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精選7篇)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篇1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
(1)教學重點和難點:
重點:人人享有尊嚴權,法律維護我們的名譽權
難點:我們享有法律規定的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
(2)課前準備:發放表格評選最滿意老師和班級星級學生并做統計。
(3)教學過程
第一步:從“乞丐有尊嚴嗎”說起
1、(事件背景介紹:廣州白云機場有一乞丐在行乞時,有一個乘客
鄙夷的將施舍的錢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臉上,該乞丐不滿這種施舍態度,認為有傷他的自尊,他說:寧可餓死、凍死也不需要這種施舍。)
根據這件事,許多網友發表了評論,請你以“乞丐有尊嚴嗎”加入網評。
摘錄或及時捕捉學生評論的思想火花 。如:
我心飛翔:我為乞丐要尊嚴喝彩
冰糖葫蘆:生命誠可貴,尊嚴價更高。
總結: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決不因為施舍了別人錢物就有權利去侮辱別人的尊嚴。哪怕他只是一個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討的雙手時已經自己輕賤了自己的人格與尊嚴,但是你,作為一個旁人,均無權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僅剩下的一點人格尊嚴。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它不分地位高低、貴富貧賤、年齡大小;2、明確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地位及具體內容;3、學會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2、呈現相關的法律條文
憲法第38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
第二步:從評選活動談個人名譽
1、說說自己評選最滿意老師和星級學生的依據
2、根據統計結果公布大家選出的最滿意老師和星級學生名單,并說說你對他們的具體評價。
(目的在于:通過評選活動讓學生明白,名譽就是社會對一個人品德、才干和信譽的評價,評出的老師和學生就是我們對他們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認可)
3、我們在評價一個人的品行時,往往會用哪些詞語來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問題。)
品行表現 評價所用的詞 名譽
優良 (誠實、善良、正直等) (好的名譽)
不良 (奸詐、邪惡、卑鄙等) (壞的名譽)
問題一:名譽對一個人會有什么影響?(可聯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學生和賣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譽能獲得尊重和經濟效益;壞的名譽使人寸步難行。)
問題二:品行優良者一定會受到相應的評價嗎?
第三步:帶著問題二分析案例
1、見書本:受冤枉的大江(組織學生利用材料針對問題二展開討論)
老師引導學生分別從理論和現實的角度加以說明:
從理論上講:品行端正是獲得客觀評價的前提
從現實中講:品行端正不一定會受到相應的客觀評價(要求學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現實生活中任意踐踏他人名譽的行為依然存在著。然后在討論中達成共識:在維護自身名譽的同時要維護他人的名譽。)
2、呈現相關的法律條文
民法通則第101條:通過熟悉法律條文要求學生明確:什么是公民的名譽權?法律是如何規定公民的這項權利的?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動口不動手也違法嗎?
小張和小林是同班同學,有一天小林自修課吵,被小張記下后受到老師的批評。于是小林懷恨在心,想尋機報復。礙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張正面吵,又怕打架受處分,終于想了一個操作簡單的萬全之策:在網上臭罵小張。小林罵的解氣,越罵越過癮,可第二天小張難過了,面對同學們的指指點點,他是有口難辯,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最終請病假在家休息。小張還得意的說:“我君子動口不動手,罵死了也不犯法。”
討論:1、小林的做法和說法對嗎?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對這件事該如何判決?
