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五十五
注“唯化所珍”:陳云“珍”疑 “甄”。今案:當作“移”。各本皆誤。
注“流為水及風”:案:“流” 字不當有。各本皆衍。
注“史史魚”:袁本“魚”下有 “并已見上文”五字,是也。茶陵本復出,非。尤刪削,益非。
注“而悲感者也”:案:“悲” 字不當有,“者”當作“周”。各本皆誤。此以“感周 ”與上句“悲殷”對文。
注“或者以詩序云”:袁本、茶陵本無“或者以”三字。案:此注各本皆有誤,無以正之。
注“善曰性命之道”:何校去“ 善曰”二字,是也。各本皆誤。
注“文子曰”:何校“文”上添 “善曰”二字,陳同,是也。各本皆誤。
注“蔡邕琴操曰”下至“象五行 ”:袁本此十六字作“已見上文”,是也。茶陵本所復出云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