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禮十七 沿革十七 嘉禮二
梁因之,以為乘輿宴會之服,則五梁進賢冠。
陳因之,為文散內(nèi)外百官所服,以梁數(shù)為高卑,天子所服則五梁。
北齊進賢五梁冠,不通於下。
隋因陳制,內(nèi)外文官通服之,降殺一如舊法。
大唐因之,若親王則加金附蟬為飾。復(fù)依古制,緇布冠為始冠之冠,進賢、緇布二制存焉。
○牟追冠(章甫冠 委貌冠○ 夏 殷 周 漢 宋)
夏后氏牟追冠,長七寸,高四寸,廣五寸,后廣二寸,制如覆杯,前高廣,后卑銳。
殷因之,制章甫冠,高四寸半,后廣四寸,前櫛首。
周因之,制委貌,司服云"凡甸,冠弁服"。(甸,田獵也。冠弁,委貌。)
漢制,委貌以皂繒為之,形如委穀之貌,上小下大,長七寸,高四寸,前高廣,后卑銳,無笄有纓。行大射禮於辟雍,諸公卿大夫行禮者冠之。
宋依漢制。
○通天冠(秦 漢 晉 宋 齊 梁 陳 北齊 隋 大唐)
秦制通天冠,其狀遺失。
漢因秦名,制高九寸,正豎,頂少邪卻,乃直下為鐵卷梁,前有山,展筩為述,筩駮犀簪導(dǎo),乘輿所常服。
晉依漢制,前加金博山述,乘輿常服。(述即鷸也。鷸知天雨,故冠像焉。前有展筩。)
宋因之,又加黑介幘。(舊有冠無幘。幘,冠理展筩。前代古圖,畫三皇五帝,或有服通天冠,深誤矣。)
齊因之,東昏侯改用玉簪導(dǎo)。
梁因之,復(fù)加冕於其上,為平天冕。(此復(fù)依晉冕法。)
陳因之。
北齊依之,乘輿釋奠所服。
隋因之,加金博山,附蟬十二首,施珠翠,黑介幘,玉簪導(dǎo)。朔日、元會、冬朝會、諸祭還則服之。
大唐因之,其纓改以翠緌。
○長冠(劉氏冠 齋冠○ 漢 晉 梁)
漢高帝采楚制,長冠形如板,以竹為里,亦名齋冠,后以竹皮為之,高七寸,廣三寸。以高帝所制,曰劉氏冠,故為享廟之服,敬之至也。(鄙人或謂之鵲尾冠。)
晉依之,去竹用漆纚,救日蝕諸祀則冠之。
梁天監(jiān)中,祠部郎中沈宏議:"竹葉冠是漢祖微時所服,不可為祭服,宜改用爵弁。"司馬褧云:"若必遵三王,則所廢非一。"武帝竟不改矣。
○遠游冠
(具服遠游冠 公服遠游冠○ 秦 漢 晉 梁 陳 北齊 隋 大唐)
秦采楚制。楚莊王通梁組纓,似通天冠,而無山述,有展筩橫之於前。
漢因之。天子五梁,太子三梁,諸侯王通服之。
晉皇太子及王者后常冠焉,以翠羽為緌,綴以白珠。帝之兄弟、帝之子封郡王者通服之,則青絲為緌。
梁為皇太子朝服,加金博山、翠緌。
陳因之,其藻飾服用,依晉故事也。
北齊依之,制五梁冠,乘輿所服,不通於下。
隋依之,制三梁,加金附蟬九首,施珠翠,黑介幘,翠緌,犀簪導(dǎo)。皇太子元朔、入朝、釋奠則服之。
大唐因之,其制具開元禮序例。
○高山冠
(側(cè)注冠○ 秦 漢 魏 晉 宋 齊 梁 陳 隋 大唐)
秦滅齊,獲其君冠而制之。形如通天冠,頂不邪卻,直豎,鐵為卷梁,高九寸,無山述展筩。一名側(cè)注冠。(其體側(cè)立而曲注,因名之。)以賜近臣,中外官、謁者、仆射、行人、使者等所服。
漢舊儀云:"乘輿冠高山冠,飛月之纓,(一云飛翮之纓。)丹紈里。"(按此高山冠亦通天子之服。)
魏明帝因改之,卑下於通天、遠游,除去卷筩,加介幘,幘上加物以象山,行人使者服之。
晉宋齊梁陳,歷代因之。
隋依魏制,參用之,形如進賢冠,加三峰,謁者大夫以下服之,梁數(shù)依其品降殺。
大唐因之,內(nèi)侍省內(nèi)謁者監(jiān)及親王司閤等服之。
○法冠
(獬豸冠 柱后惠文冠○ 秦 漢 晉 宋 齊 梁 陳 隋 大唐)
秦滅楚,獲其君冠,賜御史。以纚為展筩,鐵為柱卷。(取其不曲撓也。一名柱后惠文冠。)執(zhí)法者服之,或謂之獬豸冠。(獬豸,神羊,一角,能別曲直。楚王獲之,以為冠。)
漢晉至陳,歷代相因襲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