3、你的身邊還有哪些類似的現象?把有關內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方式 具體表現 造成的危害 應承擔的后果
1.侮辱 謾罵他人
2
3
通過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寫使學生明確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篇2
人格尊嚴權是作為人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由于學生對這一權利認識不足,加上法律意識淡薄,所以本課針對特點,多列舉生活中的材料,多讓學生看案例,讓學生在體驗中深刻領悟人格尊嚴及名譽權的內涵,使學生主動尊重別人的人格,并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制教育要取之于生活,用之于生活。要緊密聯系實際,向學生闡述淺顯易懂的法律知識,注意運用典型案例開展各種情境模擬與學生討論相結合,提高學生興趣,從而達到教學目標。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篇3
第四課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教案
一、 本課在本單元的地位
本單元講我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格權,而本課人格尊嚴權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它是作為“人”應該享有的最起碼的底線權利,因此,對學生講述這部分知識,培養學生的維權意識十分必要。
二、 教學設計
1、 教學目標:
知識目標:了解人格尊嚴權及具體內容,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明確侵害公民人格的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增強學生尊重、保護自己人格的意識,引導學生尊重愛護他人的人格權。
能力目標:使學生關注自身、關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權利。
覺悟目標:使學生增強維護人格權的法律意識;提高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民人格權的意識。
2、 本課安排依據
(1)學生所處的情況:在道德、法制建設日益完善的今天,我們也不難看到我們的學生,作為未成年人他們的一些權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維護和落實,如在學習過程中有意無意,善意惡意的會受到來自同學、老師的歧視,甚至體罰和變相體罰;社會和家庭對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傷害等現狀依然存在,導致學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無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違法的行為。因此,對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教育,使他們明確他們的人格權受法律的保護,并積極引導他們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2)新課標的要求:“我與他人的關系”的第三部分“權利與義務”中指出:了解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能夠自覺尊重他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3、 邏輯分析和課時安排
本課線索:圍繞我們的權利——侵害權利的行為表現——侵害權利應承擔的責任來講述。具體為:
法律權利 法律行為 法律責任
人 格 尊 嚴 權 名譽權 侮辱、誹謗等 如是違法行為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輕者承擔道德責任)
肖像權 惡意毀損、玷污、丑化肖像;
利用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
姓名權 盜用、冒用他人姓名
隱私權 (第五課內容)
課時安排:兩課時
4、教學方法:
通過討論和案例分析法,讓學生明確我們依法享有的人格權及侵害人格權必須承擔的道德、法律責任。
5、教學具體活動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
(1)教學重點和難點:
重點:人人享有尊嚴權,法律維護我們的名譽權
難點:我們享有法律規定的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
(2)課前準備:發放表格評選最滿意老師和班級星級學生并做統計。
(3)教學過程
第一步:從“乞丐有尊嚴嗎”說起
1、(事件背景介紹:廣州白云機場有一乞丐在行乞時,有一個乘客
鄙夷的將施舍的錢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臉上,該乞丐不滿這種施舍態度,認為有傷他的自尊,他說:寧可餓死、凍死也不需要這種施舍。)
根據這件事,許多網友發表了評論,請你以“乞丐有尊嚴嗎”加入網評。
摘錄或及時捕捉學生評論的思想火花 。如:
我心飛翔:我為乞丐要尊嚴喝彩
冰糖葫蘆:生命誠可貴,尊嚴價更高。
總結: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決不因為施舍了別人錢物就有權利去侮辱別人的尊嚴。哪怕他只是一個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討的雙手時已經自己輕賤了自己的人格與尊嚴,但是你,作為一個旁人,均無權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僅剩下的一點人格尊嚴。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它不分地位高低、貴富貧賤、年齡大小;2、明確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地位及具體內容;3、學會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2、呈現相關的法律條文
憲法第38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
第二步:從評選活動談個人名譽
1、說說自己評選最滿意老師和星級學生的依據
2、根據統計結果公布大家選出的最滿意老師和星級學生名單,并說說你對他們的具體評價。
(目的在于:通過評選活動讓學生明白,名譽就是社會對一個人品德、才干和信譽的評價,評出的老師和學生就是我們對他們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認可)
3、我們在評價一個人的品行時,往往會用哪些詞語來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問題。)
品行表現 評價所用的詞 名譽
優良 (誠實、善良、正直等) (好的名譽)
不良 (奸詐、邪惡、卑鄙等) (壞的名譽)
問題一:名譽對一個人會有什么影響?(可聯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學生和賣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譽能獲得尊重和經濟效益;壞的名譽使人寸步難行。)
問題二:品行優良者一定會受到相應的評價嗎?
第三步:帶著問題二分析案例
1、見書本:受冤枉的大江(組織學生利用材料針對問題二展開討論)
老師引導學生分別從理論和現實的角度加以說明:
從理論上講:品行端正是獲得客觀評價的前提
從現實中講:品行端正不一定會受到相應的客觀評價(要求學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現實生活中任意踐踏他人名譽的行為依然存在著。然后在討論中達成共識:在維護自身名譽的同時要維護他人的名譽。)
2、呈現相關的法律條文
民法通則第101條:通過熟悉法律條文要求學生明確:什么是公民的名譽權?法律是如何規定公民的這項權利的?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動口不動手也違法嗎?
小張和小林是同班同學,有一天小林自修課吵,被小張記下后受到老師的批評。于是小林懷恨在心,想尋機報復。礙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張正面吵,又怕打架受處分,終于想了一個操作簡單的萬全之策:在網上臭罵小張。小林罵的解氣,越罵越過癮,可第二天小張難過了,面對同學們的指指點點,他是有口難辯,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最終請病假在家休息。小張還得意的說:“我君子動口不動手,罵死了也不犯法。”
討論:1、小林的做法和說法對嗎?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對這件事該如何判決?
