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難忘的長媽媽──析《阿長與〈山海經〉》
《阿長與〈山海經〉》選自魯迅的《朝花夕拾》。該書共收回憶性散文10篇,均作于1926年。各篇在北京《莽原》半月刊陸續發表時,副題作《舊事重提》,依次是《狗·貓·鼠》《阿長與〈山海經〉》《二十四孝圖》《五猖會》《無常》《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父親的病》《瑣記》《藤野先生》《范愛農》。魯迅當時可能設想日后出書就以《舊事重提》為書名,也符合以回憶往事為主要內容的實際。但《舊事重提》終究顯得直白,因此在1927年5月間編集準備出版時,改名為《朝花夕拾》。“五四”新文學運動以來,一般認為散文成就最大,作家蜂起,佳作迭出,或記人,或敘事,或寫景,或抒情,或議論,各有所長。但《朝花夕拾》一書,融記人、敘事、寫景、抒情、議論于一爐,寓思想性、戰斗性于知識性、史料性之中,的確寫得風格別具,與眾不同。
《朝花夕拾》各篇以記人為主者有三,即《阿長與〈山海經〉》《藤野先生》和《范愛農》。《藤野先生》記師恩,《范愛農》記友情,本文記的則是作者兒時的保姆,無姓無名、青年守寡、卻給予了兒時作者深情關愛的長媽媽。作者抓住幾個主要事件,描述了從厭她、煩她、恨她到最后敬她的全過程。
記人之作最忌事無巨細寫成一篇流水賬,最怕把人物的鮮明性格淹沒在一般性的敘述之中。本篇在繁簡取舍方面極見功力。長媽媽的姓名、經歷,鮮為人知,便用三言五語帶過。長媽媽踏死哥兒最喜歡的隱鼠一事,因在前一篇《狗·貓·鼠》中已有敘述,本篇自然無需重復。而她的“討厭”之處,亦即喜歡“切切察察”和夜間睡成“大”字,要言不煩,卻寫得生動而具體。
作者怎樣從厭她、煩她到敬她,是本篇的主要部分,寫起來就是濃筆重彩,不厭其“繁”了。在作者筆下,長媽媽之討人厭,無可辯解,她之令人煩,卻應加以分析。兒時的作者深感不耐煩的無非是嫌長媽媽的禮節多,規矩多,教給他的道理多,“繁瑣之至”。使兒時的作者最不耐煩甚至當作“磨難”的是“元旦的古怪儀式”:大年初一清早一睜眼就要說“阿媽,恭喜恭喜!”然后再“吃一點福桔”,以求得“一年到頭,順順流流”。但即使這中間雜有某些迷信、陋習罷,不仍然顯示著長媽媽對哥兒的真情關愛嗎?也許可以說,這正是由“厭”到“敬”的一過渡,“厭”和“煩”還是略有不同。長媽媽終于贏得了哥兒的敬意的,是兩件事。一是她居然具有讓大炮放不出來的“偉大的神力”,一是為他買來了他念念不忘的《山海經》。這兩件事,輕重卻又不同。
過去多次有關散文寫作的討論中,常常提到散文姓的問題。散文姓“散”不無道理。作繭自縛,畫地為牢,難以寫出好的散文。但散文又忌“散”,如果跑野馬,放斷線風箏,下筆千言、離題萬里,肯定也不是好散文。散文要求的是:散而不亂,緊而不死,能放能收,舒卷自如。
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長媽媽講“長毛”引起。“長毛”與長媽媽何關?這好像是突如其來。但一層一層講來講去,講到了據說讓女人“脫下褲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墻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來;再要放,就炸了。”原來長媽媽竟具有這樣“偉大的神力”,這才使哥兒對她有了“特別的敬意”,甚至原諒了她“夜間的伸開手腳,占領全床”。這是由“煩”到“敬”的一轉折。
隱鼠事件后,對長媽媽的“敬意”又終于完全消失,反而成恨,以至到了“當面叫她阿長”的程度。
“但當我哀悼隱鼠,給它復仇的時候,一面又在渴慕著繪圖的《山海經》了。”這好像又是一次突如其來。寫遠房的叔祖,寫遠房叔祖的太太,寫這位叔祖有許多名目很生的書,寫他說曾經有過一部繪圖的《山海經》,可惜“現在不知道放在那里了”。這和長媽媽又有什么關系呢?這和對長媽媽的“敬意”又有什么關系呢?
