩段為敘事部分,詳述方仲永的事例。
“余聞”一句承前啟后。“之”,代上述情況。
本段敘事,僅用一“聞”一“見”一“問”,寥寥數言,極簡略而又層次分明。
“泯然眾人矣”一句點明結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發人深省。
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稱〕曰:仲永之通悟〔通悟:通達聰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賢于材人:勝過有才能的人。賢,勝過、超過。材人,有才能的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學習所得。天、人對舉,一指先天稟賦,一指后天學習。〕者不至〔不至:沒有達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得為眾人而已耶:能夠成為普通人就為止了嗎?意思是比普通人還要不如〕?
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說明人的天資與后天學習的關系,強調后天學習對成才的重要性。
本段為議論部分,就事說理,表明作者的觀點。
論說事理,步步推進,辨明“受之天”與“受之人”的關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