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區新課程中學語文發展性學力評價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落實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在新課程的實施過程中,各校語文教研組都開展了學生學業評價改革的嘗試。區教研室在各校改革的基礎上,綜合各校的評價改革經驗,根據余教研(2003)第3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出:
1、我區新課程中學語文期末學生學業評價采用“基礎性學力+發展性學力”(即100分+等級)的評價形式。
其中基礎性學力評價:為筆試(100分);考查課程標準規定的知識、技能;題型,適當增加主觀題的比例,并增加開放題和選做題。
發展性學力評價: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等;主要評價學生的情感態度、聽說能力、書寫能力、語文綜合活動能力等項內容(為平時表現:包括知識能力、方法過程、情感態度價值觀等);評價的方式以語文綜合活動成果評議為主。評價形式可以為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價、教師評價等。
2、各校語文教研組可以在以下附表中選擇其中一表(也可以根據自己學校的學生情況,另行設計評價表),每學期對學生的發展性學力進行綜合評價,記入學生學習檔案中,還要在學生的期末成績報告單中反映出來,并登記造冊每學期向教研室上報。
3、學生初中階段的發展性學力總評,與每學期的發展性學力評價掛鉤。
4、對發展性學力的評價,全區將采用總體調控的方法,即:
A類學校:優秀30%,合格65%,不合格5%以下
B類學校:優秀25%,合格70%,不合格5%
C類學校:優秀20%,合格70%,不合格5%左右
5、本方案為指導性意見,各校語文教研組可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將具體實施方案,于6月底上報學校領導和教研室錢燕瀛老師各一份。
杭州市余杭區教育局教研室
2003年4月1日
余杭區中學語文新課程發展性學力評價表(A)
200 年 月
學校 | 班組 | 姓名 | 總評 | ||||||||
評價內容 | 學生自評 | 教師評價 | 家長評價 (或小組評價) | 本項得分 | |||||||
學習態度 | 語文學習興趣 上課專心程度 發言積極程度 完成作業 態度 | ||||||||||
學習能力 | 聽說能力 表達能力 朗讀能力 書寫能力 | ||||||||||
學習積累 | 課外閱讀 課外練筆 文摘卡片 | ||||||||||
學習活動 | 綜合活動 競賽參與 競賽獲獎 | ||||||||||
學生的話 | |||||||||||
教師的話 | |||||||||||
說明 | |||||||||||
余杭區教育局教研教研室制
余杭區中學語文新課程發展性學力評價表(B)
200 年 月
學校 | 班組 | 姓名 | 總評 | ||||||
評價內容 | 學生自評 | 教師評價 | 家長評價 (或小組評價) | 本項得分 | |||||
學習積極性主動性 | |||||||||
質疑習慣和求知欲 | |||||||||
口語交際能力 | |||||||||
合作探究能力 | |||||||||
各項語文作業 | |||||||||
書寫與資料積累 | |||||||||
語文實踐活動 | |||||||||
特長及獲獎 | |||||||||
學生的話 | |||||||||
教師的話 | |||||||||
說明 | |||||||||
余杭區教育局教研教研室制
余杭區中學語文新課程發展性學力評價表(C)
200 年 月
學校 | 班組 | 姓名 | 總評 | |||||||
評價內容 | 學生自評 | 教師評價 | 家長評價 (或小組評價) | 本項得分 | ||||||
學習態度學習興趣 | ||||||||||
學習方法學習習慣 | ||||||||||
文化品位審美情趣 | ||||||||||
想象力和創造力 | ||||||||||
邏輯思辨力 | ||||||||||
口頭表達能力 | ||||||||||
綜合語文活動能力 | ||||||||||
競賽獲獎及特長 | ||||||||||
學生的話 | ||||||||||
教師的話 | ||||||||||
說明 | ||||||||||
余杭區教育局教研教研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