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生學習方式變革的反思
變革學生的學習方式,是新一輪課程改革的重點之一,事實上這也成為了當前課程改革的亮點。然而,當我們被眾多冠以“嶄新學習方式”名堂的形式搞得眼花繚亂的時候,卻不得不質疑:到底應該如何認識學習方式變革?我們應該怎樣理解新課程倡導的學習方式?人類一直在不斷地變革著自己的學習方式,一方面,學習方式的變革在不斷地拓展了人類的認識能力,但另一方面,學習方式的變革與新的學習方式的出現(xiàn)又在不斷地完善了人類以往的學習方式。因此我們不能把變革學習方式簡單地理解為新的學習方式否定或取代以往的學習方式,新的學習方式與以往的學習方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們之間的關系更多地是一種互為補充、發(fā)展完善的關系。
反思一:如何恰當運用探究學習方式?
有學者按信息獲取的方式把學習劃分為接受式學習和探究式學習兩種類型。這兩種學習類型除了各有其相對獨立的表現(xiàn)形式——被動接受式學習(授受式學習)和發(fā)現(xiàn)式探究學習(發(fā)現(xiàn)式學習)——之外,還有著兩種類型彼此交錯的表現(xiàn)形式:主動接受式學習。主動接受式學習實際上是一種接受式探究學習方式,這種方式既不同于學生單向接受老師傳授知識的被動接受式學習,也不同于科學家發(fā)明創(chuàng)造所采用的發(fā)現(xiàn)式探究學習方式,而是一種通過類似探究的方法或途徑來獲得或體驗知識結論的學習方式,在這種學習方式中,既包括探究式學習的特征(作為方法和手段),但實質上仍然是接受式的學習,不過是通過探究和體驗而獲得知識結論的主動接受式學習(因為知識結論已經由前人發(fā)現(xiàn)并加以概括形成理論并構成課程內容了)。而這樣一種兼容兩者的接受式探究學習(主動接受學習)方式,恰恰正是普遍存在于我們學校中的學生學習方式。
可見,接受式學習和探究式學習都是學生的重要學習方式,彼此取長補短,不可偏廢。當前我們在大力倡導探究式學習方式的時候,既要看到探究學習是師生在課堂中一種積極的生存方式和學習方式,又要看到這是一種受學習內容、學習條件制約的學習方式,是一種不能普遍適用于任何內容的學習方式。而我們在實施探究學習方式的時候,除了要為這種學習方式的開展提供足夠的支持條件,使之能夠面向全體學生并關照個別差異之外,更加要力求避免那些假探究行為,包括探究一些毫無價值的問題,或者是完全沒有給予學生充分探究時間,當學生思維還沒有展開就要求回答問題,甚至是功利化的探究活動(學生只是為了搶到回答問題的機會,而并沒有關注問題本身的意義)等等。
反思二:如何實施合作學習方式?
合作學習是新課程實驗中使用頻率極高的一個名詞,提倡合作學習幾乎成了課堂教學改革的代名詞。但在實踐中,我們發(fā)現(xiàn)合作學習方式的實施存在著幾個誤區(qū)。
首先,什么是適宜合作學習的教學任務?在大多數(shù)的教師觀念中,合作學習主要適宜比較簡單的學習任務的完成,因而課堂中呈現(xiàn)出來的合作學習往往只是同學們“合作”找出老師布置的問題的答案在課本中的哪一頁然后派一個代表進行回答。這顯然是一個誤區(qū)。因為這樣簡單的任務根本無須合作學習,合作學習方式更多的應該是在當學生個人遇到難以獨立解決的學習任務時應用,通過合作學習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所以,“國外已有的研究認為,合作學習方式適宜于較為復雜或較高層次的認知學習任務,適宜于絕大多數(shù)的情感、態(tài)度、價值觀的學習任務。另外,如果教學目標本身包含了人際交往品質與能力培養(yǎng)的話,那么,就更需要采用合作學習的方式,在合作中學會合作”。(《人民教育》2004年第5期盛群力文“什么樣的教學任務適宜合作學習”)
其次,合作學習的組織形式是什么?目前普遍存在的現(xiàn)象是,課堂教學中凡應用合作學習方式都離不開“四人小組討論”這種形式。其實這也是一個誤區(qū)。無疑,小組討論是合作學習的一種形式,但絕不是唯一的形式。衡量課堂上是否實施了合作學習,關鍵不是看有沒有組織小組討論,而是看課堂上學生的活動是否具備了合作的因素,包括是否具有合作的意識,是否掌握了合作的技能(善于傾聽、述說、交流、分工與協(xié)作等),是否產生了合作的效能(異質學生相互促進、共同完成學習任務)。
再次,如何理解合作學習的價值內涵?時下合作學習普遍成為教師的一種工具,成為教師在課堂上隨時發(fā)放的一種方法,這同樣是一個誤區(qū)。從價值內涵來看,合作學習是一種發(fā)自學生內心的需要并應當充分享有的權利,而不是教師可以控制并發(fā)放的“恩賜”。因此,合作學習只有在學生產生了合作的需要并且主動地進行合作的時候才能發(fā)揮積極的學習方式的作用,教師在實施合作學習時應更多地考慮怎樣培養(yǎng)和激發(fā)學生的這種內心需要,而不僅僅是布置合作的任務和要求。
反思三:什么是有效的學生自主學習?
讓學生自主學習是課程改革力求達到的理想境界,然而學生自主學習方式應該如何表征?教師為實現(xiàn)學生自主學習應該做些什么?這些都是非常值得我們思考和研究的問題。
有的學校把一節(jié)課中教師講課的時間規(guī)定不能超過1/2或1/3,目的是為了保證學生的自主學習時間。這種假設是不科學的。首先,講授時間的安排必須依據(jù)教學內容的要求,不同的內容令講授時間不可能一刀切;此外學生自主活動的表征主要不是活動時間,而是活動的內容和效果,缺乏了可以讓學生自主開展學習的內容(任務)以及有效的組織,每節(jié)課規(guī)定的時間就只能是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