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幼兒與“物”交往
(二)增強了幼兒的識物能力和愛物品格
斯賓諾莎曾說過:人越多了解事物的因果由來,他就能越多地掌握事件的后果,并減少由此而來的苦楚。這種對世界的認識興趣,促使人類生活空間的急劇擴大,創造了無數科技奇跡。幼兒與原始人類相似,世界之于他們是無限神奇的。與物的交往,不僅發展了幼兒的感知覺、適應能力,也促使幼兒更多地了解物的諸多物理特性,增進了幼兒對不同物的區分和運用,滿足了他們求知和探索的愿望。同時,愛護公物等優良品格應從幼兒期開始培養。幼兒以生命的態度與物的交往,正有利于培養幼兒輕拿輕放、擺設整齊等良好品質。
(三)構成了幼兒成長的必經階段
《人世間》篇末說: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無用之用也。以物為對象的交往形式存在于幼兒期,其重要性也在于它是不可繞過的。作為幼兒全面接受成人生活訓練的開始,這種交往形式提供給幼兒一個緩沖期。在此期間,幼兒可以應用自己的生活知識,由獨白上升到交往8217;,從而把我從周圍空間獨立出來,形成明確的自我意識。隨著幼兒接受的外界影響逐漸增多,幼兒的社會化將逐步完善,相應的泛靈化傾向也逐漸淡化。幼兒在與物的交往中獲得的知識、經驗、能力、體驗、習慣等,都將適時應用于隨后更廣泛的社會交往中,利于良好人際交往轉換的實現。
三、幼兒與物交往的特點
(一)交往的目的:指向過程
幼兒與物的交往沒有明確的外在目的指向性,如果說有目的性,那就是交往過程本身。幼兒在與物的交往過程中,不僅可以獲得成人所能觀察和總結出的、幼兒對物的大小、輕重、形狀、顏色、溫度、序列等物理特性的認識,而且對于同處交往情境中的幼兒和他們眼里靈動的物來說,幼兒正經歷著喜、怒、哀、樂等豐富而生動的情緒、情感體驗。不管這種交往持續多久,幼兒關注的始終是交往過程本身。而成人之間的交往往往帶有很明確的目的性。不論這種目的指向是事務性的還是情感性的,交往總是為了達到特定的目的。需強調的是目的性并不與功利性一致,而只是表明成人的交往是主體雙方頭腦中預先圖式的一種反映,至于交往的結果是否達成了預先的圖式并不影響這種目的性。而幼兒在與他心愛的物交往時是沒有這種預先設置的意圖的。
(二)交往的模式:自主參與
研究表明:由教師開啟的師幼互動事件占69.1%,而以幼兒作為施動者教師作為受動者的互動事件只占30.9%,前者是后者的兩倍有余。可見,在師幼互動中,教師與幼兒還未能達成真正的平等對話關系。而當幼兒與無聲的物交往時,幼兒似乎成了交往的主宰。他們可能興高采烈地向你宣布昨晚月亮陪我一起散步啦!或者鄭重其事地責備不聽話的皮球怎么從桌上跑到地上來。在與物的交往中,幼兒獲得了更多的主動性,更傾向于在交往中首先發出交往意向,并對物的意外行為采取積極措施。
(三)交往的對象:模擬角色
幼兒在與物交往中,物是作為一個模擬的角色參與進來的。首先,物是交往的對象而不是媒介。對象是指行動或思考時作為目標的人或事物,而媒介是指使雙方(人或事物)發生關系的人或事物(《現代漢語詞典》xx年增補本)。幼兒在與物的交往中,時時處處考慮物的感受,要求自己與物共同遵守交往規則。物被看作平等的主體。所以,在該過程中物不是作為媒介存在的。其次,交往對象是非真實的。物之所以成為幼兒交往的對象而非媒介,在于幼兒會把物擬人化,從而使物在交往中表現出幼兒所能理解的人類反應。如枕頭掉到地上,幼兒會認為它一定摔疼了;洋娃娃在打針,幼兒幫著它喊疼等。最后,這種交往也伴隨一定信息反饋,并非虛擬。與網絡交往這種典型的虛擬交往形式不同,幼兒與物的交往在幼兒的視界中又是真實的。在這個過程中幼兒展現了豐富的內心世界,表現出真實的情感體驗,也顧及到物的一顰一笑或一舉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