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漲價遭舉報幼兒園拒收孩子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6月2日聯合出臺的《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從今秋開學開始,民辦幼兒園應根據有關財務制度進行辦園成本核算,在制定或調整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時,應向批準其辦園的同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報送幼兒園辦園成本,由物價部門進行審核。幼兒教育
郭所長介紹,他們收到省里的新文件后,已通知了轄區民辦幼兒園,在今年9月1日前要來報備。但目前為止,泉州三幼并沒有按規定來報備。如今,三幼通知家長提價一事,已明確屬于違規。
同時,郭所長指出,通知書上提及的“物價上漲”和“油價上漲”等原因,也特別不合理。因為,按照規定,這兩部分,不屬于保育教育費,應屬于代 辦費。如,伙食費原則上采取按月收取的辦法,不得強制跨月預收,不足月的按實際天數收取,多還少補。
另外,按照省里的最新規定,幼兒園除了收取保育教育費和規定項目的代 辦費外,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
郭所長認為,泉州三幼的“興趣班”費用,也屬于違規行為。他表示,近期將聯系泉州第三幼兒園,溝通相關的收費事宜。
如果查實違規后將如何處理?根據《福建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對不按規定報備收費標準或超過報備標準收費的行為,教育部門將不予通過《辦園許可證》年審。幼兒教育
對于物價局所指的違規收費行為,藍天幼教集團黃總卻認為并沒有違規。她表示,三幼去年新生的收費標準已是6000元/學期,執行的是2008年的相關法規,只需在本園內對收費標準上墻公示即可。而且,此次涉及提價的只是部分舊生而已,而并不是調整保育教育費。
幼兒教育小編總結 :幼兒園的做法確實有點不正確,幼兒園沒有理由憑白無故增長費用對于家長來說接受不了機也是有情可原的,在此也要提醒家長當發現不正規的收費時要到有關部門去反映,不能自取處理這樣給帶來一些反面的影響。