3、你的身邊還有哪些類似的現象?把有關內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方式 具體表現 造成的危害 應承擔的后果
1.侮辱 謾罵他人
2
3
通過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寫使學生明確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
教學活動和建議:
1、教學重點和難點:
重點: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權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難點:公民在依法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肖像和姓名的義務。
2、教學方法:案例分析法
3、課前準備:搜集學生在藝術周美術長廊中的人物畫作品。
4、教學過程
第一目:(1)、導入:以我們如何區別周圍的同學和老師、一些知名人物為引子,讓學生去感受一個具體的人有兩大外在標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標志(以容貌將人區別開來);姓名是每個人人格的基本標志(用文字符號將人區別開來),這樣就進入本課要講的內容。
(2)、展示學生藝術周的相關作品:有人物剪紙、素描、石膏像、攝影等。目的讓學生去感受肖像含義、制作方法的豐富性、多樣性及之所以成為特定人的容貌標志。
(3)、案例分析:
見書本:15歲的小紅,喜愛芭蕾舞,讓爸爸給自己拍了張跳舞的照片。某刊編輯找到了小紅,要求將該照片刊登于雜志封面上。小紅征得爸爸同意后答應了編輯的要求,編輯將使用照片的報酬交給了小紅。
思考:小紅行使了什么權利?
連連看:
小紅讓爸爸給自己拍照片 肖像使用權
小紅征得爸爸同意后答應編輯的要求 獲酬權
小紅獲得了一定的報酬 肖像制作權
通過思考和動手連線讓學生明確: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特殊規定。
(4)、小品:朱月坡的煩惱
我叫朱月坡,上月在瀟灑樓拍了藝術照,今天莫名其妙發現櫥窗里擺著自己的巨幅藝術照,難怪同學們見到我就說“美女”,我好不自在。另外,因為我的字不好,老師點名時無意中念成了朱肚皮,于是一個女孩子多了一個不雅的外號,我還發現自己送給同桌的照片在別的同學手里,不看則已,一看嚇一跳:我長了山羊胡子和一對豬耳朵。哎,我最近比較煩,比較煩。
思考:朱月坡遇上了哪些煩惱?小品中除了侵害公民的名譽權外還有哪些侵權行為?她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目的:根據這段小品的表演讓學生知道侵害肖像權的行為表現和侵害肖像權的行為要承擔的責任,即: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進行人身攻擊。反之,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目:(1)、由此及彼話人物
魯迅 劉翔 比爾.蓋茨 霍金
我們之所以一看到這些名字就能說出他們的事跡,是因為姓名是一個人的文字符號,它與某個特定的人緊密聯系在一起,它包括正式姓名、筆名和藝名等。
(2)、案例分析一
見書本:牛順父子的沖突。
思考:牛順可以改名嗎?牛正干涉牛順改名的行為是否合法?請說出你的依據。
目的:引導學生了解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權(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知道法律對年滿18周歲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體規定;明確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權。
(3)、案例分析二
如此玩笑能開嗎?
