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選卷第五十八
注“晉書劉伶”:袁本、茶陵本無“晉書”二字,“伶”作“劭”。案:尤所校改,亦非,“劭”當(dāng)作“靈”,說見前。
注“諸公給虎賁三十人”:袁本 “三”作“二”,是也。茶陵本亦誤“三”。
注“公繁駔而馳”:袁本、茶陵本“繁”作“擊”。案:此尤校改之也。后齊故安陸昭王碑文注引作“繁駔”,不誤,亦可證。
注“知不如車之駃”:陳云“駃 ”,“駛”誤,是也。各本皆偽。齊故安陸昭王碑文亦偽“駃”。
群后恇動于下:袁本、茶陵本“ 動”作“慟”。案:此無以考之也。
注“謝慶緒答郤敬書曰”:袁本 “郤”作“郗”,是也。茶陵本亦誤“郤”。又案:“ 敬”下當(dāng)有“輿”字。各本皆脫。前游天臺山賦注引可證。其“郤”字彼亦誤,當(dāng)互訂也。
注“五星聚房者”:陳云當(dāng)重有 “房”字,是也。各本皆脫。
注“同據(jù)而興”:陳云“同”, “周”誤,是也。各本皆偽。
注“故良也”:袁本、茶陵本“ 故”下有“曰惟”二字。
天鑒璇曜:何校“璇”改“琁” 。陳云據(jù)注“璇”當(dāng)作“琁”。案:袁、茶陵二本所載五臣良注字作“璇”。此必善“琁”五臣“璇”,各本亂之而失著校語。
內(nèi)謨帷幄:袁本、茶陵本“謨” 作“□”。案:上文“內(nèi)贊謀謨”作“謨”,“宏二八之高□”作“□”。善果何作?無以考之也。
注“音逝”:袁本、茶陵本二字在注末,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