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運用常見的修辭方法 教案
【課 題】復習“正確運用常見的修辭方法” 【課 型】復習
【教學目的】
⒈明確考綱要求,掌握八種修辭格。
⒉熟悉修辭考查題型,積累解題技巧。
【教學重點】修辭考查題型,掌握綜合運用修辭的方法。
【教學時數】二教時
第一課時
【教學內容】研習考綱重難點
一、導入:
對于語言表達來說,語法解決通不通的問題,邏輯解決對不對的問題,修辭解決好不好的問題,現在高考命題更加注重以能力立意為主,那么對修辭的考查無疑是重中之重。
修辭就是對語言的[答案]b
[分析]這道題既考查了修辭方法,也考查了修辭的作用分析。解答這類題時,首先要認真判斷它所使用的修辭方法,然后對照該類辭格的表達效果,結合語境再具體分析。這道題b項中前一個“巴金”指代巴金的風格和精神,后一個“巴金”指有巴金精神的人。所以,“后一個巴金”應改為“前一個巴金”。
語言的簡明、連貫、得體,以及各種修辭方法的運用等。對于修辭的認識,其實絕不僅限于修辭方法。它的內涵遠比修辭方法大得多,而且也都在高考的考試范圍之內。
二、研習內容:
“正確運用常見的修辭方法”的復習,應從下述三方面著手:
㈠熟悉八種修辭方法,辨析易混修辭格。(《語文基礎手冊》)
《考試大綱》限定考查八種修辭方法:比喻、比擬、借代、夸張、對偶、排比、設問、反問。正確運用的前提是準確理解和掌握這八種修辭方法的基本概念及其特征。
⒈比喻
⑴比喻的特點
比喻就是“打比方”。即抓住兩種不同性質的事物的相似點,用一事物來喻另一事物。比喻的結構一般由本體(被比喻的事物)、喻體(作比方的事物)和比喻詞(比喻關系的標志)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