案情:宋明怎么也沒想到,一個玩笑惹上了一場官司,落得與好友對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今年9月,宋明突發奇想,到郵電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義,向遠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電報,電文內容為:“家有急事,速歸。”申洋接到電報后信以為真,心急如焚地趕回家里,誰知卻是一場虛驚。申洋夫婦一怒之下將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的訴訟請求。
思考:宋明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
通過了解案情和思考,要求學生明確侵害姓名權的表現形式:盜用和冒用他人姓名。
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宋明為尋開心,假冒江玉姓名虛構事實愚弄他人,其行為構成侵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遂判決宋明向申洋夫婦賠禮道歉,并賠償二人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合計5100元。
通過法院的判決我們可以看出侵害姓名權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鏈接
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所謂干涉,是指采取某種積極行為干涉他人使用或變更其行為(如無合法根據強迫他人更改姓名)。所謂盜用,是指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名義實施有害于他人和社會的行為(如盜用他人的姓名從事活動)。假冒他人姓名與盜用他人姓名一樣,都是指非法利用他人姓名并侵害了權利人的姓名權,但兩者存在著一定的區別。盜用的結果常常直接損害了被盜用者的利益,而假冒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從事某種民事、經濟及其他活動,假冒者的目的常常并不是為了直接損害被假冒者的利益,而只是為了謀取個人的非法所得。當然,假冒的結果也可能損害被假冒者的利益。根據《民法通則》第99條的規定,凡是非法干涉、盜用、假冒他人姓名的,不管是否造成了他人財產損失,均構成他人姓名權的侵害。
第三單元 我們的文化、經濟權利
共編《維權手冊》保護合法權益
目的:
(1)增強學生的維權意識;
(2)增強學生的初中能力;
(3)引導學生自己動手制作一件維權“工具”。
操作要求:
(1)學生在認真學習有關法律知識和道德規范的基礎上,圍繞生活、學習等方面搜集侵權的表現;
(2)結合法律條款和維權幫助的范例,整理出有效維權的途徑和方法;
(3)查詢能夠給予維權幫助的機關、部門的地址和電話(如消協等的地址、網址、投訴電話),為維護權益提供信息資料;
(4)按照事先擬訂的提綱,以“當權受到侵害時怎么辦”為題撰文;
(5)將上述成果裝訂成冊。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篇4
第四課 《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導學案
一、教學目標
知識目標:
初步了解人格尊嚴權的內容,了解公民享有的名譽權、肖像權和姓名權的具體內容。
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肖像權和姓名權,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用法律武器進行維護。
明確每個公民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譽權、肖像權和姓名權。
能力目標: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夠正確區分哪些行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嚴權的行為。
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和他人人格尊嚴權的能力,能夠運用法律武器追究侵犯者的法律責任。
情感態度價值觀:
懂得珍愛自己的名譽,維護自己的尊嚴,增強自尊心。
能夠自覺地尊重他人,承擔維護他人人格尊嚴的義務。
加強法制觀念,增強依法維權意識。
二、教學重點:侵犯名譽權、肖像權和姓名權的行為;加強法制觀念,增強依法維權意識。
三、教學難點: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能夠正確區分哪些行為是侵犯公民人格尊嚴權的行為。
四、知識鏈接:
材料一:
★你的看法呢?如果你是小光,會有什么感受?
人格尊嚴是指公民作為一個“人”所應有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氣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郭老師因小光考試不及格就批評小光比豬還笨并罰小光面壁,這是對小光侮辱、體罰的行為,侵害了小光的人格尊嚴權,是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行為。而小光父親認為12 歲的小孩沒有人格且可以隨意體罰,是一種人身依附的錯誤觀點,同時也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受害人小光有權要求侵害人郭老師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材料二、
★品行優良者就一定會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嗎?
良好的名譽首先取決于個人的良好表現,但品行優良者并不總是受到相應的公正客觀的評價,人的名譽權常常會受到侵害。
★面對不公正的評價你該怎么辦?
面對不公正的評價,一方面要從實際出發,證明事實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權保護的法律意識,對于誹謗、侮辱等侵犯名譽權的行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材料三:
①大偉看到小明有心理問題,希望小明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這是正確的。但大偉將小明的行為性質簡單地歸結為心理問題,認為只是情緒失控而已,這種認識無疑具有極大的片面性,既沒有認識到小明行為的嚴重性,也不利于小明改進錯誤。嫉妒確實是一種心理現象,但小明因嫉妒而誹謗他人的行為則違反了道德和法律。
②小輝的觀點看到了小明行為的不道德性,但是認識不夠全面,缺乏權利意識。
③小敏的看法是比較全面的,我國民法通則第101 條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名譽權,所謂名譽權就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小明因妒忌而誣蔑大江作弊,致使一些同學懷疑大江的人品,小明的行為不僅有悖道德而且是違法行為,這是一種以無中生有、捏造事實貶損他人人格的誹謗方式、侵害大江名譽權的行為。小明的侵權行為輕則會傷害同學感情,重則會造成嚴重后果,要負法律責任。
④大江的做法可取,根據我國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名譽權人有權自己要求或者向法院起訴要求侵害人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大江采取與小明協商的辦法行使自己的名譽權,一來能夠融洽同學關系.二來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名譽權,可謂一舉兩得。
材料四:
★如果你是法官,你會作出什么樣的判決?
保安人員的做法是違法行為,侵犯了小華的人身自由權利和名譽權。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受法律保護,如果為了搜查犯罪證據,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可能隱藏犯罪證據的人進行身體搜查,但必須出示搜查證。商店的保安人員既不屬于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又沒有搜查證,因此,無權搜查他人的身體。
如果我是法官,我會判定商場侵犯了小華的名譽權,判處商場對小華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同時,賠償小華精神損失費×元。
材料五、
網站舉辦丑星評選活動
★這一事件涉及公民的那些具體權利?