原來大字不識的阿長,居然把哥兒夢寐以求而始終無法得到的“帶畫的‘三哼經’”,高高興興地買回來了。書雖然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卻是作者“最初得到,最為心愛的寶書”。這就引發了“新的敬意”,認為“她確有偉大的神力”。謀害隱鼠的怨恨,從此完全消“滅”。這是由“恨”到“敬”的又一轉。
第一次“敬意”源于關于“長毛”的傳說,意料不到,而且頗有些“深不可測”,因此“偉大的神力”這“偉大”二字就不免略含難以全信的嘲諷之意。第二次的“敬意”卻是來自哥兒的親歷,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偉大的神力前面加上“確有”二字,這就是哥兒的真實感受了。
不過我以為,長媽媽之終于為魯迅所敬佩,大概還由于她的“認真”精神。仍是哥兒時的魯迅,自然不太可能體認長媽媽的這一特點,因此也不可能成為哥兒的感受,但當三十多年后魯迅撰寫此文回憶往事時,就可以看清這一特點了。因此在魯迅此時的筆下,長媽媽教導哥兒那些繁瑣的禮節、規矩、道理,她的態度是認真的,甚至在堅持遵守“元旦的古怪儀式”時,也是“極其鄭重”的。她講長毛故事,態度同樣是認真的,甚至講到她那非常可笑的“用處”時,也是“嚴肅”的。
毋庸諱言,長媽媽的諸多言行中雜有不少迷信色彩。魯迅一向反對封建迷信,但在《花邊文學·〈如此廣州〉讀后感》一文中,卻贊揚了廣東人“迷信得認真,有魄力”。他在這里當然不是主張迷信,他是在強調認真。因此他說:廣州人的迷信是不足法的,但那認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魯迅之于長媽媽,當亦作如是觀。
記人的散文,總要記人的經歷,但也要記或更要記人的性格。經歷或相同,性格則多異。本文顯然是格外注意了長媽媽獨特性格的展示,她的為人,她的處世,等等。記人的散文,難免作些一般性的介紹,但往往更重性格化言語和行動的描述。長媽媽喜歡“切切察察”,又常常“豎起第二個手指在空中上下搖動,或者點著對手或自己的鼻尖”。過年一節,不但記下了她說了些什么話,而且記下了她的動作和神情,從而又可見其性格的某側面。魯迅此文記長媽媽固是如此,記母親,記遠房叔祖,以至記遠房叔祖的太太,無不如此,有時寥寥數語即形神畢現。
記人的散文,不同于人物傳記,更不同于人物的年譜、年表。記人物的種種經歷,或取或舍,或繁或簡,或記敘,或描繪,或發議論,或抒情感,有較大自由。魯迅此文正是如此寫法,也因此才寫得起伏跌宕,搖曳多姿。
長媽媽終于買來了木刻的《三哼經》,由此引發了哥兒對繪圖的書的更大的興趣和更深的愛好。他更其搜集繪圖的書,“《山海經》也另買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圖贊,綠色的畫,字是紅的,比那木刻的精致得多了”。但已失掉了從長媽媽手中接過那本“紙張很黃;圖像也很壞的“寶書”時的震悚,感受大不一樣了。
而這本“寶書”又已經記不清是什么時候失掉了。長媽媽去世也已三十多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懷里永安她的魂靈!”魯迅以此文記下了難忘的長媽媽,并用這樣的結尾給她以深情的祝福。
摘自:《中學語文教學》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