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音樂的發展與變化(專題八)
迎。看到這種有利可圖的市場交叉情況,有些大唱片公司很快根據正流行的節奏布魯斯歌曲制作出自己的版本,由此導致了大量"翻唱版"的出現。這個時候,原來隔開的三個市場突然間感覺中間的圍墻倒了,在這片廢墟中一種新的風格--搖滾樂正式誕生了。同一般流行音樂相比,搖滾歌曲有以下幾大特點:它多半以12小節為單位,加以反復,而一般流行歌曲 則以8小節、16小節為單位,或堅守一首歌32小節的模式;從節奏上看搖滾歌曲則是以早期布吉烏吉每小節8拍發展而來,它的重音在后半拍,對貝斯的重視超過鼓;從和聲中看,搖滾歌曲多半用變調而少用7個全音,它不是用最引人的旋律來打動聽眾,而是用強調精神與感覺,用延長音的效果來“擴大知覺,解放自我,并發覺世界”。搖滾樂突出的標榜吉他和電子樂器的樂隊風格,將樂器觸彈成跳動式的合奏,并在間奏部分制造出即興演奏的樂句。吉他手的和弦奏法仿效爵士吉他的奏法,多強調第1至4弦的音質。偶爾還變化音調,制造出回響和破壞性的效果,在吉他獨奏或結束時通常會特意強調單弦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