網站舉辦丑星評選活動這一事件涉及公民的人格尊嚴和肖像權。
首先,網站的活動嚴重侵害了某歌星的人格尊嚴。
人格尊嚴是指每個公民都有權受到他人和社會的基本尊重,而本案例中的網站拿某歌星的形象大做文章,選什么丑星,缺乏對該歌星作為人所應有的起碼尊重,客觀上實施了貶損他人人格的行為,主觀上有過錯,已構成了侵害人格尊嚴的行為。
其次,網站的活動嚴重侵害了該歌星的肖像權。
網站以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該歌星的肖像,已構成侵權。
材料六:
★該影樓的行為構成侵權嗎?
該影樓的行為構成侵權,侵犯了麗麗的肖像權。
根據《民法通則》 第100條的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影樓未經麗麗本人同意便將其照片擺在櫥窗中展出,作為影樓,這種行為顯然是為了吸引更多的顧客以達到營利目的,因此構成對麗麗肖像權的侵犯。
★麗麗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麗麗應當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材料七:
★張楠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
①張楠的行為構成侵權,侵犯了王芳的姓名權。
侵害他人姓名權的行為一般有三種:盜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和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9 條規定,盜用、假冒他人名義,以函、電等方式進行欺騙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財產,名譽受到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②張楠冒用王芳的姓名給王芳的母親發電報,使王芳的母親趕來北京,使其遭受精神上和物質上的雙重損害,因此,張楠的行為構成侵權。
受害人應采用什么方式維護自己的姓名權?
受害人可以采用訴訟等方式來依法維護自己的姓名權。
五:學法指導:事例分析說明
六:導學過程:
(一)預習
(二)組內交流及討論:
結合材料一至四討論第一框:
1、 人格尊嚴權含義及表現?
2、 人格尊嚴權的具體表現?
3、 名譽的含義及益處/
4、 侵害名譽的危害?
5、 名譽權的含義及表現?
6、 侵犯名譽權的表現及后果?
結合材料五至七討論第二框:
1、 肖像的含義及作用?
2、 肖像權的內容?
3、 侵犯肖像權的行為及如何維權?
4、 姓名及作用?
5、 姓名權的內容?
6、 侵犯公民姓名權的具體行為及如何維權?
七、學習小結:了解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能夠自覺尊重他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八、快樂達標:
一最佳選擇(把最符合題意的一個選項找出來,填在相應的括號內。)
1.八年級學生小光想競選校學生會主席,但他的“威望”不及小超,為了競選成功,他道聽途說,添油加醋,捏造事實背后中傷、詆毀小超。小光的行為侵犯了小超的
a.肖像權b.榮譽權c.名譽權d.隱私權
2.學生宿舍丟了東西,老師懷疑是本校學生所為,在查無結果的情況下,他讓學生投票“選小偷”。這種做法
a.能找出小偷,因為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b.能有效保護學生的合法財產權
c.是同違法行為作斗爭的有效手段
d.嚴重侵害了學生的人格尊嚴
3.肖像是公民人格的基本標志,下列行為中不屬于侵犯公民肖像權的是()
a.擅自將他人的肖像陳列在櫥窗中招攬顧客
b.未經許可,用陽光女孩的照片做雜志的封面
c.行人街頭因亂扔垃圾被拍照在晚報上曝光
d.在他人的照片上亂涂亂畫,丑化他人形象
4.下列屬于侵犯公民姓名權的是()
a.物業公司公布小區未交物業費者的姓名
b.用有困難同事的姓名往同事家里寄錢
c.小區公布為貧困學生獻愛心的捐款人名單
d.冒用他人身份證開戶登記手機并惡意使用
二閱讀思考(仔細閱讀,認真思考,運用所學知識回答相應的問題。)
據報道,某公司未經中央電視臺和主持人同意,擅自對“該不該減肥”這一電視節目的錄像帶進行剪接、添加、拼湊甚至偽造,制作成減肥產品廣告,廣告中赫然出現了該主持人主持的節目片段。廣告播出后,主持人接到大量來信和電話,稱他欺騙了觀眾。
結合本課所學知識,分析說明下列問題:
(1)該公司的行為侵犯了主持人的什么權利?簡要說明理由。
(2)假如你是該主持人,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方式 具體表現 造成的危害 應承擔的后果
1、侮辱 謾罵他人、諷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潑臟物等 不尊重他人、貶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譽受損。不尊重自己、損害自己形象 輕則受到輿論的譴責,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2、誹謗 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篇5
