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辭手法的表達和應用
考點精析
知識結構和重點
《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中規(guī)定了8種常見的修辭格:比喻、擬人、夸張、對偶、排比、反復、設問、反問,要能夠明辨其特點,在語言交際的過程中靈活恰當?shù)剡\用,特別是要注意各種修辭格的表達作用。
1.比喻 比喻就是“打比方”,即兩種不同性質的事物彼此有相似點,便用一事物來比方另一事物的一種修辭格。它分為明喻、暗喻和借喻三種。一般由三部分組成,即本體(被比喻的事物)、喻體(作比喻的事物)和比喻詞(比喻關系的標志性詞語)。比喻有如下的作用:(1)用比喻來對事物的特征進行描繪或渲染,可以使事物生動形象、具體可感,給人以鮮明深刻的印象。(2)用淺顯常見的事物對深奧的道理加以表述,可以幫助人們深入理解。也可以使語言簡練、明快、形象。
2.擬人 就是賦予事物以人格化的特征,把物當作人來寫的一種修辭方法。擬人具有思想的活躍性,能使讀者展開想像的翅膀,捕捉它的意境,體味它的深意。正確運用擬人,可以使讀者不僅對所表達的事物產生鮮明的印象,而且感受到作者對該事物的強烈感情,從而引起共鳴。
3.夸張 夸張是為達到某種表達的需要,對事物的形象、特征、作用、程度等方面善意擴大或縮小的一種修辭方法。它包括擴大夸張和縮小夸張兩種。運用夸張能深刻地表現(xiàn)作者對事物鮮明的情感和態(tài)度從而引起讀者的強烈共鳴;通過對事物形象的渲染,可以引起人們豐富的想像,有利于突出事物的本質和特征。
4.對偶 對偶就是一對結構相同或相似、字數(shù)相等的句子對稱地排列在一起,來表達相似、相關或相反、相對的意思的一種修辭方法。對偶的作用:能鮮明地提示事物的內存聯(lián)系,反映事物對立統(tǒng)一的辯證關系;形式整齊,結構勻稱,看起來醒目,讀起來順口,聽起來,便于記憶,便于傳誦。
5.排比 排比是由三個或三個以上結構相同或相似、內容相關、語氣一致的短語或句子排列在一起,用來加強語勢,強調內容,加重感情的一種修辭方法。排比往往給人一氣呵成之感,語言暢達,節(jié)奏感強,有氣勢,能增強文章的說服力和感染力。排比多用于說理或抒情。用排比說理,可以把論點闡述得更嚴密、更透徹;用排比抒情,可以把情感抒發(fā)得淋漓盡致。
6.反復 反復是為了突出某種感情,強調某種意思,加深讀者的印象,有意重復某些詞語或句子的一種修辭方法。它有連續(xù)反復和間隔反復兩種形式。反復具有突出思想、強調感情、分清層次、加強節(jié)奏的修辭效果。在說理文、記敘文中運用反復,能起到加強論點、分清條理的作用;在文藝作品,特別是詩歌中運用,能表達強烈深摯的思想感情,起到強調主題思想、增強旋律美的作用。
7.設問 設問就是無疑而問,先提出問題,然后緊接著把自己的看法說出來的一種修辭方法。有的文章直接用設問作標題,起到吸引讀者、啟發(fā)讀者思索、更好地體會文章中心思想的作用;有的用在一段文字的開頭或結尾,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至于在長一點的說理文章中,為了使論證深入,波瀾起伏,在關鍵性的內容上,設問說理,更是行之有效的辦法?梢,提醒注意,引導思考,突出某些內容,使文章有變化,起波瀾,是設問的突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