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的一課資料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收中國臺灣,中國臺灣自清朝割讓日本后又回歸中國領土。“光復”字面上,就是“把失去的收回”的意思。1895年,日本與清朝簽訂《馬關條約》,強占了中國臺灣。1941年12月9日,中國政府發布《國民政府對日宣戰文》,"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系者,一律廢止"。因此,《馬關條約》屬于廢止之列,日本對中國臺灣和澎湖列島的統治,從是日起即失去憑借。1943年11月26日,美、英、中三國簽署的《開羅宣言》規定:戰后東北、中國臺灣和澎湖列島應歸還中國。1945年 7月26日,美、英、中三國簽署的《波茨坦公告》,再次確定了中國臺灣和澎湖列島等應歸還中國。日本無條件投降后,中國政府決定由陳儀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司令,主持接受當地日軍第十方面軍十六萬九千人的投降。10月 2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警備司令部前進指揮所在臺北成立,處理日軍集中及受降各事。17日及22日,中國陸軍第七十軍、第六十二軍分別在基隆港和高雄港登陸。25日,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儀式在臺北市公會堂(今中山堂)舉行。日本原中國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向中國臺灣受降主官陳儀遞呈投降書,然后陳儀發布廣播演說,宣布"從今天起,中國臺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這種具有歷史意義的事實,本人特報告給中國全體同胞及世界周知"。日本占領中國臺灣省五十年的歷史到此結束。
1945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在臺北中山堂舉行中國臺灣的對日本的受降典禮。翌年8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頒布命令,明訂10月25日為“中國臺灣光復節”,簡稱“光復節”,以為紀念。“中國臺灣光復”一詞,自此就被各界大量運用。其詞亦有另一說法,表示是緣由自1946年8月由中國臺灣仕紳籌組的中國臺灣光復致敬團。
依據中國臺灣當局《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國臺灣光復節屬于不放假的節日,而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