第四課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一、本課在本單元的地位
本單元講我們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格權,而本課人格尊嚴權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它是作為“人”應該享有的最起碼的底線權利,因此,對學生講述這部分知識,培養學生的維權意識十分必要。
二、教學設計
1、教學目標:
知識目標:了解人格尊嚴權及具體內容,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明確侵害公民人格的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增強學生尊重、保護自己人格的意識,引導學生尊重愛護他人的人格權。
能力目標:使學生關注自身、關注他人,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和他人的人格權利。
覺悟目標:使學生增強維護人格權的法律意識;提高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民人格權的意識。
2、本課安排依據
(1)學生所處的情況:在道德、法制建設日益完善的今天,我們也不難看到我們的學生,作為未成年人他們的一些權利并未得到真正的維護和落實,如在學習過程中有意無意,善意惡意的會受到來自同學、老師的歧視,甚至體罰和變相體罰;社會和家庭對未成年人在人格上的傷害等現狀依然存在,導致學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安全感、無助感、自卑感,甚至做出違法的行為。因此,對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教育,使他們明確他們的人格權受法律的保護,并積極引導他們去尊重他人的人格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2)新課標的要求:“我與他人的關系”的第三部分“權利與義務”中指出:了解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能夠自覺尊重他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3、邏輯分析和課時安排
本課線索:圍繞我們的權利——侵害權利的行為表現——侵害權利應承擔的責任來講述。具體為:
法律權利
法律行為
法律責任
人 格 尊 嚴 權
名譽權
侮辱、誹謗等
如是違法行為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輕者承擔道德責任)
肖像權
惡意毀損、玷污、丑化肖像;
利用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
姓名權
盜用、冒用他人姓名
隱私權
(第五課內容)
課時安排:兩課時
4、教學方法:
通過討論和案例分析法,讓學生明確我們依法享有的人格權及侵害人格權必須承擔的道德、法律責任。
5、教學具體活動
第一框 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
(1)教學重點和難點:
重點:人人享有尊嚴權,法律維護我們的名譽權
難點:我們享有法律規定的名譽權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名譽權的義務。
(2)課前準備:發放表格評選最滿意老師和班級星級學生并做統計。
(3)教學過程
第一步:從“乞丐有尊嚴嗎”說起
1、(事件背景介紹:廣州白云機場有一乞丐在行乞時,有一個乘客
鄙夷的將施舍的錢用力的扔在乞丐的臉上,該乞丐不滿這種施舍態度,認為有傷他的自尊,他說:寧可餓死、凍死也不需要這種施舍。)
根據這件事,許多網友發表了評論,請你以“乞丐有尊嚴嗎”加入網評。
摘錄或及時捕捉學生評論的思想火花 。如:
我心飛翔:我為乞丐要尊嚴喝彩
冰糖葫蘆:生命誠可貴,尊嚴價更高。
總結:你可以不去施舍,但你決不因為施舍了別人錢物就有權利去侮辱別人的尊嚴。哪怕他只是一個乞丐,哪怕他在伸出乞討的雙手時已經自己輕賤了自己的人格與尊嚴,但是你,作為一個旁人,均無權因此而雪上加霜,去侵犯他僅剩下的一點人格尊嚴。
(目的在于:1、引出“人人享有人格尊嚴權”,它不分地位高低、貴富貧賤、年齡大小;2、明確人格尊嚴權的含義、地位及具體內容;3、學會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2、呈現相關的法律條文
憲法第38條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
第二步:從評選活動談個人名譽
1、說說自己評選最滿意老師和星級學生的依據
2、根據統計結果公布大家選出的最滿意老師和星級學生名單,并說說你對他們的具體評價。
(目的在于:通過評選活動讓學生明白,名譽就是社會對一個人品德、才干和信譽的評價,評出的老師和學生就是我們對他們品德、才干等方面的認可)
3、我們在評價一個人的品行時,往往會用哪些詞語來描述?(完成下列表格,并思考問題。)
品行表現
評價所用的詞
名譽
優良 (誠實、善良、正直等) (好的名譽)
不良 (奸詐、邪惡、卑鄙等) (壞的名譽)
問題一:名譽對一個人會有什么影響?(可聯系小故事:在日本打工的學生和賣瓜的小男孩:得出好的名譽能獲得尊重和經濟效益;壞的名譽使人寸步難行。)
問題二:品行優良者一定會受到相應的評價嗎?
第三步:帶著問題二分析案例
1、見書本:受冤枉的大江(組織學生利用材料針對問題二展開討論)
老師引導學生分別從理論和現實的角度加以說明:
從理論上講:品行端正是獲得客觀評價的前提
從現實中講:品行端正不一定會受到相應的客觀評價(要求學生分析得出原因:在現實生活中任意踐踏他人名譽的行為依然存在著。然后在討論中達成共識:在維護自身名譽的同時要維護他人的名譽。)
2、呈現相關的法律條文
民法通則第101條:通過熟悉法律條文要求學生明確:什么是公民的名譽權?法律是如何規定公民的這項權利的?
第四步:案例分析——君子動口不動手也違法嗎?
小張和小林是同班同學,有一天小林自修課吵,被小張記下后受到老師的批評。于是小林懷恨在心,想尋機報復。礙于面子他既不敢和小張正面吵,又怕打架受處分,終于想了一個操作簡單的萬全之策:在網上臭罵小張。小林罵的解氣,越罵越過癮,可第二天小張難過了,面對同學們的指指點點,他是有口難辯,心靈受到很大的傷害,最終請病假在家休息。小張還得意的說:“我君子動口不動手,罵死了也不犯法。”
討論:1、小林的做法和說法對嗎?為什么?
2、如果你是法官,對這件事該如何判決?
3、你的身邊還有哪些類似的現象?把有關內容填入下表
侵害名譽權的行為方式
具體表現
造成的危害
應承擔的后果
1.侮辱
謾罵他人
通過案例分析和表格填寫使學生明確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要受到道德甚至法律的制裁。
第二框 肖像和姓名中的權利
教學活動和建議:
1、教學重點和難點:
重點: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權和姓名權,侵害公民肖像和姓名權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難點:公民在依法維護自身權利的同時要履行維護他人肖像和姓名的義務。
2、教學方法:案例分析法
3、課前準備:搜集學生在藝術周美術長廊中的人物畫作品。
4、教學過程
第一目:(1)、導入:以我們如何區別周圍的同學和老師、一些知名人物為引子,讓學生去感受一個具體的人有兩大外在標志:肖像是肖像人的人格標志(以容貌將人區別開來);姓名是每個人人格的基本標志(用文字符號將人區別開來),這樣就進入本課要講的內容。
(2)、展示學生藝術周的相關作品:有人物剪紙、素描、石膏像、攝影等。目的讓學生去感受肖像含義、制作方法的豐富性、多樣性及之所以成為特定人的容貌標志。
(3)、案例分析:
見書本:15歲的小紅,喜愛芭蕾舞,讓爸爸給自己拍了張跳舞的照片。某刊編輯找到了小紅,要求將該照片刊登于雜志封面上。小紅征得爸爸同意后答應了編輯的要求,編輯將使用照片的報酬交給了小紅。
思考:小紅行使了什么權利?
連連看:
小紅讓爸爸給自己拍照片 肖像使用權
小紅征得爸爸同意后答應編輯的要求 獲酬權
小紅獲得了一定的報酬 肖像制作權
通過思考和動手連線讓學生明確: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肖像制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特殊規定。
(4)、小品:朱月坡的煩惱
我叫朱月坡,上月在瀟灑樓拍了藝術照,今天莫名其妙發現櫥窗里擺著自己的巨幅藝術照,難怪同學們見到我就說“美女”,我好不自在。另外,因為我的字不好,老師點名時無意中念成了朱肚皮,于是一個女孩子多了一個不雅的外號,我還發現自己送給同桌的照片在別的同學手里,不看則已,一看嚇一跳:我長了山羊胡子和一對豬耳朵。哎,我最近比較煩,比較煩。
思考:朱月坡遇上了哪些煩惱?小品中除了侵害公民的名譽權外還有哪些侵權行為?她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目的:根據這段小品的表演讓學生知道侵害肖像權的行為表現和侵害肖像權的行為要承擔的責任,即: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惡意毀損、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的肖像進行人身攻擊。反之,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目:(1)、由此及彼話人物
魯迅 劉翔 比爾.蓋茨 霍金
我們之所以一看到這些名字就能說出他們的事跡,是因為姓名是一個人的文字符號,它與某個特定的人緊密聯系在一起,它包括正式姓名、筆名和藝名等。
(2)、案例分析一
見書本:牛順父子的沖突。
思考:牛順可以改名嗎?牛正干涉牛順改名的行為是否合法?請說出你的依據。
目的:引導學生了解什么是公民的姓名權(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知道法律對年滿18周歲的公民和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的具體規定;明確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權。
(3)、案例分析二
如此玩笑能開嗎?
案情:宋明怎么也沒想到,一個玩笑惹上了一場官司,落得與好友對簿公堂反目成仇,心中懊悔不已。今年9月,宋明突發奇想,到郵電局以申洋妻子江玉的名義,向遠在云南的申洋拍了一封加急電報,電文內容為:“家有急事,速歸。”申洋接到電報后信以為真,心急如焚地趕回家里,誰知卻是一場虛驚。申洋夫婦一怒之下將宋明告到法院,提出了要宋明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的訴訟請求。
思考:宋明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
通過了解案情和思考,要求學生明確侵害姓名權的表現形式:盜用和冒用他人姓名。
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宋明為尋開心,假冒江玉姓名虛構事實愚弄他人,其行為構成侵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遂判決宋明向申洋夫婦賠禮道歉,并賠償二人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合計5100元。通過法院的判決我們可以看出侵害姓名權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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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所謂干涉,是指采取某種積極行為干涉他人使用或變更其行為(如無合法根據強迫他人更改姓名)。所謂盜用,是指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名義實施有害于他人和社會的行為(如盜用他人的姓名從事活動)。假冒他人姓名與盜用他人姓名一樣,都是指非法利用他人姓名并侵害了權利人的姓名權,但兩者存在著一定的區別。盜用的結果常常直接損害了被盜用者的利益,而假冒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從事某種民事、經濟及其他活動,假冒者的目的常常并不是為了直接損害被假冒者的利益,而只是為了謀取個人的非法所得。當然,假冒的結果也可能損害被假冒者的利益。根據《民法通則》第99條的規定,凡是非法干涉、盜用、假冒他人姓名的,不管是否造成了他人財產損失,均構成他人姓名權的侵害。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篇6
本課的教學不僅要滿足于學生對法律條款的理解與掌握,更要對學生滲透“自尊與他尊”的教育,要注重引導學生提高思想認識。課文內容和學生生活聯系緊密,在課堂教學中舉了一些真實的事情和案例,和學生共同分析與討論,以提高認識、明確觀點。并引導學生認識自身在尊重他人方面的不妥行為,分析這些行為的不妥之處,共同探討改進之法。 同時加大教學時空的開放性,課前組織學生多進行資料的收集工作,課后多進行實踐性、拓展性活動,在活動中加強學生的自我教育。教學中應注意學生所面臨的問題并加以指導。
① 針對部分學生不能認識和分辨侵犯自己人格尊嚴權的行為,不能維護自身的人格尊嚴權的現實。現實生活中侵犯學生人格尊嚴權的行為時有發生,但由于學生對人格尊嚴權認識不足,因此不能意識或分辨出一些行為已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嚴權,依法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權也就無從談起了。所以,加強學生對人格尊嚴權的了解、認識十分必要。
② 針對部分學生不懂得尊重他人,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某些不良行為。由于受來自家庭、社會的某些不良教育的影響,部分學生自我意識過度膨脹,惟我獨尊,不懂得尊重他人,造成人際交往上的障礙。使學生認識到自覺地尊重他人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學會尊重他人,對學生的健康成長十分必要。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 篇7
《維護我們的人格尊嚴》這一課,涉及到與學生生活實際緊密聯系的人格尊嚴問題,如何讓學生懂法、學法并且能夠用所學法律知識解決現實生活中遇到的問題,這是設計這堂課的一個宗旨。
在具體的教學設計中,精心選取貼近學生生活的例子。學生通過日常熟識的場景打開思路,結合課本所學知識去思考如何認識和解決這些問題。在“法律保護我們的隱私權”內容中,通過“小明的一天”環節的設計,然后對故事中人物的言行進行評價,評價之后讓學生談應該如何做。這一部分內容屬于拓展內容,重在指導學生的思想與言行,實現情感、態度價值觀領域的目標,而實際效果也基本達成。
這節課需要改進的地方有:一是對人格尊嚴內容的理解,可以讓學生先談生活中所聽到、見到的損害人格尊嚴的事,學生舉不出例子的教師再舉例,再歸納。不要擔心學生說不出來、說不對,往往正是這時候教師及時點播,更有教育效果。二是拓展內容:對于同學們身邊親近的人如父母、同學等侵犯隱私權應如何解決,學生交流后應呈現在PPT上,加以強化。
在教學實踐中多思考、多鉆研、多反思,以取得有更大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